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chami (硬碟要爆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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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攜逾1萬歐元進出歐盟 要申報
時間Tue Jun 26 15:22:30 200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5/2/gd5e.html
攜逾1萬歐元進出歐盟 要申報
聯合新聞網 2007/06/26 07:10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旅遊旺季即將到來,財政部台北關稅局昨天提醒民眾,歐盟、英國和沙烏地阿拉伯
等地,針對入出境旅客攜帶的金額和貴金屬都有新規定,民眾必須依規定向海關申
報,免得受罰。
台北關稅局昨天表示,歐盟公布從六月十五日開始,旅客進出歐盟國家,隨身攜帶
超過(含)一萬歐元現金(約四十四萬新台幣)或其他等值貨幣,都必須向海關申
報。台北關稅局指出,歐盟國家海關有權對進出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進行檢查,國人
出國旅行或求學常有攜帶大筆現金及旅行支票的習慣,如果超過金額上限要記得向
海關申報。
英國也公告六月十五日起,由非歐盟國家入境英國及出境前往非歐盟國家,只要攜
帶現金(包括各式支票及銀行匯票)超過一萬歐元(或其他等值貨幣),必須向英
國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將處以最高五千英鎊罰鍰(約三十二萬新
台幣)。
此外,沙烏地阿拉伯財政部海關總署也公告,自六月二日起出入境旅客攜帶貨幣或
珠寶首飾等貴金屬,價值達沙幣六萬元(約一點六萬美元、約五十二萬新台幣),
必須填寫表格申報,以免受罰造成損失。
台北關稅局也再度呼籲,民眾出境新台幣以六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應事先向中央銀
行申請核准;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帶出國。外幣則以等值一萬美元現金為限,
超額應申報並向海關辦理登記;未經申報依法沒收。
人民幣方面,目前以人民幣兩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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