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聲請管轄權移轉
時間Sat Feb 4 11:39:44 2012
※ 引述《OPbyOP (One Piece)》之銘言:
: ※ 引述《OPbyOP (One Piece)》之銘言:
: : 判決不公部分:
: : quark法官做出的兩件判決中,有不公正判決之嫌,例如12月21日的判決,明明是9月
: : 到11月的違規,判決中可以說日期相近,且是針對conpo板主失職檢舉,卻解釋沒必
: : 要對板友窮追猛打,根本是雞同鴨講。又例如12月30日的判決,檢舉文已經說明法官
: : 角色不宜用肯定語句臆測,也明確指出conpo法官說的是不實指控,尤其放陷阱是嚴
: : 重的不實指控,已是行為上的污衊了,未請conpo提出證據就下此判決,難以服人。
: quark法官於1月3日做出新的案件的判決,就其判決提出第三件判決不公的情形:
: 「老子倒要看看你們這種在板凳上喊防守喊的超大聲的人能撐到什麼時候」
: 這句話用「你們」而非「他們」,指的就是包含本人的某族群,且本人是不是屬於
: 該族群亦只是OPWaug個人臆測而已
: quark法官居然只針對「更白爛的是這種人」、「比一條蟲還不如」這兩句做判斷
: 忽略整篇文章前後語意及表達的意思,有夠誇張!
請回到ComGame-Plan板詢問是否受理。
既然您於前文已提出關於《Ptt申訴制度變更》的問題,
應該已經知道您的案件原則上只處理到小組長層級為止,
群組長層級受理屬於特殊事由下的例外,
事由特殊與否,由群組長認定,
並無明訂向使用者報備的義務,也無須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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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145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63.29.35.145 (02/04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