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4ck6ul4id (藍礁郝嗤)
看板Baseball
標題Re: [新聞] 味全龍曾傳昇涉賭 聯盟:將依照規章處以
時間Fri Aug 2 17:33:46 2024
※ 引述《tillerman (air)》之銘言:
: 德州撲克本來就很灰色地帶,起訴最後
: 無罪的其實也是有..
: 曾傳昇有錯,但如果確實是以錦標賽的方式
: 繳報名費,然後結算後前幾名拿獎金,那我覺得
: 罪不至死啦.. 禁賽罰款就算了…
: 真正的地下賭場 一定打現金的…誰跟你打錦標賽
: …. 但是非法就是非法 該懲罰的還是要懲罰
: 只是在法官判決出來以前 不用過度解讀
: 看到一堆推文說什麼 輸光欠錢誰知道以後
: 會做什麼的.. 那球員應該也不能投資了。畢竟都有
: 風險…
: 然後.. 德撲真的跟卡牌遊戲一樣 運氣成分有..
: 但長期下來就是技術好的贏..
: 沒有護航球員賭博的意思.. 但這種形式的
: 真的不用無限上綱
: 之前查理對德撲賭場賭博的回應
: https://reurl.cc/2jg406
認真嗎?
據週刊報導,曾傳昇曾到吳姓男子在士林私宅開設的賭場,曾傳昇坦言,當時玩德州撲克,是比賽競技,並非賭博,不過全案經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以賭博罪予以起訴。
你講的跟查理跟小六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
小六有比較清楚的解釋
你合法申請的協會基本都會被抄一次,然後讓法院判決
而小六在影片有信心打官司,是前置作業都做好了欸,該合法申請的都做了,還找專業律師做好該做的事
這個私宅,私宅欸
小六也說過,不合法的私人現金局其實也存在很多問題
不認識不熟不合法的,小六也不去打,職業撲克選手都是如此(沒記錯,小六有說生涯很前期有玩,但完全當職業選手後幾乎不打這種場)
你職業球員還敢玩這種場
你的文要合理化的前提是,他去‘’合法的協會‘’,而且法律判決認證過的,結果警察又抄
至於可信度,我相信新聞報導的私宅是有可信度
因為沒有合法協會出來講,曾被抄的地方是我的場,我的地方是法院判決過合法的
別人講的是合法協會目前遇到環境
和曾的事情完全不同,混在一起談是在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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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illerman: 我覺得你解釋的很棒, 所以他去不合法的地方打就是錯.. 08/02 17:47
2F:→ tillerman: 如果形式也是現金桌那就錯更大 就這樣…. 08/02 17:47
3F:→ tillerman: 所以我也說他該被懲處..但是到底是直接開除還是 08/02 17:47
4F:→ tillerman: 禁賽罰錢 我覺得可以看到底是打錦標賽還是現金桌來判斷 08/02 17:47
5F:→ tillerman: 。 吃薑母鴨酒駕跟直接喝酒開車.. 我覺得還是稍微有一 08/02 17:47
6F:→ tillerman: 點區別的.. 08/02 17:47
7F:→ astacio: 台灣沒有合法賭博場地,在打麻將沒事是因為警察不想抓 08/02 17:55
8F:→ astacio: 如果警察到你家抓你打麻將一樣是賭博罪 08/02 17:56
9F:推 finalzerd: 打麻將沒錢是沒關係啦 08/02 17:57
10F:→ Y1999: 打日麻沒賭錢,你要打到暴斃都沒差 08/02 17:58
11F:推 bxxl: 自己找朋友在家打,屬於非公共場所,不成立賭博罪 08/02 18:01
12F:→ bxxl: 但如果已經是賭場化,各色人來來去去,就等於是公共場所了 08/02 18:02
13F:→ jo4ck6ul4id: 有抽你就會成立賭博罪了,不管是不是私人場所 08/02 18:04
14F:→ DillMichel: 其實我是很不屑小六跟查理這篇的 08/02 18:04
15F:→ DillMichel: 德撲就該抓一抓 08/02 18:04
16F:→ kase09521: 名人出事肯定號稱自己合法,就判下來再說 08/02 18:06
17F:→ DillMichel: 小六那個高機率判不過 已經有先例了 08/02 18:07
18F:→ DillMichel: 錦標賽形式德撲無罪有先例了 小六又請了很貴的律師 08/02 18:08
19F:→ jo4ck6ul4id: 一樓,大家不用自欺欺人了,私人場辦錦標賽誰要去私 08/02 18:19
20F:→ jo4ck6ul4id: 人場打,去協會玩就好 08/02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