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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其實這件事情比較奇怪的是,可能規則本身就有問題或是漏洞:為什麼大會既「同意」更換 先發投手,卻又做出「只能左投換左投」的限制,並且額外「罰款」? 2024年12強的規則C.6.2.是寫說,前一天的先發投手宣告如果沒有合理理由、大會也沒有同 意的話,就不能更動: https://i.imgur.com/jqVAuGj.jpeg
單就這段來看,只要有合理理由,大會也同意的話,就能在規則內正常更換投手了吧?也應 該就不會有這條後段說的什麼紀律處分或是罰款的問題。 而且規則前面A7部分的處罰價目表,好像也沒有直接寫到說「更換先發投手」是對應到多少 場次禁賽或多少美元的罰款的: https://i.imgur.com/zQ1W9SM.jpeg
所以會不會,「只能左投換左投」+「罰款」,是大會同意更換先發投手的一種條件,或是 必須達成的要件? 只是因為媒體過度渲染「罰款」這個部分,反而會讓人忽略了「大會是否同意」的這個面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05.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ball/M.1732380501.A.CBA.html
1F:推 abc12812: 就是違規了才有罰款阿11/24 00:49
2F:推 kidd085: 左投是井端要求的11/24 00:49
3F:推 s6525480: 就大法官咩11/24 00:49
4F:推 jehow: 大會扛 如同日本總教練說的依照大會 日鄉民不爽就去找大會11/24 00:49
5F:→ LBJ56: 樓下運動精神魔人11/24 00:49
6F:推 cokes: 你講得蠻廢話的也 就是這兩個條件 龍貓配合了 大會才給 11/24 00:49
7F:→ cokes: 換人 所以當然是更換的前提11/24 00:50
不然用語上改成同意的「附加條件」好了。
8F:推 a94037501: 大會不同意也沒寫可以禁止你換啊11/24 00:50
這也是另一個思考面向,也就是「可以更換先發投手,但我可以對你紀律處分或罰款」。 但這種說法無法解釋為什麼台灣在更換先發投手這種事情上還必須要受到「只能左投換左投 」的限制。
9F:→ bdgnrd0103: 同意就不該罰款 這很怪 除非我們真的違規11/24 00:50
10F:→ abc12812: 罰兩千 嚴重性不下抹油夾心棒了11/24 00:50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0:50:27
11F:→ s6525480: 對方要求左投也很好理解11/24 00:50
12F:→ s6525480: 因為投手他們已經排好了11/24 00:50
13F:→ s6525480: 打線還沒有 他要睡覺11/24 00:50
14F:推 edward8726: 就是三方喬好的 日方立場也必須抗議11/24 00:51
15F:推 jokebrother: 感覺有兩個面,大會也不希望決賽出現懸殊差距,但直11/24 00:51
16F:→ jokebrother: 接給你換又有點沒面子 11/24 00:51
17F:推 aintvrdfg: 就是規則模糊阿,臨時更換先發要罰,罰多少都沒有寫好11/24 00:51
18F:推 zenan321: 因為左右投不同的情形下會影響打擊的rotation 11/24 00:51
19F:→ aintvrdfg: 罰了還是照換嗎 11/24 00:51
20F:→ edward8726: 有新聞寫說中華隊有強調就算罰錢也要換 11/24 00:51
21F:→ cokes: 同意不代表不能罰款壓 你今天球員穿錯背號的球衣 可以上場 11/24 00:52
22F:→ hans7192: 大會也不希望決賽出現懸殊差距>>這在腦補喔?XDDDD 11/24 00:52
23F:推 KaedeFuyou: 換投這種行為用罰錢來當罰則本身就有問題 變相課金? 11/24 00:52
24F:→ cokes: 但也會罰款11/24 00:52
25F:→ s6525480: 會影響他排練兵打線 他要睡覺11/24 00:52
26F:→ edward8726: 所以這就是三方談好的條件 感覺大會也沒照規則走11/24 00:52
我覺得今天三個結果,也就是「同意更換先發投手」、「左投換左投」、「罰款」,就是在 規則相當模糊、可能存在漏洞的情況下,台灣、日本與大會三方協商後的結果,各取所需。
27F:→ Napoleon313: 就是違規了也罰款了11/24 00:52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0:52:31
28F:推 abc12812: 罰1500以上的 幾乎都有被禁賽的可能性11/24 00:52
29F:→ KaedeFuyou: 畢竟金錢這個成本與比賽本質無關11/24 00:53
30F:推 peterj0727: https://i.imgur.com/524UNOe.jpeg 11/24 00:53
31F:推 Jaguarsu: 就是三方去喬吧 11/24 00:53
32F:→ kbytchen: 日本有想過但沒想到台灣真的會來這招 11/24 00:53
33F:→ aintvrdfg: 所以會被解釋成付費換投 11/24 00:53
34F:→ s6525480: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很看人看場面的 11/24 00:53
35F:推 Axy8: 就是勉為其難讓你換啊,加一些條件 11/24 00:53
36F:→ KaedeFuyou: 要罰也是要針對比賽內容做懲罰 換投前三局對手直接一11/24 00:53
37F:→ KaedeFuyou: 二壘有人開打 11/24 00:53
38F:推 gngn5566: 我覺得這個規則需要廢掉,這都是戰術一種 11/24 00:54
前一天預告先發投手這個制度是否必須廢除,的確是有討論空間的。
39F:推 saas80436: 違規罰款啊說那麼多 11/24 00:54
