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ctsai (四聖諦之集與滅)
看板Buddha
標題[法語] 關於禪觀的經說增新與篡改 (回d8888)
時間Tue Sep 1 18:22:11 2015
ps. 文章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6. 關於禪觀的經說增新與篡改 (作者:隨佛長老 )
6-1. 關於「四界」之增新經說
6-1-1. 六師外道的「異說」
在印度佛教諸多部派裏,主張「佛分別說」的分別說部,在自派思想當中,揉雜了佛世時
六師外道中順世派的主張,也就是印度古典唯物式機械論者阿耆多‧翅舍欽婆羅(Ajita
Kesakambala)提倡的「四大──地、水、火、風」說法。
阿耆多‧翅舍欽婆羅的純粹唯物式機械論,是認為有情生命與器質世間的一切,都是「四
大──地、水、火、風」的組合,不論是黃金、瓦石或糞土,都只是四大的聚合,平等不
二、無有差別,也是依著四大的聚合離散,而有有情生死與世界成壞的現象。因此,此派
認為殺人與救人,布施與受施,無非都是四
大聚散的現象而已!實際上根本無有殺者與被殺者,也無有施者與受施者,世上是「無罪
、無福,無施、無戒、無定」。見《大般涅槃經》卷第十九9:
「如王所言:世無良醫治身心者。今有大師名阿耆多翅舍欽婆羅,一切知見,觀金與土平
等無二,刀破右脅,左塗栴檀,於此二人心無差別。等視怨親心無異相,此師真是世之良
醫。若行、若立、若坐、若臥,常在三昧心無分散。告諸弟子作如是言:若自作、若教他
作,若自斫、若教他斫,若自炙、若教他炙,若自害、若教他害,若自偷、若教他偷,若
自婬、若教他婬,若自妄語、若教他妄語,若
自飲酒、若教他飲酒,若殺一村、一城、一國,若以刀輪殺一切眾生,若恒河已南布施眾
生,恒河已北殺害眾生,悉無罪、福,無施、戒、定。今者近在王舍城住,願王速往,王
若見者眾罪除滅。……」
在六師外道當中,又有浮陀‧迦旃延(PukudhaKaccayana)修正了阿夷多‧翅舍欽婆羅的
純粹唯物式機械論,改為「心物二元式機械論」。浮陀‧迦旃延主張有情眾生是「由地、
水、火、風、苦、樂、命等七要素組成」,依據七要素的聚合離散,而形成有情眾生的生
死現象,但是七要素則是本有、不壞的存
在。見《大般涅槃經》卷第十九10:
「今有大師名末伽黎拘舍離子,一切知見憐愍眾生猶如赤子,已離煩惱能拔眾生三毒利箭
,一切眾生於一切法無知見覺,唯是一人獨知見覺。如是大師常為弟子說如是法:一切眾
生身有七分。何等為七?地、水、火、風、苦、樂、壽命,如是七法非化、非作,不可毀
害。如伊師迦草,安住不動如須彌山,不捨、不作猶如乳酪,各不諍訟。若苦、若樂,若
善、不善,投之利刀無所傷害。何以故?七分空中無妨礙故,命亦無害。何以故?無有害
者及死者故,無作、無受、無說、無聽,無有念者及以教者。……」
近代日本學者木村泰賢著作的《原始佛教思想論》(歐陽瀚存譯),當中第一篇提到:
「各派之中,縱有極不得當之點,然如六師之說,明為稍有秩序者矣。自有名之《長阿含
》〈沙門果經〉(Sāmaññaphala),以及各處皆嘗散見。……第三,阿夷多‧翅舍欽
婆羅(Ajita Kesakambala),為純粹之唯物論者。謂人生僅為四大所
合成,死後更無一物。……第四,浮陀‧迦旃延(Pukudha Kaccayana),與上相反,為
心物不滅說也。但其論證法,極為機械的。謂人生為地、水、火、風、苦、樂、生命七要
素而成,依其集散離合,而有生死之現象。惟七要素自身,則為不滅。」浮陀‧迦旃延提
倡的七要素論,是心、物二元論的思想結構,也是多元實在論的哲理學說。此外,不論是
阿耆多‧翅舍欽婆羅的四大論,或是浮陀‧迦旃延提倡的七要素論,對於現實世界的呈現
,都認為是「聚散離合」的表現,這種「聚散離合」的機械認識論,深深的影響了後世部
派佛教的分別說部(自稱上座部,絕不是原始佛教)。
6-1-2. 關於「四界」之增新經說
6-1-2-1. 從「四界」到「六界」之增新經說
目前流傳在東南亞地區的南傳佛教,即是分別說部分化於錫蘭的銅鍱部傳承系統,在南傳
銅鍱部的教法傳承中,流傳著的『大念處經』,『大念處經』將
色身解析為三十二部份組合,也就是眾所週知的「三十二身分」,還有「四界──地、水
、火、風」,這是典型的機械認識論。見南傳《長部》『大念處經Mahāsatipatthana
Sutta』:
「比丘們!比丘仔細思考這身體,自腳底而上,自頭髮而下,皮膚所覆蓋的都是充滿種種
不淨,他這麼想:「在這身體中,有頭髮膚毛,指甲牙齒,皮
膚肌肉,筋腱骨髓,腎心肝臟,肋膜脾臟,肺腸腸膜,胃髒糞便,膽汁痰膿,血汗脂肪,
眼淚淋巴,口水鼻涕,滑液尿水。……復次,諸比丘!比丘於任何姿勢中,以各種界思惟
觀察此身,即:此身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諸比丘!猶如熟練之屠牛者,或屠牛者
之弟子,屠宰牛隻,並將其肢解成塊後,坐於四衢道口。如是,諸比丘!比丘於任何姿勢
