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fire (夏天的風)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上座部佛教概況簡介
時間Mon Jul 12 09:10:07 2010
※ 引述《pds1 (正義必勝)》之銘言:
1F:→ TBOC:巴利 小品 ( Cullarvagga ) 說佛不許用梵文表達佛語07/10 13:47
2F:→ TBOC:是獨家記載 以上幾種律都說 各種語言皆可 只要不違失佛意07/10 13:47
《毗尼母經》卷四︰
有二婆羅門比丘,一字烏嗟呵,二字散摩陀,往到佛所,白世尊言︰“佛弟子中,有種種
姓,種種國土人,種種郡縣人,言音不同,語既不正,皆壞佛正義。唯愿世尊聽我等依闡
陀至 ( 指梵文 ) 持論,撰集佛經,次比文句,使言音辯了,義亦得顯。”佛告比丘︰“
吾佛法中不與美言為是。但使義理不失,是吾意也。隨諸眾生應與何音而得受悟,應為說
之。”是故名為隨國應作。
《四分律》卷五十二︰
時有比丘字勇猛,婆羅門出家,往世尊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白世尊言︰“大德,此
諸比丘眾姓出家,名字亦異,破佛經義。愿世尊聽我等以世間好言論 ( saṃskta,梵文 )
修理佛經。”佛言︰“汝等癡人,此乃是毀損,以外道言論而欲雜糅佛經。”佛言︰“聽
隨國俗言音所解,誦習佛經。
《五分律》卷二十六︰
有婆羅門兄弟二人,誦闡陀鞞陀 ( Chandas-veda ) 書,後於正法出家。聞諸比丘誦經不
正,譏呵言︰“諸大德久出家,而不知男女語、一語多語、現在過去未來語、長短音、輕
重音,乃作如此誦讀佛經。”比丘聞羞恥。二比丘往至佛所,具以白佛。佛言︰“聽隨國
音誦讀,但不得違失佛意,不聽以佛語作外書語,犯者偷蘭遮。
《十誦律》卷三十八︰
佛在舍衛國。有二婆羅門,一名瞿婆,二名夜婆,於佛法中篤信出家。本誦外道四圍陀(
Veda ) 書。出家已,以是音聲誦佛經。時一人死,一人獨在,所誦佛經,忘不通利。更
求伴不得,心愁不樂,是事白佛。佛言︰“從今以外書音聲誦佛經者,突吉羅。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六︰
緣處同前。時尊者舍利子與二婆羅門子而為出家,一名牛授,二號牛生。二人悉教讀誦經
教。後時此二人共游人間,至一聚落,多獲利養,便住此村。時彼二人先學婆羅門歌咏聲
法。由串習故,今時誦讀作本音辭。時彼一人遇病,忽然身死。其現存者既溺憂心,經多
廢忘。即便還詣室羅伐城,入逝多林。既停息已,便詣尊者憍陳如所。禮敬事畢,白言︰
“尊者,可共溫經。”答言︰“善哉!我為汝誦。”既誦少多,報言︰“尊者所誦經典,
文皆謬誤,聲韻不長,致有所闕。”答言︰“子我從先來如是習誦。”即便辭禮,更別往
詣馬勝、跋陀羅、大名、婆澀波、名稱、晡律拿、牛主、毗摩羅、善臂、羅怙羅。既至彼
已,白言︰“尊者,共我溫經。”答曰︰“善哉!我為汝誦。”既誦少多,廣如前說,乃
至辭禮,遂詣尊者舍利子所。既禮敬已,白言︰“鄔波馱耶,可共溫經。”答曰︰“善哉
!我為汝誦。”同誦之時,長引聲韻。其舍利子聲更倍長。白言︰“大師,自餘尊老,誦
習皆謬。唯獨親教,音句無差。”報言︰“汝愚癡人,自為謬誤,謗餘智者,不善誦經。
彼諸大德,咸非謬誤。”既被挫折,默爾無言。時諸苾芻以緣白佛。佛作是念︰“苾芻誦
經,長牽音韻,作歌咏聲。有如是過。由是苾芻不應歌咏引聲而誦經法。若苾芻作闡陀
( Chandas,梵文 ) 聲誦經典者,得越法罪。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
以上共引了五個異本。同一節經文,同一首伽陀,同一個故事,在佛經裏可以找到許多異
本,這是一件常見的事情。上面引用的異本裏有相同的地方,也有相異的地方。相同的地
方說明,它們出自一源;相異的地方說明,它們有了不同的發展。在這些異本裏,儘管詳
略不同,但是基本內容是一致的,同巴利文《小品》裏的那個故事比較,基本內容也是一
致的。因此,我們可以說,這些中文異本同巴利文本也是來自同源。說明這一點是有必要
的。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能根據中文異本確定對巴利文本的解釋。
這五個中文異本在“語言政策”方面都表達了同一個思想︰梵文絕對不允許用
,但是方言俗語的利用是完全可以的。根據這一點來看巴利文《小品》裏那個故事最後佛
