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看板BoardCourt
標題Fw: [檢舉] gossiping / xxxxgay 濫用職權
時間Thu Apr 11 17:18:36 2013
※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HPB-tb2 ]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檢舉] gossiping / xxxxgay 濫用職權
時間: Wed Apr 10 09:26:09 2013
※ 引述《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之銘言:
: ※ 引述《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之銘言:
: : : ●19863 1 3/18 - □ (本文已被XXXXGAY刪除) <XXXXGAY> 沒有八卦
: : 一、板主 XXXXGAY 記予口頭警告一次,不計入正式警告記錄。
: : 二、板主 XXXXGAY 於他板遭劣退,於自身管理的看板仍有發文權限,
: : 然未符合看板發文限制,仍應只發表板務類文章。待消除劣文記
: : 錄後,再行發表他類文章。
: : 然原發文者亦有權限刪除自身的文章。故板主 XXXXGAY 於事後
: : 刪除文章,係屬使用者的權限,非以「板主」權限處置,故未以
: : 正式警告論處,以口頭警告板主,日後勿再犯。
:
: 請問小組長 使用者權限可以刪除文章後改標題嗎?
:
: <XXXXGAY> 沒有八卦 不是表示板主xxxxgay 刪除的嗎
:
: → GeminiMan:更改刪文後的標題係屬板主權限,但刪文亦屬發文者權限。 04/09 13:18
小組長 我昨天仔細想了一想 我對於
" 板主 XXXXGAY 於他板遭劣退,於自身管理的看板仍有發文權限,然未符合看板發文
限制,仍應只發表板務類文章。待消除劣文記錄後,再行發表他類文章。
然原發文者亦有權限刪除自身的文章。故板主 XXXXGAY 於事後刪除文章,係屬使用
者的權限,非以「板主」權限處置,故未以正式警告論處,以口頭警告板主,日後
勿再犯。"
這部分給予口頭警告沒有意見
但是 重點是後面
該使用者 XXXXGAY 刪完文後 利用板主 XXXXGAY 權限
修改成 板主執行板規刪文後的樣子
而且處理的還是自己的文章 完全沒有迴避
這根本觸犯
#1C3jR2tP (L_TalkandCha)版主自檢調款
『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板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
才得以結案。』。(故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沒有迴避 要求 xxxxgay 警告一次很合理吧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
ˍ ╱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
▽ ◤
C ◢ ◣ ╭哞~~!!
by chen31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7.93
1F:推 Bignana:干政王又來囉 04/10 09:28
2F:推 livefishfish:你自己造謠 小組長都幫你護航了 04/10 09:35
3F:→ livefishfish:hateOnas造謠 GM:未經查證 造成誤會 04/10 09:36
4F:→ livefishfish:其他人 GM:就是造謠 04/10 09:36
5F:→ livefishfish:所有板主裡 就只有你公器私用用公告造謠 04/10 09:37
6F:→ hateOnas:XDDD 04/10 10:17
7F:→ hateOnas:樓上大家好 04/10 10:17
8F:→ hateOnas:● 138 4/10 - □ 嘆 04/10 10:22
9F:→ coon182:鐵皮已經講到語無倫次了 04/10 13:16
10F:→ hateOnas:有嗎 哪裡語無倫次可以說明讓我了解嗎 04/10 13:19
11F:→ coon182:有阿,你的138我跑了三個板都沒有 04/10 13:24
12F:→ hateOnas:喔 所以文章沒有語無倫次 那就好 138那個.跟申訴沒關 04/10 13:26
13F:→ esunbank:鐵皮 我永遠支持你 不過這件案子 本該判警告阿? 04/10 18:14
14F:→ hateOnas:樓上 我看不懂... 04/10 18:25
15F:→ hateOnas:喔 我看懂了 04/10 18:25
16F:→ hateOnas:這案子前半 4X濫用權限發文 本來就該警告他GM不給... 04/10 18:26
17F:→ hateOnas:用口頭警告 可以接受 但是後半 4X 又沒迴避 自己處理自 04/10 18:26
18F:→ hateOnas:己案子 照前例警告一次 應該不過分吧 04/10 18:35
19F:推 livefishfish:你造謠本該被水桶4個月 無奈GM也不給阿 04/11 10:45
20F:→ livefishfish:你在cloth板發超過5篇也該被水桶阿 GM也說不用阿 04/11 10:46
21F:推 SoFanCy:hateOnas太難看 04/11 11:01
22F:→ hateOnas:XDDDD 判例不是說不算造謠...怎麼跳針跳不完 04/11 15:34
23F:→ hateOnas:cloth板 我進桶又沒差 除了公務我發過言嗎 頗ㄏ 04/11 15:35
24F:→ hateOnas:哪裡又太難看 XDD SoFanCy 04/11 15:37
25F:推 GeminiMan:組務認為 違規情節應不致記予正式警告記錄。 04/11 16:53
26F:→ esunbank:先備份 下次可以拿來反駁.... 04/11 17:10
27F:→ hateOnas:我胚 04/11 17:13
28F:推 livefishfish:只有你造謠GM幫你護航未經查證引起誤會阿 頗ㄏ 04/11 17:14
29F:推 livefishfish:GM說那個網只會影響校譽 笑死人了 連上新聞都沒有 04/11 17:17
30F:→ livefishfish:你自己PO的 新頭殼還要發新聞澄清 04/11 17:1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114.45.27.93), 時間: 04/11/2013 17: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