中,以各種界思惟觀察此身,即:此身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如是,比丘安住於身
,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身;安住於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安住
於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長部》『大念處經』的說法,也同樣編在《中部》『念處經』。在後世受分別說部影響
的說一切有部,在傳誦的《中阿含》中,也融攝了《中部》『念
處經』的思想傳誦。見《中阿含》(98)『念處經』11:
「如是比丘!此身隨住,隨其好惡,從頭至足,觀見種種不淨充滿。我此身中有髮、髦、
爪、齒、麤細薄膚、皮、肉、筋、骨、心、腎、肝、肺、大腸、小腸、脾、胃、摶糞、腦
及腦根、淚、汗、涕、唾、膿、血、肪、髓、涎、膽、小便。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
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身如身。復次,比丘觀身如身。
比丘者,觀身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猶如屠兒殺牛,
剝皮布地於上,分作六段。如是比丘觀身諸界,我此身中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
、識界。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有達。」
南傳《長部》『大念處經』與《中阿含》『念處經』,是用「三十二身分」與「四大」的
機械式認識論,做為「四念處」的「身觀念處」。
但是在古老經說傳誦「四念處」的「身觀念處」,是指觀因緣的集法、滅法(十二因緣的
六入處觀),並不是「三十二身分」與「四大」。見《相應阿含》609 經、《相應部》『
念相應』42經:
《相應阿含》609 經:「我今當說四念處集,四念處沒。諦聽,善思。何等為四念處集,
四念處沒?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如是隨集法觀身住,隨滅法觀身住,隨集、滅法觀
身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名色集則心
集,名色滅則心沒。……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
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相應部》47.42 經:「諸比丘!我說四念處之集起與滅壞……以何為身之集起耶?依食
集起,而身集起;依食滅壞,而身滅壞。……依觸集起,而受集起;依觸滅壞,而受滅壞
。……依名色集起,而心集起;依名色滅壞,而心滅壞。……依作意集起,而法集起;依
作意滅壞,而法滅壞。」
南傳《長部》『大念處經』、《中部》『念處經』與說一切有部《中阿含》『念處經』,
在「四念處」的「身觀念處」與受、心、法觀念處上,都做了不合古老修多羅的錯誤說明
。除了錯誤的「四念處」說明以外,『大念處經』還記載了許多「假想觀」,如九塚想等
,是將各種教說加以整理纂集的傳誦,這是論師整編的典型傳誦型式。
另外,在《中部》『界分別經Dhatuvibhavga Sutta』與《中阿含》『分別六界經』,除
了提出「三十二身分」及地、水、火、風的「四界」以外,又如浮陀‧迦旃延的提出「心
物二元」修正理論,將「四界」增修為「六界──地、水、火、風、空、識」的說法。見
南傳銅鍱部傳誦的《中部》『界分別經』:
「地界者,當有內、有外。比丘!然者,如何為內地界?內者個個堅為而粗所執受,例如
: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腎臟、心臟、肝臟、橫隔膜、脾臟、肺臟、大
腸、小腸、胃、大便。……如何為內之水界?內個個之水,而
為水類所執受,例如:膽汁、啖、膿汁、血液、汗、脂、淚、膏、唾、洟、關節骨髓、小
便。……如何為內之火界?內個個之火,為火類所執受,例如以溫、以消化,以食、飲、
嚼、味令熱之即善消化。又其他一切內之個個之火,為火類所執受。……如何為內之風界
?內個個之風,為風類所執受。例如上行之風、下行之風、在腹中之風、在腔處之風、流
通各肢體之風、入息、出息。……如何為內之空界?內個個之空,為空類所執受,例如耳
孔、鼻孔、口腔,又由以食、飲、嚼、味之嚥下處(食道。)又由以食、飲、嚼、味之止住
處(胃腸內。)又如以食、飲、嚼、味之下部排出處(肛門。)或又他之一切,內個個之空,
為空類所執受。……時,更餘有識。[此]清淨而潔白。由其識得知任何之物。知「樂,」
