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cean (honest)
站內BeautyMarket
標題[公告] 板規釋疑 有建議請推此篇
時間Fri Feb 12 00:36:50 2010
以下是針對板規的釋疑,
若有實質建議請推本篇,
先前板規因偏離主題已先鎖文,
若是對版主行事作風有意見者請私下寄信囉!
所有回覆我會修文一一回覆,
但自2010/2/12 01.08後本文內文不會新增跟修改。
有新增和修改及補充部份會推文或修文回文在下方。
一. 禁止買低賣高原因:
ptt為學術平台,必須禁止買低賣高,不得有營利行為。
教育部電子計算中心數位平台組組長李長樹表示:
台灣學術網路(TANET)只供教學及研究用途,不能有營利行為。
許多版友提到的:自動四捨五入,199.5賣200很合理阿!
但合理和違法沒有牴觸。
總之,目前為了保護本板,也為了保護ptt,
(相信之前在其他熱門板發生很多案例,
讓ptt面臨關站危機,
大家不得不人人自危)
很多事情能避則避,能免則免,
所以我們盡量減少營利的空間,
也會在板規註明小數點要無條件捨去,
希望大家能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
二. 嚴格要求寫出購入來源原因:
嚴格要求寫出原價及來源的原因有2:
1.為了減少營利空間。
2.相信沒有人希望買到仿品,
能讓本板(作為一個交易平台)為買家做一個把關,
我相信這樣對買賣雙方都是能減低紛爭的最好方法。
相信有買網拍的人都知道,
很多人在怨歎拍賣平台不好的同時,
(如追加久,惡質賣家多且不會被停權等)
卻沒有想到平台對賣家的規範鬆,
變相的就是對買家沒保障。
三. 贈送物降低到五折價出清:
這個折扣數是我跟K版主想出的,
主要原因還是避免營利。
若有心在看板上文章的版友便可知道:
目前板上充斥著許多隱瞞來源的文章和商品,
不說來源,便直接說:朋友贈送。
但他的商品均來自同一品牌,
且商品量多製造日期又新,
引人遐想的空間相當大。
為了降低營利風險,
故我們提出了五折,
這個折扣數在部份品牌週年慶是滿合理的,
而將信用卡積點,滿額贈,無法提出購買證明物等均列為無償取得物,
基本上是因為愚昧如版主兩人實在想不出更好的方式,
在此可請版友針對此項提出建議,
若沒有實質建議則還是以五折作為日後板規。
四. 對鬧板板友的處分部份:
雖說許多版友抱怨版主處分嚴厲,
但版友們沒看到的是這些版友私下來信的部份:
有些版友對於版主的提醒回以髒話,
或是調查版主隱私權威脅版主,
還有許多讓人摸不著頭緒的手段,
但起因都是自己沒看清楚板規。
在建議文下推文說自己"莫名其妙"被水桶的各位,
麻煩請檢視當初的文章是不是真的和板規有牴觸,
是否真的沒看板規就PO文?
自己搞錯,PO錯,貼錯,
難道您都沒錯都是版主的錯?
我想答案很清楚,我們也沒錯,您也沒被冤枉,
那推這些文的版友們實在有欠考量。
試問,沒看板規就PO文,
違反板規反怪版主,
這樣不是很站不住腳嗎?
被處分後又上板斷章取義胡說八道,
甚至在非相關之公告文下模糊焦點,
換做別板難道不該以鬧板處分嗎?
若是並沒有犯錯,
這樣站得住腳的情形下我相信小組長十分公正,
可上組務板申訴,
既然有版友提到可以看組務板,
那也可以很清楚的發現不是沒有申訴成功的案例,
而大部分的案例都是誤觸板規的使用者最後心虛所以不了了之。
版主的行事照著版主所能行使之範圍規範走,
若不服小組長之裁決仍可再上訴,
若的確是自己犯錯的版友們是否更該自省而非一直責怪版主?
我們做錯的會虛心接受,
但有時候遇到不得已狀況請版友們見諒:
如漏信,信箱滿了,漏看信。
基本上接到後續訊息我們都會立刻補處理,
所以板規也才加上新的一條:
請各位有任何問題務必寄信給三位版主,
以免損害到您的權益。
五. 要求24hr緩衝期
基本上我和K版主都是每天晚上上線處理板務,
其實大部分文章都是有緩衝期的,
不會馬上PO馬上被刪除。
且新版規上路適應期中每篇文章就都有24hr緩衝期(加重處分區除外)。
況且強烈鼓勵各位先看板規再PO文,
就像考駕照要先考筆試再上路一樣的道理。
若是將違規文章延遲24hr再進行刪除,
會有以下兩個疑慮:
1. 若是營利行為,此時就很可能會被當成營利證據。
2. 會破壞板上整齊美觀,且不少版友來信都是說:
我是學某某某PO文為什麼我錯了?
