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qqq (^^)
看板Buddha
標題Re: [政見] yaqqq (先來第一炮吧)
時間Thu Jul 7 21:36:15 2016
第一個問題
不辨別外道以抉擇正法並不是佛陀的教導。
佛陀教導的是,要知道正法是正法,要知道外道是外道。
所以佛陀從來不會迴避、也不曾教導弟子迴避以正法來駁斥外道。
例如優婆離經,佛陀就這樣面對尼乾子,告訴他們什麼是正法、為什麼耆那教不是正法。
對佛教來說,外道其實就只是個中性的詞彙而已,就是說所指的宗教不符合佛法。
而更進一步說,既然要求提出資料佐證討論,那麼萬一資料佐證所駁斥的說法就資料來看
不符合佛法,這也一樣不能說對方是外道嗎?
再次申明:
本人的方向是「自由學術探討佛法」,
管板原則是「最低限度管理」,
管板方法是「訂出不能違反的事物」。
因此只專注在言行舉止有沒有亮紅燈而已,
亮黃燈被檢舉的話,本人也是從寬認定為無違法事項。
(就跟現實生活中的黃燈一樣,不會只有我都當成綠燈看吧!)
如果不幸(誤~)當選的話,
本人的目標是「成為最會用複製貼上的板主」
本人的目標是「成為最會用複製貼上的板主」
本人的目標是「成為最會用複製貼上的板主」,
(所以我真的一點都不認真,現在說明是為了以後的懶惰。)
這樣會不會造成一些奇怪教派充斥板面,而造成混亂呢?
經濟學上有看不見的手,股市有看不見的循環,板上自然有看不見的力量,
道家稱為道,佛家說是因緣生因緣滅,一神教說是神的安排,所以只是杞
人憂天吧!
(就算真的混亂,那又如何呢?這就是本人想要的呀!因為超有趣~~哈哈)
所以記得:
只要不要亮紅燈就好~
所以一併回答了「cj6xu678大大」的問題,
各位準版主是否有把這種跨界攻擊的行為好好的列管的想法呢?
沒有,原因同上。
本人的方向是「自由學術探討佛法」,
管板原則是「最低限度管理」,
管板方法是「訂出不能違反的事物」。
因此只專注在言行舉止有沒有亮紅燈而已,
亮黃燈被檢舉的話,本人也是從寬認定為無違法事項。
(就跟現實生活中的黃燈一樣,不會只有我都當成綠燈看吧!)
(呼應一下本人的目標,就是最會「複製貼上」~)
--
因此可以看出本人的想法是:「兩不偏幫,只看溝通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32.14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uddha/M.1467898578.A.32C.html
※ 編輯: yaqqq (36.234.132.148), 07/07/2016 21:39:48
1F:推 yanc: 推「兩不偏幫,只看溝通態度」。佛陀讓人景仰的應不止佛法。 07/07 21:45
2F:推 thismy: Y 能否解釋佚的解讀 怎樣叫亮紅燈 07/07 21:54
3F:推 thismy: 以我的經驗,有人會跟你吵亮紅燈 07/07 21:55
4F:推 thismy: 他會舉一堆證據說這不算紅燈,或對方算紅燈 還是先想好 07/07 21:56
5F:推 jksen: 推。我認為不管是不是主流教派或非佛教,都能互相批判對方 07/07 21:59
6F:→ jksen: ,這樣才能激盪出各種不同的角度討論。版主應只是最後一道 07/07 22:00
7F:→ jksen: 防線去防止版面失控,而不是判斷誰是正道誰是外道。 07/07 22:01
8F:推 happytiger: 這邊是佛法版,如果是宗教版你的說法就會成立 07/07 22:27
9F:→ happytiger: 任何版都有自己基本論調,佛法版討論基督教,何苦背負 07/07 22:29
10F:→ happytiger: 佛法二字。 07/07 22:29
11F:推 jksen: 根據他的政見,只要跟佛法討論有關,應該都可以討論,除非 07/07 22:37
12F:→ jksen: 版主判斷這跟佛法無關。 07/07 22:38
13F:推 yogi: 根據組務剛剛的判決文 也許你真的應該清楚擬一下紅燈標準了 07/07 22:39
14F:推 yogi: 還有 第七個問題勒? (敲碗 07/07 22:42
15F:→ yogi: 第七個問題有提到 公認正統宗教 那樣的認定標準是什麼?佛 07/07 22:43
16F:→ yogi: 如果照第一個問題這篇回答的精神 是否第七個問題也不應限定 07/07 22:44
17F:→ yogi: 公認正統宗教? 07/07 22:44
佛法板:只要有「資料佐證」都可以來討論,不斷定誰為正道外道。
ex:南傳佛教是管自己不管他人死活的?
漢傳佛教的大乘是不是編造出來的?
藏傳佛教根本是宮廟文化結合佛教?
(一次三個都質疑,懺悔中~~)
18F:推 jksen: 我也覺得限定公認正統宗教跟這篇精神不符合,看是要改掉還 07/07 22:52
19F:→ jksen: 是統一標準。 07/07 22:52
既然提出就更改成
七、帶有廣告或含有商業訊息之文章。
諸如明顯是某某有招收弟子老師的blog、有不合理收費、某某新創宗派等等,
這些廣告及活動皆在禁止範圍,然真有需要可以與板主申請許可。
許可條件:
1.合法立案
2.(1)幫助對象為「急迫之弱勢家庭」、「學校」或「社福機構」以上單位。
或(2)公益性範圍達「鄉鎮市區」以上範圍,ex:分發物資給鎮上獨居老人。
~請叫我是最會複製貼上的男人~
20F:推 thismy: 我支持 jksen 的推文那前面三行 07/07 23:00
21F:推 thismy: 若板主介入判定佛法對錯,你們還真是要祈禱了 07/07 23:01
※ 編輯: yaqqq (36.234.132.148), 07/07/2016 23:13:24
22F:→ yogi: 問題比如說某某新創宗派在禁止範圍 那個宗派認定標準是什麼 07/07 23:16
西斯麥大大只是舉例說:宣導新宗派也算廣告,當然宣導舊宗派也算廣告啦!
這叫舉輕明重原則~thx
※ 編輯: yaqqq (36.234.132.148), 07/07/2016 23:25:56
23F:推 yogi: 但是板規有但書說與公認正統宗教有關則不限,所以你要怎麼 07/07 23:30
24F:→ yogi: 畫出標準? 07/07 23:30
25F:→ yaqqq: 喔喔喔!我眼花了現在才看到,明天改,要來睡覺了! 07/07 23:50
※ 編輯: yaqqq (36.234.132.148), 07/08/2016 09:12:12
27F:→ yogi: 這算不算廣告呢? 07/08 15:15
是廣告~
28F:→ yogi: 又或者前幾天一系列的法會訊息,算不算廣告呢? 07/08 15:16
法會置底文有說歡迎~
29F:推 jksen: 看到yaqqq你的修改了,感謝回應。 07/08 18:31
※ 編輯: yaqqq (36.234.132.148), 07/08/2016 21:17:05
30F:推 yogi: 也就是說照你的標準這類廣告都是禁止的囉?了解。 07/08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