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gold (丸少)
看板BabyMother
標題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時間Fri Jul 18 16:30:32 2025
※ 引述《semih (Sayginer)》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880976
: 2025-07-18 12:39 聯合報/記者屈彥辰/台北即時報導
: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
: 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
: 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
: 式處理,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
: 備註:今天三讀立法院三讀表決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 在二讀表決時
: 在場45位民進黨的立委投下反對
: https://i.imgur.com/HUXmUK3.jpeg
: 最後三讀時 在野立委59票通過 民進黨立委三讀沒投票
懶人包一下
修法前
蓄意謀殺幼童(未滿七歲) = 蓄意謀殺普通人
適用刑法271條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凌虐幼童致死(過失+凌虐+未滿七歲)
適用舊286 無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修法後
最嚴重
以凌虐方式蓄意謀殺幼童(故意+凌虐+未滿七歲)
適用272-1第二項 死刑或無期徒刑 (沒有"有期徒刑"選項)
次嚴重
蓄意謀殺幼童(故意+未滿七歲 沒有凌虐)
適用272-1第一項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後才是
凌虐幼童致死(過失+凌虐+未滿七歲)
適用新286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修法272-1 藍綠白三黨都協商同意
民進黨反對的是修286
是非不評價 自己獨立思考判斷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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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byMother/M.1752827435.A.DD9.html
1F:推 l98 : 都懶人包了,不付上執政黨反對的理由嗎? 07/18 16:35
2F:推 wseedw : 為什麼反對修286? 07/18 16:35
3F:→ petitebabe : 請問民進黨反對修286的理由是甚麼? 07/18 16:39
4F:→ petitebabe : 該不會反對理由就是郭昱晴臉書內容 07/18 16:40
5F:推 pipsqueak002: 就是廢死阿,新舊差異不就是差在多了死刑的選項 07/18 16:41
6F:→ bluegold : 為何反對目前只看到個別立委的說法 未看到黨團聲明 07/18 16:42
7F:推 l98 : 因為他是召集委員,如果他的立場都這樣了 07/18 16:44
8F:推 alpha008 : 誰來解釋一下新的286下限反而往下降是什麼意思? 07/18 16:44
9F:→ l98 : 我覺得黨團很難有更好說服人的說法 07/18 16:44
10F:推 newestolife : 反對卻不提案自己的版本?! 07/18 17:00
11F:→ fire124 : 來洗地板囉 07/18 17:04
14F:→ philfeel978 : 更專業的人說明、洗的地更乾淨有何不可? 07/18 17:11
15F:推 miel3330 : 懶人包:民進黨反對讓想凌虐小孩最後卻弄死小孩的 07/18 17:30
16F:→ miel3330 : 犯罪者能夠被判死刑。 07/18 17:30
17F:→ popcorns : 都凌虐了,不能說是「過失」吧?! 解釋好像有點怪 07/18 17:31
