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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佛光阿含藏 http://dblink.ncl.edu.tw/buddha/1a000a.htm 一 阿含字義 「阿含」為梵語?gama的譯音,字源?+Ngam,原義為「來」,引申為「傳來之教訓」。 佛陀在世時 諸弟子以佛陀金口所宣,傳承於弟子間的教授、教誡稱之謂「阿含」。猶如 當時,異學僧佉(S?jkhya)之「聖言量」(?pta~vaccana)、婆羅門天啟「吠陀」之「聞持 」(?ruti)、以及耆那(Jaina)教派之「傳聞」(?ruta)作為表示「聖傳法語」。『中阿含經 』有「諳阿含慕」者之稱呼(1),『增支部經』有「勸比丘時時前往多聞而『通阿含』,持 法、持律、持摩夷(論母)之諸比丘處,問疑、顯義、發智、除惑。」(2) 此時,「阿含」 正是「聖教」的同義語。 佛陀般涅槃後「大迦葉即選眾中四十應真,從阿難受得四阿含──一、『中阿含』,二、 『長阿含』,三、『增一阿含』,四、『雜阿含』。」(3) 此時「阿含」成為佛教「聖教 集」、「聖典」的同義語。 (1)『中阿含』卷二十一,『真人經』(大正一‧五六一中)。 (2)『增支部』十一集『放牛者經』A. 5. P. 349 (南傳第二十二卷上‧三三二)。 (3)『般泥洹經』卷下(大正一‧一九一上)。 大乘經典大量出現後 進步之大眾部為排斥保守之上座部,對上座部所信受而代代傳承之 聖典稱為「阿含經」,而以自己所信奉,新編纂的經典稱為「大乘經」。從此之後,不明 實相者竟誤將「阿含」看輕為「小乘經典」的同義語。 事實上,「阿含」是佛世流傳之「教法」,是佛滅後所集結之「聖教集」,師弟之間代代 傳承,為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所公認的「根本佛法」。部派佛教著作「阿毘達摩論典」, 可以和同時期編集的「大乘經典」比對,而有「小乘論」與「大乘經」之分別。但是,絕 無理由可把「阿含」稱為「小乘經典」。 二 再被重視的阿含 中國與佛教接觸始於秦始皇四年(距佛般涅槃二四三年)(1),「西域沙門室利房等十八人齎 佛經來長安」(2)。佛後五五二年,後漢明帝*永平十年,「中印度僧攝摩騰、竺法蘭等齎 『四十二章經』等共秦景等來洛陽」(3),開始翻譯佛經為中文。而大量翻譯經典是在漢桓 帝安世高東來之後,「阿含」、「阿毘曇」及「大乘經典」陸續在這段時間譯出,使中國 人能多方面認識佛教。 在此之前,印度之佛教已有演化。歷經佛世(*西元前五三O~四八六)之「根本佛教」,佛 滅至部派分裂前之「原始佛教」(*西元前四八五~二五一),部派分裂後至二十部派分立完 成之「部派佛教」(*西元前二五O~四一),部派分裂間至西元一世紀「大乘佛教」興起。 大乘佛教之興起為「適應時代的要求而展開了正法為中心,復歸於佛道的運動;注重釋尊 本生、本行,進窺佛陀精神。」正是糾正保守的上座們「注重釋尊言教,偏重律制的傾向 ,對法從事煩瑣思辯,志求自己生死解脫。」(4)所以「初期大乘經」處處指責部派佛教時 代的種種流弊及差誤,但是,尚未否認「阿含」是「傳承聖典」的權威。 在印度:佛滅*六九八年(西元二一三)的龍樹菩薩以「阿含」為主造宗經的『中論』及釋經 之『大智度論』均多處引用「阿含」為經證。遲至佛滅 *九四二年(西元四五七)的無著菩 薩造『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共十四卷抉擇「事契經」(為今『雜阿含經』之核心部分)。 可見兩位大乘論師非常尊重「阿含」。 *(1)年代依據望月佛教大辭典第六冊年表,以下例同。 (2)朱士行「漢錄」,「佛祖統紀」卷三十四。 (3)隋費長房「歷代三寶紀」卷二。 (4)見印順「佛法概論」第二章第二節,「教典略說」。 在中國:因為缺少「阿含」及「大乘經」集成的資料,廣面接觸佛法時,正好是大乘經發 揚的時代。因而,隋‧天臺智者大師、唐‧賢首法藏大師將「阿含」判做「藏教」、「小 教」(1),致使此後千二百多年間,中國佛教徒很少重視「阿含經」。 在日本:全盤承受中國佛教,從來不注重「阿含」經教。至十九世紀末葉,日本留學歐洲 的學者接觸到南傳巴利語佛教聖典~『五(部)尼柯耶』,對照北傳中文『四阿含』,以及 從十八世紀末葉百多年來,歐洲學者從印度、中亞細亞等地古手抄經典及出土古物,由宗 教學、語言學、文獻學、考古學等多方面研究,了解到『四部阿含』及『五(部)尼柯耶』 為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時代公認的佛教聖典,是佛陀根本思想以及言行的最早記錄。 西元第二世紀漢譯「阿含」的價值重新再被肯定,其重要性比之巴利語本(銅鍱部所傳)有 過之而無不及。因為「漢譯的『四阿含經』,不是一人傳譯的;......而『四阿含』又不 是同一部派的聖典(2):所以研究起來,沒有巴利語本的便利。然而也就因為如此,對於組 織的次第,經文的具缺,文句的出入,在比較研究上,不同部派的聖典,有他獨到的參考 價值。」(3) 南北傳「阿含」的對比研究:向前有助於了解根本佛教及原始佛教,向後有 利於認識已分化的部派佛教以及已演化的大乘佛教。近代學者研究原始佛教聖典,由西方 學者開始,日本學者後來居上,我國當代印順長老的研究(4) 更是超前一大步。 (1)見至『四教儀」、法藏「五教章」。 (2)漢譯『雜阿含經』五十卷一三六二經為說一切有部誦本~見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頁九七。 漢譯『別譯雜阿含經』十六卷三六四經為飲光部誦本~見同書頁六九六。 漢譯『中阿含經』六十卷二二二經為說一切有部誦本~見同書頁九五。 漢譯『長阿含經』二十二卷三O經為法藏部誦本~見同書頁九六。 漢譯『增一阿含經』五十一卷四七二經為大眾部誦本~見同書頁九三。 漢譯其他『別出阿含經』一二三經尚有化地部、經量部等等所傳~見前田惠學「佛典解題 事典」頁六一。 (3)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九O。 (4)印順著「佛法概論」、「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 究」、「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雜阿含經論會編」、「妙雲集」等等。 三 現存雜阿含經(相應部經典) 北傳雜阿含經 漢譯:求那跋陀羅譯五十卷本一三六二經,大正二‧一~三七三。 失譯人名今附秦錄十六卷本三六四經,大正二‧三七四~四九二。 失譯人名今附吳、魏二錄一卷二七經,大正二‧四九三~四九八。 安世高等譯別出單經,大正大藏經編號一O一~一二四(五蘊皆空經~緣起經)二十六卷二十 三經。大正二‧四九九~五四八。 日譯:椎尾辨匡譯五十卷一三四四四經,國譯一切經一~一二二一。 西藏語譯單經未詳。 其他:未詳。 南傳相應部經典 巴利語Sajyutta~nik?ya Vol. 1~5. S. 1~56 2872經 錫蘭語譯、暹羅語譯、緬甸語譯、柬埔寨語譯、英語譯 日譯:南傳大藏經第十二卷相應部經典一‧赤沼智善譯 第十三卷相應部經典二‧林五邦譯 第十四卷相應部經典三‧渡邊照宏譯 第十五卷相應部經典四‧立花俊道譯 第十六卷上相應部經典五‧立花俊道譯 第十六卷下相應部經典六‧渡邊照宏譯 其他:未詳。 四 關於雜阿含經(相應阿含) (一)名稱 『雜阿含』或『相應阿含』為梵語 Sajyuktagama之華、梵及意、音合譯而成。 Sajyukta有二義:一、connected with相應的(事相應的)。二、mixed with雜處的(間廁鳩 集的)。?gama 義為 a traditional doctrine or collection of such doctrine「傳來的 聖教」或「傳來的聖教集」。兩字合稱即是:傳來的事相應聖教(集)。如『瑜伽師地論』 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如是四種(阿笈摩),師弟 展轉傳來於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1)阿笈摩即 ?gama 的譯音。 (二)結集 原始結集經法是以「事類相應」結集釋尊教法,所結集的是:一、有情事(2)之 ◎蘊相應,二、*受用事之◎處相應,三、*生起事之◎緣起相應,四、*安住事之◎食相應 ,五、*染淨事之◎諦相應,六、*差別事之◎界相應,七、*所說事之◎念住、正斷(勤)、 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相應。以上是「九分教」中的「修多羅 」,也就是『雜阿含經』以及『相應部』的根本部分。隨後多次再結集的是:一、*眾會事 之◎比丘眾、魔眾、帝釋眾、剎利眾、婆羅門眾、梵天眾、比丘尼眾、婆耆沙尊長眾、諸 天眾、夜叉眾、林(神)眾等八眾說眾相應,是九分教中的「祇夜」。二、*說者事之(甲)◎ 弟子所說相應(舍利弗、大目揵連、阿那律、大迦旃延、阿難、質多羅相應)以及(乙)◎如 來所說相應(不壞淨、大迦葉、聚落主、馬、釋氏、無始、婆蹉種出家、外道出家、雜、譬 喻、病、業報相應),是九分教中的「記說」。集「修多羅」、「祇夜」、「記說」構成現 存的『雜阿含經』,又稱為『相應阿含』。 (1)『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O‧七七二下)。 *◎(2)同書卷三(大正三O‧*二九四上,◎七七二下)。 (三)開展 「相應教」類集成立,而傳為佛說與弟子說的經文仍不斷的傳出、流行,又次 第結集出來。次後集成的部分,在原有的契經上,分別、抉擇、評破、融攝、組合,會入 更多的事緣、傳說,成為『中阿含』與『長阿含』(「中」、「長」依文體的長短而分)。 或為了便於教化,依當時所傳經法,以增一法編集,成為『增一阿含』(1)。完備「原始佛 教聖典」,隨之,部派佛教著作「阿毘達摩論典」。繼之,有大乘佛教之「大乘經典」編 集及「大乘論典」之著作。這些後出聖典都是為適應時代,發揚「傳來的聖教」與學派分 化發展的結果(2)。 (四)殊勝 從聖典結集與開展的經過,可以得知:一、『相應阿含』是佛教教理、經說的 母體。二、『相應阿含』是現存最早出的基本經典。三、『相應阿含』是研究佛學的基礎 。 熟讀『相應阿含』可以體會:一、『相應阿含』是概括釋尊成道至般涅槃間一代之教化。 二、奉讀『相應阿含』時,佛陀慇勤之教授、教誡,親切猶如釋尊現前。三、『相應阿含 』記錄人間佛陀來往各地,解答教內、教外日常生活乃至宗教生活的種種問題,可以做為 現代人建立正確「人生觀」的借鏡。四、『相應阿含』的「人間佛陀觀」異於後出經典之 「超人佛陀觀」,由『相應阿含』可以認識佛陀的本來面目。五、由『相應阿含』可以把 握釋尊的教、理、行、果的本義。「教」:一切事相應教、五蘊、六處、無量界、現世安 樂法、後世安樂法、涅槃法等等。「理」:法印、緣起、四諦等等。「行」:四預流支、 三學、三十七道品、世出世八正道、九淨滅支、十正行等等。「果」:隨信行、隨法行、 四向、四果、辟支佛、菩薩、佛陀等等。 (五)表解 新舊雜阿含經互照表、九分教分別表、事相應教分別表(3)。 (1)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七O三。 (2)見印順「佛法概論」第二章第二節 聖典的編集。 (3)見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九章 原始集成之相應教,以及印順「雜阿含經論會 編」中之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又參閱頁七註(2)。 【《雜阿含經》事相應教 表解 】 ┌──┬──┬─────┬─────┬───┬───────────┬─┬─┐ │ 訂 │ 麗 │佛光本編碼│大正本編碼│九分教│ 相 應 教 │事│誦│ ├──┼──┼─────┼─────┼───┼───────────┼─┼─┤ │ 1 │ 1 │ 1~ 31 │ 1~ 31 │修多羅│陰相應1 (一) │ │ │ ├──┼──┼─────┼─────┼───┤ │ │ │ │ 2 │ 10 │ 33~ 49 │256~ 272 │〃 │〃 (二) │ │ │ ├──┼──┼─────┼─────┼───┤ │1 │1 │ │ 3 │ 3 │ 50~ 78 │ 59~ 87 │〃 │〃 (三) │有│五│ ├──┼──┼─────┼─────┼───┤ │ │ │ │ 4 │ 2 │ 79~104 │ 33~ 58 │〃 │〃 (四) │ │ │ ├──┼──┼─────┼─────┼───┤ │ │ │ │ 5 │ 5 │ 105~112 │103~ 110 │〃 │〃 (五) │ │ │ ├──┼──┼─────┼─────┼───┼───────────┤情│陰│ │ │ │ 113~131 │111~ 129 │記 說│羅陀相應2 │ │ │ │ │ ├─────┼─────┼───┼───────────┤ │ │ │ 6 │ 6 │ 132~ 134│130~ 132 │〃 │斷知相應3 (上) │ │ │ │ │ ├─────┼─────┼───┼───────────┤ │ │ │ │ │ 135~ 140│133~ 138 │〃 │ │事│誦│ ├──┼──┼─────┼─────┼───┤見相應4 │ │ │ │ │ │ 141~ 173│139~ 171 │〃 │ │ │ │ │ 7 │ 7 ├─────┼─────┼───┼───────────┤ │ │ │ │ │ 174~ 189│172~ 187 │〃 │斷知相應3 (下) │ │ │ ├──┼──┼─────┼─────┼───┼───────────┼─┼─┤ │ 8 │ 8 │ 190~ 231│188~ 229 │〃 │六入處相應5 (一) │2 │2 │ ├──┼──┼─────┼─────┼───┤ │受│六│ │ 9 │ 9 │ 232~ 257│230~ 255 │〃 │〃 (二) │ │ │ ├──┼──┼─────┼─────┼───┼ │ │入│ │ 10 │ 43 │ 258~ 271│1164~1177│〃 │〃 (三) │用│ │ ├──┼──┼─────┼─────┼───┤ │ │處│ │ 11 │ 11 │ 272~ 281│273~ 282 │〃 │〃 (四) │ │ │ ├──┼──┼─────┼─────┼───┤ │事│誦│ │ 12 │ 13 │ 282~ 320│304~ 342 │〃 │〃 (五) │ │ │ ├──┼──┼─────┼─────┼───┼───────────┼─┼─┤ │ 13 │ 12 │ 321~ 341│283~ 303 │〃 │因緣相應6 (上) │3 │ │ ├──┼──┼─────┼─────┼───┤ │生│ │ │ 14 │ 14 │ 342~ 363│343~ 364 │〃 │〃 (中) │起│3 │ ├──┼──┼─────┼─────┼───┤ │事│雜│ │ │ │ 364~ 369│365~ 370 │〃 │〃 (下) │ │ │ │ │ ├─────┼─────┼───┼───────────┼─┤ │ │ 15 │ 15 │ 370~ 377│371~ 378 │〃 │食相應7 4 │安│ │ │ │ │ │ │ │ │住│ │ │ │ │ │ │ │ │事│ │ │ │ ├─────┼─────┼───┼───────────┼─┤ │ │ │ │ 378~ 405│379~ 406 │〃 │諦相應8 (上) │5 │ │ │ │ │ │ │ │ │染│ │ ├──┼──┼─────┼─────┼───┤ │淨│因│ │ │ │ 406~ 442│407~ 443 │〃 │〃 (下) │事│ │ │ 16 │ 16 ├─────┼─────┼───┼───────────┼─┤ │ │ │ │ 443~ 453│444~ 454 │〃 │界相應9 (上) │6 │ │ ├──┼──┼─────┼─────┼───┤ │ │ │ │ │ │ 454~ 464│455~ 465 │〃 │〃 (下) │差│誦│ │ 17 │ 17 ├─────┼─────┼───┼───────────┤別│ │ │ │ │ 465~ 488│466~ 489 │〃 │受相應10 │事│ │ ├──┼──┼─────┼─────┼───┼───────────┼─┼─┤ │ │ │ 489~ 499│490~ 500 │記 說│舍利弗相應11 │ │4 │ │ 18 │ 18 ├─────┼─────┼───┼───────────┤ │弟│ │ │ │ 500~ 502│501~ 503 │〃 │大目犍連相應12 (上) │7 │ │ ├──┼──┼─────┼─────┼───┤ │說│ │ │ │ │ 503~ 533│504~ 534 │〃 │〃 (下) │ │子│ │ 19 │ 19 ├─────┼─────┼───┼───────────┤ │ │ │ │ │ 534~ 535│535~ 536 │〃 │阿那律相應13 (上) │ │ │ ├──┼──┼─────┼─────┼───┤ │ │所│ │ │ │ 536~ 544│537~ 545 │〃 │〃 (下) │ │ │ │ │ ├─────┼─────┼───┼───────────┤ │ │ │ 20 │ 20 │ 545~ 554│546~ 555 │〃 │大迦旃延相應14 │者│說│ │ │ ├─────┼─────┼───┼───────────┤ │ │ │ │ │ 555~ 557│556~ 558 │〃 │阿難相應15 (上) │ │ │ ├──┼──┼─────┼─────┼───┤ │ │ │ │ │ │ 558~ 564│559~ 565 │〃 │阿難相應 (下) │ │誦│ │ 21 │ 21 ├─────┼─────┼───┼───────────┤ │ │ │ │ │ 565~ 574│566~ 575 │〃 │質多羅相應16 │ │ │ ├──┼──┼─────┼─────┼───┼───────────┤ ├─┤ │ 22 │ 23 │ 移作附錄 │ ( 604 ) │〃 │天相應17 (上)(欠) │ │5 │ │ * │ * │ 卷 一 │ │ │ │ │如│ ├──┼──┼─────┼─────┼───┤ │ │ │ │ │ │ 575~ 586│861~ 872 │〃 │〃 (下) │ │來│ │ │ ├─────┼─────┼───┼───────────┤ │ │ │ │ │ 587~ 605│873~ 891 │〃 │修證相應18 │事│所│ │ 23 │ 31 ├─────┼─────┼───┼───────────┤ │ │ │ │ │ 606~ 615│892~ 901 │〃 │入界陰相應19 │ │說│ │ │ ├─────┼─────┼───┼───────────┤ │ │ │ │ │ 616~ 618│902~ 904 │〃 │不壞淨相應20 (下) │ │誦│ ├──┼──┼─────┼─────┼───┼───────────┼─┼─┤ │ 24 │ 24 │ 619~ 653│605~ 639 │修多羅│念處相應21 (上) │ │ │ ├──┼──┼─────┼─────┼───┤ │ │ │ │ │ │ │ │ │念處相應 (下)(欠) │ │ │ │ │ │ │ │ ├───────────┤ │ │ │ 25 │ 25 │ 移作附錄 │(640~641)│ │正斷(勤)相應22 (欠) │ │6 │ │ * │ * │ 卷二 │ │〃 ├───────────┤ │道│ │ │ │ │ │ │如意足相應23 (欠) │ │ │ │ │ │ │ │ ├───────────┤ │ │ │ │ │ │ │ │根相應24 (上)(欠) │ │ │ ├──┼──┼─────┼─────┼───┤ │ │ │ │ │ │ 654~ 672│642~ 660 │〃 │根相應 (下) │ │ │ │ │ ├─────┼─────┼───┼───────────┤8 │ │ │ 26 │ 26 │ 673~ 715│661~ 703 │〃 │力相應25 │所│ │ │ │ ├─────┼─────┼───┼───────────┤ │ │ │ │ │ 716~ 723│704~ 711 │〃 │覺支相應26 (上) │ │品│ ├──┼──┼─────┼─────┼───┤ │ │ │ │ 27 │ 27 │ 724~ 759│712~ 747 │〃 │〃 (下) │ │ │ ├──┼──┼─────┼─────┼───┼───────────┤ │ │ │ 28 │ 28 │ 760~ 808│748~ 796 │〃 │聖道分相應27 (上) │ │ │ ├──┼──┼─────┼─────┼───┤ │ │ │ │ │ │ 809~ 812│797~ 800 │〃 │〃 (下) │ │ │ │ │ ├─────┼─────┼───┼───────────┤ │ │ │ 29 │ 29 │ 813~ 827│801~ 815 │〃 │安那般那念相應28 │ │ │ │ │ ├─────┼─────┼───┼───────────┤ │ │ │ │ │ 828~ 841│816~ 829 │〃 │學相應29 (上) │ │誦│ ├──┼──┼─────┼─────┼───┤ │ │ │ │ │ │ 842~ 844│830~ 832 │〃 │〃 (下) │ │ │ │ 30 │ 30 ├─────┼─────┼───┼───────────┤ │ │ │ │ │ 845~ 872│833~ 860 │〃 │不壞淨相應20 ? (中) │ │ │ ├──┼──┼─────┼─────┼───┤ │ ├─┤ │ │ │ 873~ 887│1121~1135│記 說│〃 (下) │ │ │ │ 31 │ 31 ├─────┼─────┼───┼───────────┤ │ │ │ │ │ 888~ 896│1136~1144│〃 │大迦葉相應30 (上) │說│5 │ ├──┼──┼─────┼─────┼───┤ │ │如│ │ │ │ 897~ 898│905~ 906 │〃 │〃 (下) │ │ │ │ │ ├─────┼─────┼───┼───────────┤ │ │ │ 32 │ 32 │ 899~ 908│907~ 916 │〃 │聚落主相應31 │ │ │ │ │ ├─────┼─────┼───┼───────────┤ │ │ │ │ │ 909~ 910│917~ 918 │〃 │馬相應32 (上) │ │來│ ├──┼──┼─────┼─────┼───┤ │ │ │ │ │ │ 911~ 918│919~ 926 │〃 │〃 (下) │ │ │ │ │ ├─────┼─────┼───┼───────────┤ │ │ │ 33 │ 33 │ 919~ 928│927~ 936 │〃 │釋式相應33 │ │ │ │ │ ├─────┼─────┼───┼───────────┤ │ │ │ │ │ 929~ 931│937~ 939 │〃 │無始相應34 (上) │ │所│ ├──┼──┼─────┼─────┼───┤ │ │ │ │ │ │ 932~ 948│940~ 956 │〃 │〃 (下) │ │ │ │ │ ├─────┼─────┼───┼───────────┤ │ │ │ 34 │ 34 │ 949~ 956│957~ 964 │〃 │婆磋種出家相應35 │ │ │ │ │ ├─────┼─────┼───┼───────────┤ │ │ │ │ │ 957~ 961│965~ 969 │〃 │外道出家相應36 (上) │ │說│ ├──┼──┼─────┼─────┼───┤ │ │ │ │ │ │ 962~ 971│970~ 979 │〃 │〃 (下) │ │ │ │ 35 │ 35 ├─────┼─────┼───┼───────────┤ │ │ │ │ │ 972~ 984│980~ 992 │〃 │雜相應37 (上) │ │ │ ├──┼──┼─────┼─────┼───┤ │ │ │ │ │ │ 985~ 989│1241~1245│〃 │〃 (下) │ │ │ │ │ ├─────┼─────┼───┼───────────┤ │ │ │ 36 │ 47 │ 990~1008│1246~1264│〃 │譬喻相應38 │事│ │ │ │ ├─────┼─────┼───┼───────────┤ │ │ │ │ │1009~1010│1265~1266│〃 │病相應39 (上) │ │誦│ ├──┼──┼─────┼─────┼───┤ │ │ │ │ │ │1011~1026│1023~1038│〃 │〃 (下) │ │ │ │ 37 │ 37 ├─────┼─────┼───┼───────────┤ │ │ │ │ │1027~1049│1039~1061│〃 │業報相應40 │ │ │ ├──┼──┼─────┼─────┼───┼───────────┼─┼─┤ │ 38 │ 38 │1050~1068│1062~1080│衹 夜│比丘相應41 (上) │ │ │ ├──┼──┼─────┼─────┼───┤ │ │ │ │ │ │1069~1071│1081~1083│〃 │〃 (下) │ │ │ │ 39 │ 39 ├─────┼─────┼───┼───────────┤ │ │ │ │ │1072~1091│1084~1103│〃 │魔相應42 │ │ │ ├──┼──┼─────┼─────┼───┼───────────┤9 │7 │ │ 40 │ 40 │1092~1108│1104~1120│〃 │帝釋相應43 (上) │眾│八│ ├──┼──┼─────┼─────┼───┤ │ │ │ │ │ │1109~1112│1221~1225│〃 │〃 (下) │ │ │ │ 41 │ 46 ├─────┼─────┼───┼───────────┤ │ │ │ │ │1113~1127│1226~1240│〃 │剎利相應44 (上) │ │ │ ├──┼──┼─────┼─────┼───┤ │ │ │ │ │ │1128~1133│1145~1150│〃 │〃 (下) │ │ │ │ 42 │ 42 ├─────┼─────┼───┼───────────┤ │ │ │ │ │1134~1146│1151~1163│〃 │婆羅門相應45 (上) │ │ │ ├──┼──┼─────┼─────┼───┤ │ │ │ │ 43 │ 4 │1147~1161│ 88~ 102 │〃 │〃 (中) │ │ │ ├──┼──┼─────┼─────┼───┤ │ │ │ │ │ │1162~1171│1178~1187│〃 │〃 (下) │ │ │ │ 44 │ 44 ├─────┼─────┼───┼───────────┤ │ │ │ │ │1172~1181│1188~1197│〃 │梵天相應46 │會│眾│ ├──┼──┼─────┼─────┼───┼───────────┤ │ │ │ │ │1182~1191│1198~1207│〃 │比丘尼相應47 │ │ │ │ 45 │ 45 ├─────┼─────┼───┼───────────┤ │ │ │ │ │1192~1205│1208~1221│〃 │婆耆相應48 (上) │ │ │ ├──┼──┼─────┼─────┼───┤ │ │ │ │ │ │1206~1207│993~ 994 │〃 │〃 (下) │ │ │ │ 46 │ 36 ├─────┼─────┼───┼───────────┤ │ │ │ │ │1208~1235│995~1022 │〃 │諸天相應49 (一) │ │ │ ├──┼──┼─────┼─────┼───┤ │ │ │ │ 47 │ 22 │1236~1263│576~ 603 │〃 │〃 (二) │ │ │ ├──┼──┼─────┼─────┼───┤ │ │ │ │ 48 │ 48 │1264~1290│1267~1293│〃 │〃 (三) │ │ │ ├──┼──┼─────┼─────┼───┤ │ │ │ │ │ │1291~1315│1294~1318│〃 │〃 (四) │ │ │ │ 49 │ 49 ├─────┼─────┼───┼───────────┤事│誦│ │ │ │1316~1321│1319~1324│〃 │夜叉相應50 (上) │ │ │ ├──┼──┼─────┼─────┼───┤ │ │ │ │ │ │1322~1327│1325~1330│〃 │〃 (下) │ │ │ │ 50 │ 50 ├─────┼─────┼───┼───────────┤ │ │ │ │ │1328~1359│1331~1362│〃 │林相應51 │ │ │ └──┴──┴─────┴─────┴───┴───────────┴─┴─┘ (1)「羅陀相應」、「斷知相應」及「見相應」為佛及弟子記說「五陰」者。為結集聖典後 出部分,附入於此。 (2)卷十八至卷二三為佛及弟子「記說」有關「六入處」、「因緣」、「食」、「諦」、 「界」、「受」等,附入於「雜因誦」之後。 (3)此卷比對南傳有如下之相應: 五八五經(大正八七一經)參閱巴利本S. 11雲相應一~五七經 五九七經(大正八八三經)參閱巴利本S. 34禪定相應一~五五經 六O四經(大正八九O經)參閱巴利本S. 43無為相應一~四四經 六O五經(大正八九一經)參閱巴利本S. 13現觀相應一~八經 六一一經(大正八九七經)參閱巴利本S. 18羅?羅相應一~二二經 (4)卷三一至卷三七為如來記說有關修證等,附入於「道品誦」之後。 (六)導讀(1) 第一、五陰誦 包括「陰相應」、「羅陀相應」及「見相應」、「斷知相應」。依日本「國譯一切經」計 數,雜阿含經共有一三四四四經,而五陰誦就有一一五七八經,佔全經百分之八十六。 一、陰相應 有情於色、受、想、行、識五陰或一一陰起我、我所見而長夜流轉生死;佛開示五陰無常 、苦、無我、空、使有情悟入,斷盡貪、瞋、癡,得解脫、涅槃。佛法以有情為重心,所 以佛陀常談五陰法門。五陰法門是以「心理」為重心開示「有情事」。 (1) 五受陰釋名(九二)(2),五種如實知五受陰(八七),七處善知五受陰(八八)。 (2) 陰與受陰之分別(一O一)。 (3) 於五受陰生我見(九一、五三、五四)、二十種我見(一一一)、二十二種展轉計我 (一O三)。 (4) 五受陰為重擔(六四),於五受陰起、住、出則苦起、病住、老死出(六九);於五陰取 著攝受心住,故生恐怖、障礙、心亂(八九)。 (5) 不如實知五陰,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四三、四四);不如實知五陰,於五 陰繫著住,為隨魔自在(六五)。 (6) 於五陰當正觀(一)、正思惟(二)、以智慧如實見(一四)、平等慧如實觀(二三)、如實 知、見、明、覺、慧、無間等(三三)。 (7) 觀五陰無常、苦、空、非我(一),觀三世五陰無常、苦、空、非我(八、七O),從因緣 觀五陰無常(一一、一二);觀五陰無常即苦、苦即非我(一一、一二),觀五陰無常所 以無主(七七),觀五陰是苦所以無主(七八),觀五陰無主所以無我(七九、八O、一一 二),直接觀五陰無我(六七)。 (8) 平等正觀如實知見五陰非我、不異我、不相在(七四)。 (9) 於六觸入處離無明生明,不起我見,前無明觸滅、後明觸集起(九一、五四),如實觀 察五陰無我"向涅槃,如實知五陰無我"究竟涅槃(一一二),正觀五陰無常、苦、空、 非我→厭離→喜貪盡→自證解脫(一~七),無常想→無我想→心離我慢→得涅槃 (四七)。 (10) 五陰譬喻(一O五、四二)。 (11) 愚夫懼無我(一O四),不喜無我(四O),錯會無我(一O七)。 二、羅陀相應 羅陀是侍者比丘,時常奉事在佛陀身旁,聽聞佛法、接受教育的機會最多,佛為之「記說 」五陰法門。眾多外道出家也因此時常向羅陀請教,羅陀向他們記說「出家事」。 (1)佛告羅陀有關有身(一二五)、有情(眾生)(一二四)、有流(一一三)之集、滅皆是有關五 陰。 (2)佛告羅陀應觀察五陰是魔、死法、斷法、滅法、棄捨法、無常法、苦法、非我法、空法 、病法、癰法、刺法、殺法、殺根本法等等(一二二~一三一)。 (3)羅陀答眾多外道:「出家為(一)斷五陰苦,(二)......等,故於世尊所,出家修梵行」 (一一五~一二一)。 三、見相應 佛陀向諸比丘記說不如實知五陰而起種種「有情的邪見事」(一三五~一七三)。 四、斷知相應 佛陀向諸丘記說有關有情五陰之「斷、知、盡、吐、止、捨、滅、沒事」。 (1) 應當求「大師、......正憶念者」(一三二)。 (2) 對八種時態間之五陰求師等斷知(一七四~一七六)。 (3) 用三十七道品、四諦、止觀觀察五陰是無常......煩惱動等一O六法,知斷五陰 (一七七~一八八)。 (4) 貪......惱苦等六十多種「惡心所」阻礙斷知五陰(一八九)。 第二、六入處誦 即「處相應」。六入處法門是以「生理」為重心,對有情開示眼、耳、鼻、舌、身、意六 內入處及色、聲、香、味、觸、法六外入處間所生起諸「受用事」。同五蘊一樣,六入處 亦是無常、苦、無我、空(一九O~一九七)。 (1) 六內外入處之性質(三OO),六六法(二八二),六分別六入處(二八三)。 (2) 六內入處各有作用(二六O),六種根各各不求異根境界(二六五)。 (3) 六內外入處就是一切、一切有、一切法(二九七~二九九),就是世間(二三二),而世 間危脆敗壞(二三三),世間空(二三四),一切無常、苦、空、非我、生法、老法、病 法......