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waveradio (Chris)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大家對於通姦除罪化的看法
時間Sun Apr 14 01:23:15 2013
小弟不才
但看到了個有趣的話題,試著和大家討論看看
: 通姦是一種行為但不是一種罪
: 其實剛聽到的時候有點不能接受
通姦是一種行為而不是一種罪
「罪」是需要有法益侵害的
試問「通姦」,侵害了什麼樣的法益?
最多就是違背了「夫妻之間的忠貞義務」或是「違背社會大眾價值觀」
無侵害、無危險,如何以「罪」論之?
硬是將其冠上「罪」之名,也是屬於無被害人之犯罪
: 第一個想到的事那如果夫妻之間有了小孩的話
: 那小孩的監護權以及撫養費又要怎麼處理
: 一旦通姦沒有刑事保護那是不是全部只要付錢了事
: 又或者比較衰的原配可能連錢都拿不到
小孩的監護權
除非有一方非常不適任父/母親的角色(對小孩會有危害),通常不就雙方協調嗎
若是兩方互不相讓
就看誰給予的照顧較多
或是未來能給孩子的保障較好來判斷吧
撫養費不是共同分擔嗎?
請問你說的拿不到錢,是因另一方經濟因素也不佳的情況下發生嗎?
還是說你說的是離婚分財產這回事?
如果在結婚後兩人沒有簽訂要將兩人財產分開管理
離婚時會將所有財產各分一半,一人拿一半走
因為情境給的似乎不太明確,這問題很難回答
抱歉,把題目拉回來「通姦」這個話題
「通姦罪」一直是個相對不平等的罪
如果老公在外面通姦,老婆抓到之後
老婆可以選擇將老公和情婦都起訴,或是選擇原諒老公
然後只起訴情婦!!
「通姦罪」和「罰娼不罰嫖」有異曲同工之妙
也可以看得出來這個社會對於所謂的「第三者」相對的不留情面
事實上,原配何苦去為難第三者呢?
有時候第三者和原配不是都是屬於受害者嗎?
若是要怪罪其配偶,為了婚外情而將自己以前的配偶送進監獄
這手段是否過於強烈?
我相信失去的感情並不會因為這樣的行為而覺得有所補償
況且將通姦「除罪化」之後,還是有民法上求償的管道
講講現行的「通姦罪」好了
「姦」乃指生殖器之接合
以往法律條文中都使用「姦」字,如「強姦」、「通姦」、「合姦」
但是這樣的定義有著法律漏洞
無法讓那些「強制口交」或是「用異物侵入性器官」的人,被論以「強姦罪」
之後修法,將「姦」改為「性交」一詞
口交、使用異物侵入,都可以被定義成「性交」
「強姦」變成「強制性交」
「合姦」變成「合議性交」
唯獨「通姦」仍為「通姦」
與其說這是修法時的疏失
我倒比較認同這可能是故意不修正此條文
意圖使「通姦罪」難以成立,間接達到除罪化之效果
所以社會上常常會看到
明明抓到兩人都脫光光了,但是還是不成罪的情形
因為要有「性器結合」之證據,才能夠論以通姦罪
所以龍部長也別這麼大反應
將新的觀念社會化到個人身上是需要一些時間的
在那之前,有很多方法降低成立這些罪之可能性
婚姻本就是兩人一起維持的
即使將其納入刑法之下,也不會讓配偶更安順一點
除罪化不代表說之後每個人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偷情了
刑法不處罰還有民法
如果對方真的偷情也抓到了
法院不會阻止你去申請離婚的
以上,拙見
謝謝大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93.149
1F:→ diess:其實過去社會把老婆當成財產之一,通姦就算是奪取財產 04/14 01:45
2F:→ diess:所以算有罪 04/14 01:45
3F:→ diess:以現代男女平等觀念看來,不物化觀點看來就變成無罪了 04/14 01:46
4F:推 myukaka:其實,沒辦法濃縮成20字以內,讓大家轉來轉去,一般人不會 04/14 04:06
5F:→ myukaka:花時間去理解的 04/14 04:07
6F:→ taimu:我覺得有通姦罪.能避免更嚴重的事態發生.例如更激烈的報復 04/14 10:25
7F:→ taimu:目前這壓抑的年代還是需要的.20年之後也許就不用了 04/14 10:27
8F:推 Fw190D9:無侵害無危險?丈夫去嫖妓然後帶性病回來給老婆還會無危險? 04/14 14:57
9F:噓 donut910:這系列的話題,在bg版適合嗎?婚姻版似乎比較恰當…這裡 04/14 16:55
10F:→ donut910:應該多數沒結婚= = 04/14 16:55
11F:推 jase1979:這篇點出幾個重點,我補充一個通姦罪會有侵犯性自主及身體 04/14 20:28
12F:→ jase1979:權的疑慮... 04/14 20:28
13F:→ donut910:通姦是合意性交,不知道是侵犯了誰的性自主? 04/15 08:44
14F:→ donut910:強制性交才是侵犯性自主……通姦侵犯的是婚姻與家庭健全 04/15 08:45
15F:→ donut910:…… 04/15 08:45
16F:→ snowtoya:通姦罪侵害的是身份法益,跟妨害名譽罪侵害名譽權一樣是 04/16 14:18
17F:→ snowtoya:抽象的權利,但並不代表它不存在 04/16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