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chang (davidchang)
看板Buddha
標題Re: [投票] 同意宗教組織募捐與否
時間Fri Jan 3 16:15:29 2014
※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銘言:
: 國家研究院的公告,主要是禁止「營利行為」。
: 但是,合法立案的人民團體(包括宗教團體),本身即是「非營利組織」,
: 我國法律的規範,是允許合法立案的人民團體可以公開募款的。
: 因為「募款」並不是「營利行為」,這兩者是要區分清楚的。
: 換言之,只要是「在我國合法立案的人民團體」,就可以公開募款。
: 建議在本板po宗教團體的募款文,請在文中標明該團體的「登記字號」,
: 標明人民團體登記字號者,即是在我國已合法立案的人民團體,公開募款
: 是合法,也是合理的。當然,如果沒有「登記字號」的人民團體,則非屬
: 「合法立案」之團體,自然不能夠公開募款。
依照這樣來說
建議版主該好好處理hallcom
貼過數次非法團體募款,且沒有立案
該浸水桶就浸水桶
不然這個版會變成包庇犯罪
5/23 hallcom 轉 [法訊] 八月「基隆和平島藥供法會」
12/10 hallcom 轉 [法訊] 年底基隆和平島藥供法會 懇請發心支持
12/13 hallcom 轉 [法訊] 入慈悲門觀音的家十二月救生活動
: ※ 引述《poohkoala (魚死網破)》之銘言:
: : 本版上層所屬分類[國家研究院]有公告
: : 建議大家先左轉出去看個清楚
: : C->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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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255.67
1F:→ caselook:由於本板現行板規尚未明訂[應於文中標明登記字號],而且板 01/03 16:36
2F:→ caselook:主亦尚未修訂板規.依據[法律不溯既往]原則,水桶仍應審慎. 01/03 16:37
依照目前板規有人檢舉就可以處理
而且是明顯違反板規
跟修不修訂無關
即使修訂新規定
還是為反舊規定濫貼違法訊息
如果有疑慮請自行看清楚規定
沒貼出任合募款字號本來就有問題
已經違反第四條
四、帶有廣告(與公認正統宗教有關、不拘於某團體,則不限)、含有商業訊息之文章。
※ 編輯: davidchang 來自: 61.219.255.67 (01/03 16:49)
3F:推 thismy:目前尚無法斷定是非法,若是非法可以報警處理。 01/03 18:32
確定該護生園是非法組資
因為沒有通過核可
且該團體已經自己在網頁上承認屬於違法組資
我是想報警處理的是hallcom,對於該團體,不甘我的事情...畢竟對方沒有來版亂
是hallcom來亂,hallcom該被禁止貼亂七八糟文章比較妥當
4F:推 thismy:募捐部分正在投票中,不宜過急。 01/03 18:33
※ 編輯: davidchang 來自: 36.224.209.44 (01/04 00:36)
5F:推 thismy:「自己在網頁上承認屬於違法組織」有這麼笨的人....? 01/04 02:17
他是寫說沒申請過,預計在103年底申請通過
這樣階段當然屬於違法組織
也不該公開在網路上募款
※ 編輯: davidchang 來自: 36.224.209.44 (01/04 20:05)
※ 編輯: davidchang 來自: 36.224.209.44 (01/04 20:06)
6F:→ hallcom:我只能說,davidchang網友你自己有在護生,清楚阻撓的惡報 01/04 21:35
7F:→ hallcom:這團體確實有在搶救生命、煙供、照護生命,執意破壞你絕對 01/04 21:36
8F:→ hallcom:會墮落,我支持客觀非個人恩怨的檢視護生園有無妥善用款, 01/04 21:37
9F:→ hallcom:如今尚未成立因人力實在不足,你可以直接找張師姊互動閒聊 01/04 21:37
10F:→ hallcom:我可以告訴往生的時候那時候我們最弱,你破壞他們絕對復仇 01/04 21:38
11F:→ hallcom:不是只有被搶救的生命,還有他們有辦煙供,有佈施給非人, 01/04 21:39
12F:→ hallcom:你今天執意個人恩怨瞋心報復,你破壞了他們的安樂,他們也 01/04 21:40
