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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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LoLoLuan) 不服 #1JnfRTvL (Sub_DigiTech) 裁定
時間Thu Jul 24 02:56:4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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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
標題: 不服
#1JnfRTvL (Sub_DigiTech) 裁定
時間: Thu Jul 17 00:46:10 2014
小組長您好
本人不服您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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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
#1JnfRTvL *[m(Sub_DigiTech) [ptt.cc] Re: [檢舉] ganbaday
│ 文章網址: *[1mhttp://webptt.com/m.aspx?n=bbs/Sub_DigiTech/M.1405523677.A.E55.html*[m
│ 這一篇文章值 16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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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 620 m 7/16 LoLoLuan R: [檢舉] ganbaday chingfen 違反組務板板規三
*
推文者雖違反板規,但一個是直屬群組的群組長,另一個是他板的組長,
群組長並不受本板板規限制,他可以對個別案件指示或建議。
至於chingfen,先警告一次。
LoLoLuan
裁定
其一
chingfen 依照板規 應該水桶兩週 警告一次...無法接受
其二
群組長可以對個別案件指示或建議 但是我認為他在這案件中屬於被告
非直接當事人 不應可以推文
第三條 推文與回文者,限直接當事人與板主,違規回文者劣退並水桶兩週。
推文者初犯水桶兩週。
再犯者水桶懲處加倍,三犯者再加倍,以此類推。
水桶結束後一年內若無再犯,以初犯論。
註:申訴案中之非申訴人之檢舉或被檢舉人為間接當事人
請辭文中非板主與小組長者不得推文
可以請你 改判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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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貴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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ˍ ╱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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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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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 ╭哞~~!!
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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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hateOnas (118.166.244.139), 07/24/2014 02: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