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skald (上帝愛蟑螂)
看板BoardGame
標題Re: [閒聊] 翻譯侵權問題
時間Tue Feb 21 12:55:41 2012
借用這個標題問一下,
如果不是逐字翻譯說明書,
而是自己看完原文說明書後重新整理後,
另外重新打散,
重做一個自己版本的中文說明書、或是教學影片之類的,
這樣還算侵權嗎?
還是單純只要散佈規則就算侵權?
如果是後者、所謂的教學好像也差不多是這意思?(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4.219
1F:→ Maxsel:總覺得越來越誇張 那youtube一堆怎麼辦... 02/21 12:57
2F:→ allenmr0369:依之前06年大戰的部分 只翻快速流程 或大致規則就沒事 02/21 12:57
3F:推 ebv:唉~搞的杯弓蛇影~人人自危~寫一個慘字,這問題我也想知道... 02/21 12:58
4F:→ windskald:我就想知道這個侵權的「上綱」在哪裡啊? 02/21 12:58
5F:→ Maxsel:沒營利 沒侵犯到著作利益 我覺得太過頭了 02/21 12:58
6F:→ windskald:前面爭的是侵了說明書的著作權、還是規則的著作權? 02/21 13:00
7F:→ windskald:如果照卡牌屋收個工本費也被質疑營利、那桌遊店附教學也 02/21 13:02
8F:→ windskald:可以被說成是營利啊!(抖) 02/21 13:03
9F:→ windskald:所以、這個「侵權」的上綱在哪裡? 02/21 13:03
10F:→ dephille:我想營利重點不是這個工本費啦... 02/21 13:04
11F:→ dephille:而是把說明書綁定在"和他們買遊戲"這點上可能會有問題。 02/21 13:05
12F:推 allenmr0369:說明書有著作權 使用方式沒有 所以你不能用"橫置" 但 02/21 13:06
13F:→ allenmr0369:可以用"把牌橫放" 02/21 13:06
14F:→ Maxsel:太嚴重了桌遊商的利益就是在賣遊戲本身 又不是再製販賣牟利 02/21 13:07
15F:→ windskald:所以其實只要不是照翻、就都沒事? 02/21 13:07
16F:→ windskald:只提供給有跟自己買同款遊戲的人都有問題了、直接讓不知 02/21 13:09
17F:→ windskald:道有沒有買過遊戲的人買豈不是問題更大? 02/21 13:10
18F:→ windskald:至少今天只提供給有買過該遊戲的人、還不算散佈啊! 02/21 13:11
19F:推 allenmr0369:06年的大戰的版本是說的 02/21 13:11
20F:→ dephille:唔,我所說的問題是...營利就是營利,人家就是因為你提供 02/21 13:13
21F:→ allenmr0369:要不然原PO也能寫信問作者給不給你翻 02/21 13:13
22F:→ dephille:了說明書所以買你的東西,這點不用說得多高尚。 02/21 13:13
23F:→ dephille:但是營利那又怎樣? 沒賺錢的話誰要開店? 02/21 13:14
24F:→ Maxsel:所以需要被檢視的是販售正版遊戲的行為是合法否? 02/21 13:15
25F:推 allenmr0369:TO D大 現在在討論的那堆東西的問題吧 02/21 13:18
26F:→ Maxsel:產品所屬公司或代理是否有授權經銷商 合法的話 我覺得翻譯 02/21 13:18
27F:→ Maxsel:那些都像折扣之類的銷售策略 沒啥好爭論的...個人淺見 02/21 13:19
28F:→ dephille:有關等等個人翻譯的部份其實下面那篇也講的差不多 02/21 13:20
29F:→ dephille:不能因為策略就說完全沒問題啦。像是麥當勞買餐送玩具之 02/21 13:22
30F:→ dephille:類的,送的玩具依然要購買版權啊。 02/21 13:22
31F:→ adiemusxyz:win大 我想你不是法律專業 你可以直接去法服或問專業 02/21 13:25
32F:→ adiemusxyz:你通篇太多自己想像 不管是侵不侵害...有個更簡單的 02/21 13:25
33F:→ dephille:但是,就算送說明書是商業行為,我也不覺得有啥好反對的. 02/21 13:26
34F:→ adiemusxyz:就是直接寫信去問原廠或原作者 都好過你再繼續猜 02/21 13:26
35F:→ adiemusxyz:老實講 只是想到 很多遊戲是原文 但至少說明部份有中譯 02/21 13:27
36F:→ adiemusxyz:(指PC或TV GAME)其實這問題代理商如果有心可以直接搞定 02/21 13:27
37F:→ Maxsel:...但是購買遊戲本來就已經有遊戲說明書的擁有權阿... 02/21 13:28
38F:→ windskald:呃、那如果這些都沒有問題的話,現在是有啥好吵的? 02/21 13:29
39F:→ Maxsel:我覺得跟麥當勞送玩具不一樣 除非又多得翻譯的利益 02/21 13:29
40F:→ Maxsel:不然合法的銷售行為是所有權所允許的獲利行為... 02/21 13:29
41F:推 kuso0516: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跟巴哈一樣舉餐廳當例子 02/21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