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isuretime3 (自性自渡)
看板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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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Fri Jul 7 22:25:54 2006
有緣光降本版者,應悉數是佛子,應深深以此為戒。
菩薩瓔珞本業經賢聖名字品第二
佛子。有十
不可悔戒。應受應持。
一。不殺人乃至二十八天諸佛菩薩。
二。不盜乃至草葉。
三。不婬乃至非人。
四。
不妄語乃至非人。
五。
不說出家在家菩薩罪過。
六。不沽酒。
七。
不自讚毀他。
八。不慳。
九。
不瞋乃至非人。
十。
不謗三寶。
若破十戒不可悔過入波羅夷。十劫中一日受罪八萬四千。滅八萬四千生故不可破。
是故佛子。失發心住乃至二住三位十地一切皆失。
是故此戒是一切佛一切菩薩行之根本。
若一切佛一切菩薩。不由此十戒法門得賢聖果者。無有是處。
學生試言,
於
第五點:
「說出家在家菩薩罪過」應與「摧邪顯正」兩者有所區別。
「摧邪顯正」者,是不忍眾生走入非正道,要針對錯誤、導正錯誤、示現正知正見。
「摧邪顯正」者,應該不等同於『說人罪過』,其差別在於,
不指名道姓。
就事論事,同時,還要為犯錯者『隱姓埋名』,使
「所過能彰,而犯錯者能隱」。
如此應該就不算是「說人罪過」,更何況是有無量無邊數的在家菩薩。
於
第七點:
若某人說法有誤,應該「就其誤、言其誤」,
而不要說「其人是誤」、「其人有非」、「其是誤人」、「其是非人」,
就事論事,同時,還要為犯錯者『隱姓埋名』,使「所過能彰,而犯錯者能隱」。
能做到這十點,或者說,能在檯面上做到這十點,
顯然
基本上就除掉了「貢高我慢」之心。
而且能使本版
文字內容更能就事論事,並且消滅一切瞋心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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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已破戒之處,於今日起悉竟戮力銷毀諸惡緣、諸文字,
若既破戒而受業報者,推究學生本來心存善念,既有所報者既是心甘願受。
只此今日以後,立誓永不再犯。
精進再精進,願不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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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心眾生無邊誓願度 自心煩惱無邊誓願斷
自性法門無盡誓願學 自性無上佛道誓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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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6.45.170
1F:→ asahi:戮力銷毀還不快去? 07/07 23:05
2F:→ Leisuretime3:刪畢。至於走樣變調之台灣佛教者,已修文 07/07 23:29
※ 編輯: Leisuretime3 來自: 203.66.45.170 (07/08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