13F:→ hallcom:會找你復仇算帳,我沒有在恐嚇你,我一直在提醒你造業小心 01/04 21:40
14F:→ hallcom:今天你報復很痛快,以後你面對的就是護生園所有非人、生命 01/04 21:41
15F:→ hallcom:找你復仇,今天你罵我我頂多消業障欠的還給你,但若是你欠 01/04 21:42
16F:→ hallcom:我,以後是你要還給我,因果一直很公平,善惡終究會有回報 01/04 21:42
17F:→ hallcom:支持你的網友也是在造隨喜的業,這些帳就全都會牽扯進去, 01/04 21:44
18F:→ hallcom:這就叫作共業,支持復仇清算的人,也是非人、生命報仇對象 01/04 21:45
19F:→ hallcom:害他們沒有居所、非人沒有食物,你往生他們也干擾使你墮落 01/04 21:49
20F:→ hallcom:該提醒的我提醒了,剩下你自己決定,看到時大家一起被報復 01/04 21:59
21F:→ hallcom:還是davidchang網友你所當其衝。該提醒的我做了,因果自負 01/04 22:00
22F:→ neomozism:以非人會復仇去"提醒",這不就是恐嚇嗎? 01/04 22:00
23F:→ neomozism:請hallcom板友也把嗔心收起來吧 01/04 22:01
24F:→ hallcom:我自己內心善惡我清楚,佛菩薩、鬼、神也清楚,我並非恐嚇 01/04 22:01
25F:→ hallcom:所以我一直建議親自走一趟去瞭解。也可以找張師姊溝通互動 01/04 22:02
26F:→ hallcom:結果建議的結果就是要我吃官司,我真的當我在消業障,謝謝 01/04 22:03
27F:→ hallcom:真要講我內心意樂,我比較是覺得他執意干擾破壞一定會墮落 01/04 22:04
28F:→ MartinJu:h大還是給自己念解脫咒吧 自己也沒去過那個地方 01/04 22:05
29F:→ hallcom:鎮壓西藏的中共現在也是過得還不錯,清楚因果知道那會墮落 01/04 22:05
30F:→ hallcom:我朋友有去過,說張師姊人很好,那邊也真的有護生照顧生命 01/04 22:06
31F:噓 BeeEater:你就是在恐嚇別人,手法跟張師姐及海濤恐嚇信眾如出一轍 01/04 22:07
32F:→ hallcom:buddhism板也有網友有去過,在台南,也說那不錯,可去看看 01/04 22:07
33F:→ hallcom:蘇東坡把 佛印禪師看成大便,實際上佛印禪師不是大便喔。 01/04 22:08
34F:→ hallcom:我清楚davidchang網友等內心是瞋心報復干擾,這是墮落定了 01/04 22:09
35F:→ hallcom:你越講不要他越是要破壞,瞋心的結果是使自己墮落,我不用 01/04 22:09
36F:→ hallcom:恐嚇或詛咒什麼,我咒他恐嚇他這業還會回來,太不划算了, 01/04 22:10
37F:→ hallcom:造什麼業自然會回到自己身上,破壞別人護生煙供,因果自負 01/04 22:11
38F:→ hallcom:我在把我應該盡的責任告知的動作說明清楚,剩下看他自己。 01/04 22:12
39F:→ hallcom:真的有仇他這篇我早就噓下去了。他願意護生也算他厲害了。 01/04 22:14
40F:→ MartinJu:又來說別人 之前你提的佛陀教育基金會又沒有替該團體背書 01/04 22:15
41F:→ neomozism:我覺得不要太早把自己想成好人,或者比別人善良,你覺得 01/04 22:16
42F:→ MartinJu:跟一堆假喇嘛拿出跟其他喇嘛的合照就說自己沒問題一樣 01/04 22:17
43F:→ neomozism:自己是善心,別人是嗔心,但別人也認為自己是善心,你是 01/04 22:17
44F:→ neomozism:出於嗔心 大家都以為別人是蘇東坡,自己才是佛印 01/04 22:19
45F:→ MartinJu:公益活動除了要有對的心也要有對的行動 01/04 23:16
46F:→ Lunakaoru:hallcom 我也有捐款給張師姐 但我認為本來就該合法 01/04 23:23
47F:→ Lunakaoru:如果是要讓佛行事業長久下去 符合法令是必然的事 01/04 23:23
48F:→ Lunakaoru:除非張師姐不募款 私人投注所有經費 那就不用申請 01/04 23:24