會有誤導其他版友之嫌。
故目前仍採
加重處分:10分鐘緩衝,一般處分:30分鐘緩衝。
違規後去信通知。
六. 文章內售出部份
目前仍採全部保留,
因本板無其他平台之評價保障,
故希望買賣雙方為自己做個保障,
能新開一篇售出文貼上所有售出物品。
七. 小版主部份
因設置小版主需要較多的支援,
故我跟K版主雖很贊同此建議,
然則目前無法立即推行,
我們會另徵求一位版主,
然後再推出此新增板規。
八. 新版規會新增及修改部份
1.新版規上路的適應期每篇文章有24hr緩衝期(加重處分區除外)。
2.贈送物五折之價格 若有實質建議可解決現存問題 會加以調整
3.黑名系統的加強以及處分 (如跑單 詐騙等)
4.發文預設內容的微調
最後,有任何"實質"建議者請推文,
其他無關推文一律警告+刪除,
早在上任之前就有人說這個板很難管,
我們對這個板付出的心血不少,
當然會希望這個板更好,
我們也接到許多版友的支持,
我們會努力做到最好,
在各大交易板中雖然本板人氣不是最高,
但我私心認為美容市場板是很有規範的板,
真正沒看板規PO文的版友少之又少,
而我也相信大家都不是故意要營利,
但既然板規寫明,
我們只能執法公正,
實在無法接受私下來信的通融以免遭致更多爭議。
嚴苛的板規雖然對賣家造成不便,
然則對買家卻是多重的保護,
有任何意見麻煩請在2/17前提出,
以推文或寄信方式表達(請寄群組信),
你們的聲音我們都有聽到,
請體諒版主難為,
我們真的需要更多的寶貴意見。
等我請假回來後我們會貼出板規正式板,
屆時就按照新版規執行,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88.41
1F:→ chao930:請問我們現在推文建議有用嗎? 02/12 00:43
2F:→ chao930:2/14的板規就是目前的beta板嗎? 02/12 00:43
3F:→ chao930:199.5元可以請買家自備5角嗎? 02/12 00:44
4F:→ chao930:我是因為0.7元被判買低賣高,處分1.置底公告 2.設劣文 02/12 00:47
5F:→ chao930:3.水桶一個月 4.近日又被列入置底黑名單中 02/12 00:48
6F:→ chao930:美容市場板板規真的比較嚴格 02/12 00:48
7F:→ coocean:2/14板規是修改過的 如果你想要請買家自備5角我不反對 02/12 00:49
8F:→ coocean:禁止營利是我們的本意 不牴觸都不算違規 02/12 00:49
9F:→ chao930:國外寄到台灣的運費,應該可以加在商品售價中 02/12 00:54
10F:→ chao930:國際運費也算在商品成本中,加上合理的國際運費不算是牟利 02/12 00:55
我跟K版主討論之後,
認為國際運費和國內運費屬性相同,都是相似的性質。
當初會禁止是因為難以證明運費之花費金額。
最後討論決定:
1.若是自行下標國外網頁,則不可計算國外運費。
2.若是託代買/下標拍賣賣家,其國外運費可算,但須提出證明。
但國內運費一律不可算。
11F:→ chao930:coocean板主2/13就請假了,2/14新板規上路,這樣會很辛苦 02/12 00:57
謝謝您我收到了,已經討論決定延後實施,抱歉。
※ 編輯: coocean 來自: 114.25.88.41 (02/12 01:12)
12F:推 wenever:運費不算成本有違常理,可以包裹外觀照片為證 02/12 01:18
13F:→ wenever:五折問題實在嚴苛,但什麼是實質建議呢? 02/12 01:19
14F:→ wenever:我的實質建議是維持七折,或者提出幾種折數由板友投票 02/12 01:20
但這個問題並沒有辦法解決現狀:
如:謊報為贈送物打七折但是有營利空間的版友。
15F:→ wenever:板規修訂的過程比較明顯的是幾位板主討論行之 02/12 01:22
16F:→ wenever:但板主不應是制定規範的人,而是執行規範的人 02/12 01:22
17F:→ wenever:我以為各種修訂方案仍應以板上使用者投票決定為宜 02/12 01:23
18F:→ wenever:譬如小數點是四捨五入、無條件捨去、自備零錢,可投票決定 02/12 01:25
小數點問題有相當大營利空間,
根本無須投票表決,
折數先前有想要投票表決,
然則除了去控管折數,
應該可以有其他方法杜絕那些鑽漏洞的版友,
只是我們苦思卻想不出方法。
所以此次要徵的是除了改變折數外的方式,
若有其他方式,則不更動折數仍保持七折。
畢竟投票可以有兩方面來看:
賣家當然希望折數不要限定太低,
買家當然希望折數限定越低越好。
19F:→ wenever:怎麼樣算是鬧板,也應該付諸公決 02/12 01:26
20F:→ wenever:「鬧板」者,鬧的是共同使用的板面,如何為鬧, 02/12 01:27
21F:→ wenever:由同樣使用這個板面的眾人共同約定 02/12 01:28
22F:→ wenever:畢竟「鬧板」和「鬧板主」和「質疑板主」是完全不同的問題 02/12 01:29
絕對支持本段言論,針對有人身攻擊之言論才會進行處分,其餘均以提醒為主,
板規會再詳加註明。
※ 編輯: coocean 來自: 114.25.88.41 (02/12 01:41)
23F:→ chao930:洽特板規:買低賣高、附加非必要之費用...等,牟利之嫌之 02/12 01:37
24F:→ chao930:處理:一律刪除原文。情節輕者,浸水桶一周。 02/12 01:38
25F:→ chao930:嚴重違反者,除浸水桶一個月,並至組務處將之檢舉,以站規 02/12 01:38
26F:→ chao930:處置。 以上舉他板的規定提供參考 02/12 01:39
本板此違規處理方式行之有年,
可參考。
27F:→ wenever:事情有兩種思考方向。一,為了杜絕鑽漏洞,所以改為五折 02/12 01:45
28F:→ wenever:若有方法杜絕鑽漏洞,才維持原案七折。 02/12 01:45
29F:→ wenever:二,有可能無償取得,於七折售出有營利,所以討論, 02/12 01:46
30F:→ wenever:那麼幾折售出才是大家認為不至於有營利問題的? 02/12 01:47
31F:→ wenever:我覺得板主們跳過了第二個方向,會成為制定而非執行者 02/12 01:48
32F:→ wenever:對這個板的發展而言是危險的事 02/12 01:48
33F:→ wenever:事實上就無償取得而言,五折也可以有營利吧? 02/12 01:48
34F:→ wenever:如此一來,可能會變成無償取得者賺五折的營利 02/12 01:49
35F:→ wenever:自己慢慢消費累積會員點數的使用者,五折成為剝削 02/12 01:49
36F:→ wenever:可預期的是這個板的功能和使用率會更加低落 02/12 01:50
37F:→ wenever:這樣也沒什麼關係啦....可惜了就是。 02/12 01:50
38F:→ wenever:以買賣雙方來說,賣家希望折數高,買家希望折數低 02/12 01:51
39F:→ wenever:那當然啊,所以表決嘛!兩者自會有市場的取捨和平衡 02/12 01:51
40F:→ wenever:此時此刻,五折這種數字上的中間值不等於買賣雙方的平衡 02/12 01:52
41F:→ wenever:怎麼樣算是折衷的、雙方可接受的,有很多層面的因素 02/12 01:53
42F:→ wenever:所以投票反而是取得折衷、共同意見的必經過程啊。 02/12 01:54
原本的顧慮是怕因為現在發文門檻有點高,
怕投票的都只有賣家,
可是發現投票可以另設門檻耶!