知「苦,」知「不苦不樂。」」
《中部》『界分別經』的傳誦,在後世為說一切有部承受,成為《中阿含》『分別六界經
』。見《中阿含》(162):
「比丘!人有六界聚。此說何因?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若有比
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地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髮、毛、爪、齒、麤細膚、皮、
肉、骨、筋、腎、心、肝、肺、脾、大腸、胃、糞。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堅
,堅性住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地界也。……今我此身有內水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
?謂腦膜、眼淚、汗、涕、唾、膿、血、肪、髓、涎、淡、小便。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
內,內所攝水,水性潤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水界也。……今我此身有內火界而受於
生,此為云何?謂熱身、暖身、煩悶身、溫莊身。謂消飲食,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
內所攝火,火性熱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火界也。……今我此身有內風界而受於生,
此為云何?謂上風、下風、脅風、掣縮風、蹴風、非道風、節節風、息出風、息入風。如
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風,風性動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風界也。……今我
此身有內空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眼空、耳空、鼻空、口空、咽喉動搖。謂食噉含消
,安徐咽住,若下過出,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空,在空不為肉、皮、骨、筋
所覆。是謂比丘內空界也。……唯有餘識,此何等識?樂識、苦識、喜識、憂識、捨識。
比丘!因樂更樂故生樂覺,彼覺樂覺,覺樂覺已,即知覺樂覺。……比丘!因苦更樂故生
苦覺,彼覺苦覺,覺苦覺已,即知覺苦覺。……比丘!因喜更樂故生喜覺,彼覺喜覺,覺
喜覺已,即知覺喜覺。……比丘!因憂更樂故生憂覺,彼覺憂覺,覺憂覺已,即知覺憂覺
。……比丘!因捨更樂故生捨覺,彼覺捨覺,覺捨覺已,即知覺捨覺。」
浮陀‧迦旃延的地、水、火、風、苦、樂、生命七要素,地、水、火、風等四大是物,苦
、樂、生命是有情眾生的心理活動,如是合為「心物二元」的七要素。分別說部系傳誦的
《中部》『界分別經』,提出地、水、火、風、空是物,而有種種苦、樂、憂、喜的識,
則是有情眾生的心理活動,也是「心物二元」的見解。
分別說系的《長部》『大念處經』與《中部》『念處經』是說「此身有地界、水界、火界
、風界」,而後世阿難系說一切有部的《中阿含》『念處經』則說有「地界、水界、火界
、風界、空界、識界」,多了空界、識界。如此可知,《中阿含》『念
處經』的編纂,是比《中部》『念處經』更為晚期的傳出。《中阿含》『念處經』傳出的
時間,應當是分別說部將唯物式機械認識論的「四界」,修改為心物
二元機械認識論的「六界」,再新編出『界分別經』以後的事。因此,南傳《中部》『念
處經』講「四界」,在『界分別經』則改為「六界」,但受分別說部影響而後出的說一切
有部,在傳誦的《中阿含》『念處經』與『分別六界經』則都說是「六界」了。
「三十二身分(Dvattimsakaro)」,又稱為「身至念(Kayagatasati)」,是較為粗略
的解析,這是初步的教導學人認識色身是由毛、髮、爪、齒、皮膚、肝、心、脾、胃、腎
、腸、骨骼、肌肉、血液、眼淚、尿、屎糞等等,約三十二部份組成,這正是非常典型的
「聚散離合」的機械認識論。當學人學習「三十二身分」的認識觀已有一段時間後,再進
一步的更細緻的將色法解析為「四大──地、水、火、風」的組成與特性的表現,這即是
「四界分別觀(巴catudhātuvavatthāna)」。然而,不論是「三十二身分」,或是「
四界分別觀」,都是出自分別說部融攝了「異說」的自部傳誦。「四大」的說法,不僅在
部派傳誦的阿毘達磨論中,廣為運用與發展,也揉雜的融入古來的經說傳誦當中,後出的
說一切有部受到影響,也融攝了「四大」的見解。