18F:→ popcorns : 怪,很多凌虐的不凌虐到死也不會罷休 07/18 17:31
19F:→ popcorns : 不覺得會故意凌虐人的惡人可以用「過失」來判比較 07/18 17:32
20F:→ popcorns : 輕的刑度 07/18 17:32
21F:→ fire124 : 你貼的洗地文在八卦板被噓爆了 07/18 17:32
22F:推 littlehost : 憲哥專業XDD 07/18 17:34
23F:→ lukus : 施虐者主張無主觀致死意圖,就有機會被判"過失"致死 07/18 17:38
24F:→ lukus : 286主要是針對這部分? 07/18 17:38
25F:推 jimabc : 實務上就算凌虐致死也要有法官來判 民進黨的大法官 07/18 17:54
26F:→ jimabc : 都修憲通過準廢死了 立法院修訂再嚴格也沒用 07/18 17:54
28F:推 pasaga : 實務上就是沒有任何施虐者會承認自己是故意要虐死人 07/18 18:19
29F:→ pasaga : ,最後全部過失犯 07/18 18:19
30F:推 owolaegi : 嗯,如果真的有想了解的人,可以去看陳培瑜立委的臉 07/18 18:35
31F:→ owolaegi : 書。 07/18 18:35
32F:推 egg87 : 原本286法條根本沒有提到15年好嗎,根本亂洗資訊 07/18 18:35
34F:推 owolaegi : 刑法286的問題是,"故意凌虐+過失致死",比"故意殺 07/18 18:37
35F:→ owolaegi : 死" 的罰則還要重 07/18 18:37
36F:→ owolaegi : 所以如果凌虐者發現小孩有可能不小心死掉,直接故意 07/18 18:37
37F:→ owolaegi : 殺掉小孩會對自己更有利 07/18 18:37
38F:推 owolaegi : 最高都是死刑 07/18 18:46
39F:→ owolaegi : 差別在最低 07/18 18:46
40F:→ owolaegi : "故意凌虐+過失死亡"最低12年 07/18 18:46
41F:→ owolaegi : "故意殺死" 最低10年 07/18 18:46
42F:推 rainsilver : 沒那回事 都是看法官怎麼判 沒那麼好套用的 07/18 18:46
43F:→ rainsilver : 不用在看那些綠媒硬凹啦 他們就是為反對而反對 07/18 18:47
44F:→ rainsilver : 不想給在野黨聲量而已 這一年來有哪個法條例外? 07/18 18:48
45F:推 owolaegi : 272-1三黨共同通過是很好的事啊 07/18 18:51
46F:→ owolaegi : 藍白要邀功也沒問題啊 07/18 18:53
47F:→ owolaegi : 但 " 明明一起協商通過了,卻被扭曲成支持虐童" , 07/18 18:53
48F:→ owolaegi : 這種聲量就不需要給了吧~ 07/18 18:53
49F:推 shomap : 意圖盈利才有最低12年 07/18 19:02
50F:推 kenyin : 覺得34樓講的有道理 07/18 19:10
51F:噓 yuychang : 二讀反對三讀棄權,最後還有臉出來收割支持,是有 07/18 19:10
52F:→ yuychang : 多噁心啊 07/18 19:10
53F:噓 chhuang1979 : 洗地 07/18 19:15
54F:噓 vivalight : 不用再洗地了 硬拗真的太難看 07/18 19:22
55F:推 kenyin : 感覺好像沒有看到有人解釋34樓提出的邏輯問題 07/18 19:29
56F:→ vivalight : 愷愷案有用到272條嗎?那民進黨不修286條是何用意 07/18 19:36
57F:→ vivalight : ? 07/18 19:36
58F:噓 fishbliss : 附上理由,不然依照我對黨意大於民意的執政黨理解, 07/18 19:55
59F:→ fishbliss : 就是廢死 07/18 19:55
60F:→ sharkimage : 凌虐致死是可以由法醫+臨床醫師判定的 又不是加害人 07/18 20:11
61F:→ sharkimage : 說了算 07/18 20:11
62F:→ philfeel978 : 就如各位恨不得加害者上限死刑的話,施暴者會怎麼 07/18 20:27
63F:→ philfeel978 : 做? 07/18 20:27
64F:→ philfeel978 : 1.大人本來是虐待,結果發現小孩竟然s了,他會怎麼 07/18 20:27