所以我們明天會辦投票^^
另外有些不違法但有爭議需要投票的麻煩一併提出。
謝謝您~
43F:→ wenever:我要提醒板主們的是,投票的選項也應該由板眾提出 02/12 02:02
這樣程序可能太多喔~
不管怎樣我們會有三個選項,
起碼有一個是維持現狀的,一個是五折。
您可以參考別的板一下,
也不是說什麼都要版友決定才叫民主。
44F:→ wenever:隨便舉個例,無償取得者要以幾折出售? 02/12 02:03
45F:→ wenever:必須是經由板眾推文或發文討論過幾個可能性之後 02/12 02:03
46F:→ wenever:再以這些可能性辦投票,而非板主設定好選項讓板眾投票 02/12 02:04
47F:→ wenever:否則仍然落入板主制定法律讓板眾遵守的泥沼 02/12 02:05
48F:推 sinddy:請問投票後大家的意見是否就會採納? 02/12 02:06
投票結果就是板規。
49F:→ wenever:所以投票不是說辦就可以辦的,到底哪些事情有爭議、 02/12 02:06
50F:→ wenever:這些爭議有多少不同的主張,都必須經過討論的 02/12 02:06
51F:→ wenever:並不是別的板怎樣,貴板就要怎樣吧? 02/12 02:07
沒錯阿,也不是每個板的板規都有表決阿,
況且現在發文門檻和投票門檻又不一樣,
當然不能用發文來討論需要哪些選項囉。
所以目前不考慮此建議~
52F:→ sinddy:請版主的回答不要這麼官方可以嗎? 02/12 02:07
53F:→ wenever:事實是,板主群應是行政機關,而非立法院 02/12 02:08
54F:→ wenever:這裡的板主已經被質疑,這一點若不能落實,那就真是不妥 02/12 02:08
事實是推文質疑的是小眾(感到不便的人),
然而享受方便的人仍是很多,
我們只能盡力滿足各位需求,
然則仍以不違法以及注重買賣雙方權益為前提。
55F:推 sinddy:試問投票選項是如何訂定?投票時的意見是版主參考用的嗎 02/12 02:09
投票出的結果就成為新版規。
而選項則一定會有兩個:維持現狀,和更改為新版規。
56F:→ wenever:板主上任並不是來統治的,而是奉行板眾最大公意以執行之 02/12 02:10
57F:→ sinddy:如果是大多數人共同的意見版主群是否就採納? 02/12 02:10
58F:→ wenever:所以選項經由板眾討論是必須的,板主可以做的是拋磚引玉 02/12 02:10
59F:→ wenever:例如板主們提出五折之磚,其他人可能有不同看法 02/12 02:11
60F:→ wenever:這些看法,包括板主的在內,都應接受公評 02/12 02:11
61F:→ wenever:所以板主要制訂一條規範,決定此板並無表決一事? 02/12 02:12
我跟K版主一致認為你要不要考慮來當版主XD (真的!我們好累喔)
而且我的意思是:
很多人發文門檻不夠沒辦法推文表示意見阿,寄信又嫌麻煩的更多,
還有很多人在水桶中也想表達意見呢?很多人也想不記名不想公開~
所以沒辦法用推文來徵求選項。
但投票我們會重新設立門檻,
這才是最真實的結果,
最後的結果我們就當成版規執行。
還有我覺得w版友的討論內容有點重複我已經回不下去。
直接做結論:我們明天會辦投票:投票選項有三個
1.維持原案2.改為5折3.其他 (提出意見就算票數)
如果什麼都要投票:
那應該是要先投票:發文門檻,此版版名,此版版主,要不要有版規,要不要改版規…
還有要不要有投票這件事情…版主被無限上綱,民主也不是被無限上綱,
版主能力有限真的沒時間再弄這麼多東西,
每改一次版規我們都要花很多時間,麻煩請不要再苛求我們了...
62F:→ wenever:推文質疑的不管是大眾或小眾,都不是由板主決定的, 02/12 02:13
63F:→ wenever:讓板眾自己投票來決定那是大眾或小眾不是更好? 02/12 02:13
64F:→ wenever:「求方便」不應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最大、最高價值, 02/12 02:15
65F:推 sinddy:如果說之前那篇推文的是小眾 版主何不思考一下為何 02/12 02:16
66F:→ wenever:雖不方便但堅持民主精神才是 02/12 02:16
67F:→ wenever:否則帝制最方便啦!(但這離題了,按下不表) 02/12 02:17
68F:→ sinddy:大家有意見的點大部分都是有關列黑名單一事呢 02/12 02:17
你仔細看一下 推文的很多都有被加黑名單XDD
69F:→ sinddy:不說話的人不代表是大眾 說話的人不代表是小眾 02/12 02:18
70F:→ wenever:真抱歉,是我苛求板主了,但板主的民主程序真的需要加強 02/12 02:19
71F:→ wenever:我再重深一次,板主是執行者,不是立法者 02/12 02:20
72F:→ wenever:這是這個板目前最大的問題 02/12 02:20
73F:推 sinddy:嗯~推文的人都被列黑 那還真不少人阿 02/12 02:20
我從頭到尾沒說"都"喔 不要曲解XD
而且剛剛我們收到檢舉,
有被加入黑名單的人利用黑名單區的ID資料私下寄信給其他版友...
滿有趣的XDD
另外組規有規定:
六、注意事項
3.小組長及版主可視情況經上一層主管同意後訂定組規、板規,但不得和站規或
生活娛樂館組規抵觸。
而站規也規定: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所以w版友說的並不正確喔...