6-1-2-2. 仿照古老經說的「四界」新經說
在目前分別系錫蘭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界相應』第四隨喜品的十篇經文(『界相應
』第30~39 經),都是融攝阿耆多‧翅舍欽婆羅提倡之「四大──地、水、火、風」的經
文,又稱為「四界」、「四大種(巴cattāri mahā-bhūtāni)」。見銅鍱部傳誦的《
相應部》『界相應』30,33,35,36經:
《相應部》14.30 經:「諸比丘!有此等之四界。四者何耶?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是
。」
《相應部》14.33 經:「諸比丘!眾生味此等四界之味,以禍是禍,以出離是出離,未能
如實知時,諸比丘!此等之眾生、不由含天界、魔界、梵界、沙門、婆羅門、人、天中捨
棄、被解放,不相應,因不依心以捨棄而住。」
《相應部》14.35 經:「諸比丘!對地界隨喜者、則對苦隨喜。以苦隨喜者,則不得解脫
苦。諸比丘!對水界隨喜者……諸比丘!對火界隨喜者……諸比丘!我謂:對風界隨喜者
,則對苦隨喜。對苦隨喜者,則不得解脫苦。」
《相應部》14.36 經:「諸比丘!地界之生起、住、再生、顯現,是苦之生起、貪、住、
老死之顯現。諸比丘!水界之……。諸比丘!火界
之……。諸比丘!風界之生起、住、再生、顯現,是苦之生起,貪、住、老死之顯現。」
分別說部傳誦的阿毘達磨論,認為地、水、火、風等「四大」是「相依而生」成為極微色
,極微色相聚而成種種色法,所以稱為「種」。「相依而生」、「共伴而起」是分別說部
主張的「緣生觀」,然而佛陀是否是如此呢?這在後面探究「十二因緣原說」的章節,再
予以詳細探討。特別需要注意及警覺的重點,是分別說系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界相
應』第四隨喜品的十篇經文,在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傳誦的《相應阿含》則無有,也完全看
不到類似的傳誦。《相應部》『界相應』第四隨喜品提倡「四大──地、水、火、風」的
十篇經文,只是分別說部系自派傳誦的孤經,絕不是《相應阿含》與《相應部》的共說,
當然也不是部派的共傳。
此外,《相應部》『界相應』30,33,35,36 經的經文內容與語句,明顯的是仿照佛教原有
的古老傳誦中, 佛陀教導要在六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
、法,修習「如實知六處、六處味、六處患、六處離」的經說傳誦。見《相應部》『六處
相應』13,14,19,20,21,22 經、《相應阿含》243,194,315,308經:
《相應部》35.13 經:「諸比丘!余生如是念:「凡緣眼所起之安樂喜悅,是眼之甘味。
凡眼之無常、苦、變壞之法,此為眼之患難。凡對眼制止欲貪、捨去欲貪,此為眼之出離
。凡耳……。凡鼻……。凡舌……。凡身……。凡緣意所起之
安樂喜悅,此為意之甘味。凡意之無常、苦、變壞之法,此為意之患難。凡對意制止欲貪
,捨去欲貪,此為意之出離。」諸比丘!余不如實知如是此等內六處之甘味為甘味,患難
為患難,出離為出離時,諸比丘!其間,余於含括天、魔、梵世界,於含括沙門、婆羅門
、天人,宣示無上正等覺。」
《相應部》35.14 經:「諸比丘,余如是念:「凡緣色所起之安樂喜悅,此為色之甘味。
凡色之無常、苦、變壞之法,此為色之患難。凡對色制止欲貪、捨去欲貪、此為色之出離
。凡以聲……凡以香……凡以味……凡以觸……凡緣法所起之
安樂喜悅,此為法之甘味,凡法之無常、苦、變壞之法,此為法之患難。凡對法制止欲貪
、捨去欲貪、此為法之出離。」諸比丘!余未如實知如是此等外六處之甘味為甘味,患難
為患難,出離為出離時,其間,余於含括天、魔、梵世界,於含括沙門、婆羅門、天人,
不曾宣示無上正覺。」
《相應部》35.19 經:「諸比丘!歡悅於人之眼者,則為歡悅彼苦。歡悅於人之苦者,則
不能離脫彼苦。歡悅於人之耳……。人之鼻……。人之舌……。人之身……。歡悅於人之
意者,則歡悅彼之苦。歡悅於人之苦者,則不得離脫彼之苦。」
《相應部》35.20 經:「諸比丘!歡悅於人之色者,則歡悅於彼之苦。歡悅人之苦者,則
未能離脫彼之苦。我謂:歡悅於人之聲……人之香……人之味……人之觸……歡悅人之法
者,則歡悅彼之苦。歡悅人之苦者,則不能離脫彼之苦。」
《相應部》35.21 經:「諸比丘!眼之生起、住立、出生、顯現者,此即苦之生起、諸病
之住立、老死之顯現。耳之生起……。鼻之生起……。。舌之生起……。身之生起……。
意之生起、住立、出生、顯現者,此即苦之生起、諸病之住立、老死之顯現。」
《相應部》35.22 經:「諸比丘!色之生起、住立、出生、顯現者,此即苦之生起、諸病
之住立、老死之顯現。聲之生起……。香之生起……。味之生起……。觸之生起……。法
之生起、住立、出生、顯現者,此即苦之生起、諸病之住立、老死之顯現。」