40F:→ Napoleon313: 這屆打完就會催生出"台灣條款"來防止類似行為11/24 00:54
41F:推 edward8726: 另外其實那些罰款規則絕大多數都是針對單一球員去禁賽11/24 00:54
沒錯,這點也是那個價目表對照媒體披露的幾次罰款價格,可能對應不太上的部分。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0:54:19
42F:→ edward8726: 並不是球隊 所以用這條來罰2000USD也很怪 11/24 00:54
43F:→ kbytchen: 本來就要罰呀 不然公佈先發幹嘛 也沒正當理由換投 11/24 00:55
44F:推 goddogy4705: 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得靠喬來完備 11/24 00:55
45F:推 carlos159357: 是啊,規則應該不能有模糊空間,可以做就可以做,不 11/24 00:55
46F:→ carlos159357: 能做就不能做,如果付錢就能做,那就跟課金沒兩樣啊11/24 00:55
47F:→ carlos159357: ,我課金可以多開兩格視野請問這比賽是?! 11/24 00:55
48F:→ kbytchen: 結果論是大會同意而已 不代表這樣做是合理的 11/24 00:55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0:55:55
49F:→ carlos159357: 這鍋是大會的鍋 11/24 00:55
50F:→ kbytchen: 不然每隊都這樣搞不就好了 11/24 00:55
51F:→ edward8726: 唯一一條看起來跟球隊有關的就是不符合WBSC廣告規範 11/24 00:56
52F:推 Jaguarsu: 我是覺得這條規定看之後要不要改吧,不然大家都付錢換 11/24 00:56
53F:→ Jaguarsu: 投手不就好了 11/24 00:56
54F:推 ultratimes: 最極端點可以不同意再外加罰款 11/24 00:56
55F:推 ronga: 左換左單純日本想練左打吧 11/24 00:56
56F:→ edward8726: 的那條 但那條並不可能被禁賽 所以$2000搞不好根本和 11/24 00:56
57F:推 yangtsur: 換了才能罰啊 所以罰款就是同意換人了不是嗎11/24 00:56
但像我上面說的,台灣要不要更換先發投手,在規則裡面,跟日本一點關係也沒有,根本不 用考慮一定要像日本說的一樣「左投換左投」。 既然都要違規的話,當然是硬幹到底,誰他媽還會理會什麼左投換左投這種白癡限制?
58F:→ edward8726: 這個沒關係11/24 00:56
59F:推 bbo9527: 在你規則沒完善之前 你官方還同意放行 你要喊台灣理虧行 11/24 00:56
60F:推 universeor: 我也是覺得重點應該在大會有沒有"同意" 11/24 00:56
61F:→ ronga: 棒次都排了 你換右投 原先排的不就白排了 11/24 00:56
62F:推 KaedeFuyou: 能這樣玩以後每隊都這樣搞了 對手賽前的戰術準備通通11/24 00:57
63F:→ KaedeFuyou: 用幾萬塊搞定 很划算吧 11/24 00:57
64F:→ joe51408: 所謂紀律處分應該是除了罰款大會還可以自由心證決定怎 11/24 00:57
65F:→ joe51408: 麼罰這次是因為日本那邊最後只提了一樣左投的要求所以 11/24 00:57
66F:→ joe51408: 大會就把這要求當成紀律處分的部分來限制我們 同時罰款11/24 00:57
67F:→ joe51408: 還是得繳 11/24 00:57
但紀律處分的問題是,參考處罰價目表,其實都是以「球員個人」的「禁賽」居多,我覺得 對於「球隊」要求「左投換左投」,可不可以算是一種「紀律」上的處分,好像有點怪怪的 。
68F:→ universeor: 大會有同意的話根本不適用這條規則 11/24 00:57
69F:推 qaaz: 就是認罪協商概念,你有罪但有條件緩刑。11/24 00:57
70F:→ bbo9527: 但要滑坡到什麼違停 還是台灣像是什麼作弊仔一樣 我只會 11/24 00:57
71F:→ kbytchen: 而且這樣搞確實會影響另一邊打線 11/24 00:57
72F:→ bbo9527: 心疼他們可能某部分沒發育好 11/24 00:57
73F:推 babysylvia: 應該是日本教練同意的前提大會才同意吧 如果日本總仔 11/24 00:58
74F:→ babysylvia: 不同意大會應該不會同意11/24 00:58
75F:推 amorviva: 大會考量也是想讓比賽更精彩吧 不然實力差太多不好看11/24 00:58
76F:→ amorviva: 但日本真的會覺得不公平 11/24 00:58
77F:推 GyroZeppeli: 換左投是日方的妥協啊 日本真的認真抗議 我看真的只11/24 00:58
78F:→ GyroZeppeli: 能上玉米了11/24 00:58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0:58:19
79F:→ ultratimes: 真要玩你,你提出來就能罰了,罰完還拒絕你換11/24 00:58
80F:推 Axy8: 還有些人沾沾自喜說罰很少沒差 11/24 00:58
81F:→ hans7192: 現在何謂同意?不同意但你罰錢就可以?還是硬到底不給換? 11/24 00:58
82F:→ bbo9527: 如果今天日本不同意 大會不同意 台灣開賽不甩你硬換人 11/24 00:58
83F:推 chuag: 新聞好像說 是大會同意的嗎 日本沒意見 11/24 00:58
84F:→ bbo9527: 那被噴死剛好 11/24 00:58
85F:→ chuag: 如果日本堅持抗議 不知道為怎樣xdd11/24 00:59
86F:→ babysylvia: 日本這次出很多錢辦比賽 日本如果堅持反對我不相信大 11/24 00:59
87F:→ babysylvia: 會會同意 畢竟日本才是大金主11/24 00:59
88F:→ joe51408: 如果日本那邊真的踩硬一點很有可能就是直接不同意更換11/24 00:59