然則我們仍然會尊重大家意見去做表決,
而如果對我們真的有異議也歡迎更好的人出來接手,
因為當初這個版是徵了很久的版主都沒有人要當我跟K才出來接手的,
最後因為推文已經離題所以希望不要再推離題推文謝謝。
74F:→ wenever:事實是,發文門檻、板名、板主、板規立與改與廢, 02/12 02:21
75F:→ wenever:本來就應該是由板眾表決決定的。板眾若信賴板主, 02/12 02:21
76F:→ wenever:允許板主決意行之,那是板眾偷懶,未盡一己責任權利 02/12 02:22
77F:→ wenever:但不表示板主可以忽視這一點。板主是被選來服務的。 02/12 02:23
78F:→ wenever:服務與治理是完全不同的事,所以我們尊敬板主, 02/12 02:23
79F:→ wenever:所以我們稱之為「板大」,因為服務是美德 02/12 02:24
80F:→ wenever:板主若忘記了自己的服務立場與角色,真的就嚴重了 02/12 02:25
81F:→ wenever:我沒有服務精神,不配為板主,但我認為程序正義非常重要 02/12 02:25
82F:→ wenever:板主能做到這一點,我當然大聲鼓掌稱讚囉! 02/12 02:26
如果您願意出來當我也當然大聲鼓掌稱讚囉!
大聲鼓掌稱讚很簡單,
要當版主很難,
我們只有盡力,盡力,盡力,
其他有不足處只能讓大家提出,
但無法辦到的請大家包容。
83F:→ wenever:所以板主決定行使制定板規之權力囉? 02/12 02:28
84F:→ wenever:若然,請板主直接宣告,板規等等乃板主所制定 02/12 02:28
85F:→ wenever:事情就簡單啦。板主希望大家推文討論提出,此舉可以廢也。 02/12 02:29
86F:→ wenever:(要說本國法律的話問題更大,就不說了) 02/12 02:30
87F:→ wenever:(但我不認為以上這些討論有什麼離題之處) 02/12 02:30
88F:推 joanptt:我是因為0.33元被判買低賣高,處分1.置底公告 2.設劣文 02/12 11:32
89F:→ joanptt:3.水桶一個月 4.近日又被列入置底黑名單中 02/12 11:33
90F:→ joanptt:當初的版規只寫明不能買低賣高,但它並沒有說小數點要無條 02/12 11:33
91F:→ joanptt:件捨去,所以才會想說收到160元的整數大家方便準備零錢or找 02/12 11:34
92F:→ joanptt:錢,但因為這樣付出的代價很大,ptt不能營利我贊同,但對於小 02/12 11:35
93F:→ joanptt:數點的四拾五入就算是營利,這樣會不會太嚴重??? 02/12 11:36
94F:→ joanptt:現在很多人對於小數點的算法有意見,提出來討論,可是版主都 02/12 11:38
95F:→ joanptt:是一味的回答ptt不能營利,小數點要無條捨去才算不營利,那 02/12 11:39
96F:→ joanptt:這樣是否代表沒有任何的討論空間?而且老實說,我是去年八月 02/12 11:39
97F:→ joanptt:犯的錯,現在突然被人公告黑名單,心理有點不舒服,這算是 02/12 11:41
98F:→ joanptt:溯及既往嗎?那標準在那裡?要從那一年那一月開始的黑名單都 02/12 11:42
99F:→ joanptt:列入呢? 02/12 11:43
抱歉,小數點的部份之前討論很多了。
量大,就是有賺。
套K版主一句話:如果你覺得四捨五入沒賺,
那無條件捨去也沒虧。
而置底黑名單的部份我們可以針對這些因小數點被桶的版友做消除的動作,
只是需要一些時間,謝謝。
100F:→ HIKARU5:不懂為什麼C版主要在本篇回文裡一直提到上篇文章中給意見 02/12 11:44
101F:→ HIKARU5:的很多都是黑名單 難道被加了黑名單就不能給意見嗎? 給了 02/12 11:44
102F:→ HIKARU5:意見還要這樣被版主消遣 對版主不滿就被說成是鬧板 那一開 02/12 11:45
103F:→ HIKARU5:始版主乾脆就不要說有意見可以提出了 反正什麼都是版主決 02/12 11:45
104F:→ HIKARU5:定 這種獨裁專制的管版風格風格實在不樂見 02/12 11:46
如果你只會一直說 專制 獨裁 不樂見,
歡迎你出來當。
不過,是因為有人提到為何版友一直提到黑名單問題,
我才說大部分有提到黑名單問題的人幾乎都是自己被記,
心生不滿是理所當然,
並沒有一直繞著本問題打轉,
黑名單問題我們正在討論中了,
過去的小數點部份我們會處理,
但恕無法修改板規。
105F:→ Lovely444:如果真的贈送的物品 賣五折 也有賺阿 真要這樣講講不完 02/12 12:04
106F:→ Lovely444:又何必這樣一定要人五折出售 這樣真的太嚴苛了 02/12 12:04
針對折扣問題用表決處理。
恕不再回應折扣問題。
107F:→ Lovely444:且 若版主就是出來管理聽大眾意見的 若無法接受被苛求 02/12 12:09
108F:→ Lovely444:不如辭掉不是比較輕鬆~ 02/12 12:09
是很想辭阿,
不過作人要有責任感,
如果連基本責任感都沒有那何必說要當版主呢?
我們不會因為少部份的刁難而犧牲大部分人的權益,
況且就制定法律的程序來講也不是每一條都接受表決,
版主有絕對的權利雖然不是百分之一百,
但仍是以板上的便利管理出發,
最後,請大家針對板規,
版主的權責站規規定的很清楚,
可逕行參考,
和版友所述有極大差異,
應該不需要版友們一再提醒。
109F:→ HIKARU5:希望板風能民主一點不要走向專制 這樣板主您也要放大絕? 02/12 12:14
110F:→ HIKARU5:現在給意見又要被說是少部分刁難 這樣還有誰願意給意見@@ 02/12 12:15
111F:→ HIKARU5:如果板主當下處理能圓融 那何來您口中"心生不滿"之說呢Orz 02/12 12:17
112F:推 chaohuei:要請版友給意見的話,之前鎖推文,現在又一直要有建議的 02/12 12:38
113F:→ chaohuei:人來當版主,我覺得這樣真的很奇怪耶,真的有要聽意見嗎? 02/12 12:38
因為這些版友推文部份並非針對板規,
若是對版主行事作風有意見請用信件方式,
此篇乃針對板規條文。
114F:→ Lovely444:投票第二個是改為三折耶..越改越低 變贈送版囉... 02/12 12:50
抱歉是我打錯了 我改正了 麻煩大家
重新投票喔!