《相應阿含》243 經:「若諸比丘,於眼味著,當知是沙門、婆羅門不得自在脫於魔手,
魔縛所縛,入於魔繫。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若沙門、婆羅門於眼不味者,當
知是沙門、婆羅門不隨於魔,脫於魔手,不入魔繫。」
《相應阿含》194 經:「若於眼生喜者,則於苦生喜;若於苦生喜者,我說彼不解脫於苦
。於耳、鼻、舌、身、意生喜者,則於苦生喜;於苦生喜者,我說彼不解脫於苦。諸比丘
!若於眼不生喜者,則於苦不生喜;於苦不生喜者,我說彼解脫於苦。於耳、鼻、舌、身
、意不生喜者,則於苦不生喜;於苦不生喜者,我說彼解脫於苦。」
《相應阿含》315 經:「若眼生、住、轉出,則苦生、病住、老死出。耳、鼻、舌、身、
意,亦如是說。若眼滅、息、沒,苦生則滅,病則息,(老)死則沒。耳、鼻、舌、身、
意,亦如是說。」
《相應阿含》308 經:「諸天世人,於色染著、愛樂住,彼色若無常、變易、滅盡,彼諸
天人則生大苦。於聲……。香……。味……。觸……。(於)法
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彼諸天人得大苦住。如來於色,色集、色滅、色
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
生樂住。於聲……。香……。味……。觸……。法,(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
如實知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
分別說系傳誦的《相應部》『界相應』當中「四界」的說法,除了模仿正統經說「六入處
」的經說教導及語句以外,也是比照 佛陀教導「如實知五陰、五陰味、五陰患、五陰離
」的經說傳誦。見《相應部》『蘊相應』48,129,29,30 經、《相應阿含》41,13,7經:
《相應部》22.48 經:「諸比丘!所有色之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
、遠、近者,名為色蘊。所有受之……。所有想之……。乃至……。所有行之過去、未來
、現在、內、外、粗、細…乃至…名為行蘊。所有識之過去、未來、現在、內、粗、細、
劣、勝、遠、近者,名為識蘊。諸比丘!此等名為五蘊。」
《相應部》22.129 經:「於此處有無聞之凡夫,不如實知色之味、過患、出離。受……
。想……。行……。不如實知識之味、過患、出離。友!說此為無明,如此為無明人。」
《相應部》22.29 經:「諸比丘!若歡喜色者,即歡喜苦:歡喜苦者,即未由苦解脫。若
歡喜受者……。若歡喜想者……。若歡喜行者……。若歡喜識者,即歡喜苦;歡喜苦者,
即未由苦解脫。」
《相應部》22.30 經:「諸比丘!若色之生、
住、起、現者,則生苦、住病、現老死。若
受……。想……。行……。若識之生、住、起、
現者,則生苦、住病、現老死。」
《相應阿含》41 經:「有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我於此五受陰,五種
如實知。色如實知,色集、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
如實知,識集、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
《相應阿含》13 經:「若眾生於色不味者,則不染於色,以眾生於色味故,則有染著。
如是眾生於受、想、行、識不味者,彼眾生則不染於(受,想、行、)識,以眾生味受、
想、行、識故,彼眾生染著於(受、想、行、)識。諸比丘!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彼諸
眾生不應厭色,以色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色。如是受、想、行、識不為患者,彼
諸眾生不應厭(受、想、行、)識;以受、想、行、識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受
、想、行、)識。諸比丘!若色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色;以色於眾生有
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色。如是受、想、行、識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
(受、想、行、)識;以受、想、行、識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受、想、行
、)識。諸比丘!若我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
