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agewind (秋水連天)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貼] 出家布薩與在家布薩(2)
時間Tue Dec 5 16:20:21 2006
「八關齋」,或稱「八戒」,「近住律儀」,是戒法之一,戒是需要授受的。『大毘婆
沙論』說:「問:近住(優波婆沙的又一義譯)律儀,從誰應受?答:從七眾受皆得,非
餘。所以者何?若無盡壽戒者,則不堪任為戒師故」(34.009)。依論文,似乎七眾弟子─
─出家五眾、在家二眾,誰都可以傳授八關齋戒。這到底是什麼意義?『增壹阿含經』說
到了授受的情形,如說:
「善男子、善女人,於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往詣沙門、若長老比丘所,自稱名字
,從朝至暮,如阿羅漢持心不移」(34.010)。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月十四、十五日,說戒持齋時,到四部眾中,當作是語:
我今齋日,欲持八關齋法,唯願尊者當與我說之!是時四部之眾,當教與說八關齋法」
(34.011)。
布薩日,到「沙門若長老比丘所」,或「到四部眾中」,事實是一樣的。在家弟子受
八關齋戒,是在在家二眾、出家二眾──「四部眾」(即「七眾」)中舉行的;但教說戒
的,是「比丘」、「尊者」。例如出家眾受戒,雖由戒師(三人)舉行傳授,而實「戒從
大眾得」(應該是大眾部義),戒是在(戒)壇諸師授與的。在家人受八關齋戒,也是一
樣。雖由「比丘」、「尊者」教說,而在「四眾」(七眾)中舉行,也就是從四部眾得來
的。在會的四部眾,一定是受過盡形壽戒的(五戒,也是盡形壽受持)。『大毘婆沙論』
所說的「從七眾受皆得」,就是這個意義。假使不在布薩日,不在大眾中,可以從一位在
家弟子受,那就不能說是布薩,也不能說以阿羅漢為模範了!(西元四世紀作)
『成實論』說:「若無人時,但心念口言:我持八戒」(34.012)。這與大乘戒所說的,
「千里無師」,可以自誓受戒一樣。
受八關齋,以一日一夜受持為準。上午(也許可下午後開始)受戒,到第二天天明結
束。現在南方佛教區,布薩日,在家弟子早上到寺院來,從比丘受八關齋,在寺院裏聽法
、坐禪,稱為「精進日」(34.013)。住在寺院中受持,所以八關齋也被解說為「近住戒」
。形式上,近阿羅漢而住,也就是近寺院的出家人而住,修學部分的出家行。對於受持的
時間,部派間有不同的意見,如『成實論』卷八(大正三二‧三0三下)說:
「有人言:此法但齋(齊?)一日一夜。是事不然!隨受多少戒,或可半日乃至一月
,有何咎耶」?
『大毘婆沙論』曾否定日間或夜間(即「半日」)受,及一日一夜以上的受持
(34.014),就是『成實論』一流的主張。然依律意或事實來說,一日一夜以上的受持,應
該是可能的。在家人為家業所累,不可能長期受持,所以制定為六齋日的一日一夜戒。如
年在四十以上,或兒女大了,家業的負累也輕了,為什麼不能作半月、一月以上的受持呢
?而且,六齋日以外,還有「神足月」,或稱「年三齋」,一年的三個月內持齋,這應該
不是一日一夜戒了。西元一九五七年,我出席泰國的佛元二千五百年慶典,住在泰國的寺
院裏。在我所住的附近房屋,住有好幾位婦女,每天為我們預備早餐。我問陳明德居士:
泰國寺院的規律謹嚴,為什麼也住有婦女?他說:是州府來受八關齋戒的。我沒有進一步
的探問,如真的從遠處的各州府來,不可能只受一日一夜戒的(也許是每日受的)。而且
大會期間(七天),他們都始終住在寺裡。所以依事實說,或是年三齋,或是長期受八關
齋,都可能長住在寺院中,近僧而住。這是俗人而近於寺僧的,是敬慕出家行,而仍處於
在家地位的。如果說佛教中有「不僧不俗」者,這倒是事實的存在。
受戒與懺悔,是不能分離的。「懺」是懺摩ks!ama的略稱,是請求「容忍」、「容恕
」的意思。「悔」是des/ana^(提舍那)的意譯,原義為「說」。佛法中,如犯了過失
(除極輕的「自責心」就得),非陳說自己的過失,是不能回復清淨的。所以出家人犯了
過失,要向僧眾,或一比丘,請求容忍(懺),並陳說(承認)自己的過失(悔),一般
通稱為「懺悔」。在受八關齋時,依『增壹阿含經』:先教說「懺悔」,次教說「受
(八)戒」,末後教說「發願」,與『大智度論』所說的相同(34.015)。受戒以前的懺悔
,是在四眾中進行的。如受持而犯了呢?出家人有一定的懺悔法,稱為「作法懺」。現存
的經律,沒有明確的說到,在家戒犯了應怎樣懺悔。受八關齋的,或男或女,在四眾或比
丘前說罪,怕也是不適宜的。『四輩經』說:「朝暮燒香然燈,稽首三尊,悔過十方,恭
敬四輩」(34.016)。個人向佛(塔、佛像)懺悔,可能是從在家受戒者的懺悔而發展起來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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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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