115F:→ moon1988:第一次來本版 卻發現某版主的態度很令人生厭... 02/12 13:03
116F:→ moon1988:從沒看過有哪一個版的版主是這樣的態度面對版眾的 02/12 13:03
117F:推 chaohuei:問題是,版主是執行板規的人,為什麼要私下寫信??不能公 02/12 13:05
118F:→ chaohuei:開發表意見?? 02/12 13:06
119F:→ chaohuei:嗎??? 這個版的文章一天已經不到40篇了,有必要把版風 02/12 13:07
120F:→ chaohuei:搞到來這邊發文就要有被水桶的心理準備嗎O.o 02/12 13:08
再次提醒~若要求的是修改板規那再推文喔~
其他對於版主個人意見請私下寫信。
此篇宗旨是要徵求板規。
121F:→ wenever:問題是版推徵求的推文幾乎都被直接否決啦! 02/12 13:16
122F:→ wenever:首先我要說,我不在黑名單中,但有在黑名單中的人, 02/12 13:17
123F:→ wenever:對黑名單提出意見也仍是當然的,應該的。 02/12 13:17
124F:→ wenever:板主的假設是,因為被黑了,所以不滿, 02/12 13:18
125F:→ wenever:我看到的卻是,因為「不至於被黑而被黑」,所以有不滿 02/12 13:18
126F:→ wenever:這就像死囚也可能是遭冤獄一樣,需要的是更完整的討論辯難 02/12 13:19
127F:→ wenever:才能知道究竟是這些人都理虧,還是版主的版規制訂執行有疑 02/12 13:20
128F:→ wenever:另外對於版主的意見,我對版主個人沒有意見,也不認識 02/12 13:21
129F:→ wenever:之所以有互動,純粹因為板主處理版務,這是公領域的事 02/12 13:22
130F:→ wenever:這是全板的事,應該開放在這個板的使用者眼前,理所當然 02/12 13:22
131F:→ wenever:立法委員們質詢行政人員,也沒有私下到家裡去質詢的嘛。 02/12 13:23
132F:→ wenever:再說,板主的執行板務方式,豈不也是板規應該列入的? 02/12 13:24
133F:→ wenever:總統職權一樣也在中華民國的法律規範裡,同理可證。 02/12 13:25
134F:→ wenever:另外,投票從公告到開始到結束只有三天,討論不完整 02/12 13:36
135F:→ wenever:歧異也多,其中還有版主請假時間,實在缺乏正當性 02/12 13:36
136F:→ wenever:選項C的可能提案千百種,未經充分討論,已經先天弱勢 02/12 13:37
137F:→ wenever:這樣又缺乏公平性。雖然批踢踢此類投票甚多, 02/12 13:38
138F:→ wenever:但那是在板上未聞質疑之聲的情況下, 02/12 13:38
139F:→ wenever:這個板目前頗有討論空間,就以這種方式投票,實欠妥適 02/12 13:39
140F:→ wenever:既然板主要提責任感,我只好尖銳一點問, 02/12 13:41
141F:→ wenever:責任感應該是正確地、恰當地完成任務, 02/12 13:41
142F:→ wenever:而非不顧眾人疑問,固執己見吧? 02/12 13:42
143F:→ wenever:我同意板主很辛苦,但辛苦不等於正確和恰當 02/12 13:43
144F:→ wenever:兩者之間還應討論才是。 02/12 13:43
145F:推 aova:我同意板主不好當,尤其是美市板這種關乎利益的 02/12 14:13
146F:→ aova:只是板友們提出意見並不是有過份的要求 02/12 14:13
147F:→ aova:板友們會這麼激動是因為板主永遠在河蟹 02/12 14:14
148F:→ aova:其實只要辦個投票,板主們歸納大家的意見就好 02/12 14:14
149F:→ aova:板規並不一定要照投票結果走,但也能當作民意參考 02/12 14:14
150F:→ aova:板主管板,應該是要「便民」,不是便利自己 02/12 14:15
151F:→ aova:板主提出的板規都是為了自己好管理,不要跟以往太大差別 02/12 14:15
152F:→ aova:但是使用這個板的,是板友們阿!為什麼最重要的被犧牲掉了 02/12 14:16
153F:→ aova:每個板主要接一個板來管理時,想的應該是我能為這個板做什麼 02/12 14:17
154F:→ aova:但是在現在的美市板板主身上,我看不到這點。 02/12 14:18
155F:→ aova:若是板主真的管的很累,可以下台,因為你們對這裡沒有愛 02/12 14:19
156F:→ aova:老實說美市板也不是很好管,大家都是有用才來沒用干我屁事 02/12 14:19
157F:→ aova:很現實,自然板主跟板友之間也沒啥交情可言 02/12 14:20
158F:→ aova:但無論如何,坐那個位子就是要把那個位子的事做好 02/12 14:20
159F:→ aova:不要用很累這種屁話把民意都檔掉,這對板友公平嗎? 02/12 14:21
160F:→ aova:真的很累,建議辭掉板務,我這句話的出發點是為了兩位健康好 02/12 14:21
161F:→ aova:至於美市板這個燙手山芋誰要來接,就留給其他熱血的人吧! 02/12 14:22
我剛剛去翻過之前投票結果囉~
大部分板規都是投票訂出來的~
罰則我也參考過其他買賣相關板,
大部分對加重處分都是直接刪除沒有緩衝,
也都是初犯一個月,累犯永久水桶。
而我和K也討論過,
我們想知道的是具體的作為?
目前對於板規想要改的有?