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脫、不出、不離,永住顛倒,亦不能自
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比丘!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故
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自證〕得脫、得出、得離、得解
脫結縛,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相應阿含》7 經:「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如是受
、想、行、識愛喜者,則愛喜苦;愛喜苦者,則於苦不得解脫。」
《相應阿含》78 經:「若色起、住、出,則苦於此起,病於此住,老死於此出。受、想
、行、識,亦如是說。」
從《相應部》與《相應阿含》的對照中,可以清楚的發現《相應部》『界相應』的「四界
」傳誦,明顯是仿照『五陰』、『六處』的經說傳誦形式,而形成的傳誦格式。「四界」
的經說傳誦,只見於《相應部》,卻不見於《相應阿含》,這是傳誦《相應阿含》的阿難
系僧團遺漏了呢?或者,真的是傳誦《相應部》的分別說部做的增新呢?
6-1-3. 探討律藏的記載
阿難系傳誦的《相應阿含》中,教導的主要內容是六根、六境的「六處」,而『界相應』
中說的是六根、六境與六識的「十八界」,當中無有「四界──
地、水、火、風」的經說傳誦。初始經典結集時,『界相應』的結集經說中,無有「四界
──地、水、火、風」的經說傳誦,這一事實可在律藏當中找到證
據。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九12:
「此蘇怛羅是佛真教。復作是言:『自餘經法,世尊或於王宮、聚落、城邑處說,此阿難
陀今皆演說,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若與六處、十八
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聖諦)而為建
立;若聲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若是佛所說者,於佛品處而為建立;若與念處
、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應者,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若經與伽他相應者,(
於八眾品處而為建立);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可見初始結集經法時,在集出的『因緣
』、『食』、『聖諦』、『界』、『五陰』、『六處』、『道品』等七事修多羅中,是「
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在『界相應』傳誦的是十八界的教
導,實際是無有「四界──地、水、火、風」的傳誦。
6-1-4. 兩部聖典共傳的『界相應』
在說一切有部傳誦的《相應阿含》『界相應』中,主要是 釋迦佛陀依據「緣六根、六境
生六識」的「十八界──眼、色、眼識;耳、聲、耳識;鼻、香、鼻識;舌、味、舌識;
身、觸、身識;意、法、意識」,還有眾生「近類相通」的現實來說「界與界相應」,這
些才是《相應阿含》與《相應部》的共通傳誦。見《相應阿含》451,452,445,449經13、
《相應部》『界相應』1,5,14,25經:
《相應阿含》451 經:「我今當說種種諸界。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種種界?謂
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
,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是名種種
界。」
《相應部》14.1 經:「諸比丘!我為汝等說種種界。汝等諦聽,當善思念,我則宣說。
……諸比丘!種種界者何耶?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
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
界、法界、意識界是。」
《相應阿含》452 經:「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生種種愛。云
何種種界?謂十八界: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是名種種界。云
