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檢舉] 使用者 gkc 影響正當組務與板務營運
時間Fri Dec 22 22:55:55 2017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是的,因為律師說人肉搜索真的會踩到法律變成違法基本上有難度,因為相關資料都是
: 當事人自己公開,而除非你是將這些資料用在不法用途,才會有爭議,而如果單純只是
: 搜索,甚至是因為保護自己的權益而搜尋資料並不違法。所以我的確是為了以防萬一才
: 搜尋資料,只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不然被害人通通只能被侵害權益。所以有些資料即
: 使我找到如日後沒有發生進一步問題我也不會拿來作他用。以上共五行。
好,所以你沒有把透過(你認為合法範圍的)肉搜蒐集到的資料拿來「作他用」嗎?
但這跟我看到的資料有些出入:
在
#1QC_E-RR (BoardCourt)列舉的文件B、C中,與同文列舉的文件D、G中,
你在採用匿名制度的本站使用信件溝通板務裁量時,
突然主動直呼對方真實姓(或)名,
分別提示前小組長、代群組長其匿名身分經過你自認的合法肉搜已被揭露;
在同文列舉的文件A中,
你在採用匿名制度的本站使用信件溝通板務裁量時,
突然主動告知你自認合法肉搜的成果,
一方面,告知前板主「其同事的匿名身分」經過你自認的合法肉搜,已被揭露,
另方面,以「提及『其本人的匿名身分』經過你自認的合法肉搜已被揭露」,
來提示前板主「做到上面我
(指gkc本人)所列舉的本來就該做到的三項」、
與其受你提告之間的對價關係
(白色亮字為板務站長所加);
在同文列舉的文件E、F中,
你在採用匿名制度的本站使用信件溝通板務裁量時,
突然主動提及對方個人學歷、個人宗教信仰,
提示代群組長其匿名身分與隱私經過你自認的合法肉搜已被揭露。
這邊要請gkc君具體回答,限25行:
你不是說你要去提告嗎?
你不是說你不會拿你自認合法肉搜的成果來「作他用」嗎?
你上述行為,
包括告知板務人員其匿名身分已被揭露,
包括提示板務人員其匿名身分已被揭露後的板務裁量與你是否對其提告的對價關係,
包括告知板務人員其個人學歷、個人宗教信仰已被揭露,
跟你主張你蒐集這些個人資料只是為了未來以訴訟方式維護你的權益,顯然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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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錯字與贅字
※ 編輯: mousepad (82.54.59.168), 12/22/2017 23: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