1.置底黑名單處分---------已先行取消日後再議
2.無償取得物折數問題-----已投票進行中
3.小數點問題-------------營利問題大 故不開放
我們希望的是具體的作為,
扯遠了模糊了焦點只會延緩事情的處理而已。
所以希望大家針對"新增"板規部份"哪一條該改" "該改成怎樣"
提出清楚一點的建議,
絕對是加速版主處理最好的方式。
另外我跟K早已萌生辭退之意,
只是在等待接手人選,
這是我們對責任感最好的定義。
在什麼位子做什麼事我們都自認做的妥善,
無法達到每個人的要求我們也很無奈~
162F:推 aova:不然整篇文章看下來也是板主鬼打牆紀錄片 02/12 14:24
163F:→ aova:板主當做休閒消遣回不累,真的想說些什麼的人看這一串都累了 02/12 14:26
164F:→ aova:還有,真正的「責任感」不是死不下台 02/12 14:27
165F:→ aova:而是把台上的事做好,獲得板友們的支持與讚嘆 02/12 14:27
166F:→ aova:現在大家有提出來的意見都可以被納為投票依歸 02/12 14:28
167F:→ aova:板友的意見應該是讓板主自己整理起來後開放投票 02/12 14:28
168F:→ aova:我明白你們的無奈,只是,可以更好。我說完了~ 02/12 14:30
169F:推 wenever:推aova! 02/12 14:31
170F:→ wenever:沒有人在「扯遠了模糊了焦點」或「延緩事情的處理」, 02/12 14:32
你無須再推一些對板規沒有實質建議的文章,
我也回的很累了。
你可以直接做結論:
要板規怎樣改?哪一條?
唱高調很簡單,做很難,
我想該怎麼做大家心裡都有底,
現在提出實質建議才是重點,
其他真的沒有太多必要謝謝您的熱心。
171F:→ wenever:板主要做的是「妥當」處理,而不是「加速」處理 02/12 14:34
※ 編輯: coocean 來自: 114.25.90.203 (02/12 14:35)
172F:→ wenever:請在板規中列入板主權限規範一條,並開放由板眾討論提案, 02/12 14:35
173F:→ wenever:再付表決 02/12 14:35
174F:→ wenever:另外,這是我個人看法:我不希望板主群請辭喔! 02/12 14:43
175F:→ wenever:我希望看到的是板主對於這個任務的重新認識,恰當執行 02/12 14:44
176F:→ wenever:規範他人很容易,正如我在此質疑板主也很容易, 02/12 14:44
177F:→ wenever:真正重要且珍貴的是擁有權力者、規範他人者, 02/12 14:45
178F:→ wenever:將自己也那入被規範的群體之內。 02/12 14:45
179F:→ wenever:這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前提,絕非高調。 02/12 14:46
180F:→ wenever:改錯字:那入→納入 02/12 14:47
我剛剛跟K版主達成共識囉~
今天晚上會將新更動之板規全部辦理投票,
期限七天,一人一票。
而目前板的走向我們設定在以"不營利"方向出發,
其餘均可放鬆。
另外先前有表決過的板規就不再一一重新表決了,
只針對目前新增板規,
而選項也不一一徵詢大家意見了,
但絕對會保有舊有板規之選項,
以及新版規之選項,
和其他選項或是版友有在此篇所推更適當選項。
另版主權限部份,與站規牴觸無效,
我們會遵從站規。
而舊有黑名單判決部份我們也會辦理投票。
將一併在七天後做處理貼出新版規。
所以必須將現有投票取消,
很抱歉我們是新手不熟悉此過程,
請各位見諒,
我們正在把事情處理的更圓滿,
也期盼各位能利用投票和我們達到一個管板的共識。
181F:推 fivein:推文質疑的是小眾 感到不便的人遠超過這個數目很多很多 02/12 15:10
182F:推 babycheetah:希望在不營利的前提下放寬規定,一個乾淨整齊卻極少使 02/12 15:30
183F:→ babycheetah:用者的看板很可惜,也很沒必要 02/12 15:31
184F:→ babycheetah:物品來源...說實在,板主能幫的忙還是有限 02/12 15:32
185F:推 babycheetah:關於緩衝期的第2點,內文已有格式,建議加上標題格式提 02/12 15:43
186F:→ babycheetah:醒(在內文格式上方,如forsale板) 02/12 15:43
是的,這個我們有準備要增加提醒。
187F:→ babycheetah:另"違規後去信通知",是30分鐘內通知,幾分鐘後再刪文? 02/12 15:45
188F:→ babycheetah:還是發文後30分鐘沒改就刪文,刪文後再通知? 02/12 15:46
板規上路後,發文後30分鐘沒改就通知然後刪除。
適應期則是先標記,然後推文告知錯誤,24hr後仍未修正再處理。
189F:→ babycheetah:售出物是另開一篇全部集中,還是附加在現有出售文後? 02/12 15:50
190F:→ babycheetah:還是改標題,讓售出物留在原文中;待售物再發新文章? 02/12 15:52
均可。基本上建議另開一篇全部集中。此點也會投票表決。
191F:→ babycheetah:這三種做法嚴格說都不可能完全不修改內容,除非一次只 02/12 15:54
192F:→ babycheetah:出售一件 02/12 15:54
193F:推 joanptt:如果小數點一事不列入討論的話,是否可以在版規的買低賣高 02/12 16:49
194F:推 joanptt:中寫的清楚一點,我不希望再看到因為小數點的關係,而又有 02/12 16:52
195F:→ joanptt:人被劣退+水桶一個月 02/12 16:53
收到~
所有加重處分區的部份我們全部通通都有詳加說明了。
196F:→ chao930:我就是寫信給黑名單中買低賣高區的人,我鼓勵大家理性討論 02/12 17:28
197F:→ chao930:美容市場板的板規,只是希望這裡人氣旺一點 02/12 17:28
198F:→ chao930:目前的人氣是6,我不知道這怎麼計算的,人氣太低了 02/12 17:29
199F:→ chao930:美市板人氣6,板主3人,其中一位板主是組務板小組長 02/12 17:30
200F:→ chao930:多一點人來討論板規,板規才會更完善 02/12 17:32
201F:推 loverlover:阿囧 02/12 17:44
202F:推 candybox1020:小數點進位就算買低賣高太嚴重了 真的有心買低賣高 02/12 17:44
203F:→ candybox1020:不會只想賺那幾毛 02/12 17:45