一切燒(一九七~一九八)。 (4) 於六六處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結縛其心,長養五受陰及當來 有愛貪喜悉皆增長(二八三)、是魔所自在處(二四五~二四九)、為無明(二五三)。 (5) 防護六根(二七四、二七六、二七八),防護六根喻(二四三、二六一~二六四),賢聖 法、律無上修根與外道修根不同(二八一),應一一住,勿第二住(二八七)。 (6) 六觸入處律儀→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明、解脫果報福利(二八O)。 (7) 為人演說五受陰"為人演說六入處"為人演說尼陀那(因緣)法,心解脫智熟,堪任受增 上法(一切無常......)(二O二)。 第三、雜因誦 包括「因緣相應」、「食相應」、「諦相應」、「界相應」、「受相應」,以及附入本誦 之「記說」有舍利弗相應......不壞淨相應(上)等,計十五相應。有情之安住、有情之染 淨、有情之種種界、種種受之生、住、異、滅皆因空相應之緣起,非自、非他、非自他(共 )、非無因生(住、異、滅)。 一、因緣相應 種種「法住」及「涅槃」皆是因緣「生起事」。 (1)緣起甚深(三三一),佛於緣起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三二五),而緣起法非佛作,亦非餘 人作(三三七)。 (2)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因緣法常住,法住、法界、法定、法如、法爾(三三四)。 (3)因緣法與緣生法(三三四),其法說、義說(三三六)。 (4)離有、無之緣起(三三九),離一、異之緣起(三三五),離斷、常之緣起(三三八),無有 來、去之緣起(二七二、五七O),離四作(自、他、自他、無因)之緣起(三四O~三四二) 。 (5)五支緣起(三二一),十支緣起(三二二),十二支緣起(三二三)。 (6)道次第之緣起:慚愧→不放逸→恭敬、順語、習(近)善知識→樂見賢聖→樂聞正法→不 求人短→生信、順語→精進→不掉(過分精進)→住律儀→學戒→不失念、正知、住不亂 心→正思惟→習近正道→心不懈怠→不著身見、不著戒取、度疑→不起貪、恚、癡→斷 老、病、死(一切苦)(三四五)。 二、食相應 四食之因緣是保持有情肉體及精神營養之「安住事」。 (1)四食(麤搏食、細觸食、意思食、識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 (三七O~三七五)。 (2)六入處集、滅→→→食集、滅(三七O)。 (3)於四食有、無喜貪→→→純大苦聚集、滅(三七三~三七七)。 (4) 觀搏食如食子肉,觸食如牛生剝其皮以物觸身,意思食如火城中人思遠離,識食如被 刑者受矛;如是可斷四食喜貪。(三七二)。 三、諦相應 流轉之「雜染」及還滅之「清淨」各有其因緣,四諦相應所談乃有情之「染淨事」。 (1) 如來出於世間說四聖諦現於世間,世間不復闇冥(三九四),四諦法義饒益、法饒益、 梵行饒益(四O三),四諦法是如如、不離如、不異如(四一六),而如實知見甚難(四O四 ),勤修禪思(四二七),修無量三摩提(四二八),對四諦漸次現觀(四三四);四證淨 則於四諦無疑(四一八、四一九),四果、辟支佛、佛陀彼一切知四聖諦故(三九二), 佛如實知四諦是大醫王(三八八)。 (2) 佛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初轉~(一)(知)此苦聖諦(二)(知)此苦集(三)(知)此苦滅 (四)(知)此苦滅道跡聖諦。再轉~(一)此苦聖諦已知當復知(二)此苦集聖諦已知當斷 (三)此苦滅聖諦已知當作證(四)此苦滅道跡已知當修。三轉~(一)此苦聖諦已知已知 出(二)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三)此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四)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 已修出(三七八)。 (3) 佛及眾生於此四聖諦順知、順入,斷諸有流,盡諸生死,不受後有,否則應長夜驅馳 生死(四O二)。 (4) 眾生已長夜流轉,應急求現觀四聖諦,「不管火燒頭衣」或「寧日受三百矛」,而於 四聖諦勤加精進方便修習(三九九、四OO)。 (5) 得人身甚難,應勤學四聖諦(四O五),勿世間思惟(四O六),勿論十四無記法(四O七), 勿起諸覺障礙向涅槃(四O八、四O九),勿論種種畜生論(四一O、四一二),勿論四資具 (四一四),勿論宿命所作(四一三),勿共諍論(四一一)。 四、界相應 種種界各有其因緣而有「差別事」。 (1) 十八界、種種界(四四三、四五一),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種種受→種種愛→種種求, 而緣起序列不能顛倒(四五一~四五三)。 (2) 界有勝、劣,上、下,明、無明(四五六),善、惡(四四四),三界(四六O),造作界、 出要界(四五七、四五八)。種種定界、滅界(四五五)。而眾生常與界俱、界共和合, 故應善分別種種界,習近善界(如梵行、頭陀行、律行、辯才善說者、多聞者等等) (四四六)。 五、受相應 有情之無量受各有其因緣而有種種「受用事」。 (1) 佛答云何是受、受集、受滅、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四七五、四七七),佛 時說一受、時說二受......或時說無量受(四八五),有種種禪受(四八二),有世尊所 說受樂數(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菩薩樂)(四八四)。 (2) 毘婆尸佛未成佛時,禪思觀察受......受離(四七四),釋尊以如實知受......受離故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七八)。 (3) 樂受為貪使、苦受瞋使、不苦不樂受癡使(四六七),故應尋求對治:觀於樂受而作苦 想、苦受作劍刺想、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滅想,亦可因此成就正見,而得無有我、我所 見、我慢繫著使(四六六)。 (4) 此身,心種種受(四七O、四七一),佛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四七二),佛以一、一 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二、諸行漸次寂滅故,三、諸行漸次止息故,說一 切諸受悉皆是苦(四七二、四七三)。 (5) 凡夫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憂悲稱怨,心亂發狂,長淪沒溺,無止息處; 多聞聖弟子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不生憂悲,不心生狂亂,不淪生死,得 止息處(四六八)。多聞聖弟子於苦、樂非不受覺知,唯生一身受,不生身、心二受 (四六九)。 六、舍利弗相應 舍利弗尊者,佛陀在『增一阿含』稱譽為:「我聲聞中第一比丘,智慧無窮,決了諸疑, 所謂舍利弗比丘是。」(大正二‧五五七中)。 (1) 舍利弗記答閻浮車有關出家修道,以八正道得上清涼之四十經七十二問答(四八九)。 (2) 舍利弗和諸比丘討論有關「定」之問題:無量三昧身作證具足住(四九一),於淨相順 於遠離隨順修道(四九二),修習禪思得神通力(四九三)。 (3) 記答有關戒之諸問題:破戒與持戒比丘之得失(四九四),犯罪比丘與舉罪比丘應依正 思惟,自省察?責(四九五),佛陀告訴舍利弗七種舉罪與被舉罪如何處置(四九六)。 (4) 舍利弗具大智,淨信三世諸佛(四九七)。 (5) 舍利弗告月子比丘「修道」不等於就是「得道」,證明心解脫三毒才能自記說 (四九八)。 (6) 舍利弗對淨口外道解說如何淨命自活(四九九)。 七、目揵連相應 佛稱譽目揵連尊者為:「我聲聞中第一比丘,神足輕舉,飛到十方。」(大正二‧五五七 中)。 (1) 目揵連不勤方便得禪、解脫、三昧、正受,於一日中世尊以神通力三至其前三教授 (五OO、五O一),尊者以天眼、天耳請佛開示「慇勤精進」法(五O二),尊者以神足上 天與諸天說法(五O三~五O六),尊者以天眼見種種邪行因果(五O七~五三三)。 