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ray (當願眾生離苦得樂)
看板Buddhism
標題魔與佛不能相提並論
時間Tue Oct 17 22:02:57 2006
http://www.siddham.org/yuan3/shuanhua/book_06.html#a53
宣化上人開示錄
魔與佛不能相提並論
一九八五年八月廿九日
(按:明朝蓮池大師(一五三五—一六一五),出家之後,遍訪名師。後入京師,
參遍融、笑巖二大老,皆為禪宗碩德。師蒙二老開發,後路過東昌,聞鼓聲忽有
覺悟,作偈曰:「二十年前事可疑,三千里外遇何奇?焚香擲戟渾如夢,魔佛空
爭是與非。」
我們無論讀經或閱論,必要用智慧來判別是非,切忌用心意識來猜測。心意識唯
會騙人,此三者有極大之迷惑力,令人是非不辨,事理弗明,黑白倒置,混淆不
清。某些理論,乍聽上去似有道理,智者一目了然,而無知者則被其蒙蔽,聽得
津津有味。有些人以盲引盲,並非故意,而是他自己未明白,故把旁人引入歧途
,結果得不到好處。故不可輕立意見。若在根本問題上生出謬解,所謂「毫釐之
差,天淵之別。」甚至把整個世界弄得如水土合泥,黯然無光了。因此,我們對
於原則上的理論,必要有明確的認識。若單憑心意識的臆斷,妄置批評,隨意褒
貶,便是捨佛入魔,是大不可。
就拿佛與魔的問題來講:不可以跟隨某些人的謬論,謂「魔佛如一,一而不二。」
佛教徒不能像魔一樣,否則,人不需要信佛,儘信魔的狂語可也!有人說「魔是
反面幫助我們的善知識」,這是本著慈悲為懷而說的,這也是一種自我安慰,用
來哄一哄心裏的小孩,教他不要瞋心太重。這種講法乃為了調解其中的紛爭及怨
害,因為不願與魔起對恃,視之若敵人。若說魔是反面來幫助人,但他屢屢一口
就把人吞了,或者當場把人置於死地,這又怎算得上「幫助」呢?
因此,我們要抓緊根本立場,時刻提起正念。一旦生出貪心,或貪快、貪神通、
貪速效、貪靈感,魔便乘虛而入。有些人很聰明,但為什麼有時也會魔裏魔氣?
乃因他對根本原則尚未認識清楚。若把根本弄清楚,魔的咒也不靈了。我們不用
念咒,只要
不爭、不貪、不求、不自私、不自利、不妄語,魔是沒法子鑽進來的。
我多年學佛的結論:最大的受用,就是這六大宗旨。佛法並不是高談闊論,談玄
說妙。更不是妄言禍福,占卜凶吉等流。世界上能未卜先知的人不知多少,這是
跑江湖的技倆,好講神通,妖言惑眾,都是在賣膏藥。這些人的確能知過去未來
,譬如他對你說:「我知道明天會有什麼人來見你,說話又如何如何 >....:」
或云:「你從前做過些什麼事情,我都一清二楚....:」。但他們都有漏洞,
不斷淫欲,或好財、或騙色,這是魔的境界。若有鬥爭心、貪心、求名求利,專搞
個人宣傳或個人崇拜,且又自私自利,不講真話,當知這人是魔的境界。
因此,當蓮池大師參訪遍融、笑巖二老時,二老皆告誡他:「
出家辦道乃為了
生死大事,不可以為名利所累!」當時在場亦有其他參學的人,他們對這啟示
毫不在乎,唯獨蓮池大師卻深得受用,大有啟發。所以他離開京師,行至東昌
,便豁然開悟,而說出以上的偈頌。其實這四句偈是次要,最重要的一句,就
是不要搞名搞利,才是整個公案的主要關鍵。
不要以為蓮池大師在東昌才忽然開悟。他由一開始便是一步一步地邁向開悟之路。
到了遍融、笑巖二老之前,被他們來一個當頭棒喝,便豁然大悟。出家後不耽著
名利,這是最有效的咒,能戰勝一切魔軍。
且看其偈文:
「
二十年前事可疑」:這件生死大事,使蓮池大師困惑很久。因為尚未明白,故
要出外參訪,求善知識解決疑團。
「
三千里外遇何奇」:行跡遍及三千里,及後到了東昌,遽然開悟。這是多麼奇
妙!頓然把執著粉碎了!
「
焚香擲戟渾如夢」:焚香供佛是好事;與魔軍擲戟作戰,這是壞事。擲戟,也
可以當放下武器解,即是不再鬥爭。這一切都像做夢呢!為什麼像做夢,因為還
未徹底明白。
「
魔佛空爭是與非」:現在他明白了,從前總在虛妄是非上用功夫,都是枉費心
機!蓮池大師並沒有說「佛魔一如」;魔是魔,佛是佛,兩者互不相涉,有什麼
是非可爭?以前辯論是非,都是虛妄不實,你欲把魔降伏,必要有點真功夫,這
不是單憑口頭禪能做到的。
再說一層,無魔不顯佛,無佛不顯魔,魔佛也是相對法,並不是佛開悟後,就「
魔佛一如」,佛開悟後,魔佛宛然,但佛沒有敵對的思想。佛既然等視一切眾生
,而魔也是眾生之一,故佛便對魔一視同等。但魔對佛是否一律平等呢?絕對不
是的!魔什麼時候都想把佛推倒的。
蓮池大師在二十年後,始明白不爭的道理,覺悟以往在外表「空爭是與非」,沒
有迴光返照,沒有把自性收拾乾淨,人一爭便生煩惱。
我說的道理很簡單,希望諸位細玩其味。因為原則上不能犯錯誤,大家都很年輕,
不可以隨便說「魔佛一如」。或者,大徹大悟的人能這樣說,因為他體會的境界
不同。但我們還是小孩子,不能假借古人的道理,牽強誤解。譬如小孩不懂開車,
你讓他開車,很容易會撞車,以致死亡。
一般人若聽到「魔佛一如」,他會想:「那麼我拜佛做什麼呢?我做魔業,也不
就是佛業嗎?」原則上的分別,要弄得清清楚楚,不能混淆視聽,魚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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