所說的那一句話,它的涵義就非常清楚,毫無可以懷疑的餘地了。那一句多少年來爭論未
決的話我們只能譯為︰
我允許你們,比丘呀,用 ( 你們 ) 自己的語言來學習佛所說的話。
這個結論看起來平淡無奇,但是它實際上卻解決了一個佛教史上比較重要的問題——語言
問題。我們上面已經說到過,佛教初興起的時候,是對婆羅門教的一種反抗。因此它在被
壓迫的人民大眾中間找到了不少的信徒。這些人流品很雜,語言不同,出身各種姓,來自
各地區。如果決定利用梵文,或者利用摩揭陀語來作學習媒介,就一定會有不少困難,就
一定會影響佛教在人民大眾中的傳播。
因此,原始佛教採取了放任的語言政策,一方面它不允許利用婆羅門教的語言
----梵文;另一方面,也不把佛所利用的語言摩揭陀語神聖化,使它升為經堂語而定於一
尊。它允許比丘們利用自己的方言俗語來學習、宣傳佛教教義,這對於接近群眾、深入群
眾有很大的好處。據我看,佛教初起時之所以能在人民群眾中有那樣大的力量,能傳播得
那樣快,是與它的語言政策分不開的;另一方面,後來佛經異本很多,語言很雜,不像婆
羅門教那樣能基本上保持聖典的統一和純潔,這也是與放任的語言政策分不開的。
http://www.chibs.edu.tw/publication/LunCong/004/55_68.htm
上所引用的文章是已故的佛學大師 季羨林,載於《北京大學學報 ( 人文科學 )》,1957
年,第一期的文章《原始佛教的語言問題》。 從季羨林大師的一文來看,他很清楚地提
到佛世時的語言政策,是"梵文絕對不允許用,但是方言俗語的利用是完全可以的。"
這並非如TBOC大所言,說佛不許用梵文表達佛語只是巴利《小品》的"獨家記載"
,季羨林大師引用其他五部漢文律典文獻(《毗尼母經》、《四分律》、《五分律》、
《十誦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等,皆得出一個和巴利文《小品》
( Cullarvagga )V.33.l相同的結論,即"梵文絕對不允許用"!!
另要附帶一提的是,這篇另外有一個重點,即佛學大師季羨林傾向"巴利文是一個西部方
言"這一派的主張,也是值得注意的一點,詳細論證內容請點閱上述連結。 因為巴利文被
視為"佛語"並予以法典化,實是西元五世紀初期覺音論師到錫蘭才被確立下來的;但問題
是佛世時的佛陀用語古摩揭陀語是東印度一帶的方言,而如果巴利文真的透過考古學、語
言學分析被確立為西部方言,那視巴利語為"佛語"就是一個美麗的錯誤。
而巴利文被視為西部方言,其中之一可能是優襌尼 ( Ujjayinī ) 地方的說法,是因為
奉阿育王之命到錫蘭傳播上座部佛教的摩哂陀(Mahinda)尊者,即是印度西部優襌尼一帶
的人,因為這個關係,巴利文是西部方言,特別可能是優襌尼一帶的說法或見解,在學術
角度來說是有其說服力的。
至於從《原始佛教的語言問題》一文來看季羨林大師的觀點,季大師用語言學中字根變化
的考據,認為巴利文的型態和東部方言的摩揭陀語是不一樣的,其變化反倒相似於阿育王
石刻的吉爾那爾( Girnār ) 石刻(該石刻在印度西部),因此季大師對巴利文的態度已很
確了,至少否定了巴利文為東部方言(摩揭陀語)的可能性。
但假設、即使巴利文真的和摩揭陀語一脈相承,或者就的確真的就是"佛語";但是在《原
始佛教的語言問題》一文中也提到另一個重點,即佛陀反對使用梵語的同時,"也不把佛
所利用的語言摩揭陀語神聖化,使它升為經堂語而定於一尊"。
而錫蘭大寺派的上座部佛教在"巴利文"化的發展過程中,已有意無意地和佛陀的語言政策
精神相悖。所以對待巴利三藏,應該是稟持著基於"佛理"而尊重,而不是基於因為巴利語
是"佛語"而尊重(況且這可能是一種歷史性的誤會...)。
因為我逛過一些南傳佛教的論壇或網站,常會發現論壇中有這一類情結(把巴利文視同"佛
世時的佛語")。但這也是迷執的一種,如果能夠破除這種迷思,而基於尊重佛理研讀法義
,才不會劃地自限,只認某某聖典為權威,而能在巴利聖典和阿含聖典中去理性地做比較
研究、分析(非把心力投注在比較聖典間的高下,那是戲論),才能獲得有意義的定解,從
中得蒙法益才是真的,戲論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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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55.153
※ 編輯: Crazyfire 來自: 61.230.55.153 (07/12 09:57)