65F:→ philfeel978 : 樣?報警?那就是死刑、無期徒刑,最後的結果,就是 07/18 20:27
66F:→ philfeel978 : 他會埋掉。 07/18 20:27
67F:→ philfeel978 : 2. 大人本來是虐待,結果發現小孩竟然「快」s了,他 07/18 20:27
68F:→ philfeel978 : 會怎麼樣?報警?那就是死刑、無期徒刑,最後的結果 07/18 20:27
69F:→ philfeel978 : ,就是他不會把小孩送醫,小孩得救的機會變成0。 07/18 20:27
70F:→ philfeel978 : 加重結果犯的刑度竟然比故意犯還高 07/18 20:27
71F:→ colucolu14 : 二讀全反對三讀全棄權法案ㄧ過立刻出來擺拍支持通過 07/18 20:42
72F:→ colucolu14 : 的噁爛党 07/18 20:42
73F:噓 csluling : @phil是不是文盲啊,第二例子虐到快死就是新286最 07/18 21:20
74F:→ csluling : 輕十年有期;不報警把小孩弄死變無期徒刑,我不知 07/18 21:20
75F:→ csluling : 道是他智障還是你智障 07/18 21:20
76F:→ csluling : 憨鳥要護航先把國文學好好嗎 07/18 21:21
77F:→ csluling : 那個低能林俊憲的FB;我認為凌虐過失致死跟蓄意虐待 07/18 21:23
78F:→ csluling : 致死,一樣刑度沒毛病啊 07/18 21:23
79F:噓 kemy236 : 哪個凌虐者會承認自己是「故意」 07/18 21:27
80F:推 philfeel978 : 律師應該不是文盲吧?一、黃國昌版本裡面有兩個情況 07/18 21:29
81F:→ philfeel978 : : 07/18 21:29
82F:→ philfeel978 : 1.故意虐待未滿7歲小孩致死(a情況):死刑、無期徒 07/18 21:29
83F:→ philfeel978 : 刑。 07/18 21:29
84F:→ philfeel978 : 2.沒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b情況):加重刑 07/18 21:29
85F:→ philfeel978 : 度1/2,死刑、無期徒刑、15年以上有期徒刑。a跟b兩 07/18 21:29
86F:→ philfeel978 : 個情況都很嚴重,但如果硬要分出高下,其實是b情況 07/18 21:29
87F:→ philfeel978 : 比較嚴重,因為這個人一開始就是要s小孩! 07/18 21:29
88F:→ philfeel978 : 而a情況,是故意(虐待小孩)+過失(不小心致死) 07/18 21:29
89F:→ philfeel978 : 的組合。 07/18 21:29
90F:→ philfeel978 : 不要跟我辯什麼「致死」就是故意,哪來不小心?法 07/18 21:29
91F:→ philfeel978 : 律界的定義很清楚,如果看到oo致死,後面那個「致 07/18 21:30
92F:→ philfeel978 : 死」,就是「前面的故意行為」導致「沒有預期的死亡 07/18 21:30
93F:→ philfeel978 : 結果」,如果是「前面故意行為」就是要達到「預料 07/18 21:30
94F:→ philfeel978 : 之中的後面死亡結果」,其實就是b情況(故意s小孩) 07/18 21:30
95F:→ philfeel978 : 了。 07/18 21:30
96F:→ philfeel978 : a情況是故意+過失的組合,結果是死刑、無期徒刑。 07/18 21:30
97F:→ philfeel978 : b情況是故意(殺人)+故意造成的死亡結果,結果是 07/18 21:30
98F:→ philfeel978 : 死刑、無期徒刑、15年以上有期徒刑。 07/18 21:30
99F:→ philfeel978 : b情況比較嚴重,結果刑度還比較輕?多一個比較輕的1 07/18 21:30
100F:→ philfeel978 : 5年有期徒刑可以選擇,這是什麼道理? 07/18 21:30
101F:→ philfeel978 : 二、兒少法第112條就規定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加 07/18 21:30
