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chami (硬碟要爆炸啦)
看板Bank_Service
标题[新闻] 携逾1万欧元进出欧盟 要申报
时间Tue Jun 26 15:22:30 200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5/2/gd5e.html
携逾1万欧元进出欧盟 要申报
联合新闻网 2007/06/26 07:10 记者赖昭颖/台北报导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财政部台北关税局昨天提醒民众,欧盟、英国和沙乌地阿拉伯
等地,针对入出境旅客携带的金额和贵金属都有新规定,民众必须依规定向海关申
报,免得受罚。
台北关税局昨天表示,欧盟公布从六月十五日开始,旅客进出欧盟国家,随身携带
超过(含)一万欧元现金(约四十四万新台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都必须向海关申
报。台北关税局指出,欧盟国家海关有权对进出旅客及其随身行李进行检查,国人
出国旅行或求学常有携带大笔现金及旅行支票的习惯,如果超过金额上限要记得向
海关申报。
英国也公告六月十五日起,由非欧盟国家入境英国及出境前往非欧盟国家,只要携
带现金(包括各式支票及银行汇票)超过一万欧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必须向英
国海关申报,未依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将处以最高五千英镑罚锾(约三十二万新
台币)。
此外,沙乌地阿拉伯财政部海关总署也公告,自六月二日起出入境旅客携带货币或
珠宝首饰等贵金属,价值达沙币六万元(约一点六万美元、约五十二万新台币),
必须填写表格申报,以免受罚造成损失。
台北关税局也再度呼吁,民众出境新台币以六万元为限,超过限额应事先向中央银
行申请核准;超额部分未经核准,不准带出国。外币则以等值一万美元现金为限,
超额应申报并向海关办理登记;未经申报依法没收。
人民币方面,目前以人民币两万元为限。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24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