八、阿那律相應 佛譽:「天眼第一,見十方域所,謂阿那律比丘是。」(大正二‧五五七中) (1) 尊者因四念處善修習故,得天眼大德神力(五三六、五三七),向大目揵連說明四念處 法門(五三四、五三五),尊者以天眼見眾生於善惡趣隨業受生(五三八)。 (2) 記說住四念處,身諸苦痛漸得安隱(五四O),修習多修習四念處得盡諸漏(五四一),證 羅漢,彼亦修四念處(五四二),修四念處,長夜順趣向於涅槃(五四四)。 九、大迦旃延相應 佛譽:「我聲聞中第一比丘,善分別義,敷演道教,所謂大迦旃延比丘是。」 (大正二‧五五七中)。 (1) 尊者論共諍因緣(五四五),雖年少而離貪、愛、念、渴者成就老法為宿士數(五四六) ,四姓依業真實平等無差別(五四七)。 (2) 敷演世尊答童女所問偈義(五四八)、摩揵提所問偈義(五五O)。 (3)「六念」為六法出苦處(五四九、五五三、五五四),示修六根(五五一、五五二),答無 相心三昧,智果智功德(五五五、五五六)。 十、阿難相應 佛譽:「我聲聞中第一比丘,知時明物,所至無疑,所憶不忘、多聞廣遠,堪任奉上,所 謂阿難比丘是。」(大正二‧五五八上)。 (1) 尊者論「禪定」:無相心三昧,智果智功德(五五五~五五八),「止觀」四道 (五五九),四神足(五六O)。 (2) 對外道「苦行」之主張,阿難提出「佛說三種離熾然清淨超出道」(五六二)。 (3) 論以食斷食、以慢斷慢、以愛斷愛(五六三),示「佛說四種清淨」(五六四)。 十一、質多羅相應 佛譽:「我(優婆塞)弟子中第一智慧,質多(羅)長者是。」(大正二‧五五九下)。 (1) 未親聞佛所說法而能解佛所說義(五六五、五六六),不被外道所誘(五七三),與諸上 座往來問答(五六七~五七一)。 (2) 做世尊弟子二十年,佛記長者證阿那含(五七二、五七四)。 十二、天、修證、入界陰、不壞淨等相應 卷二三,大正本卷三一,此卷內容非常複雜,包括天、修證、入界陰、不壞淨,不能歸屬 任一「誦」,任一「事」。此卷比對南傳「相應部」有五相應。請參閱頁十二注(3)。 (1)「天相應」(五七五~五八六):說明諸天與人間時間之差別(五七五~五七七);生諸天 之因緣(五七八~五八四);諸天之神力遊戲(五八五~五八六)。 (2)「修證相應」(五八七~六O五):持戒善調伏(五八七~五八八);行四正勤等道品 (五八九~五九三);修不放逸(五九四~五九六);修種種四種禪(五九七);修學三明 (五九八~六OO);名實相應(六O一~六O三);證無為涅槃(有二十一個同義語)(六O四) ;見真諦果斷無量苦(六O五)。 (3)「入、界、陰相應」(六O六~六一五):觀察入、界、陰之深淺與四果(六O六);入、界 、陰之緣起、如實觀察、如實知、斷欲漏,建立一切善法(六O七~六一五)。 (4)「不壞淨相應(上)」(六一六~六一八):佛、法、僧、戒最為第一。 第四、道品誦 『事契經』之「所說事」,所說包括「念處相應」、「正勤相應」、「如意足相應」、「 根相應」、「力相應」、「覺支相應」、「聖道分相應」、「安那般那念相應」、「學相 應」、「不壞淨相應」以及「大迦葉相應」等,計二一相應。由「四預流支」、世間八正 道得「四證淨」,隨之,踏上出世間之八正道(包含三十七道品,三無漏學)完滿「佛道」 。 一、念處相應 (1) 佛於般涅槃前不久,指示諸弟子要自依、法依、不異依,自依、法依即是身、受、心 、法四念住(三六七、三六八),是佛所說一切法(六四七)。 (2) 四念住為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苦惱,得如實法(六二一),甘露法 (六二二),善法聚(六二五、六二七),大丈夫盡諸有漏(六二八),得四果(六三二), 得不退轉(六四三),令眾生得清淨(六四四),令眾生得度彼岸(六四五),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六四九)。 (3) 四念處是自境界,應善守持(六三一、六三四),修四念處是自護護他(六三三)。 (4) 修四念處之過程(六三八、六五O、六五一)。 (5) 修四念處隨順覺支(六二九、六三O)。 (6) 修四念處之要點(六三七)。 二、正勤相應 『雜阿含經』將「正勤」譯為「正斷」(五八九~五九三),「正斷」為「正勤」之誤譯, 「斷」之巴利語為pah?na,非常近似「勤」padh?na,而且第一勤為「斷勤」,故古德把 「四正斷」當作「四正勤」。『雜阿含』在很早的時候已失落二卷,失落的部分就是「正 勤相應」、「如意足相應」和部分「根相應」、「念處相應」,以及「記說」之天相應等 。此二卷則用「阿育王傳」(大正二‧雜阿含六O四經)、「阿育王傳優波 多因緣」 (大正二‧雜阿含六四O經)、「阿育王施半阿摩勒果因緣」(大正二‧雜阿含六四一經)補全 卷數。「四正勤」部分留存之契經編入卷二三「修證相應」(五八九~五九三)。 三、如意足相應 「如意足相應」之契經已散失(參見「二、正勤相應」)。可以參閱『雜阿含』五六O、 一O八六經敘述「四如意足」。其他地方只是和三十七道品合在一起,勸大家修持「四如意 足」。 四、根相應 「五根」為出世之善根。佛說五根(六五五、六五八、六五九、六七一),具足五根得成阿 羅漢、成佛(六五七、六六一、六六三、六六四),如實觀察五根得四果(六五六、六六O、 六六五),五根慧為首(六六六~六七O),多修習五根斷三世苦......乃至一切漏盡 (六七二)。 五、力相應 「根」增長得「力」用,用於解脫貪、瞋、癡,三毒盡,得涅槃。五根增長得「五力」 (六八五~六九六)。佛說種種力,二力(六七三~六七五),三力(六七六~六七八),四力 (六七九~六八四),六力(六九八、六九九),七力(七OO~七O三),八力(七O四~七O六), 九力(七O九~七一O),十力(七一一~七一五)。聲聞五種學力,如來十種智力 (六九六、六九七)。 六、覺支相應 對治五蓋之「七覺支」為明,為正覺,轉趣涅槃。 (1) 如來出現於世,七覺支現於世間(七三三、七三四)。 (2) 善知識及正思惟使「七覺支」生或已生令增廣(七一六、七二八、七二九、七三八)。 (3)「七覺支」生樂住正受(七三一、七三二),是不退法(七一七、七二O),善積聚 (七三七),能作大明......轉趣涅槃(七一八、七一九),令眾生清淨 (七二三、七二四),究竟苦邊(七二二)。 (4) 三世均當修七覺支(七四一、七四二)。 (5) 如何修(七五三~七五九),「身、心二正」修七覺支(七三五、七三六),七覺支漸次 而起修習滿足(七四五~七四九),何時修何種覺支(七二六),應於七覺支自在(七三O) 。 (6) 得四果(七四九),七果(七五二)。 七、聖道分相應 譬如有人遊於曠野,披荒覓「路」,忽遇(見)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前進見故(涅槃) 城邑。佛陀如喻,未成正覺時「覓道」、「見道」、「行道」,終於「證道」成等正覺。 所指之「道」即「八正道」。 (1) 八正道(七七五、七九六),「世間八正道」與「出世間八正道」(七九七、八O一), 「學」與「無學」八正道(七七三)。 (2) 八正道是法、是律、是聖......(七九四),是正道(八O二),是逆流道(八O五),是彼 岸、是正法、律乘、天乘、梵乘、大乘(七八一~七八六),是沙門法(八O六~八一一) ,是正事(八六三)。 (3) 正思惟(七八八、七八九、七九三)、善知識(七九一、七九二)能生八正道,正見能生 餘七正道(七六O~七六二、七九九、八OO),正見等七正道能得等三昧(正定)(七六六 ~七六九)。 (4) 八正道能斷愛欲(七六四)、斷畏(七七O)、斷三愛(七七一)、斷老病死(七七二)、斷三 毒(七九五)、得甘露(七六五)。 八、安那般那念相應 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為四十業處(降伏妄心,集中精神的作業場所)之一。從佛世至今 最常被採用的修習禪那、止觀的方法。 (1) 安那般那念就是四念住(八二五)。 (2) 安那般那念能使極厭患身者樂住正法(八二一),能斷諸覺想(八一六、八二七),乃至 得甘露(八一六),得聖住乃至無學,現法樂住(八一九)。 (3) 安那般那念→四禪、四定、六通(八二六)。 (4) 有五法多所饒益修安那般那念(八一三、八二二)。 (5) 修安那般那念之方法(八一五、八一七)。 (6) 安那般那念→四念處滿足→七覺分滿足→明、解脫滿足,法法相類,法法相潤,一法 為增上,一法為門,次第增進修習滿足(八二二)。 