89F:→ joe51408: 投手的請求了 到時候就看龍貓怎麼表演 講實話就日本11/24 00:59
90F:推 qaaz: 不同意就不會跟你說要換左投,說話先經過邏輯再開口可以?11/24 00:59
91F:→ joe51408: 已經很給我們面子才這樣處理 11/24 00:59
92F:→ universeor: 如果按規則大會不同意應該要直接拒絕台灣換先發 11/24 00:59
93F:→ kbytchen: 都不同意你就不能上場了 還硬幹到底 講山小 11/24 00:59
規則裡面並沒有清楚寫到如果大會不同意的話被更換的選手就不能上場啊。
94F:→ bbo9527: 結果新聞是日本監督大會決定 大會認可申請 那大會要負責 11/24 01:00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00:53
95F:→ bbo9527: 修改規則好嗎 日本監督都尊重大會決定了 到是某些地方沒 11/24 01:01
96F:→ universeor: 棒球規則應該沒有什麼認罪協商吧 11/24 01:01
97F:推 Momsoup5566: 他們應該都私底下喬好了,外圍在喊燒而已 11/24 01:01
98F:推 abc1234586: 都三方同意的東西還要吵什麼...11/24 01:01
99F:→ a12349743: 一句話老子有錢用罰款打你臉 問你要不要給我換11/24 01:01
100F:→ bbo9527: 關好的妖魔鬼怪倒是一個個聖光罩頂跑出來 11/24 01:01
101F:推 kevindd: 日本單純給中華隊面子 靠夭2句不爽發洩一下 11/24 01:01
102F:→ universeor: 所以說如果龍貓說的是valid reason且大會同意11/24 01:01
103F:→ ice4564: 主辦給過+日方有提條件表示我們跟日本、主辦協調過了 11/24 01:02
104F:→ Napoleon313: 不就是三方彼此關係都很好不想撕破臉別當理所當然耶 11/24 01:02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02:23
105F:→ universeor: 那根本連罰錢都不應該有 11/24 01:02
106F:→ joe51408: 這事情真的要檢討本來就是檢討WBSC 規章很多時候就是 11/24 01:02
107F:→ joe51408: 要這樣才能完善的 但一旦當了那個灰色地帶的先行者 11/24 01:02
108F:→ joe51408: 就算講的人不多但只要被講也只能自己摸摸鼻子認了 11/24 01:02
109F:推 samuel870121: 想問如果真的被罰禁賽,是罰整隊CT還是玉米啊 11/24 01:03
前面的處罰價目表,對應的都是球員個人的脫序行為居多,但更換先發投手,好像沒有直接 相對應的規定,當然也有可能是我英文不好,沒有找到。
110F:推 pipp33: 只能換左投 是大會提出的 還是日本隊提出的? 11/24 01:03
111F:推 bbo40453: 從文字來看,大會同意代表換投合理且符合規則,有罰款11/24 01:03
112F:→ bbo40453: 則代表不合理且大會不同意,但大會不能強制參賽國不換 11/24 01:03
113F:→ bbo40453: 先發投手所以有罰款11/24 01:03
這個說法的邏輯下,就是台灣更換先發投手因為沒有合理理由或大會不同意而違規,然後會 被罰款。 但我覺得「左投換左投」這個限制,就沒辦法融入這個解釋裡面,難道要說「左投換左投」 是一種「紀律處分」嗎?
114F:→ joe51408: 說啦 規章寫的很含糊 代表這一塊解釋空間很大 11/24 01:03
115F:→ universeor: 不知道,現在看起來就是所有事情都用喬的11/24 01:03
116F:推 Jaguarsu: 真要禁賽也只禁個人吧 11/24 01:03
117F:→ myabo: 井端都說無所謂了,應該就大會的逞罰吧11/24 01:04
118F:推 rahim03: 都違規罰款了 為什麼還可以限制左投 其實邏輯上蠻奇怪的 11/24 01:04
119F:→ universeor: 合理理由具體而言是什麼沒講,解釋空間就非常大了11/24 01:04
120F:→ kbytchen: 我是在說你下面的推文 11/24 01:04
121F:→ rahim03: 那如果硬派右投會怎樣? 11/24 01:04
122F:→ vfgb35: WBSC辦比賽就還沒很有經驗 三屆賽制都不一樣 11/24 01:04
123F:→ rahim03: 看起來就是三方喬好 讓這件事有台階下11/24 01:05
124F:→ vfgb35: 其實MLB主導的WBC也是 規則每屆都在變 11/24 01:05
125F:→ vfgb35: 甚至宣告先發也不是長期慣例 11/24 01:05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05:40
126F:→ rahim03: 不然邏輯上哪來違規罰款還限制左投 我換人就違規了 那你 11/24 01:05
127F:→ kbytchen: 日本也「不得不同意」吧11/24 01:05
128F:→ rahim03: 管我左右投都是違規11/24 01:05
129F:→ universeor: 目前就是喬到罰錢了事,如果要禁賽台灣絕對跳起來 11/24 01:05
130F:→ vfgb35: 123樓差不多接近答案11/24 01:06
131F:推 thirtyto: 罰錢 左投 三方喬出來的條件吧11/24 01:06
132F:推 Solosea: 不覺得很奇怪嗎 台灣隊同意+大會同意+日本隊同意的東西11/24 01:06
133F:→ vfgb35: 宣告先發說實在只是慣例但很多場合就不成文 11/24 01:06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07:04
134F:推 s83106: 全部湊起來的結果超級矛盾 就三方橋出來的.... 11/24 01:07
135F:→ Solosea: 然後現在是局外人的日媒在不同意 為什麼要理它w 11/24 01:07
呃,對。其實如果完全依照規則C.6.2.的話,更不更換先發投手,好像也只會涉及大會是否 對台灣紀律處分或是罰款,沒有提到說對手球隊可不可以主張什麼。
