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Base_Picket
標題[推文] #1aY909NR wpd (2-5再次檢舉)
時間Mon Nov 13 22:02:01 2023
因超過五日未完成處理,故再次檢舉.其中reno30918板主與maimai2063已完成判決,卻尚未
執行.
原於6月16日 02:08:34檢舉,文章代碼為
#1aYrEZFQ
1.被檢舉人:wpd
2.文章代碼:
#1aY909NR
3.檢舉事證:
推 wpd: 沒聽過 06/14 00:08
→ wpd: 笑死 修圖修到原本整好的臉變成沒整 06/14 00:09
推 wpd: 笑死 推文不在乎警察每次都在做在乎的事 06/14 07:32
4.可能違反板規:
B.1.豪洨文
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推文或文章刻意放假消息,提供錯誤訊息,
因而引起板友爭執者。
wpd豪洨韓團STAYC“修圖修到原本整好的臉變成沒整.”但卻無法拿出有力的證據,確認其
整形的事實.而根據下列網站提供的照片:
https://reurl.cc/VLLjAN
顯示團員未成年時的照片與現今無甚差異,加上其言論引起下列板友之爭執,明顯違反板規
B.1. 那麼就煩請板主予以懲處囉,感恩.
推 reno30918: B-1 06/23 17:41
推 maimai2063: B-17好了 就在吵架引戰 豪洨就不算了 08/20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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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_Picket/M.1699884122.A.C5A.html
1F:推 wpd: 1. 6月 7月 11月都提出檢舉 有無超時或濫用檢舉問題 11/14 05:03
2F:→ wpd: 2.經查該文只有"兩位id"對於【沒聽過】三字有不滿 11/14 05:04
3F:→ wpd: 無關檢舉者的內容 且【沒聽過】完全屬於個人自由表達意見 11/14 05:05
4F:→ wpd: 有兩人不同意或不滿意就列為吵架引戰 恐有違論壇精神 11/14 05:07
5F:→ wpd: 3.是棒球版內【沒聽過】韓國女團 又不是類似刻意在棒球版 11/14 05:09
6F:→ wpd: 假裝【沒聽過】例如王建民 彭政閔等等極具知名棒球人物 11/14 05:10
8F:→ akiyamatt: 本板有關濫用檢舉的規定如上,故檢舉者並無違反的疑慮 11/14 11:32
9F:→ akiyamatt: ,被檢舉者明顯有造謠之嫌. 11/14 11:32
11F:→ akiyamatt: 此外,原文對於被檢舉者推文不滿者為四人,而非其聲稱 11/14 11:36
12F:→ akiyamatt: 的兩人. 11/14 11:36
13F:→ akiyamatt: 最後依本板板規2-7,此案已經二位板主同意,本該進行 11/14 11:43
14F:→ akiyamatt: 裁決並執行. 11/14 11:43
15F:→ wpd: 1.向組務提出詢問 卻被疑似檢舉人馬上追加指控"明顯"造謠 11/14 16:12
16F:→ wpd: 此為不適合之推文 可見其濫用檢舉之心 11/14 16:13
17F:→ wpd: 2.推文不滿【沒聽過】者為2人 hahahanah Windows8 11/14 16:15
18F:→ wpd: 經查有另一人使用外站貼圖 不在意議題者其實不會點開 11/14 16:18
19F:→ wpd: 對於版面其實並無影響 且重申棒球【沒聽過】韓團是合理 11/14 16:19
20F:→ wpd: 之推文 韓團粉絲以其粉絲心態追究棒球版板規 不合版旨 11/14 16:22
21F:→ wpd: 3.先前B-1 B-17未達成共識 不執行應為版務正確之程序 11/14 16:24
