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kwok (慚愧)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心得] 世界其實不無常
時間Thu Jun 24 06:34:36 2010
「復次,佛欲說第一義悉檀相故,說是《般若波羅蜜經》。有四種悉檀:一者、世界悉檀
,二者、各各為人悉檀,三者、對治悉檀,四者、第一義悉檀。四悉檀中,一切十二部經
,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背。佛法中,有以世界悉檀故實,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
實,有以對治悉檀故實,有以第一義悉檀故實。
有世界者,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別車
。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
若無世界悉檀者,佛是實語人,云何言:「我以清淨天眼,見諸眾生隨善惡業死此生彼,
受果報;善業者生天人中,惡業者墮三惡道」?
復次,經言:「一人出世,多人蒙慶,福樂饒益,佛世尊也。」
如《法句》中說:「神自能救神,他人安能救!神自行善智,是最能自救。」
如《瓶沙王迎經》中佛說:「凡人不聞法,凡人著於我。」
又《佛二夜經》中說:「佛初得道夜,至般涅槃夜,是二夜中間所說經教,一切皆實不顛
倒。」
若實無人者,佛云何言:「我天眼見眾生」?是故當知有人者,世界悉檀,故非是第一義
悉檀。
問曰:
第一悉檀是真實,實故名第一,餘者不應實。
答曰:
不然!是四悉檀各各有實,如:如、法性、實際,世界悉檀故無,第一義悉檀故有。人等
亦如是,世界悉檀故有,第一義悉檀故無。所以者何?人五眾因緣有故有是人等。譬如乳
,色、香、味、觸因緣有故有是乳;若乳實無,乳因緣亦應無。今乳因緣實有故,乳亦應
有;非如一人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而有假名。如是等相,名為世界悉檀。
云何各各為人悉檀者?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
如經中所說:「雜報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
更有《破群那經》中說:「無人得觸,無人得受。」
問曰:
此二經云何通?
答曰:
以有人疑後世,不信罪福,作不善行,墮斷滅見;欲斷彼疑,捨彼惡行,欲拔彼斷見,是
故說雜生世間,雜觸雜受。是破群那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破群那問佛言:「大德!誰
受?」若佛說:「某甲某甲受」,便墮計常中,其人我見倍復牢固,不可移轉,以是故不
說有受者、觸者。如是等相,是名各各為人悉檀。
對治悉檀者,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
譬如重、熱、膩、酢、醎藥草飲食等,於風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若輕、冷、甘、苦
、澁藥草飲食等,於熱病名為藥,於餘病非藥;若輕、辛、苦、澁、熱藥草飲食等,於冷
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
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
不淨觀思惟,於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
?觀身過失,名不淨觀;若瞋恚人觀過失者,則增益瞋恚火故。
思惟慈心,於瞋恚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貪欲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
慈心於眾生中求好事,觀功德;若貪欲人求好事,觀功德者,則增益貪欲故。
因緣觀法,於愚癡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貪欲、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
者何?先邪觀故生邪見,邪見即是愚癡。
問曰:
如佛法中說十二因緣甚深,如說:「佛告阿難:『是因緣法甚深,難見難解,難覺難觀,
細心巧慧人乃能解。』」愚癡人於淺近法,猶尚難解,何況甚深因緣?今云何言「愚癡人
應觀因緣法」?
答曰:
愚癡人者,非謂如牛羊等愚癡;是人欲求實道,邪心觀故生種種邪見。如是愚癡人,當觀
因緣,是名為善對治法。若行瞋恚、婬欲人,欲求樂、欲惱他,於此人中,非善非對治法
;不淨、慈心思惟,是二人中,是善是對治法。何以故?是二觀能拔瞋恚、貪欲毒刺故。
復次,著常顛倒眾生,不知諸法相似相續有;如是人觀無常,是對治悉檀,非第一義。何
以故?一切諸法自性空故。如說偈言:
「無常見有常, 是名為顛倒;
空中無無常, 何處見有常?」
問曰:
一切有為法,皆無常相應,是第一義,云何言無常非實?所以者何?一切有為法,生、住
、滅相,前生、次住、後滅故,云何言無常非實?
