作者dorje (rigzin dorje)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心得] 文章皆已自刪,回家懺悔
時間Wed Nov 24 17:57:21 2010
※ 引述《pseudomoon (無常生滅)》之銘言:
: ※ 引述《g850258 (0318)》之銘言:
: 以下恕刪
: 我想針對d大的想法 好好說清楚一下
: 關於不邪淫的看法
: D大一直說什麼用保險套犯戒是過度詮釋,那麼或許有兩種可能。
: 假設在所有人時地都符合戒條之下,有兩種狀況
: 1. 使用保險套性交犯戒
: 2. 使用保險套性交不犯戒
: 在情況一中,佛陀立不邪淫戒之因,是希望眾人會用到淫,只是為了繁殖。
: 用保險套擺明是不欲生子只為享樂,故犯邪淫。
: 情況二,佛陀因為慈悲,知道欲界眾生情慾盛烈,驟然促斷,恐怕得到反效果。
: 所以允許凡俗男女在偶一為之的狀況下,抒發性慾。
: 用保險套符合所有戒律裡的規定,所以不犯戒。
: ==================================
你推斷過後然後認為一個行為犯戒本身就有邏輯謬誤.
只要戒律沒寫, 無論你的推斷合情理與否都不會推導出一個行為犯戒.
同理, 只要戒律寫了, 無論你的推斷合情理與否都不會推導出一個行為 不 犯戒.
你的行為其實就是自行解釋戒律, 說得嚴重點就是自行增補戒律.
戒律沒寫犯戒的事當然就不犯戒,
你要詮譯戒律沒寫犯戒的事作犯戒,
這個邏輯就跟 "法律沒寫呼吸合法所以呼吸是犯法"
一樣可笑.
: 而D大說用保險套符合所有戒律裡的規定,所以不犯戒。
: 不知這是否傾向第二種看法?
: 如果是這樣,佛陀的慈悲難道只針對結了婚的男女?
: 那些找不到伴的單身男女、同性戀者不在佛陀慈悲的考慮內?
: 如此一來,豈非只准領證者打砲,不准無伴者打槍?
: 然而楞嚴經裡一再提及
: 「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砂。」
: 「淫心不斷,塵勞難出」
: 在在都指出,若非繁殖的必要,實在應該避免淫慾這個火坑
: 是以第一種看法裡,只有生孩子是正淫
經典勸說斷淫, 是不能推導出只有生孩子是正淫的.
何謂正淫何謂邪淫,到頭來看的還是戒律.
: 其他手淫、同性性行為、避孕措施性行為都是邪淫。
這裡確確實實地偷換概念了, 而且有兩個.
第一, 戒律說明口交手淫肛交是邪淫, 不論是異性還是同性性行為.
我就當你是筆誤而不是有心引戰好了,
第二, 前兩項確實是明確寫明是犯戒,第三項根本只是你的推斷.
: 這樣看來,是否情況二才是偷換概念,在鑽戒條的漏洞?
你不斷詭辯用避孕套是犯戒,
更不斷美其名"最低標準"意圖合理化手淫肛交,
不斷的詭辯.
你不打算改變你的立場, 既然我說服不了你你也說服不了我.
我就不再回文了, 和不斷邏輯犯駁的人再說下去也沒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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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49.118.199
※ 編輯: dorje 來自: 116.49.118.199 (11/24 18:07)
※ 編輯: dorje 來自: 116.49.118.199 (11/24 18:33)
1F:→ a3435357:沒寫的當然不犯戒,因為沒這條戒,但重點是,可做還是不可做 11/28 02:17
2F:→ a3435357:?這時將考量戒的用意,不然一堆事都不用做,例如戒律沒規定 11/28 02:19
3F:→ a3435357:可不可以穿白衣服,那我是穿還是不穿?你不可能站在原地什 11/28 02:20
4F:→ a3435357:麼都不能做,正常還是要想想戒的原意,來決定穿或不穿 11/28 02:21
5F:→ a3435357:戒律沒寫不可吸安非他命,那麼吸了當然不犯戒,因為沒這條 11/28 02:25
6F:→ a3435357:戒,但重點是,你要吸還是不吸?最終還是要回到戒或佛的本意 11/28 02:25
7F:→ dorje:偷換概念,戒律沒寫犯戒跟要不要去做根本是兩回事. 01/16 02:16
8F:→ dorje:你可以因為知道對身體有多禍害而不吸, 也可以因為想high而 01/16 02:17
9F:→ dorje:吸. 01/16 02:17
10F:→ dorje:這根犯不犯戒是兩回事. 01/16 02:18
11F:→ dorje:別偷渡概念一邊說不犯戒一邊又問吸不吸然後又說回歸本意. 01/16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