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olargeone (千分之一秒)
看板Bank_Service
标题Re: [问题] 对方转错帐 我的银行的动作?
时间Sun Sep 16 00:14:25 2007
※ 引述《kutkin ( )》之铭言:
: 以上四笔交易网路银行和事後登摺是一样的,第一和第四笔交易时间差距五个小时左右"
: 因为你很紧张担心违约交割
: 所以盯着网路银行 看到第一笔营业员帮你补的帐到第四笔银行迳行冲正一共有五个小时
: 那请问你明明从网路银行看到营业员帮你补钱了
: (如果你的观念认为银行不可以冲帐,应该会选择自行尝试把钱补给营业员)
: 也就是营业员变成你的债权人
: (行员可以作证他帮你垫付了股票价金,而他无摺存款的价金也确实被用作交割)
: 那这五个小时你有尝试自行或是请亲友去帮你把钱还给营业员吗?
: 我想 身在国外的您 主动跟银行或营业员联络应该会比银行去找你来的快速有效率
: 在这种没担保,又没借据,您又不出面跟债权人协商的情况下
: 我想迳行冲正是不得已的做法。
一.badfood大跟营业员并不是债务关系,是营业员自己存款进b大的户头。
就好像你存钱进入你家人的户头,然後就主张是你家人的债权人,
你家人一定会觉得很可笑吧。
二.营业员要是怕钱拿不回来就不要存进去。
三.这笔存款是不是用来扣股款,除了当事人以外,银行并没有办法认定。
四.存款後并不会船过水无痕,因为即使无摺存款,银行还是有一联收据给客户,
若是b大不还回金额,可以民事诉讼「不当得利」提告。
五.今天是营业员怕存款拿不回来,我是不知道银行为什麽要替这个营业员铤而走险?
六.您文章文提到b大在五小时内没有设法还款给营业员,所以认为可以冲正。
但跟上面第三点一样,有没有还款,也是只有当事人知道,银行是没权利认定的,
当然更不能以此来做冲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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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207.43
1F:推 kutkin:算了 书本是书本 我只能这样说 09/16 00:16
2F:→ kutkin:诉讼旷日费时 举证困难 09/16 00:17
3F:→ kutkin:我只能说证券营业员很难做 09/16 00:18
4F:推 twolargeone:不好意思,这并不是书本,我们银行就是有照规矩来 09/16 00:26
5F:→ twolargeone:没有错误的冲正,襄理也不会授权的 09/16 00:27
6F:推 hacoolman:推这篇 冲正一定要有错误才能作 09/16 00:44
7F:推 kutkin:这样喔 我们也是有照规矩来 09/16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