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agewind (秋水連天)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錄] 戒律與人間淨土的建立(2)
時間Tue Sep 12 22:19:43 2006
二、戒律的意義及其功能
戒律在梵文聖典中,有許多常見的名稱︰(參考土橋秀高氏
《戒律の研究》頁3 )
(一)「戒」為「尸羅」('sila); 「律」為「毘奈耶」,又譯
又譯作「毘尼」( vinaya )。
(二)「戒律 」合稱不是「尸羅毘奈耶」('sila-vinaya),主要
主要是指七眾佛子的別解脫戒, 稱為「波羅提木叉」(pra-
timokkha )。
(三)「戒律」二字的內容, 宜為「戒律儀」('sila-samvara)。
(四)通常所稱廣義的「戒律」,宜含有「戒」、「律」、 「別解
脫戒」、「別解脫律儀戒」(patimokkha-samvara-'sila)
等的項目。
(五)戒律又有「學處」(sikkhapada)、「禁戒」( 'sila-vata
)、「律儀」( iriya)、「威儀」( iriya-patha)等名。
除了「威儀」單指四大威儀的儀禮容貌舉止,其餘指戒相,是
別解脫戒的持犯準則和各種會議的儀程規則。通稱的戒律,玄奘
之前的舊譯為田比尼,嗣後的新譯為毘奈耶,也有譯作鼻奈耶。
毘奈耶含有多種意義︰
(一)《毘尼母經》卷 1,律有「滅」義︰「毘尼者名滅,滅諸惡法
,故名毘尼。」(14)
(二)《清淨毗尼方廣經》,律有「調伏 」義︰「毘尼,毘尼者調
伏煩惱,為知煩惱,故名毘尼。....煩惱不起,是畢竟毘尼
。」(15)
(三)《善見律毘婆沙》卷1 ,也說律有「調伏」義︰「問曰︰何
謂毘尼義耶?說偈答曰︰將好非一種,調伏身口業,知毘尼
義者,說是毘尼義。」(16)
(四)毘尼或毘奈耶,尚有滅諸惡行、離諸惡道, 化度、善治...
等義。在《毘尼母經》卷7,又說毘尼有五義:①懺悔(所犯)
②隨順(如來教法)、③滅(惡法)、④斷(煩惱)、 ⑤
捨(捨所作、捨見事)。(17)
佛經中處處都說到︰佛弟子當依法住、依律住,正法住世,
佛即住世。站在戒律的立場,正法與律,不能分割,所以名為
「正法律」。正法的功能在於淨化人類心靈,斷諸煩惱,淨化
人間社會,滅諸惡法、惡行、惡道。戒律實則已經涵蓋了正法
的功能。
通常都說,聲聞七眾律儀,但為淨化人的身口兩類行為,
到了菩薩戒,才重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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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大正藏》冊 24, 頁 801 上。
15.《大正藏》冊 24, 頁 1078上。
16.《大正藏》冊 24, 頁 676 上。
17.《大正藏》冊24, 頁 842 上。
頁5
念的行為。其實在阿含部及律部,均可見到戒律與三業清淨是
分割不開的。例如南傳長部的《沙門果經》有云︰
由波羅提木叉制禁,住於持戒,精勤正行,營造清淨生活
;具足戒,守護諸根門,具足正念、正智,滿足。(18)
這是說,持戒能營造清淨生活,守護六根之門,六根是眼
、耳、鼻、舌、身、意,既含「意根」及「正念、正智」,也
就表明身口意三業,是相應不離的。漢譯《雜阿含經》卷 11
亦有云:
云何律儀?眼根律儀所攝護,眼識識色,心不染著,心不
染著已,常樂更住,心樂住已,常一其心,一其心已,如
實知見,如實知見已,離諸疑惑,離諸疑惑已,不由他誤,
常安樂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
(19)
這段經文,是說明護六根、攝六識,不為六塵動煩惱心。與
南傳的《沙門果經》所說,是相互呼應的。可知,律儀的功能,
是由攝護身口意等三業,而進入「常一其心」的禪定,開發「
如實知見」的智慧。雖是被大乘學者視為小乘的阿含聖典,已
將戒律的範圍,涵蓋清淨三業的全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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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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