3F:推 mormolyca:不少南傳信仰者確實將巴利語過度神聖化了 ^^; 07/12 10:11
4F:→ TBOC:C大解讀成語言政策 不准用梵文 恐不恰當 07/12 12:34
5F:→ TBOC:佛說 但使義理不失皆可 佛乃禁止拉長聲誦讀之闡陀聲 07/12 12:35
6F:→ TBOC:闡陀聲乃指婆羅門念誦時 所引長音念誦 07/12 12:36
7F:→ TBOC:經典下面即有註解 可視而不見呼? 07/12 12:37
8F:→ TBOC:事實上 只有五分律表達不得用梵語表達佛語 07/12 12:48
9F:→ Crazyfire:"語言政策"是季羨林大師的用語 非我的解讀 請注意 07/12 12:48
10F:→ TBOC:其餘皆是不許拉長聲「誦讀」佛經 07/12 12:49
11F:→ TBOC:而五分律的兩比丘似乎特別容易感到羞恥? 07/12 12:50
12F:→ Crazyfire:這五個中文異本在“語言政策”方面都表達了同一個思想︰ 07/12 12:51
13F:→ Crazyfire:梵文絕對不允許用,但是方言俗語的利用是完全可以的。 07/12 12:51
14F:推 TBOC:並非如是 長音誦讀不允許 並沒有全部記載 不得用梵文 07/12 12:52
15F:→ TBOC:苾芻誦經,「長牽音韻,作歌咏聲。有如是過」。 07/12 12:54
16F:→ TBOC:由是苾芻不應「歌咏引聲」而誦經法 07/12 12:55
17F:→ Crazyfire:總之~~季羨林大師用五個版本(中文)比對 得出了一個結論 07/12 13:00
18F:推 TBOC:更正 是只有小品記載 不得用梵文 07/12 13:00
19F:→ TBOC:我表示我不同意他的看法 07/12 13:01
20F:→ Crazyfire:梵文絕對不允許用 不是只有在巴利文《小品》中才有 07/12 13:01
21F:→ TBOC:那一部有寫到? 07/12 13:03
22F:→ Crazyfire:《小品》(Cullarvagga)V.33.l 而是在其他五部律藏中也 07/12 13:05
23F:→ Crazyfire:發現佛陀有"不用梵文"的態度 這是這篇文章的重點之一 07/12 13:06
24F:→ Crazyfire:該文的另一重點或結論 即佛陀反對使用梵語的同時 也同時 07/12 13:07
25F:→ Crazyfire:不讓自己的語言(摩揭陀語)聖語化來傳教 07/12 13:08
26F:→ TBOC:我在其他五部律藏只發現不得闡陀聲誦讀佛經 07/12 13:08
27F:→ TBOC:沒說不得用梵語 07/12 13:08
28F:推 meblessme:佛陀這樣定還蠻怪的,梵語文不也是語文 07/12 13:10
29F:→ TBOC:吾佛法中不與美言為是。但使義理不失,是吾意也 (琵尼母經) 07/12 13:10
30F:→ TBOC:但使「義理不失」 「皆可」 07/12 13:10
31F:推 meblessme:為什麼只有梵語文不行。婆羅門禁學佛? 07/12 13:11
32F:→ TBOC:季大師把這視為不許用梵語 似乎有點牽強? 07/12 13:11
33F:推 TBOC:再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 所載 07/12 13:21
34F:→ TBOC: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 07/12 13:21
35F:→ Crazyfire:梵語是一種祭祀時用語和婆羅門教聖典用語 一般婆羅門在 07/12 13:22
36F:→ Crazyfire:非宗教情境或場合時 是用方言、俗語的 所以佛陀反對用梵 07/12 13:23
37F:→ Crazyfire:語學習、傳播佛法 根本不會有排擠到婆羅門的問題 07/12 13:23
38F:→ TBOC:佛反對「長引其聲」誦讀 從前面或後面這段 已得出正解 07/12 13:23
39F:→ Crazyfire:佛陀是要求佛弟子就用各地習用的方言、俗語去傳播理解他 07/12 13:24
40F:→ Crazyfire:的教法 只要不偏失其意旨即可 07/12 13:25
41F:推 TBOC:那是指長韻梵文 07/12 13:26
※ 編輯: Crazyfire 來自: 61.230.49.154 (07/12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