九、學相應 「學」,指「三無漏學」,由「四預流支」具足「增上戒學」為基礎,修習「四禪那」之 「增上意學」,在高度精神統一之狀況下如實知「增上慧學」之「四聖諦」,自證無漏成 就「無學」。 (1) 三學(八二八、八二九、八三二、八四四)。 (2) 三學次第成就之種種果位(八三三、八三五)。 (3) 佛讚初始重於戒學者(八四二、八四三),學戒隨福利(八三七、八三八)。 (4) 隨時善學「三學」(八三九、八四一),實在學「三學」(八四O)。 (5) 增上慧成就者增上戒、意成就(八三O),學「三學」則攝受一切學戒(八三一、八三三) 。 十、不壞淨相應 1.親近善男子→2.聽正法→3.內正思惟→4.法次法向(四種入流分)→成就入流者;入流者 成就1.於佛不壞淨2.於法不壞淨3.於僧不壞淨4.聖戒成就(四證淨~四不壞信)。由「不壞 淨」入法流,上解脫道,才能圓滿佛道。 (1) 四不壞淨是安樂食(八五O、八八三~八八六),是法鏡(八六三~八六六),是上諸天天 道(八五九~八六二)。 (2) 四不壞淨加上常自行惠施是「五種歡喜之處」(八六九),四不壞淨加「念施」、「念 天」為「六念」(八七O~八七二)。 (3) 四種入流分成就四不壞淨(八五五、八七七)。 (4) 具慈心為人說入、住四不壞淨法(八四八)。 (5) 單信一人,則敬信人生五種過患(八四九)。 (6) 成就四不壞淨是不放逸者(八六七、八六八),能使人、天十事具足(八四五),不貧活 (八四六),解脫三惡趣苦(八四七),得須陀洹(八五六)。 十一、大迦葉相應 大迦葉尊者,佛譽:「我弟子中有聲聞少貪、常喜持頭陀行,大迦葉苾芻(比丘)是。」 (大正二‧八三一上)。佛在世曾經分半座與坐(八九四),佛般涅槃後主持闍毘,分佛舍利 及結集佛法、律(大正一‧一七四~一七五)。是佛般涅槃後僧團之領袖。 (1) 佛勸諸比丘學大迦葉入他家為人清淨說法(八八八、八八九),佛稱譽大迦葉為現法得 安樂住,為未來眾生而作大明故行頭陀法(八九二、八九三),佛稱譽迦葉同佛廣大勝 妙功德,分半座與坐(八九四、八九五)。 (2) 大迦葉見佛、出家、學道、成道之經過(八九六)。 (3) 大迦葉在佛前歎有比丘難可教授、不忍聞說、喜諍論(八八八、八八九),佛為說五因 緣,令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八九八)。 十二、聚落主相應 世尊人間遊行,托缽教化,作眾生無上福田。來往各聚落間,或有信佛,或奉事外道之聚 落主(村長)向佛請教,或向佛問難,佛為之記答。 (1) 以伎娛人,以戰?活可生天之似是而非之因果(八九九、九OO)。 (2) 調馬如同調人(九O一),不修八正道者心生瞋恚、口說惡言(九O二),沙門、釋子不自 為畜金銀寶物(九O三),眾生應離苦、樂二邊,行於中道(九O四),眾生所有苦生,彼 一切皆以愛欲為本(九O五)。 (3) 外道聚落主以「蒺蔾論」問難,佛記答:乞食不令施主轉貧,說法選根機 (九O六、九O七);佛矯正聚落主對因緣果報之謬見(九O八)。 十三、馬相應 世尊是無上調御丈夫,常常以調馬師調御馬匹做譬,示種種方便調御士夫。 (1) 三種調士夫相(善男子)(九O九~九一二)。 (2) 良馬具足四種德性,無學具足四種法身(九一三),有四種良馬,善男子亦有四種 (九一四),良馬八德,丈夫於正法、律八德成就(九一六~九一七)。 (3) 修禪那者如同真生馬做種種觀想(九一八)。 十四、釋氏相應 迦毘羅衛釋迦氏族為世尊父族,佛為報恩,時常回故國教化族人。甚喜迦毘羅衛諸釋氏快 得善利,能於甚深佛法賢聖慧眼而得深入(九二六經)。當時釋氏以摩訶男為首,接受佛陀 教化,佛稱譽摩訶男為「我弟子中第一優婆塞,心恒悲念一切之類。」(大正二‧五六O上) 。 (1) 優婆塞具足信、戒、聞、施、慧(九一九),精勤方便信、戒、施、聞、受持觀察,了 達深義,隨順行法次法向,是名滿足一切種優婆塞事,優婆塞成就十六法者自安安他 (九二一),優婆塞可得須陀洹、斯陀含......乃至得阿那含果(九二O)。 (2) 長夜修習念佛、法、僧者臨終不生恐怖,未來生天(九二二),依五法修六念處 (九二四),勤修六法已,於上增修六隨念(九二五),當修六念,乃至進得涅槃 (九二三)。 (3)「像類法」起,一者世尊,一者餘眾,應寧隨世尊不隨餘眾(九二七)。 十五、無始相應 眾生輪迴生死,長遠無有邊際,不能知其根源,所受苦惱無數、無量,而不知求脫生死輪 迴。 (1) 眾生父母數無量(九三二、九三三),受苦樂無量(九三四、九三五),所遇善、惡知識 無量(九三六~九三八),積骨如山(九三九),膿血成流(九四O),無有一處不生、不死 (九四三~九四七)。 (2) 雖三世諸佛無量,我過去不曾習近,當來亦可能不習近;今值佛,當於佛所修行梵行 (九四八)。 十六、婆蹉種出家相應 「婆蹉種出家」為一質直、不諂、不偽之好學外道,先前接觸外道十四難(九五四),不得 解,經無數次向佛請教(九四九、九五一~九五五),佛均默然不記答。最後,佛見其「時 有所問,皆以不知故,非故意惱亂」,佛為之開示善、不善法。聞後隨佛出家,不久佛授 以第一記(九五六)。 十七、外道出家相應 佛世有九十六種外道,六十二邪見,以六師(九七O)為代表。外道出家者時常來請教,佛及 弟子為他們開示正法,指正邪見,並解釋對佛教之誤會。利根之外道出家者聽聞正法後, 求於正法、律出家乃至得阿羅漢(九五七~九七一)。 十八、雜相應 如來記說憶念三寶可除心恐怖(九七三),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 繫著使,可以現法自知作證心解脫、慧解脫(九七四、九七五),種種愛及無上愛盡解脫 (九七六~九八O),如來悉知眾生世間根之差別(九八二、九八三)。行不善業,臨終追悔, 必生地獄中(九八八)。 如來記說涅槃道:當勤恭敬、繫心畏慎、隨他德力修諸梵行上、中、下座→威儀具足→學 法具足→戒身具足→定身具足→慧身具足→解脫身具足→解脫知見身具足→得無餘涅槃 (九八六)。 十九、譬喻相應 如來以種種譬喻記說佛法(九九O~一OO八)。 二O、病相應 如來記說病時正好修行(一O一一),病之苦受正好思惟諸行之集、滅、無常、苦、無我(主) 而現法盡諸漏(一O一三~一O一七)。雖身極苦而欲捨此身(自殺),而有餘身相續者有大過 (一O一O),若於身不起貪、欲者是則善終(一OO九)。 如來「記說」在家居士患病時應當學四不壞淨(一O一八)或增修五喜處(一O二四)、增修六 念(一O二一)或六明分想(一O二二~一O二三),並為居士們授記來世果報。 二一、業報相應 分別善法、惡法,棄惡行善,貫徹佛道始終,佛陀以十善、惡業來教授、教誡,改正外道 錯誤之淨行(一O二七)、捨行(一O二八),指出十善業行是法行、正行(一O三O、一O三一), 非蛇行(一O三四),所在受生隨處得安(一O三五)。 行善行惡是相習近法(一O三三),因「自通之法」棄惡行善(一O三二),因貪、瞋、癡生十 惡(一O三七)。 十善法是出法、真實法、正法、白法......等(一O三八~一O四三、一O四八~一O四九)。 應該注意的是教人行十惡、讚歎行十惡、見人行十惡心隨歡喜,與自行十惡法同成就下生 惡趣(一O四四~一O四七)。 第五、八眾誦 如來及聖弟子為「能說」者,說者之「所為說」為「眾相應」之「眾會事」。包括:「比 丘相應」、「魔相應」、「帝釋相應」、「剎利相應」、「婆羅門相應」、「梵天相應」 、「比丘尼相應」、「婆耆舍相應」、「諸天相應」、「夜叉相應」、「林相應」。 一、比丘相應 世尊僧團極龐大,份子複雜,不可由外表妄量他人(一O五O、一O五一),有喜說法比丘 (一O五七)、喜修道甚於營作之比丘(一O五八)、一住比丘(一O五九)、來不歡去不憂之比丘 (一O六O)、持戒清淨香順逆滿諸方比丘(一O六一);但是,亦有起利養比丘(一O五二)、成 就三不善法比丘(一O五三、一O五四)、好裝飾比丘(一O五五)、不恭敬比丘(一O五六)、生 不善覺依惡貪嗜比丘(一O六九、一O七O)。亦有外道歸入佛門得阿羅漢者(一O六二),甚至 殺人無數之央瞿利摩羅,受佛教化放下屠刀,立即得阿羅漢果(一O六五)。 二、魔相應 魔王及其眷屬常化作年少、化作大身、化作大龍、化作大牛來嬈亂佛及弟子。如在世尊成 佛未久時(一O八O~一O八二),佛說法時(一O七二~一O七三、一O八九~一O九一),佛禪思 時(一O七四、一O八六),佛臥息時(一O七五~一O七八),經行時(一O七六),乞食時 (一O八三),教導弟子度化他人時(一O八四),為四眾說法時(一O八五)來嬈亂;弟子精進修 道時(一O七九、一O八八),作衣時(一O八七)來嬈亂。 