136F:→ thirtyto: 主辦罰罰錢 日本要求左投讓你換 可能 11/24 01:07
137F:推 bbo40453: 所以如果要一個完整解釋,就是不能說大會同意,只是大 11/24 01:07
138F:→ bbo40453: 會沒辦法強制台灣不換,才能解釋為何台灣可以換先發卻 11/24 01:07
139F:→ bbo40453: 又被罰款11/24 01:07
140F:推 abc1234586: 啊就台灣做錯事違規在先 但各退一步同意處理方式比賽 11/24 01:07
141F:→ abc1234586: 順利進行 然後日媒覺得沒火藥味沒流量多講點話 11/24 01:08
142F:→ abc1234586: 還有別的東西嗎 11/24 01:08
143F:推 vfgb35: 代表WBSC目前還有相當人治成分在處理bug 11/24 01:08
144F:推 bbo9527: 看起來就兩隊+主辦都討論同意了 然後媒體討論 一群妖魔鬼11/24 01:08
145F:推 aintvrdfg: 看起來像三方喬好,但兩邊總教練礙於立場不能說喬,就11/24 01:08
146F:→ aintvrdfg: 推給大會決定11/24 01:08
147F:→ bbo9527: 怪在那邊群魔亂舞滑坡 11/24 01:08
148F:→ universeor: 來吵之前讀一下規則好不好?換投不一定違規耶11/24 01:09
149F:→ thirtyto: 日本 就設定左投 然後不給台換投太輕鬆 就提要左投 11/24 01:09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09:52
150F:→ Napoleon313: 日媒和日球界在演黑白臉 有人當好先生就有人要說硬話 11/24 01:09
151F:推 kevindd: 日本有先抗議但又沒打算撕破臉就算了 11/24 01:10
152F:推 GooglePlus: 阿沒違規是要罰什麼錢啦11/24 01:10
153F:推 abc1234586: 不違規幹嘛罰款 就是違規但理由合理啊 11/24 01:10
154F:→ abc1234586: 合理就可以互相談怎麼處理 11/24 01:10
155F:→ ice4564: 違規但理由合理就很怪,因為換投本來就要「理由合理」, 11/24 01:10
156F:推 ringtweety: 推 這篇討論的才真的是問題重點 沒有扯到別的地方11/24 01:11
157F:→ Napoleon313: 日台球界還要交流 沒人想把局面搞得太難看 11/24 01:11
158F:推 abc12812: 理由合理的話就沒有違規罰款了 11/24 01:11
159F:推 vfgb35: 賽後棒總自己開會處理制度面吧 不過很大機率更換投手會變 11/24 01:11
160F:→ vfgb35: 成宣告制 因為只要賽程無法同步就可能再次發生 11/24 01:11
161F:→ saas80436: 就是違規才罰款別再說沒啥違規 11/24 01:11
162F:→ abc12812: 會被罰款 就是理由不合理違規了11/24 01:11
如果沒有「左投換左投」這個奇怪的限制,我當然也會傾向認為台灣就是違規然後被罰款, 但昨天的比賽就是有欸。 沒有要吵架或引戰的意思,我想請教一下從頭到尾都認為台灣就是違規的各位,雖然明顯不 會是「罰款」的一種,但你們認為「左投換左投」在意義上會算是一種跟禁賽類似的「紀律 處分」嗎?如果是真的話,那這套理論,的確是說得過去的,因為我認為兩者還是有差異, 所以才會質疑這次的措施是台灣、日本與大會三方在規則草創的情況下的協商結果。
163F:→ universeor: 規則就說只要理由合理就不算違規啊 11/24 01:11
164F:→ abc1234586: 也對 那就是有一邊覺得不合理了11/24 01:11
165F:→ universeor: 理由不合理也應該是拒絕更換而不是罰款11/24 01:12
166F:→ abc1234586: 但罰款解決 代表有人覺得不合理有人覺得合理 11/24 01:12
167F:推 shoube: 大會如果不同意還罰款?這是怎樣?要做思想審查嗎?嚇死人 11/24 01:12
168F:→ universeor: 所以目前的結果就是沒有按規則,大家用喬的 11/24 01:12
169F:→ abc12812: 罰款只是初步的自動懲處 後續有沒有其他問題好像還不清 11/24 01:12
170F:→ abc12812: 不清楚就是 11/24 01:12
171F:→ shoube: 大會:how dare you! 中華隊! 怎麼能夠提出這種要求呢?壞壞11/24 01:12
172F:推 rahim03: 理由合理就不是違規了 我覺得就是三方喬出來的啦 各自有 11/24 01:13
173F:→ rahim03: 台階下 日本抗議了 臺灣罰款還限制左投 11/24 01:13
174F:→ rahim03: 三方都能有交待了11/24 01:13
175F:推 vfgb35: 以後甚至不罰的機率還比較高 這次就象徵性罰款 把整篇看 11/24 01:13
176F:→ vfgb35: 完還覺得這是違規 那表示國文都白讀 11/24 01:13
177F:→ universeor: 應該是以大會認定為主,沒有什麼多方意見吧 11/24 01:13
178F:→ shoube: 大會不同意 不就是沒有然後了嗎?怎麼會怒罰你的錢XDDD 11/24 01:13
179F:→ rahim03: 如果是違規為什麼可以限制左投?11/24 01:13
180F:推 Retangle: 日本那邊還有意見是該砍預告制度11/24 01:14
181F:→ vfgb35: 這次罰款理由就很人治:大會說的 11/24 01:14
182F:推 bbo9527: 就三方同意放行 下次準備完善規則修BUG11/24 01:14
183F:推 qaaz: WBSC下屆把這規則拿掉吧,很明顯大會想要冠軍精彩、日本其 11/24 01:14
184F:→ rahim03: 我都要違規了 還要管左右投? 11/24 01:14
185F:→ Retangle: 都沒禁止假先發了 預告制度就是方便觀眾跟轉播 11/24 01:14
186F:→ rahim03: 沒有任何一條規定這樣情節啊11/24 01:14
187F:→ qaaz: 實覺得沒差你換誰都一樣但對國人不好交代,所產生的協商產物 11/24 01:14
