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agewind (秋水連天)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錄] 戒律與人間淨土的建立(5)
時間Tue Sep 12 22:29:40 2006
五、捨小小戒與禪林清規
由於佛陀住世時代,為弟子們的生活行儀,作了許多指示
,多半是權宜的假施,不是根本的精神所在,故在佛陀即將入
滅之際,特別叮嚀阿難尊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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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a. 道宣律師( 596 ~ 667 )的《四分律刪補行事鈔》
卷下四「沙彌別行篇」, 《大正藏》冊 40,頁 149 下。
b.元照律師( 1048 ~ 1116 )的《資持記》卷下四「沙
彌篇釋」, 《大正藏》冊 40 ,頁 419 中。
35. 《摩訶僧祇律》卷 3,《大正藏》冊 22,頁 242 下~頁
243上。
36. 《四分律》卷 1,《大正藏》冊 22,頁 573 下。
頁10
當自檢心。阿難,汝謂佛滅度後,無復覆護,失所恃耶?
勿造斯觀,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即是汝護,是汝所恃。
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上下相知,當順
禮度。(37)
佛陀是人天的導師,他不以權威懾眾,乃以智慧作眾生的津梁
,由其智慧中宣流出的經教和戒律,便是弟子們的依怙之所,
只要依法住、依律住,便等於依止佛陀而住。此在《善見律毘
婆沙》卷 1,也有大迦葉這麼想︰「佛在世時,語阿難︰我涅
槃後,所說法戒,即汝大師。」(38) 同書的另一段,記述第
一次結集大會中,諸比丘更說︰「毘尼藏者,是佛法壽,毘尼
藏住,佛法亦住。」(39) 強調戒律的維繫,是正法久住的最
大保障。可見戒律的內容繁瑣,大大小小,有重有輕,有的僅
為適應某時某地的某一弟子的偶發事件,並非凡是佛制的戒條
,人人都用得到,也非時時有用、處處有用。因此佛陀臨涅槃
時,許可比丘弟子們捨小小戒。不過到了第一次結集大會上,
阿難提起此事,卻又忘了問佛,小小戒的範圍層次指的是什麼
?結果無法在大會上通過,而由大迦葉裁決︰「隨佛所說,當
奉行之,佛不說者,此莫說也。」(40)
其實,若從律藏的資料中,細心探索,也不難發現,捨小
小戒的問題,是可以釐清的,凡是與當時當地的情況──民情
風俗、習慣、法律無關的,凡是不涉及身口意三業清淨原則的
,凡是跟佛教的僧團形象無關的,都可納入小小戒的範圍。依
據我個人的研究,曾經寫過一篇短論,綜合起來,知道是指在
比丘戒的四波羅夷、十三僧殘(samghava'sesa)、二不定法
之外的,都可考量列入小小戒的範圍。(41) 這是佛陀的慈悲
,不讓繁文縟節困擾後世的弟子們,也是佛陀的智慧,可讓後
世的弟子們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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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長阿含經》卷 4 《遊行經》, 《大正藏》冊 1,頁26
26 頁上。
38 《大正藏》冊 24,頁 673 下。
39 《大正藏》冊 24, 頁 674 下~頁 675 上。
40 「小小戒」在《毘尼母經》卷3,稱為「微細戒」,阿難
與大迦葉之間,關於此事的對話,原文如下︰「(阿難
)親從如來邊聞如是說︰吾滅度後,應集眾僧,捨微細
戒。迦葉還問阿難︰汝親從如來聞如是語,微細戒者,
何者是︰阿難答言,當爾之時,為憂苦惱所逼、迷塞,
遂不及問·迦葉即訶阿難︰汝所語非時,先何不問世尊
,今乃言不問!」經與會諸比丘討論,莫衷一是,大迦
葉便說︰「汝等所說,皆未與微細戒合·隨佛所說,當
奉行之,佛不說者,此莫說也。」《大正藏》冊 24,
頁 818 中。日譯《南傳大藏經》冊 4,頁 430,也有
類似的記述。