204F:→ candybox1020:有些犯錯的板友 其實是不小心的 另外我有朋友遇到 02/12 17:46
205F:→ candybox1020:被板主刪文時 不只是她 我也看了板規好幾遍 根本 02/12 17:46
206F:→ candybox1020:找不出哪裡違規 只能說這是個板主很自由心證的板 02/12 17:47
207F:→ akakapo:違規文板主寄回信箱時,不是會附上違反板規說明嗎? @@a 02/12 17:47
208F:→ akakapo:看到本文板主寫以後會寫明"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02/12 17:48
209F:→ akakapo:所以我就沒再出聲了啊。(回應chao930) 02/12 17:48
210F:→ akakapo:不過我還是有在看大家的推文討論。 02/12 17:48
211F:→ akakapo:不過,投票時間可不可以延長啊~~~『七天』還在年假範圍內 02/12 17:49
212F:→ akakapo:過年期間不能上站的板友(我就是),不就無法投票了 >"< 02/12 17:49
213F:→ akakapo:不然就不要急著在今晚辦投票,改到年假結束後再辦投票。 02/12 17:50
214F:→ akakapo:信用卡積點、滿額贈等物列為無償取得,售五折是真的有點狠 02/12 17:52
215F:推 babycheetah:"發文後30分鐘沒改就通知然後刪除"這點,通知後幾分鐘 02/12 17:57
216F:→ chao930:我也來附和akakapo:投票和新板規請在年假後再開始吧 02/12 18:01
217F:→ babycheetah:(應該很少人會剛好看到又來得及改)接著刪文,有點多餘 02/12 18:02
218F:→ babycheetah:發現就標記/提醒,"提醒後"起算30分鐘再刪比較好 02/12 18:04
219F:→ babycheetah:而且10分鐘與30分鐘個人覺得太短,視嚴重性在1~24小時 02/12 18:07
220F:→ babycheetah:內刪即可 02/12 18:07
221F:→ babycheetah:且30分鐘的話板主實際執行也有困難 02/12 18:10
222F:推 chaohuei:對呀~難道版主1天24小時都不用睡覺都可以在板上@@" 02/12 18:14
223F:→ akakapo:實際執行上會變成以板主上線30分鐘內要修改完畢??? 02/12 18:14
224F:推 babycheetah:(接上面有點多餘那句)通知和刪文都要回信,間隔短板主 02/12 18:16
225F:→ babycheetah:板友有疲勞轟炸之感,不如用改標題或推文通知 02/12 18:17
226F:→ babycheetah:附和akakapo:投票和新板規請在年假後再開始吧 02/12 18:17
基本上發文前就要先看板規,
而不是發文後依賴版主幫忙找錯誤,提醒等,
所謂的30min是緩衝,
在版規上路後(新版規公佈一個月後)
(一般處分區)發文後的30min內可以緩衝修改,
(加重處分區)發文後的10min內可以緩衝修改,
若我們當時剛好在線上發現此錯誤,
我們暫時不會處分。
會等30min/10min後才處分。
然則這段期間也不會標記or去信通知。
包括所有錯誤都一樣,
比照舊版規,
不標記也不推文提醒發現錯誤就是按照版規處理,
這點並無更改。
而在版規公佈後會有達30天為適應期,
適應期間只要有錯都會標記+推文
(回信會有漏信的可能/改標題會有無法判定原標題錯在哪的可能)
24hr後才會進行處理。
那若投票時間延長為10天,這樣可以嗎?
因年假結束後我和K版主都會較為忙碌,
所以原先才決定現在公佈版規的。
※ 編輯: coocean 來自: 118.169.65.159 (02/12 20:01)
227F:推 peachting:板主辛苦了~ 02/12 23:41
228F:→ wenever:真抱歉,我又有問題,新板規投票中有規範板友對板主言論 02/13 00:44
229F:→ wenever:但板主對板友的言論語氣也應有所規範,一體均等 02/13 00:45
230F:推 babyyi:我想說的是既然折數的部分可以投票決定,那麼觸犯版規的緩 02/13 01:16
231F:→ babyyi:衝時間可不可以也開放投票決定呢? 02/13 01:17
232F:→ chao930:樓上的..板主在我的推文下回應過:本板此違規處理方式行之 02/13 01:18
233F:→ babyyi:我想在這裡發文的多數版友都是有看過板規的,但就是不小心 02/13 01:18
234F:→ chao930:有年,可參考......雖然我也認為板規太嚴 02/13 01:19
235F:→ babyyi:忘了刪小數點之類的 02/13 01:19
236F:推 babyyi:這其實就是我另外覺得有一點點矛盾的地方:如果板規行之有年 02/13 01:22
237F:→ babyyi:那為什麼要去動"行之有年的折數"? 02/13 01:22
238F:→ babyyi:我不是要故意刁難或是挑語病,只是希望能多一點空間而已... 02/13 01:23
239F:→ babyyi:我也能理解版主的辛苦,要滿足每個人的需求很難,我只是希 02/13 01:25
240F:→ babyyi:望緩衝時間也可以投票看看大家的意見,並無他意:) 02/13 01:26
241F:→ ambero:我想我上次被兩位版主判一文二犯,絕對不會是我的錯 02/13 14:48
242F:→ ambero:專櫃贈化妝包一個標價50,也完全沒有違反版規,版主判犯 02/13 14:49
243F:→ ambero:不過是為了面子而已,很清楚沒有違反版規主旨,細則也沒有 02/13 14:49
244F:→ ambero:規範的規定,版主難道不是也用擅改版規的方式來幫自己擦屁 02/13 14:49
245F:→ ambero:股?至於我當時被兩位版主誤判的經驗,來往信件究竟是誰比 02/13 14:51
246F:→ ambero:不禮貌?兩位版主根本沒有搞清楚版友的被誤判的問題,還為 02/13 14:52
247F:→ ambero:粉飾太平半夜擅改版規,鬧到要去找小組長平反!連一句道歉 02/13 14:52
248F:→ ambero:都沒有!還講得好像遵守版規的版友自己倒楣,要受這種氣! 02/13 14:53
249F:→ ambero:還要教版主你們的版規上”有什麼!沒有什麼!”對矯枉過正 02/13 14:53
250F:→ ambero:任意更改版規的版主,不知道你有什麼資格來指責版友不禮貌 02/13 14:54
251F:→ ambero:至少我很肯定,我就是太禮貌才會被你們惡整!還浪費不少時 02/13 14:54
