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ola (安)
看板Buddhism
标题转文--若真修道人,不计世间过
时间Tue Aug 15 17:09:42 2006
我不是很喜欢这位法师,但是这篇文章还是有可取之处。
此文已有人转贴过,这篇我有把好句子标注起来,
就当法供养
==
如何处理他人过恶?
——-回应郭正典先生「不见他人过」
⊙释昭慧(中华佛寺协会常务理事)
七月三十日,自由时报刊出郭正典先生文〈慈济如何化危机为转机〉
。事後笔者与郭先生在电子邮件中谈到:个人对文中所引六祖惠能「若真
修道人,不见世间过」的说法,略有不同的意见。郭先生不以为忤,并恳
赐高见。由於笔者认为:个人在这方面之佛法体会,对乡愿而不重申张社
会公义之佛教徒,似有针砭意义,故得郭先生之允,将笔者函中之观点发
表出来。在此先予致谢!
在传统华人社会中(佛教也不例外)弥漫着的,正是这种不分是非黑白,
乡愿冷漠,而又以「不见人过」为护身符的空气。六祖之言,对於老爱挑
衅他人,却从「不见己过」的修行人而言,当然是一味对症好药,但若药
不对症时,它也可以成为一剂人间毒药。
笔者从佛法而来的体会是:一切修行不脱「八正道」。八正道之首为
正见,分为世、出世正见。第一、世间正见有四:
正见有善有恶,
正见有
业有报,
正见有前生有後世,
正见有凡夫有圣人。以此观之,不能分辨善
恶,如何避免恶业苦报?既能分辨善恶,又岂可能不见人之善恶?第二、
出世正见:即是四谛、缘起,亦即无常、无我之正见。
以此二种正见,下一步可分别作世、出世正思维。
第一、作世间正思维时,应如是念:某甲之恶确属罪恶。对罪恶不可无动
於衷,那不是涵养好,而是麻木不仁——-这也许是肇因於没有明辨善恶
的正知正见,也许是肇因於个性怯懦,不敢正直以对。无论如何,这两种
心态(知见上的不能明辨或情意上的不敢面对),都无法生起清净道品,
因为它不符合「四正断」〔注〕的原理——-无法令自己「已生恶令断,
未生恶令不生」。
第二、作出世间正思维时,应如是念:虽此某甲之恶确属罪恶,为我
之所深切厌恶,我不敢说是「嫉恶如仇」,最起码勤修「四正断」的我,
作为一介修道人,也应嫉恶「如病、如痈、如刺」,恨不能拔除其恶而後
快。
但谨记住「诸行无常」,不要陷入常见,而把此「罪恶」等同於「某甲」
,因为某甲也有改恶修善的可能。所以对於某甲,不要在事过境迁之後,
还老是存有「一朝为恶者,必是终生为恶」的偏见与恶感;甚至要尽量为
某甲制造让他得以改恶修善的机会。手段即使刚猛,动机却不妨慈悲;此
所以大菩萨虽对众生眉毛拖地,必要时也还是会示现怒目金刚相,以折伏
众生之恶。
再者,也要谨记住「诸法无我」,千万不要陷入我见。因为一旦陷入我见
,这时对待某甲,关注的不会是「如何使某甲断恶修善?如何避免某甲之
恶危害众生?」而是「某甲之恶对我有无利害关系?我应如何对待某甲,
才能於其过恶避免祸害或攫取利益?」一旦陷入我见,若与我无利害关系
,则此过恶与我无关,「自扫门前雪」即可,何苦管到「他人瓦上霜」呢
?於是视其过恶,自然无动於衷;若有利害关系,则更可能乡愿讨好,可
能成为帮凶,可能狼狈为奸,可能利用其恶以制造更大罪恶,……总之,
这都不外乎是出发於「自我」的考量,好能於某甲之恶避免祸害,或是攫
取利益。
所以,
修行重点不在「不见世间过」,而在於去除「常见」与「我见」。
在「无常」与「无我」的立足点上,为明辨是非而悲悯众生故,「见世间
过」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六祖所说的「他非我不非,同体是大悲」,这种
高洁与慈悲的盛德,是立基於「明辨是非」的基础之上的。否则,不知他
之所为,究竟是「非」还是「不非」,则焉能令自己「不非」?又如何能
「但自却非心,打除烦恼破」呢?
所以六祖的「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句,最好改一字,写成
「
若真修道人,不计世间过」——-「不计」是指:不计较他在自己身上
所犯下的过失,没有报复意欲,此所谓「宰相肚里能撑船」是也。此一精
神,复可发展为「菩萨不舍罪苦众生」之大乘情怀——-为了使对方避免
苦切果报,也为了避免对方之恶危害众生,当然还是要想办法制止对方之
恶!
九十、八、三 于尊悔楼,时禁足中
——-刊於九十年八月五日《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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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oohkoala:昭慧法师有时外放的风格很犀利,但他一笑真像弥勒菩萨那 08/16 00:33
2F:→ poohkoala:般可爱呀,能出家都要赞叹滴 08/16 00:34
3F:推 imagewind:自己有收获就好了,这比较重要。^^ 08/16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