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agewind (秋水連天)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錄] 人間佛教要略(6)
時間Tue Apr 3 21:58:52 2007
《人間佛教論集》
人間佛教要略
(原出自《佛在人間》第五章
http://tinyurl.com/2pcglo )
釋如正2005/4/12
2-3自利與利他的合一
2-3-1自私、自利與利他
世間凡夫--專為私我打算,不能有純粹的利他------自私,不能真正自利。
聲聞賢聖--著重於自己身心的調治,決不專為私利而損他----真正能自利。
大乘菩薩--積極的利他,在利他行的進程中完成自利,達到自利利他的統一。
2-3-2大乘的利他行
凡夫學大乘道,以大悲心為動力,以普度眾生的悲心來廣學一切。然發心利他,並不忽略
自己身心的調治,否則「未能自度,焉能度人」。如不解不行,不修不得佛法,既無智慧
,又無能力,那怎能利他呢?所以為了要度一切眾生,一定要廣學一切---戒定慧三學,
六波羅蜜等。如出發於悲心,那末深山修禪,結七,掩關,也都是為了造就救度眾生的能
力。所以菩薩的修學,與小乘的出發於自利不同,一切是為了利他。如為眾生,為人群服
務,作種種事業,說種種法門,任勞任怨,捨己利人,是直接的利他。修禪定,學經法等
,是間接的利他。菩薩是一切為了利他,所以對身內的、身外的一切,不把他看作一己私
有的。一切功德,回向眾生,就是得了優越的果報,也願與大眾共其利益。事情作好了,
不當作自己的;功德成就了,推向大眾去。功德回向一切眾生,便是大乘利他精神的表現
。
結說:行菩薩道的,出發於利他,使利他的觀念與行為,逐漸擴大,不局限於個人、一家
、一鄉等。凡是於眾生、於人類有利益的,不但能增長自己末來的功德果報,現生也能得
社會的報酬。所以凡不為自己著想,存著利他的悲心,而作有利眾生的事,就是實踐菩薩
行,趣向佛果了。自利利他,同時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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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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