22F:→ wpd: 先前被檢舉人未提出回應 以上回應後也請兩位版主重新審視 11/14 16:25
23F:→ wpd: 檢舉人的檢舉內容與檢舉邏輯 是否未達棒球版板規 11/14 16:27
24F:→ akiyamatt: wpd會被檢舉的主因,乃是因為下列推文“wpd: 笑死 修 11/14 16:46
25F:→ akiyamatt: 圖修到原本整好的臉變成沒整 ”.其造謠該女團成員整 11/14 16:46
26F:→ akiyamatt: 容,卻無法拿出實證.故先被r板主判定違反板規B.1. 再 11/14 16:46
27F:→ akiyamatt: 被m板主判定違反板規B.17. 11/14 16:46
28F:→ wpd: 1.整容並非指控其犯罪或是有違社會道德之行為 11/14 16:49
29F:→ wpd: 疑似檢舉人(仍未自承) 以粉絲農場連結 且連結亦無證實沒整 11/14 16:51
30F:→ wpd: 僅是該作者之推斷 疑似檢舉人卻以此控訴棒球板板規 11/14 16:52
31F:推 akiyamatt: 此外,依照本板3.6及2.5. 規定.若板主未能完成處理, 11/14 16:52
32F:→ akiyamatt: 本可再次檢舉,而無濫用之疑慮. 11/14 16:52
33F:→ wpd: 版主maimai2063以無罪推定 我認為符合邏輯 11/14 16:53
34F:推 wpd: 2.剩餘爭執只剩【沒聽過】這三個字 上面已說明了就不再重述 11/14 16:56
35F:→ wpd: 3.請問版務 疑似檢舉人是否該事先明確自承為檢舉人 11/14 16:57
36F:→ wpd: 否則被檢舉人現在的回覆都多餘了 恐有浪費版面之嫌 11/14 16:58
37F:→ akiyamatt: 而檢舉人擅自捏造之濫用檢舉板規,視本板板規於無物, 11/14 17:02
38F:→ akiyamatt: 本就有造謠之嫌,還望板主裁定. 11/14 17:02
39F:推 wpd: 重申 向版務詢問相關規定 疑似檢舉人卻出來直咬捏造板規 11/14 17:04
40F:→ wpd: 已超出推文補充案情之範圍 請版務加以制止其行為 11/14 17:06
41F:→ akiyamatt: 然後我是原檢舉人,板主方自有匿名管理編號可確認. 11/14 17:09
43F:推 wpd: 請版主檢視程序 我當然知道版主有方法或送審辨識 11/14 17:12
44F:→ wpd: 但是被檢舉人無法得知 若不自承很可能導致版面都是多餘回覆 11/14 17:12
45F:→ wpd: 對於被檢舉人不公平 11/14 17:13
46F:→ akiyamatt: 檢舉人無論回文,推文都符合板規3.6.反倒wpd的推文邏 11/14 17:13
47F:→ akiyamatt: 輯堪慮,才該予以制止. 11/14 17:13
48F:推 wpd: 請版務審視 對於使用者以"邏輯堪慮"之用詞 是否達到6-1挑釁 11/14 17:23
49F:→ akiyamatt: 亦請板主省視:對於被檢舉人有關“檢舉人的檢舉邏輯, 11/14 19:23
50F:→ akiyamatt: 是否未達棒球版版規”的用詞.是否達到6-1挑釁,引戰之 11/14 19:23
51F:→ akiyamatt: 標準. 11/14 19:23
52F:→ wpd: 我提的"是否達板規" 你提是"使用者堪慮" 這你也能放一起 11/14 19:40
53F:→ wpd: 此種檢舉心態 一樣請由板務審視是否過度使用檢舉版 11/14 19:41
54F:推 wpd: 綜觀akiyamatt推文 : A.未自承為檢舉人即發言 讓被檢舉人困擾 11/14 19:46
55F:→ wpd: 回覆是否都多餘 程序先後有問題 11/14 19:47
56F:→ wpd: B.被檢舉人向版務詢問是否有過時或濫用問題 akiyamatt馬上 11/14 19:48
57F:→ wpd: 加以控訴造謠捏造板規 請問akiyamatt為何要替版務做主?? 11/14 19:50