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云何緣種種受生種種愛?謂緣眼界生眼觸,緣眼觸生眼觸生受
,緣眼觸生受生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界緣生意觸,緣意觸生
意觸生受,緣意觸生受生意觸
生愛。」
《相應部》14.5 經:「諸比丘!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
,非生種種觸,緣種種觸,非生種種界。諸比丘!種種界者,何
耶?眼界……意界……。諸比丘!此謂種種界。……諸比丘!緣眼界,生眼觸,緣眼觸生
眼觸所生之受,緣眼觸所生之受,非生眼觸,緣眼觸,非生
眼界……。緣意界,生意觸,緣意觸,生意觸所生之受,緣意觸所生之受,非生意觸、緣
意界,生意觸,緣意觸,生意觸所生之受,緣意觸所生
之受,非生意觸、緣意觸,非生意界。」
《相應阿含》445 經:「眾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云何眾生常與界俱?謂眾生行不善心
時與不善界俱,善心時與善界俱;勝心時與勝界俱,鄙心時與鄙界俱。」
《相應部》14.14 經:「諸比丘!眾生俱與界相關連,與界相和合。劣意志之眾生,俱與
劣意志相關連,俱與劣意志相和合。善意志之眾生,俱
與善意志相關連、相和合。」
《相應阿含》449 經:「眾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如是廣說,乃至勝心生時與勝界俱,
鄙心生時與鄙界俱。殺生時與殺界俱;盜;婬;妄語;飲酒心時與飲酒界俱。不殺生時與
不殺界俱;不盜;不婬;不妄語;不飲酒(時)與不飲酒界俱。」
《相應部》14.25 經:「諸比丘!眾生與界關連、相和合。殺生與殺生俱關連、相和合。
不與取與不與取俱、邪欲行與欲邪行俱、妄語與妄語俱、飲酒與飲酒俱關連、相和合。斷
殺生與斷殺生俱關連、相和合。斷不與取與斷不與取俱、斷
邪欲行與斷欲邪行俱、斷妄語與斷妄語俱、斷飲酒與斷飲酒俱關連、相和合。」在《相應
阿含》『界相應』14中,完全看不到任何有關「四大──地、水、火、風」的經文。如此
可知, 釋迦佛陀教導的界,主要是指六根、六境緣生六識之六觸入處的「十八界」,無
關於印度順世派宣說的「四大──地、水、火、風」。六根、六境緣生六識的十八界,才
是《相應阿含》與《相應部》在『界相應』的共說,絕不是「四大──地、水、火、風」
。
6-1-5. 佛說十二處為一切法佛陀教說的特質,不在提倡一般人無法即身現觀
現見的理論或境界,而是重在即實際的現實人生、現前身心的活動,可以觀察、發現、驗
證的事實。因此, 佛陀教說的重點,不離六入處(內入處為六
根、外入處為六境、內外入處為六識)、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識),而六根為色陰,
六境的前五境之色、聲、香、味、觸為色陰,法境為受陰、想陰、行陰,六識為識陰,六
根、六境、六識分類為五陰,離開這些也就不是佛說了。如《相應阿含》319 經中,佛陀
說的「一切法」,也就不離六入處了。見《相應阿含》319經、《相應部》
『六處相應』23,24經:
《相應阿含》319 經:「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 眼、色、耳、聲、鼻、香
、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何?非其境界故。」
《相應部》35.23 經:「諸比丘!我用汝等說一切,且諦聽。諸比丘!何者為一切耶?眼
與色、耳與聲、鼻與香、舌與味、身與觸、意與法是。諸比丘!此名之為一切。諸比丘!
若人有如是言:「余棄此之一切,令知他之一切」者,則彼僅為言說,逢他人之問,則無
能作答,則更陷於苦難。何以故?諸比丘!此猶如[對]相違之境[故]。」
《相應部》35.24 經:「諸比丘!以何為一切捨棄之法耶?諸比丘!眼應捨棄,色應捨棄
,眼識應捨棄,眼觸應捨棄,凡緣此眼觸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此亦應捨棄
……耳應捨棄……鼻……舌……身……意應捨棄,法應捨
棄,意識應捨棄,意觸應捨棄,凡緣此意觸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此亦應捨
棄。諸比丘!此為一切捨棄之法。」
如此可知, 佛陀親說的教導,是在五陰、六入處、十八界,稱為佛說的「一切法」,捨
離這些而別立的「四界──地、水、火、風」,應當不是佛說的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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