252F:→ ambero:間幫兩位版主和小組長解釋版規,還有被版主擅改的版規! 02/13 14:55
253F:→ ambero:美市需要的是懂得尊重版友也值得信任的版主,而不是一個睜 02/13 15:01
254F:→ ambero:眼說瞎話,汙衊版友的版皇! 02/13 15:02
255F:→ chao930:樓上的a板友大概不知道"板皇"事件吧,請看#1BReG8d-文章 02/13 15:35
256F:推 durian0816:小心又被警告處分哦! 02/13 16:29
257F:→ HIKARU5:ambero遇到的事我也遇過...板主判違規砍我文後 我寄信去問 02/13 17:08
258F:→ HIKARU5:然後只看到板主迅速更新版規 然後說我有錯 真是夠了~_~ 02/13 17:08
259F:→ HIKARU5:明明當時板規寫24H內推文修改 然後板主改成直接砍文不通知 02/13 17:11
260F:推 AAU:小數點的問題一直都是這樣處理的吧?一直都是"嚴格"禁止買低賣 02/13 17:17
261F:→ AAU:高,版規也一直如此沿用,要PO文前看板規不是基本? 02/13 17:18
262F:→ AAU:本來美市版即為一開放方便的平台罷了,若是真無法同意版規,那可 02/13 17:28
263F:→ AAU:不在此販賣商品,版規嚴格不過是因為漏洞抓不勝抓,如果真的有心 02/13 17:28
264F:→ HIKARU5:不懂為什麼這篇被取消置底 公告黑名單難道比討論板務還重 02/13 17:29
265F:→ AAU:要避板規方法不勝枚舉阿 02/13 17:29
266F:→ HIKARU5:要? 還是板主希望這篇趕快被洗掉 不希望這篇被板友看到? 02/13 17:29
267F:→ AAU:公告之黑名單,應該開放給版友參考原因,這樣或許比較好 02/13 17:30
268F:→ AAU:版友心中自有一把尺,會考慮要不要跟PO文者交易 02/13 17:31
269F:→ AAU:老實說要抓要舉證實在有些困難,版主定這麼嚴老實說我並不覺得 02/13 17:32
270F:→ AAU:誇張耶! 02/13 17:33
271F:→ AAU:不過對於合購的"國外運費"我覺得可以請主購推文,畢竟這應該也 02/13 17:41
272F:→ AAU:算在物品成本之內。對於雜誌贈品算法可否請版主再說明一下 02/13 17:42
273F:→ AAU:我看不是太懂 02/13 17:42
274F:→ chao930:樓上是美市板以前的板主喔....您以前好像沒抓無條件進位 02/13 17:47
275F:→ chao930:文章:10.155 內容:2個399,一個應為200 02/13 17:48
276F:→ chao930:卻賣250 買低賣高,水桶1個月+劣文1枚 AAU 02/13 17:48
277F:→ chao930:Sun May 11 21:32:54 2008 02/13 17:49
278F:→ AAU:所有的法條也不是全民公投,所有的規定也不是版主"現在"訂出的 02/13 17:51
279F:→ AAU:我以前似乎是沒有抓那麼嚴,或是似乎沒有抓到過 XD 02/13 17:52
280F:→ AAU:不過我抓過 "1g只多1元" 當時也是被版友爭執過 02/13 17:54
281F:→ AAU:但是我依舊維持我的判決,規則如果不按規則走那定來幹嘛? 02/13 17:55
282F:推 AAU:多數版規都是由歷屆版主討論規定出來,版主本身既是修法立法者 02/13 17:57
283F:→ AAU:也是執行者,不是嗎 02/13 17:57
284F:→ AAU:如果真的贈送的物品,五折也有賺阿,改版規只是賺多賺少,端看你 02/13 18:00
285F:→ AAU:是否願意寫出"真正"來源呢 02/13 18:00
286F:→ AAU:不好意思我看懂chao930的推文,當時的公告我似乎是沒寫那麼仔細 02/13 18:03
287F:→ AAU:因為當時的違規是差太多,不要這樣講究嘛 02/13 18:04
288F:→ chao930:我賣東西也都是399/2=200(實際上應是199.5),在各大BBS混過 02/13 18:06
289F:→ chao930:多年,也從沒被認定為買低賣高,我也真的是看過板規再來PO文 02/13 18:06
290F:→ chao930:以前就有人建議直接把"小數點下無條件捨去"列入板規 02/13 18:10
291F:→ chao930:但是這次修改仍然沒有列這一條 02/13 18:11
292F:→ AAU:版規"美容雜誌以刊登美妝保養類等資訊為主"可是版主有些列出的 02/13 18:11
293F:→ AAU:雜誌是以服裝為主,但是"含有"美妝保養類資訊,可能要修改一下 02/13 18:12
294F:→ ambero:既然要討論這件事,就把我被版主誤判的拿出來講清楚,請問 02/14 02:20
295F:→ ambero:原置底版規沒有寫雜誌來源需寫明雜誌價,只有寫贈品需要列 02/14 02:21
296F:→ ambero:正貨原價,卻被版主認為雜誌一款是舊版規規範,她沒有寫在 02/14 02:21
297F:→ ambero:置底條款內,所以我還要被她判犯!這樣合理嗎? 02/14 02:22
298F:→ ambero:反應版主誤判之後,版主又拿版規根本沒有規定的條款,指責 02/14 02:23
299F:→ ambero:我有營利嫌疑,拜託!我每樣東西販價都是原價的3折以下,連 02/14 02:23
300F:→ ambero:化妝包都定到0.5折以下,版主還能硬凹,這種為了自己的面子 02/14 02:24
301F:→ ambero:更改版規,找版友麻煩,根本就沒有面對美市的問題,美市的 02/14 02:25
302F:→ ambero:問題不是買低賣高,原本的規定已經很足夠了!美市的問題是 02/14 02:25
303F:→ ambero:東西價格訂得再低,有這種版主,東西一樣也賣不出去! 02/14 02:26
304F:→ ambero:一直把問題聚焦在買低賣高學術不該營利,根本就是背離事實 02/14 02:26
305F:→ ambero:一個矯枉過正的版主,一個可以隨版主心情更改的版規,這種 02/14 02:27
306F:→ ambero:地方要怎麼交換?價格訂得過低沒有人詢問也沒有人交換,美 02/14 02:28
307F:→ ambero:市沒人氣,版主要不要負責任! 02/14 02:28
308F:→ isissmiling:找這篇找挺久的。版規討論,為何不置底啊? 02/19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