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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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LoLoLuan) 不服 #1JnfRTvL (Sub_DigiTech) 裁定
时间Thu Jul 24 02:56:4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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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标题: 不服
#1JnfRTvL (Sub_DigiTech) 裁定
时间: Thu Jul 17 00:46:10 2014
小组长您好
本人不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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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m
#1JnfRTvL *[m(Sub_DigiTech) [ptt.cc] Re: [检举] ganbaday
│ 文章网址: *[1mhttp://webptt.com/cn.aspx?n=bbs/Sub_DigiTech/M.1405523677.A.E55.html*[m
│ 这一篇文章值 16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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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 620 m 7/16 LoLoLuan R: [检举] ganbaday chingfen 违反组务板板规三
*
推文者虽违反板规,但一个是直属群组的群组长,另一个是他板的组长,
群组长并不受本板板规限制,他可以对个别案件指示或建议。
至於chingfen,先警告一次。
LoLoLuan
裁定
其一
chingfen 依照板规 应该水桶两周 警告一次...无法接受
其二
群组长可以对个别案件指示或建议 但是我认为他在这案件中属於被告
非直接当事人 不应可以推文
第三条 推文与回文者,限直接当事人与板主,违规回文者劣退并水桶两周。
推文者初犯水桶两周。
再犯者水桶惩处加倍,三犯者再加倍,以此类推。
水桶结束後一年内若无再犯,以初犯论。
注:申诉案中之非申诉人之检举或被检举人为间接当事人
请辞文中非板主与小组长者不得推文
可以请你 改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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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贵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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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没水喝的话,不会去喝牛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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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家里养了一头牛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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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 ╭哞~~!!
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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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hateOnas (118.166.244.139), 07/24/2014 02: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