102F:→ philfeel978 : 重刑度1/2,為什麼還要在刑法再規定一次?這不是疊 07/18 21:30
103F:→ philfeel978 : 床架屋嗎? 07/18 21:30
104F:→ philfeel978 : 法律上就是不一樣... 07/18 21:30
105F:推 csluling : 你要不要看一下你的例子;虐到一半發現要死了;那 07/18 21:31
106F:→ csluling : 叫未遂;根本不在修法範圍 你不要鬧了好嗎 07/18 21:31
108F:推 l98 : 樓上,你的截圖放大之後太糊了 07/18 21:36
109F:噓 csluling : 綠是不是文盲是智障;你現在去路上拜託你大聲的說 07/18 21:37
110F:→ csluling : 失手虐待小孩到死比故意下安眠藥殺死小孩還輕微看 07/18 21:37
111F:→ csluling : 看 07/18 21:37
112F:→ csluling : Phil你有種發個文問問看這裡的爸媽;小孩被虐待到 07/18 21:40
113F:→ csluling : 死跟被下安眠藥而死;跟他們說虐待到死因為不是故 07/18 21:40
114F:→ csluling : 意的所以比較不嚴重;你發文看看 我笑你不敢啦 07/18 21:40
115F:噓 NiseMorisama: 噁心洗地文,心理有病虐待小孩就該去死,還分死跟 07/18 21:40
116F:→ NiseMorisama: 不死,笑死 07/18 21:40
117F:推 philfeel978 : 不忍看愷愷案就定要藐視專業嗎? 07/18 21:41
118F:→ NiseMorisama: 虐待到植物人呢?心理受傷一輩子呢?賠的起受害者 07/18 21:41
119F:→ NiseMorisama: 到人生嗎? 07/18 21:41
122F:噓 csluling : @phil你快發文發表你的立場,虐死比普通殺還輕罪啊 07/18 21:53
123F:→ csluling : ;一直發低能綠師的貼圖幹嘛?我拜託你快去 不要一 07/18 21:53
124F:→ csluling : 直露鳥耍低能 07/18 21:53
125F:→ vivalight : 不要洗版啦!髒了版面! 07/18 21:54
126F:推 candyrainbow: 好奇問一下,修法後的286有把第五款刪掉嗎?不然怎 07/18 21:56
127F:→ candyrainbow: 麼會有人堅持最低刑度從15年變成10年? 07/18 21:56
128F:推 haggis : 推34F 07/18 22:02
129F:噓 nekohao : 好了啦 07/18 22:16
130F:推 csluling : @hggis他媽的為什麼一直有低能說虐待到快死,就直 07/18 22:23
131F:→ csluling : 接殺死判比較輕;你這時候殺死就是蓄意凌虐致死, 07/18 22:24
132F:→ csluling : 一樣無期或死刑;可以不要當文盲好嗎 07/18 22:24
133F:噓 satonoo : 管你什麼蓄意不蓄意啦 虐殺都判死刑好嗎 很難嗎 07/18 22:49
134F:→ satonoo : 還要幫犯人想那麼理由喔 07/18 22:50
136F:→ hihilove : 好了啦。主子都支持法案了,不用再幫忙洗地好嗎? 07/19 02:24
137F:推 ddddccco30 : @philfee1978 律師的a情況寫錯了 07/19 02:43
138F:→ ddddccco30 : 凌虐幼童致死 應該是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07/19 02:43
139F:→ ddddccco30 : 不是他寫的只有 死刑、無期徒刑 07/19 02:44
140F:→ ddddccco30 : 應該是因為他轉的那篇新聞寫錯了XD 07/19 02:44
141F:噓 befish : 修法前 保母"一定"不會判死刑 修法後 才有可能死刑 07/19 03:26
142F:推 bbyy : phil大如果是有孩子的父母 還在那邊洗就太不應該了 07/19 08:55
143F:→ bbyy : 但如果不是孩子的父母 可以滾了 07/19 08:55
144F:推 philfeel978 : 呃, 有兒女也可以關心刑度合理性對幼兒存活機率的 07/19 10:26
145F:→ philfeel978 : 關聯吧 07/19 10:26
146F:推 jimmy911112 : 某p 問你一句,虐待致死就算是不小心,那個痛苦程度 07/19 10:47