41 參閱拙作〈 什麼叫做小小戒 〉,初收於文集《學佛知津
》,又收於《法鼓全集》第三輯第三冊《律制生活》。
頁11
依據制戒的原始精神,有自由伸展及約束的時空彈性。
可是這個問題,在南傳上座部的《彌蘭陀王問經》的難問
第二品第一,將佛陀所指示︰「阿難!我死後,若僧伽欲廢棄
小,隨小學處者,聽。」解釋成為佛陀以此試探弟子們,在佛
滅後,宜警惕,諸佛子為了苦之解脫,更應守護更多的學處,
豈有放棄學處之理。(42) 這也正可代表了上座部佛教是站在保
守的立場,而其對於小戒及隨小戒的定義,解釋成為︰「小學
處者惡作也,隨小學處者惡語也。」(43)惡作與惡語,在比丘律
的五篇之中,同屬於第五篇之中,名為突吉羅(梵語 dus.kr.ta )
,又稱為「眾(多)學(處)」及「應當(遵守)學(處)」
,乃是威儀類,日常生活,待人接物,人與人之間的禮儀,行
住坐臥的各項規定。這也可以隨著時代環境的改變而可略有變
動的必要。提昇人品、健全人格,類似的禮儀,也相當重要。
可見南傳的上座部,主張保守的原則是對的,但如果拘泥於條
文的枯守,就與佛旨相違了。
我們討論佛陀所示「小小戒可捨」或「微細戒可棄」,不
能執著於「捨棄」二字,而當體驗到戒律的功能,在於隨時、
隨方、隨俗,達成適時、適所、隨機應化的人間性和實用原則
,那就是使得人間社會大眾,能夠清淨、和樂、少欲、知足、
知慚愧,令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長;佛的正法常住人間,利益
人間。事實上,三藏聖典中的律藏,不論以何種語文流傳下來
,都已早就無法照著佛陀時代那樣地全部實施於人間,縱然凡
是正統的佛教徒們,都還覺得戒律對於佛法的實踐,非常重要
,但在遇到異文化、異民族、異方域、異風俗、異法令的時代
環境,為了使得佛法還能夠推廣,自利、利人,就不得不放棄
形式主義的持戒思想。例如佛教到了中國,就曾出現過「沙門
不敬王者」及「父母反拜沙門」的論爭,也發生了百丈懷海(
720 ~ 814 )改變沙門不得耕作、 必須托缽乞食的生活方式
,而成為農禪制度的自食其力,並在寺內自炊自食。他也明知
這是「不循律制,別立禪居」,卻又自信他所創立的禪林清規
,有四種益︰
一、不污清眾,生恭信故;二、不毀僧形,循佛制故;三
、不擾公門,省獄訟故;四、不洩于外,護綱宗故。(44)
因為百丈禪師所建的清規,被當時的人所指責︰為什麼既不遵
守小乘的比丘、比丘尼戒,也不隨從大乘菩薩戒律?他的回答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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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日譯《南傳大藏經》冊 59 上, 頁 300。
43 同上注。
44 《景德傳燈錄》卷 6 ,《大正藏》冊 51,頁251上。
頁12
吾所宗, 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乘,當博約折中,設於制
範,務其宜也。(45)
像這樣的非局於大小乘戒律,也不異於大小乘戒律,其實就
是遵守佛陀制戒的基本原則,但又不被瑣碎的戒律條文所束縛。
因時制宜、因地制宜,使得佛法能夠適應環境,又能使得佛教徒
們身口意三業清淨,為自己除煩惱,給人間作表率。既能適應不
同的時空環境,也能被不同的時空環境接受;既有彈性,靈活運
用佛法,也能保持僧團生活的清淨精進。所以《百丈清規》、《
禪苑清規》以及各寺院所訂的各項規約,都是在同一種原因下產
生。千百年來,戒律在中國,雖然從未如律普及,也未如律傳承
,但是中國尚有禪慧精進及梵行清淨的釋子沙門。佛法的命脈,
也就靠著這些人的奉獻,保持了下來。豈不也可以把他們所創的
清規,算作富有生命活力的戒律呢?應該可以,但仍不能取代戒
律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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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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