三、帝釋相應 帝釋為佛教之大護法,亦是居士之模範,於三十三天為自在王,而常行並讚歎不瞋 (一O九五)、忍辱(一O九七~一O九八、一一O七)、恭敬三寶(一O九九~一一O一、一一O三) 、精勤方便(一一O二)、質直(一一O六)、不嬈亂法(一一O八)、修慈心(一一O九)、勸人得 四證淨(一一一O)、引人敬三寶(一一一一、一一一二),佛亦勸出家學道者應當學帝釋之所 行。 四、剎利相應 剎帝利是印度統治階級之王族及武士。世尊也是王種出身,出家成道之後遊行列國,受到 諸王之歡迎及擁護。佛陀大部分時間在舍衛國遊化,所以諸王之中以波斯匿王和佛陀相見 之機會最多。受佛教化,王精進於禪思,如有所悟立即請佛印證(一一一五~一一一八、 一一二五、一一二七)。有時佛示之以修福之法(一一一九~一一二一、一一二六),時而談 論治國之事(一一一七~一一一八、一一二二~一一二四),或談如何觀人(一一三一),甚 至教王如何攝生減肥(一一三三)。 五、婆羅門相應 婆羅門為印度四姓之首,司祭祀,承習梵天法,受各種階級之尊敬供養。佛陀成道轉法輪 之後,四姓雲集歸依三寶,致使信奉供養婆羅門者減少了很多。因此有些婆羅門瞋罵毀辱 世尊(一一三四~一一三六),或是誤會佛陀(一一四O、一一五六~一一六一),反對佛所說 義(一一三八)。但是有些婆羅門是有事不明而問佛陀(一O六四~一一七一),大多數善根之 婆羅門得到佛陀指示現世安、後世樂之行法(一一四二~一一四五、一一四七~一一五五) ,亦有共佛論議後出家為佛弟子(一一四一)。 六、梵天相應 梵天為印度人求歸之處,婆羅門指「大梵天王,無能勝者,統千世界,富貴尊豪最得自在 ,能造化物,是眾生父母。」(大正一‧一O二中)而娑婆世界主自世尊成佛時(一一七二~ 一一七四)至般涅槃時(一一八一)均來讚佛,其間眾梵天或來聽法(一一七五)或來供養(一 一七六~一一七八),有時,佛上升梵天糾正諸梵天惡邪見(一一七九、一一八O)。 七、比丘尼相應 魔波旬以比丘尼為女人可欺,常來嬈亂精進修行之諸比丘尼。或以享五欲、求生欲天為誘 (一一八二、一一八四、一一八八~一一九O),或以恐嚇為手段(一一八五)。威脅利誘失效 ,則以婦女修行不能得漏盡來打擊士氣(一二九六),或以甚深問題問難,以為可使比丘尼 退轉道心(一一八六、一一八七)。 八、婆耆舍相應 佛稱譽婆耆舍「我聲聞中第一比丘,能造偈頌歎如來德,所謂鵬(婆)耆舍比丘是」 (大正二‧五五七中)。偈頌押韻,使人容易記憶,富文藝氣息,以少數字而包含許多深意 ,故九分教或十二部經中祇夜、伽陀、優陀那等以此句法出之,佛陀弟子中婆耆舍尊者時 常以偈讚佛及上座弟子(一一九二~一一九六、一二O二~一二O四、一二O六)。尊者亦作 「厭離偈」以激勵自己(一一九七~一二OO),得漏盡時說偈讚三明(一二O一),甚至病重說 「無上偈」,然後般涅槃(一二O七)。 九、諸天相應 如來為天人師。諸天尚未漏盡故,時時有天來請佛開示(一二O八~一二三五、一二四一、 一二四二、一二四四~一二六二),諸天有錯誤之心得佛改正之(一二三六~一二四O、 一二四六、一二七四),天有災難來求佛庇護(一二四三),諸天讚佛(一二八六),諸天教化 人間(一二五O~一二五二),諸天宿世乃人間造善業者(一二五三~一二五五、一三O五)。 十、夜叉相應 夜叉為佛教護法「八部眾」之一,毘沙門天之眷屬。善夜叉喜聞佛法(一三一八、一三一九 ),供養佛及弟子(一三一六),勸人布施比丘尼(一三二四、一三二五),督促持戒 (一三二二),奉佛為未曾有寶(一三二六);惡夜叉試佛(一三二一),不敬佛(一三二三), 打上座比丘(一三二七)。 十一、林相應 世尊常讚歎阿練若法(閑林獨坐禪思易得定增上、慧增上,自利利他)。諸弟子在林中修行 與林神相處,林神對好睡眠者則覺醒之(一三二九、一三四三),好近俗人者則勸止之 (一三三九),起貪念者使覺察之(一三三O、一三三五),使之正思惟(一三三一),使之修正 受(一三三二),使之增上修行(一三三八)。林神以花供養如來(一三四七)。除林神外,出 入林中諸遊客或修道者之偈語,林住比丘以偈和之(一三五O~一三五九)。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七月 菩薩戒優婆塞 楊郁文 謹識 (1)長阿含『清淨經』(大正一‧七五下):「佛於初夜成最正覺及末後夜,於其中間有所言 說盡皆如實。」大正本雜阿含四O四經,佛光版雜阿含六七四頁:「我成等正覺,自所 見法為人定說者,如手中樹葉。所以者何? 彼法『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 』,明、慧、正覺,向於涅槃;如大林樹葉,如我成等正覺,自知正法所不說者亦復 如是。所以者何?彼法非『義饒益』、......(非)正向涅槃。」如是,佛陀所有說法盡 皆如實,饒益眾生。不可分別「某經」重要或次要,經經「契理」,導向「真實」; 「如來」法說、義說,對經中問答者都是「契機」,導向「涅槃」。未預法會者「聞經 」、「讀經」僅有「合機」與否之別。研讀『雜阿含經』應該從第一卷第一經開始逐經 一一詳究至第五十卷卷末為止。應當時時親近之,刻刻拜讀之,隨時內正思惟之,隨法 次法之,願得現法涅槃! 今「導讀」猶如「導遊手冊」,只是引導讀者發心遊覽「佛法寶山」之用;如欲覽勝, 請臨實地,不可走馬看花。否則「入寶山,空手回。」愧對三寶,枉此一行。 (2)括號內之數目為佛光版雜阿含經經號,以下皆同。 -- 經典裡對整個的(修行)過程有系統描述是很精密的,但實際的經驗卻超越經教研 究。研究無法告訴你:這就是無明升起的經驗,這就是行的感覺,這就是特殊的意識, 這就是身與心各個不同元素的感覺(受)。---阿姜查《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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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3.116
1F:推 cool810:雖然題解中說不宜將阿含視為小乘經典, 58.99.10.13 01/31 00:17
2F:→ cool810:但是在下的紙本佛光阿含藏在書後的國家出 58.99.10.13 01/31 00:18
3F:→ cool810:版編目資料中依然列為小乘經典。 58.99.10.13 01/31 00:19
4F:→ cool810:或許將阿含列為"根本教典"的說法比較恰當. 58.99.10.13 01/31 00:19
5F:推 Crazyfire:千年餘毒啊...... 59.115.128.1 01/31 11:32
6F:→ Crazyfire:將阿含不自覺地視為小乘非一朝一夕可更 59.115.128.1 01/31 11:33
7F:→ Crazyfire:改 59.115.128.1 01/31 11:33
8F:→ cool810:話說個人也是當初參加某次佛學研習營時, 58.99.10.13 01/31 13:39
9F:→ cool810:聽到楊郁文老師的授課介紹才初步認識阿含. 58.99.10.13 01/31 13:40
10F:→ cool810:經過這麼多年,一般佛教的普羅信眾要接觸 58.99.10.13 01/31 13:41
11F:→ cool810:到阿含還是不易。 58.99.10.13 01/31 13:41
12F:推 Crazyfire:哇!!!楊郁文....他在阿含的研究真的很精 59.115.129.104 01/31 15:08
13F:→ Crazyfire:進和深入 讚歎!!! cool大當初參加的那個 59.115.129.104 01/31 15:08
14F:→ Crazyfire:佛學研習營水準應該蠻高的 59.115.129.104 01/31 15:09
15F:→ cool810:當時小高中生什麼都不懂,跟著大人去長見 58.99.10.13 01/31 18:11
16F:→ cool810:識;後來才知道那一梯次授課的老師們都是 58.99.10.13 01/31 18:11
17F:→ cool810:佛教界教授級的大德 ^^; 58.99.10.13 01/3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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