147F:→ jimmy911112 : 跟直接殺死那個嚴重?你考量的是犯人犯意、不用考量 07/19 10:47
148F:→ jimmy911112 : 受害者承受程度嗎,犯人有人權那被害者死了所以沒有 07/19 10:47
149F:→ jimmy911112 : 人權對嗎 07/19 10:47
150F:→ jimmy911112 : 再說,就算犯人虐待到快死再殺死,跟法官自白說是蓄 07/19 10:50
151F:→ jimmy911112 : 意要閃死刑,你認為法官只憑一句話去判?法醫兒醫鑑 07/19 10:50
152F:→ jimmy911112 : 定假的嗎 07/19 10:50
154F:→ csluling : 憨鳥不要造謠好嗎,舊286什麼時候是15年了,護航護 07/19 12:56
155F:→ csluling : 到良死都沒了嗎?還是非不評價自己判斷咧 07/19 12:56
156F:噓 Moontale : 所以反對286的理由是什麼?而全體二讀反對三讀棄權 07/19 14:09
157F:→ Moontale : 的理由是什麼?最後跑上去大合照說支持的理由又是 07/19 14:09
158F:→ Moontale : 什麼? 07/19 14:09
160F:→ csluling : 憨鳥現在直接不演了私改法條誤導喔,要不要刪文啦 07/19 14:24
161F:→ csluling : 垃圾 07/19 14:24
162F:噓 hoij79627 : 我就問你支不支持劉采萱去死? 07/19 14:36
163F:→ hoij79627 : 那種垃圾死刑應不應該? 07/19 14:37
164F:→ hoij79627 : 冤不冤? 07/19 14:37
165F:推 hoij79627 : 對你要求也不多,一樣找一個「凌虐小孩致死」,然 07/19 14:38
166F:→ hoij79627 : 後你覺得他如果被判死刑很冤枉的來說服我就好 07/19 14:38
167F:噓 wendy7794 : 舊286明明寫最低10年,不要造謠15年 07/19 18:18
168F:→ wendy7794 : 近期一堆圖庫都造謠法條原文,只為反 07/19 18:19
169F:→ wendy7794 : 而反 07/19 18:19
170F:→ wendy7794 : 這次修286是加重最高刑責最低不變 07/19 18:20
171F:→ AppleAlice : 舊286條第5項對未滿7歲的還要加重1/2,最低15沒錯阿 07/19 19:59
172F:噓 ssmm5566 : 拜託青鳥別生小孩 07/19 20:00
173F:推 yango : 舊286法條寫的是加重至1/2, 法律上加重至的意思上 07/20 01:05
174F:→ yango : 加重至多1/2的意思 所以是影響上限不影響下限 所以 07/20 01:05
175F:→ yango : 原法條還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並非15年以上有期徒刑 07/20 01:05
176F:→ AppleAlice : 呵呵,第一次聽到刑法分則加重是樓上這種解釋法的 07/20 11:39
177F:噓 luvsmile : 網軍洗地洗得有夠難看 我們爸媽都緊盯修法進度誰支 07/20 12:27
178F:→ luvsmile : 持誰阻擋還需要你一直貼綠師的文來洗嗎? 當初連署 07/20 12:27
179F:→ luvsmile : 真的沒想到虐童死刑真的可以這麼快被修法實現 07/20 12:27
180F:→ Ponsali : 怎麼分辨 蓄意凌虐至死 跟 凌虐過失致死? 07/21 08:17
181F:推 hoij79627 : 請問要怎麼過失「凌虐」致死? 07/21 10:31
182F:推 Charles11098: AppleAlice GOOGLE真的不難 原286是加重"至"1/2 07/21 14:39
183F:→ Charles11098: 加重"至"1/2 = 最多加 1/2 07/21 14:39
184F:→ Charles11098: 加重 1/2 = 一定要加 1/2 07/21 14:40
185F:→ Charles11098: 不要再被一些垃圾圖卡造謠帶偏,明明是很容易釐清的 07/21 14:41
186F:推 choinoi : 推 07/22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