188F:→ bbo9527: 你要說理虧人治都合理 所以下次努力補洞11/24 01:14
189F:推 abc1234586: 所以規則執行上沒有完全明確 最後就是大會保留解釋權 11/24 01:14
190F:→ vfgb35: 2000鎂是大會喬事的工錢 11/24 01:15
191F:→ abc1234586: 所以就他說了算 大家同意就放行了11/24 01:15
192F:推 s83106: 從規章讀起來 不會走出目前的結果 11/24 01:15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15:22
193F:→ bbo9527: 偏偏有一群人在無限上綱還是滑坡一堆看了頭痛 11/24 01:15
194F:推 weiyilan: 不過這種比賽本來就會有什麼由大會保留最終解釋權11/24 01:15
195F:→ s83106: 所以人治很嚴重XDD 大家橋起來 都同意就好11/24 01:15
196F:→ rahim03: 我覺得不會有後續了 因為本來就是喬出來的 11/24 01:15
如果沒有後續討論,大會只會跟預賽第一天對韓國的那隻疑似誤判的全壘打一樣,一直因為 這種奇怪的規則而落人口實吧。
197F:推 kenjustice: 當初規則沒寫明讓人有操作空間 只好喬個結果有台階下 11/24 01:15
198F:推 aintvrdfg: 所以看起來像喬的阿,給換讓台灣有利,罰款給大會台階 11/24 01:16
199F:→ weiyilan: 大會覺得可以換但是不能太隨便換,日本覺得沒差但也不好 11/24 01:16
200F:推 GooglePlus: 就不想給你太難看而已 11/24 01:16
201F:→ aintvrdfg: 下,限制左投給日本讓利11/24 01:16
202F:→ weiyilan: 啥事都不做,就弄了個小額罰款+限制左投 11/24 01:16
203F:→ sonatafm2: F-1裡這種違規事件比蟑螂還多 這種小事都受不了的不要 11/24 01:16
204F:→ sonatafm2: 看球對大家都好 11/24 01:16
205F:推 kevindd: 日本大度不跟中華隊計較給台階 還可以滑坡沒違規 11/24 01:16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17:20
206F:推 vfgb35: 出過社會就知道 制度永遠跑在案例後面 有bug再來檢討正常 11/24 01:17
207F:→ vfgb35: 不過 你不可能設計出一個後人都不會遇到模糊地帶的制度 11/24 01:17
208F:→ vfgb35: 那全世界一定搶著找你立法寫規範 11/24 01:17
209F:推 hitomi47: wbsc 還給喬喔 沒有運動家精神的組織 11/24 01:17
210F:推 Retangle: 以後疑似違反規定一律先禁賽好不好 公平性毫無爭議 11/24 01:17
211F:→ ice4564: 就菜雞沒出過社會,本來很多事就是跟兩邊談好就好11/24 01:18
212F:→ sonatafm2: 規則每次都在改 搞的違反規則跟殺人放火一樣 腦子還好 11/24 01:18
213F:→ sonatafm2: 嗎? 11/24 01:18
214F:推 s83106: 我也是覺得不會有後續耶 但下一次規則可能會更清楚一點 11/24 01:18
215F:→ vfgb35: 說違規的請你指出那一點違規?如果這篇還看不懂 國文可能 11/24 01:18
216F:→ vfgb35: 要重讀或是去配眼鏡 11/24 01:18
217F:→ s83106: 就跟在屁股後面跑XDDD11/24 01:18
218F:推 abc1234586: 這件事情早在喬好之後就不會有後續了 11/24 01:18
219F:推 GooglePlus: 出過社會就知道是給你台階下還覺得沒違規 11/24 01:19
220F:推 carlos159357: 這種事情有啥好吵的,就社會事,有錢收、有得換、比 11/24 01:19
221F:→ carlos159357: 賽好看,大家一起把這個圓仔湯搓好,不要講什麼精神11/24 01:19
因為就有那種大部分時間都在其他看板的好幾個帳號跑進來吵說什麼公平什麼運動家精神啊 。
222F:推 thirtyto: 日本 會限左投 自己也小小得利 打線不用動 你有那些左 11/24 01:19
223F:→ thirtyto: 投 一清二楚 日本不虧 11/24 01:19
224F:→ carlos159357: 啦,出社會了這種灰色地帶可以喬的事情多得是啦 11/24 01:19
然後我再補充一點:其實從今天各篇新聞看來,大會似乎並沒有明確對台灣的更換先發投手 申請表示不同意,反而只有創造出規則上並未明文的要件也就是「左投換左投」,以及事後 如媒體說的「罰款」。
225F:→ aalittle: 喬出來的結果吧,就像那個小房間,你要吵就給你鷹眼系統 11/24 01:19
226F:→ thirtyto: 直接要你玉米今天上 明天那麼勉強也不好 11/24 01:19
227F:推 hitomi47: 被某些人抓到可以開戰場的小辮子 努力洗違停跟摸奶跟詐11/24 01:20
228F:→ hitomi47: 騙王國 11/24 01:20
229F:→ keane9112: 左投換左投不是日本隊要求的? 11/24 01:20
230F:推 AndyJheng: 就做錯事 但錯事代價是能用罰金解決的阿 沒很難理解 11/24 01:20
231F:→ aalittle: 反正也沒影響輸贏,有台階下就好了,再吵就難看了 11/24 01:20
232F:→ keane9112: 日本先發打席也要看對方投手來排啊11/24 01:20
233F:推 vfgb35: 219樓 所以違規在哪?是不是文都不看就在喊 11/24 01:20
234F:→ carlos159357: 課金就課金啊,出社會後能課金的地方多了去,不差這 11/24 01:20
235F:→ carlos159357: 一條啦 11/24 01:20
236F:推 maple0425: 這次就三方協調妥協好了然後下次規章要更完善而已 11/24 01:20
237F:推 ssdd740419: 如果非要把日本比受害者的話 都已經三方妥協 別滑坡 11/24 01:21
