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olargeone (千分之一秒)
看板Bank_Service
標題Re: [問題] 對方轉錯帳 我的銀行的動作?
時間Sun Sep 16 00:14:25 2007
※ 引述《kutkin ( )》之銘言:
: 以上四筆交易網路銀行和事後登摺是一樣的,第一和第四筆交易時間差距五個小時左右"
: 因為你很緊張擔心違約交割
: 所以盯著網路銀行 看到第一筆營業員幫你補的帳到第四筆銀行逕行沖正一共有五個小時
: 那請問你明明從網路銀行看到營業員幫你補錢了
: (如果你的觀念認為銀行不可以沖帳,應該會選擇自行嘗試把錢補給營業員)
: 也就是營業員變成你的債權人
: (行員可以作證他幫你墊付了股票價金,而他無摺存款的價金也確實被用作交割)
: 那這五個小時你有嘗試自行或是請親友去幫你把錢還給營業員嗎?
: 我想 身在國外的您 主動跟銀行或營業員聯絡應該會比銀行去找你來的快速有效率
: 在這種沒擔保,又沒借據,您又不出面跟債權人協商的情況下
: 我想逕行沖正是不得已的做法。
一.badfood大跟營業員並不是債務關係,是營業員自己存款進b大的戶頭。
就好像你存錢進入你家人的戶頭,然後就主張是你家人的債權人,
你家人一定會覺得很可笑吧。
二.營業員要是怕錢拿不回來就不要存進去。
三.這筆存款是不是用來扣股款,除了當事人以外,銀行並沒有辦法認定。
四.存款後並不會船過水無痕,因為即使無摺存款,銀行還是有一聯收據給客戶,
若是b大不還回金額,可以民事訴訟「不當得利」提告。
五.今天是營業員怕存款拿不回來,我是不知道銀行為什麼要替這個營業員鋌而走險?
六.您文章文提到b大在五小時內沒有設法還款給營業員,所以認為可以沖正。
但跟上面第三點一樣,有沒有還款,也是只有當事人知道,銀行是沒權利認定的,
當然更不能以此來做沖正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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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07.43
1F:推 kutkin:算了 書本是書本 我只能這樣說 09/16 00:16
2F:→ kutkin:訴訟曠日費時 舉證困難 09/16 00:17
3F:→ kutkin:我只能說証券營業員很難做 09/16 00:18
4F:推 twolargeone:不好意思,這並不是書本,我們銀行就是有照規矩來 09/16 00:26
5F:→ twolargeone:沒有錯誤的沖正,襄理也不會授權的 09/16 00:27
6F:推 hacoolman:推這篇 沖正一定要有錯誤才能作 09/16 00:44
7F:推 kutkin:這樣喔 我們也是有照規矩來 09/16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