49F:→ Lunakaoru:一切違緣都有其因果 如果張師姐申請合法後 違緣自消 01/04 23:24
50F:→ Lunakaoru:davidchang網友的確比較激進 但他也非出家人 01/04 23:25
51F:→ Lunakaoru:就一般人的立場提出質疑 激進的態度也是個人修養問題 01/04 23:26
52F:→ Lunakaoru:只希望張師姐那邊的申請合法快下來 一切質疑自當消除 01/04 23:26
53F:→ Lunakaoru:即便合法日後無法在PTT募款,一般募款也不會有太多質疑 01/04 23:27
54F:→ Lunakaoru:最少也是讓張師姐少了因為沒立案而被質疑的困 01/04 23:27
55F:→ Lunakaoru:擾 這也不算是什麼壞事 01/04 23:28
56F:→ beyondband45:阿彌陀佛。 01/05 06:12
57F:→ hallcom:其實也不確定有無違法,實際上也沒有親身參與,就個人恩怨 01/05 09:49
58F:→ hallcom:挾怨報復,我若有瞋心這篇我早就噓下去了,若他沒瞋心我的 01/05 09:53
59F:→ hallcom:文章也不會X1一片噓,我並沒有說不用去立案喔,眼前的狀況 01/05 09:55
60F:→ hallcom:就是人力不足,可以直接找張師姊互動閒聊。合法是必要的, 01/05 09:56
61F:→ hallcom:我只是在提醒他造業小心,我也支持客觀檢視該護生園的運作 01/05 09:56
62F:→ hallcom:所以建議親身瞭解參與,然後他就要給我吃官司,在八卦板上 01/05 09:57
63F:→ hallcom:所以我和他講很多,小心自己的造業,我也沒說我是佛印喔, 01/05 10:03
64F:→ hallcom:煩惱才是我們的共同敵人,別當了瞋心奴隸皈依了瞋心不自知 01/05 10:03
65F:→ hallcom:反對可以啊,那是為什麼反對呢?我也支持客觀檢視其運作喔 01/05 10:05
66F:→ hallcom:我也希望儘快立案喔,其實你自己若真有機會從事其他的行業 01/05 10:06
67F:→ hallcom:例如托兒所,一開始也是要自己有點規模、符合政府的標準, 01/05 10:06
68F:→ hallcom:才去申請,張師姊的人力就是不足,我一直建議要親身參與, 01/05 10:07
69F:→ hallcom:親自找張師姊聊、瞭解他們,而他們也在從事申請立案的流程 01/05 10:08
70F:→ hallcom:不是自己完全不用準備核可就會下來,人力不夠所以需要時間 01/05 10:09
71F:→ hallcom:立案了就會有更多生命被照護、被搶救,煙供也幫助許多非人 01/05 10:10
72F:→ hallcom:執意攻擊打壓,若他們救生、照顧生命、非人受影響,以後就 01/05 10:14
73F:→ hallcom:是得罪、傷害那麼多的生命,我一直不斷在提醒,小心造業。 01/05 10:14
74F:噓 BeeEater:就是噓你,光憑胡亂放生及感應神通我就不覺得他是甚麼正信 01/05 10:31
75F:→ hallcom:所以建議要實際參與喔,不然你的仇恨、理解一點也不是事實 01/05 10:33
76F:→ hallcom:會參與也意味著想去瞭解,又帶人來表示認同,就像吃好料的 01/05 10:34
77F:→ hallcom:推薦給別人一樣,又有淨空法師贈與墨寶,這與合照不同喔。 01/05 10:35
78F:噓 BeeEater:滿腦仇恨跟情色的根本就是你自己?我認識的正信佛就不會 01/05 10:39
79F:→ BeeEater:誇大神通. 01/05 10:40
80F:→ chinby530:不思善,不思惡 01/05 10:41
81F:→ BeeEater:這種會誤人的教派,除非他們自己改變,我永遠不會推薦人去 01/05 10:41
82F:→ MartinJu:提婆達多有皈依世尊還不是謗佛 我幫忙念咒讓那些眾生到 01/05 11:41
83F:→ MartinJu:更圓滿的地方去好了(誤 01/05 11:42
84F:→ hamanda:如果法訊一貼批評者眾,那就代表雙方無緣,何必強求? 01/06 06:12
85F:→ hamanda:反正板上已經投票,大家投票覺得不能貼的,都不要貼就好 01/06 06:15
86F:→ hamanda:時值隆冬臘月,怎麼大家心上一把火似的越吵越烈? 01/06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