238F:推 Retangle: 因為規則就不禁止假先發了 臨時換投肯定不是太大的事 11/24 01:21
239F:→ ice4564: 左投限制表示日本方願意有限度退讓了,跟你買東西一樣, 11/24 01:21
240F:→ ice4564: 出價如果對方接受表示買賣成立,不然你就不要出價直接不11/24 01:21
241F:→ ice4564: 買就好 11/24 01:21
但其實照規則走,亂換先發投手只會導致大會有權處罰台灣而已,跟日本其實沒有關係吧, 頂多可以說大會必須參考日本的意見而決定是否同意台灣更換先發投手而已。
242F:→ universeor: 罰錢事小,是怕日本最後又反悔要求禁賽11/24 01:21
243F:→ keane9112: 如果接受換右投 日本打席也要換日本教練當然會不爽 11/24 01:21
244F:推 mightymouse: 短期賽規定要前一天預告先發本來就很怪,職業賽預11/24 01:22
245F:→ mightymouse: 告先發給觀眾跟賭盤還有點道理,短期賽每場就是隨 11/24 01:22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22:07
246F:→ mightymouse: 機應變還規定人要提前一天預告幹嘛 11/24 01:22
247F:→ Satoman: 講白了就發現賽制對先打得不太公平 11/24 01:22
248F:→ universeor: 研究規則是以防萬一 11/24 01:22
249F:推 kevindd: 看起來就是3方喬來的 就有人硬要說中華隊都符合規定 11/24 01:22
250F:→ Satoman: 為了讓比賽精采點就同意換,罰點錢當裝飾11/24 01:22
251F:→ keane9112: 日媒只是有話題炒一波流量的 11/24 01:23
252F:推 vfgb35: 整件事就是在"大會同意所以可以換"的前提 日本抱怨這樣太 11/24 01:23
253F:→ vfgb35: 寬鬆所以去抗議去喬 我們也讓步說那就以左換左 大會收錢 11/24 01:23
254F:→ vfgb35: 了事而已 11/24 01:23
255F:推 abc1234586: 日媒就只是來賺流量的 根本不用列入討論 11/24 01:23
256F:→ ice4564: 不然日方大可不開條件直接說請主辦依規定辦事,我方完全11/24 01:23
257F:→ ice4564: 尊重主辦裁定 11/24 01:23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24:00
258F:推 rahim03: 硬要讓wbsc去裁決 一定違規嗎?戰情變化是不是更換投手的 11/24 01:24
259F:→ rahim03: 正當理由?老實講我覺得不一定欸 但wbsc也不想倘渾水吧 11/24 01:24
260F:→ rahim03: 反正三方看起來是喬好了 11/24 01:24
261F:→ vfgb35: 事實上台灣還真的符合規定 因為"大會同意"這個前提 11/24 01:24
262F:→ sonatafm2: 這就屁大點的事 對手也同意了 大會平白讓台灣換投覺得 11/24 01:24
263F:→ sonatafm2: 不甘心 罰點小錢展現一下官威這樣 看戲的不爽啥? 11/24 01:24
264F:→ rahim03: 照井端說法 強制左投好像也不是日方要求的 不過實際情況11/24 01:25
265F:→ rahim03: 誰知怎樣 11/24 01:25
266F:→ rahim03: 大家講的細節好像不太一樣11/24 01:25
267F:推 GooglePlus: 你所謂的象徵性罰款就是沒正當理由 給你罰款限制左投 11/24 01:26
268F:→ GooglePlus: 的台階下 還在那邊堅持沒違規 沒違規喬個屁 還要找個 11/24 01:26
269F:→ GooglePlus: 中0日的左投 11/24 01:26
你到底有沒有從頭看到尾? 我質疑最多的明明就是「左投換左投」的這個要求,因為規則就沒有寫大會可以這樣限制, 除非「左投換左投」在大會眼中算是一種跟禁賽類似的「紀律處分」。
270F:推 hitomi47: 違停粉洗一整天大會沒有同意了 11/24 01:26
271F:→ keane9112: 三方同樣的東西 要這樣戰前換 總要付出些代價 就罰錢 11/24 01:26
272F:→ keane9112: ^三方同意的11/24 01:26
273F:→ sonatafm2: 老實說 日媒寫的非常公正 會吵不起來是原Po引用了某位 11/24 01:26
274F:→ sonatafm2: 日本酸民的推文 11/24 01:26
275F:推 vfgb35: 267樓你還要繞邏輯喔 無法直接講哪裡違規? 11/24 01:26
276F:推 universeor: 來吵架的規則看了沒啊11/24 01:27
277F:→ weiyilan: 井端記者會說法是收到打算換投手,請龍貓跟大會提看他們 11/24 01:27
278F:→ weiyilan: 怎麼處理 11/24 01:27
279F:→ mooto: 這有點中職的規則補述的補述感11/24 01:27
280F:→ vfgb35: 你最多只能說這個"大會同意"有霸王條款之嫌而已 11/24 01:27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28:12
281F:推 s83106: 大會同意 很人治XDD 真的頗霸王XD 11/24 01:28
282F:推 rahim03: 井端還有講限左投是大會說的 但另一邊我看到臺灣這邊是是 11/24 01:28
283F:→ rahim03: 說日方要求的 11/24 01:28
284F:→ s83106: 來吵架的根本沒有好好看規則啦~~~11/24 01:28
285F:推 abc1234586: 目前看起來真的只能說會有今天的結果都是因為「大會」 11/24 01:29
286F:→ sonatafm2: 日媒在報導裡面不會加入個人意見與評論 這真的是台灣 11/24 01:29
287F:推 GooglePlus: 想必規則寫了要換投一定要換同樣慣用手的投手囉 11/24 01:29