58F:→ wpd: C.akiyamatt後續又表示使用者邏輯堪慮 已跳脫討論板規範疇 11/14 19:51
59F:→ wpd: 與本人各種詢問或反駁都會以 是否符合板規 版務程序為範疇 11/14 19:52
60F:→ wpd: 兩者並不相同 11/14 19:53
61F:推 wpd: 由於上述akiyamatt行為 本人對本案情再提出一條反駁 11/14 19:56
62F:→ wpd: akiyamatt檢舉所提出之"證據" 實為農場文連結 作者無法考證 11/14 19:58
63F:→ wpd: 也不具公信力 農場內容也沒有能證實整型問題 11/14 19:59
64F:→ wpd: 是否有部分達到檢舉板規3-4.3之情事 11/14 20:00
65F:→ wpd: 當然我不認為農場文是完全虛假該被永不受理 但以此行為 11/14 20:02
66F:→ wpd: 至檢舉版任意檢舉 是否版務上需要某些處置? 11/14 20:03
67F:→ akiyamatt: 真要說違反本板板規3.4. 被檢舉者剛在檢舉板所言“ 6 11/14 21:24
68F:→ akiyamatt: 月 7月 11月都提出檢舉 有無超時或濫用檢舉問題”反 11/14 21:24
69F:→ akiyamatt: 倒更有誣告之嫌.畢竟板規3.6.本無超時的規定,我亦無 11/14 21:24
70F:→ akiyamatt: 在三天內對同一使用者進行檢舉. 11/14 21:24
71F:→ akiyamatt: 此外,針對反駁wpd所言STAYC整容的言論,我所引的網站 11/14 21:24
72F:→ akiyamatt: 並無違反3.4的疑慮.反倒wpd對於STAYC整容的造謠言論先 11/14 21:24
73F:→ akiyamatt: 後被r板主及m板主判定違反板規B.1.及板規B.17.最後關 11/14 21:24
74F:→ akiyamatt: 於我是否為檢舉人的部份,本該由板主自行由匿名管理編 11/14 21:24
75F:→ akiyamatt: 號判斷,而非由被檢舉人擅自質疑檢舉人之身分. 11/14 21:24
76F:→ akiyamatt: 言盡於此 11/14 21:25
77F:→ wpd: 1.向版務提問相關板規事宜 未帶立場 怎有誣告之嫌?? 11/14 21:28
78F:→ wpd: 畢竟此種超過月為單位的再次檢舉也沒幾篇 詢問版務很正常吧 11/14 21:29
79F:→ wpd: 2.先前我並無回應(不知有檢舉) 我已提出版主B.1乃被農場誤導 11/14 21:31
80F:→ wpd: 且整容本身並非犯罪或大眾不接受之事 也無關棒球歷史需要 11/14 21:33
81F:→ wpd: 在棒球版考證 11/14 21:33
82F:→ wpd: B17則是人數跟內容量不足以達成爭吵 11/14 21:34
83F:→ wpd: 3.版主並沒有辦法馬上知道誰是原檢舉人 這需要上報才能查 11/14 21:34
84F:→ wpd: 何況這個版面不是只考量版主 被檢舉人也要一併考量才公平 11/14 21:35
85F:→ wpd: akiyamatt僅以自身立場去開上帝視角 不符公平原則 11/14 21:37
86F:→ wpd: (附上一些相關棒球版不認識藝人之文章) 11/14 21:39
88F:→ wpd: 實屬平常討論範圍 甚至市長或官員看棒球的文章下面吵更兇 11/14 21:41
89F:→ wpd: 以粉絲心態去檢舉棒球版對於藝人的認識度 合理性在哪? 11/14 21:44
90F:→ wpd: 鈴木一朗今日新聞才自說"如是沒打棒球的小朋友 沒聽過我正常" 11/14 21:47
91F:→ wpd: 反之亦然 沒聽韓團的沒聽過韓團 在棒球版上發言實屬正常 11/14 21:48
92F:推 TRosenthal: 本人判決不罰,三條不過半,本案結案 11/14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