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ola (安)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文--若真修道人,不計世間過
時間Tue Aug 15 17:09:42 2006
我不是很喜歡這位法師,但是這篇文章還是有可取之處。
此文已有人轉貼過,這篇我有把好句子標註起來,
就當法供養
==
如何處理他人過惡?
——-回應郭正典先生「不見他人過」
⊙釋昭慧(中華佛寺協會常務理事)
七月三十日,自由時報刊出郭正典先生文〈慈濟如何化危機為轉機〉
。事後筆者與郭先生在電子郵件中談到:個人對文中所引六祖惠能「若真
修道人,不見世間過」的說法,略有不同的意見。郭先生不以為忤,並懇
賜高見。由於筆者認為:個人在這方面之佛法體會,對鄉愿而不重申張社
會公義之佛教徒,似有針砭意義,故得郭先生之允,將筆者函中之觀點發
表出來。在此先予致謝!
在傳統華人社會中(佛教也不例外)瀰漫著的,正是這種不分是非黑白,
鄉愿冷漠,而又以「不見人過」為護身符的空氣。六祖之言,對於老愛挑
釁他人,卻從「不見己過」的修行人而言,當然是一味對症好藥,但若藥
不對症時,它也可以成為一劑人間毒藥。
筆者從佛法而來的體會是:一切修行不脫「八正道」。八正道之首為
正見,分為世、出世正見。第一、世間正見有四:
正見有善有惡,
正見有
業有報,
正見有前生有後世,
正見有凡夫有聖人。以此觀之,不能分辨善
惡,如何避免惡業苦報?既能分辨善惡,又豈可能不見人之善惡?第二、
出世正見:即是四諦、緣起,亦即無常、無我之正見。
以此二種正見,下一步可分別作世、出世正思維。
第一、作世間正思維時,應如是念:某甲之惡確屬罪惡。對罪惡不可無動
於衷,那不是涵養好,而是麻木不仁——-這也許是肇因於沒有明辨善惡
的正知正見,也許是肇因於個性怯懦,不敢正直以對。無論如何,這兩種
心態(知見上的不能明辨或情意上的不敢面對),都無法生起清淨道品,
因為它不符合「四正斷」〔註〕的原理——-無法令自己「已生惡令斷,
未生惡令不生」。
第二、作出世間正思維時,應如是念:雖此某甲之惡確屬罪惡,為我
之所深切厭惡,我不敢說是「嫉惡如仇」,最起碼勤修「四正斷」的我,
作為一介修道人,也應嫉惡「如病、如癰、如刺」,恨不能拔除其惡而後
快。
但謹記住「諸行無常」,不要陷入常見,而把此「罪惡」等同於「某甲」
,因為某甲也有改惡修善的可能。所以對於某甲,不要在事過境遷之後,
還老是存有「一朝為惡者,必是終生為惡」的偏見與惡感;甚至要儘量為
某甲製造讓他得以改惡修善的機會。手段即使剛猛,動機卻不妨慈悲;此
所以大菩薩雖對眾生眉毛拖地,必要時也還是會示現怒目金剛相,以折伏
眾生之惡。
再者,也要謹記住「諸法無我」,千萬不要陷入我見。因為一旦陷入我見
,這時對待某甲,關注的不會是「如何使某甲斷惡修善?如何避免某甲之
惡危害眾生?」而是「某甲之惡對我有無利害關係?我應如何對待某甲,
才能於其過惡避免禍害或攫取利益?」一旦陷入我見,若與我無利害關係
,則此過惡與我無關,「自掃門前雪」即可,何苦管到「他人瓦上霜」呢
?於是視其過惡,自然無動於衷;若有利害關係,則更可能鄉愿討好,可
能成為幫凶,可能狼狽為奸,可能利用其惡以製造更大罪惡,……總之,
這都不外乎是出發於「自我」的考量,好能於某甲之惡避免禍害,或是攫
取利益。
所以,
修行重點不在「不見世間過」,而在於去除「常見」與「我見」。
在「無常」與「無我」的立足點上,為明辨是非而悲憫眾生故,「見世間
過」還是有積極意義的。六祖所說的「他非我不非,同體是大悲」,這種
高潔與慈悲的盛德,是立基於「明辨是非」的基礎之上的。否則,不知他
之所為,究竟是「非」還是「不非」,則焉能令自己「不非」?又如何能
「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呢?
所以六祖的「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句,最好改一字,寫成
「
若真修道人,不計世間過」——-「不計」是指:不計較他在自己身上
所犯下的過失,沒有報復意欲,此所謂「宰相肚裡能撐船」是也。此一精
神,復可發展為「菩薩不捨罪苦眾生」之大乘情懷——-為了使對方避免
苦切果報,也為了避免對方之惡危害眾生,當然還是要想辦法制止對方之
惡!
九十、八、三 于尊悔樓,時禁足中
——-刊於九十年八月五日《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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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0.11.249
※ 編輯: yamola 來自: 140.120.11.249 (08/15 17:15)
1F:→ poohkoala:昭慧法師有時外放的風格很犀利,但他一笑真像彌勒菩薩那 08/16 00:33
2F:→ poohkoala:般可愛呀,能出家都要讚嘆滴 08/16 00:34
3F:推 imagewind:自己有收穫就好了,這比較重要。^^ 08/16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