288F:→ sonatafm2: 媒體要好好學習的 不過算了 不期不待11/24 01:29
289F:→ universeor: 拜託不要拿你們心中的規則來吵好不好 11/24 01:29
290F:→ rahim03: 實際上也可能是wbsc兩邊喬 提了左投和罰款換取兩邊同意這11/24 01:29
291F:→ keane9112: 左換左是日本要求的吧 不然日本打席也要更動 11/24 01:29
292F:→ rahim03: 樣做 11/24 01:29
293F:→ mooto: 我們鑽(說鑽也不精確 也不全我們錯)到規則漏洞 只好用喬 11/24 01:29
294F:推 vfgb35: 279樓 現實管理就是這樣 有制度的公司也是一直在修改規定 11/24 01:29
295F:→ vfgb35: 正常的國家也是一直在修法 案例永遠跑在制度前面 11/24 01:29
296F:→ universeor: 規則就寫理由合理且大會同意才能換投 11/24 01:30
297F:→ s83106: WBSC中間人吧 搓湯圓XD11/24 01:30
298F:→ abc1234586: 大會覺得你合理換投但是要罰款 11/24 01:30
299F:→ universeor: 理由不合理或大會不同意根本不能換 11/24 01:30
300F:→ abc1234586: 大會覺得你違規但你合理 11/24 01:31
301F:→ abc1234586: 反正最終結果是「大會同意」 11/24 01:31
302F:→ s83106: WBSC想要比賽好看 決定讓台灣換投 但日本抗議11/24 01:31
303F:→ rahim03: 也沒鑽什麼漏洞 實際上wbsc要決定是不是正當理由啊 不然 11/24 01:31
304F:→ rahim03: 也是要罰款和後續處罰可能 但過程中看起來也沒那麼硬 wbs 11/24 01:31
305F:→ rahim03: c沒說是不是正當理由 反倒看起來就直接用那樣條件喬掉 11/24 01:31
306F:推 ssdd740419: 簡單來說 日媒再炒流量11/24 01:31
307F:→ abc1234586: 看起來為什麼合理換投但是要罰款 只能問大會 11/24 01:31
308F:推 vfgb35: 某個小島平均四年要修超過1000條遊戲規則 不是只有新聞報 11/24 01:31
309F:→ vfgb35: 的打架的那幾條而已 11/24 01:31
310F:→ s83106: 所以WBSC 想出個解法 讓日本可以接受11/24 01:31
311F:推 hitomi47: 大會覺得對台灣合理但對日本不合理 所以開喬 11/24 01:31
312F:→ keane9112: 日本這次打席順序有特地為先發左投來排11/24 01:32
313F:→ universeor: 感覺罰款就是讓日方舒服一點的手段而已 11/24 01:32
314F:→ ice4564: 我猜過程就是我們申請,主辦說如果日本那邊OK可以,最後 11/24 01:32
315F:→ ice4564: 三方喬出現在的方案,不管左投條件是誰提的都表示這是有 11/24 01:32
316F:→ ice4564: 條件同意,不然根本沒這條規定,只有1.同意2.不同意我們 11/24 01:32
317F:→ ice4564: 乖乖聽話3.不同意我們硬幹然後被處罰,這三種狀況而已 11/24 01:32
318F:→ rahim03: 合理就不是違規了 規章是有條件換投(沒有明文限制同手) 11/24 01:32
319F:→ s83106: 左投限制也是吧 讓日本不用重新調打線了11/24 01:32
320F:→ abc1234586: 我也覺得罰款就是形式上讓日方同意 11/24 01:32
321F:推 thirtyto: 結論 就大會 開條件 三方同意喬成功 沒事 11/24 01:32
322F:→ sonatafm2: 再說一次日媒報導中沒有任何評論 這真的是單純報導但 11/24 01:33
323F:→ sonatafm2: 是因為報導電視台明天實況收視率必然暴增 11/24 01:33
324F:推 hitomi47: 這件事根本很簡單 體育圈喬來喬去很正常 倒是一群人跑11/24 01:33
325F:→ hitomi47: 來洗違停的不知道什麼心態 11/24 01:33
326F:推 vfgb35: 洗違停的就一群沒有實務經驗的人啊 現實中喬出來的事情可 11/24 01:34
327F:→ vfgb35: 多了 11/24 01:34
328F:→ ringtweety: 明文應該是沒有左換左的規定吧 所以說這是談出來的也11/24 01:35
329F:→ wwGFriendww: 違停仔以為交通部同意他違停 11/24 01:35
330F:→ ringtweety: 沒錯吧 11/24 01:36
331F:→ s83106: WBSC 就都互相讓利阿 11/24 01:36
332F:→ keane9112: 那群人不管啥事 只要是"喬"就會 爆音喊 太可惡了11/24 01:36
333F:推 vfgb35: 某小島每四年1000條遊戲規則 至少900條都互相退一下讓一 11/24 01:37
334F:→ vfgb35: 下 幫簽名幫舉手就過了 真以為是像媒體報的整天打架 是把11/24 01:37
335F:→ vfgb35: 會場當健身房還是生存遊戲嗎 11/24 01:37
336F:→ universeor: 還在喊違停的我也不知道該講啥了 11/24 01:38
337F:→ universeor: 可能我國義務教育做的不夠好 11/24 01:38
338F:推 hitomi47: 體育圈大家都是台上的對手 但台下也是賺錢的夥伴 互相 11/24 01:38
339F:→ hitomi47: 賣人情什麼的都馬很正常 11/24 01:38
340F:→ ringtweety: 就......不會舉例可以不用舉例 針對這件事討論就好 11/24 01:39
341F:推 vfgb35: 柵欄仔之所以惹人嫌不就是他們邏輯沒有死掉就不會講話11/24 01:39
342F:→ thirtyto: 為了比賽精彩 順利 怎麼可能為了魚果 小事 翻桌不給打 11/24 01:39
343F:→ thirtyto: 球 喬好完賽才是社會事 11/24 01:39
344F:→ thirtyto: 預告 11/24 01:40
