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tyred (小弘)
看板Brethren
標題[問題] 讀經問題
時間Sat Sep 22 23:39:32 2007
「 6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
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7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
^^^^^^^^^^^^^^^^^^^^^^^^^^^^^^^^^^^^^^
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
這句經文好像有矛盾,又赦免罪孽又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我的看法是因為我們犯罪,耶和華萬不已有罪的為無罪,耶和華將那些要向我們追討的罪
向耶穌追討,我們只有信耶穌,就被神看做是已經被追討過的。
所以耶和華是慈愛的神,為我們赦免罪孽,但他不是好好先生,我們罪可以被赦免是因為
神向耶穌討,滿足萬不已有罪的為無罪。
亦或者是赦免罪孽是與神恢復關係,但萬不已有罪的為無罪是指雖然罪得赦免,但還是要
承擔罪的後果,就像大衛犯姦淫,後來大衛認罪,罪得赦免,但還是要承擔罪的後果。
到底哪一個才對?
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51.204
1F:推 Babbage:如果看最後的句子,應以第二個解釋為佳. 許多罪的後果禍延 09/23 00:00
2F:→ Babbage:三四代, 例如大衛的壞榜樣就重現在他的後代中... 09/23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