答曰:
有為法不應有三相。何以故?三相不實故。若諸法生、住、滅是有為相者,今「生」中亦
應有三相,「生」是有為相故;如是一一處亦應有三相,是則無窮,住、滅亦如是。若諸
生、住、滅各更無有生、住、滅者,不應名有為法。何以故?有為法相無故。以是故,諸
法無常,非第一義。
復次,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行業報。何以故?無常名生滅失故,譬如腐種子不生果。如
是則無行業,無行業云何有果報?今一切賢聖法有果報,善智之人所可信受,不應言無。
以是故,諸法非無常性。如是等無量因緣說,不得言諸法無常性。
一切有為法無常,苦、無我等亦如是。
如是等相,名為對治悉檀。
第一義悉檀者,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諸佛、辟支
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上於三悉檀中所不通者,此中皆通。
問曰:
云何通?
答曰:
所謂通者,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不可勝。何以故?除第一義悉檀,諸餘論議,諸餘悉
檀,皆可破故。如《眾義經》中所說偈:
「各各自依見, 戲論起諍競,
若能知彼非, 是為知正見。
不肯受他法, 是名愚癡人,
作是論議者, 真是愚癡人。
若依自是見, 而生諸戲論,
若此是淨智, 無非淨智者。」
此三偈中,佛說第一義悉檀相。
所謂世間眾生自依見,自依法,自依論議,而生諍競;戲論即諍競本,戲論依諸見生。如
說偈言:
「有受法故有諸論, 若無有受何所論?
有受無受諸見等, 是人於此悉已除。」
行者能如實知此者,於一切法、一切戲論,不受不著,不見是實,不共諍競,能知佛法甘
露味。若不爾者,則謗法。
若不受他法,不知不取,是無智人。若爾者,應一切論議人皆無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
法故。所謂有人自謂法第一義淨,餘人妄語不淨。
譬如世間治法,故治法者,刑罰殺戮,種種不淨,世間人信受行之,以為真淨;於餘出家
善聖人中,是最為不淨。
外道出家人法,五熱中一腳立、拔髮等,尼犍子輩以為妙慧,餘人說此為癡法。如是等種
種外道出家,白衣婆羅門法,各各自以為好,餘皆妄語。
是佛法中亦有犢子比丘說:「如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眾和合有人法。」
《犢子阿毘曇》中說:「五眾不離人,人不離五眾,不可說五眾是人,離五眾是人,人是
第五不可說法藏中所攝。」
說一切有道人輩言:「神人,一切種、一切時、一切法門中求不可得;譬如兔角龜毛常無
。復次十八界,十二入,五眾實有,而此中無人。」
更有佛法中方廣道人言:「一切法不生不滅,空無所有,譬如兔角龜毛常無。」
如是等一切論議師輩,自守其法,不受餘法,「此是實,餘者妄語。」若自受其法,自法
供養,自法修行,他法不受、不供養為作過失。
若以是為清淨得第一義利者,則一切無非清淨。何以故?彼一切皆自愛法故。
問曰:
若諸見皆有過失,第一義悉檀何者是?
答曰:
過一切語言道,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諸法實相,無初、無中、無後,不盡、
不壞。是名第一義悉檀。如摩訶衍義偈中說:
「語言盡竟, 心行亦訖; 不生不滅,
法如涅槃。 說諸行處, 名世界法;
說不行處, 名第一義。
「一切實一切非實, 及一切實亦非實,
一切非實非不實, 是名諸法之實相。」
如是等處處經中說第一義悉檀。是義甚深,難見難解;佛欲說是義故,說《摩訶般若波羅
蜜經》。
復次,欲令長爪梵志等大論議師於佛法中生信故,說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有梵志號
名長爪,更有名先尼婆蹉衢多羅,更有名薩遮迦摩揵提等。是等閻浮提大論議師輩言:「
一切論可破,一切語可壞,一切執可轉故,無有實法可信可恭敬者。」
如《舍利弗本末經》中說:「舍利弗舅摩訶俱絺羅,與姊舍利論議不如。」俱絺羅思惟念
言:「非姊力也,必懷智人,寄言母口。未生乃爾,及生長大,當如之何?」思惟已,生
憍慢心,為廣論議故,出家作梵志。入南天竺國,始讀經書。諸人問言:「汝志何求?學
習何經?」長爪答言:「十八種大經,盡欲讀之。」諸人語言:「盡汝壽命,猶不能知一
,何況能盡?」長爪自念:「昔作憍慢,為姊所勝,今此諸人復見輕辱。為是二事故,自
作誓言:我不剪爪,要讀十八種經書盡」;人見爪長,因號為長爪梵志。是人以種種經書
智慧力,種種譏刺是法是非法,是應是不應,是實是不實,是有是無,破他論議。譬如大
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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