345F:→ mooto: 違停就是滑坡的一種應用 你被連結後就開始解釋兩者哪裡不同 11/24 01:40
346F:推 j1988922: 會罰這麼低很明顯就喬好的 不然要我們只能左投也沒道理11/24 01:40
347F:→ mooto: 也就陷入了議題被主導的狀態 11/24 01:41
348F:→ kobebrian: 大會同意更改 所以以規則來說就是可以更改啊 又不 11/24 01:42
349F:→ kobebrian: 是不能換我們偷偷來等上場再嚇死你 11/24 01:42
350F:推 ringtweety: 其實要喬好 前天就跟對方喬說依據美委戰對戰結果決定11/24 01:42
351F:推 vfgb35: 所以我推測最後會變成要不要宣告都可以 畢竟以前就非慣例 11/24 01:43
352F:→ ringtweety: A投手還B投手 讓日方知道 不曉得可不可以讓爭議更小 11/24 01:43
353F:→ vfgb35: 不然郭泰源要怎麼中一顆便當 11/24 01:44
354F:→ universeor: 我個人是覺得換投本來就應該屬於各隊權利 11/24 01:44
355F:→ ringtweety: 當然官方公告那邊寫A或B都行 沒讓日方當天才知道就好11/24 01:45
356F:→ universeor: 沒道理後援能換先發就不能換 11/24 01:45
357F:推 jerrysaikou: 可以改成比賽前一小時再公布 先後攻也丟硬幣決定 11/24 01:46
358F:推 vfgb35: 丟硬幣就刺激了 大概就地主不同意吧 本來可以默契上利己 11/24 01:52
簡單整理一下三種解釋可能吧: 一號論述:台灣就是違規,錢錢跟左投限制是處罰。 但這種說法會無法解釋: ①為什麼從各篇報導看來,大會都沒有明確「不同意」台灣換投,反而是「附條件同意」? ②「罰款」是一種fine沒錯,但「左投換左投」是一種跟禁賽類似的discipline嗎? 二號論述:台灣沒有違規,不知道為什麼有錢錢跟左投限制。 但這種說法同樣無法解釋:既然大會沒有不同意,就代表台灣應該是有正當理由而換投成功 了,那為什麼大會還有權利罰款跟設下左投換左投的限制? 三號論述:就是一個字,「喬」,這就是台灣、日本與大會三方協調過後的最佳結果,只是 被一些有心人士拿來操弄、炒作、滑坡而已。 台灣為了保留冠亞賽戰力而更換先發投手,的確可以算是一種正當理由,雖然日本無從直接 置喙,但大會要同意與否可能還是要考量日本的抗議,所以最後設下了「左投換左投」的限 制,避免日本還要因此更動打線,同時為了彰顯自己的一定權威性,還是象徵性地以不禁賽 為原則(換投是球隊行為,也沒辦法對球員直接禁賽)下的B加油違規行為最高額度。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05.125 臺灣), 11/24/2024 01:54:46
359F:→ universeor: 結論就是用喬的,大會覺得違規但大會同意換投 11/24 02:03
360F:→ universeor: 最後大會罰點小錢給日本一個交代 11/24 02:03
361F:→ universeor: 基本上跟規則無關 11/24 02:03
362F:推 maggie777: 我外人亂比喻:有孕婦急著要趕去醫院,所以駕駛超速被 11/24 02:04
363F:→ maggie777: 拍到,然後願繳罰單這樣 11/24 02:04
364F:→ universeor: 對,就跟緊急避難一樣,合理理由有很大的解釋空間 11/24 02:06
365F:推 yathgu: 左投換左投是因為 日本教練打線棒次排好了 11/24 02:06
366F:推 vandersar: 日絕對有準備應對假先發 我們直接不演其實更簡單 就外 11/24 02:06
367F:→ vandersar: 人在喊燒而已啦 11/24 02:06
368F:推 maggie777: 孕婦臨盆是正當理由的理由去超速,但不代表超速是符合 11/24 02:06
369F:→ yathgu: 你們不要故意換右投 讓我們又再費一番功夫 11/24 02:06
370F:→ universeor: 只是罰錢事小所以大家就不特別爭執 11/24 02:07
371F:→ maggie777: 交通規則。為了把贏的機率最大化,罰款換投手,三方協 11/24 02:07
372F:→ maggie777: 調過後的結果,要罵不符合運動家精神也看人,策略的框 11/24 02:08
373F:→ maggie777: 框要劃多大,個人界線不同 11/24 02:08
374F:推 pikaq: 其實直接改規則說消化試合可以換就好,票房考量就夠理由了 11/24 02:36
375F:推 kimokimocom: 一些說甚麼社會就是這樣的 真的不是在反串嗎 11/24 03:35
376F:推 kimokimocom: 講直接點此例一出其他人也不用遵守規則了 11/24 03:45
377F:→ kimokimocom: 然後WBSC的公正性還會受到質疑 11/24 03:45
378F:推 kimokimocom: 這絕對不是什麼社會就是這樣 我來幫全世界上一課 11/24 03:48
379F:→ kimokimocom: 還很驕傲的理由耶 11/24 03:48
380F:→ mike0327: 棒球規則本來就是以賽前的歐打單為正式的名單, 什麼預告 11/24 04:12
381F:→ mike0327: 先發還不都只是為了宣傳額外增加的共識 11/24 04:13
382F:噓 changrabbit: 你的邏輯怪怪的其實這件事就是台灣佔了便宜 沒什麼好 11/24 04:16
383F:→ changrabbit: 說的…只希望明天玉米加油就好 11/24 04:16
384F:推 mekiael: 大會直接規定,臨時換投可以,但下一場禁賽一場,就沒這 11/24 04:17
385F:→ mekiael: 麼多事了 11/24 04:17
386F:噓 as6633208: 如果大會覺得合理會罰款嗎==?搞詐騙被罰錢,反正繳錢 11/24 04:32
387F:→ as6633208: 就好了,所台灣允許詐騙,反正我交錢了 11/24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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