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mgirl (親愛的)
看板BabyMother
標題[公告] 廣告文新規
時間Wed May 5 19:14:42 2010
大家好,
根據本次投票結果,廣告文門檻略有更動,
由於媽寶板主旨為分享與討論父母及寶寶間的生活經驗,
而不是用品的販賣與轉手,
這類文章,在PTT站上有二手物品板可供需要的板友使用,
但又為了讓各位媽咪方便,也讓二手物品能造福需要的使用者,
因此在希望雙贏的情形下,
廣告文新規如下:
2、廣告期限
2-1 不含廣告文、張貼新聞、問卷文及座談會文章
在本板發表或回覆
5篇以上的文章
→可
每月(30天)張貼一次非商業行為的廣告文
2-2 發表或回覆
15篇以上的文章
→可
每兩週(14天)張貼一次非商業行為的廣告文
2-3 商業行為的廣告文,門檻更動如下:
不含廣告文、張貼新聞、問卷文及座談會文章
在本板發表或回覆
5篇以上的文章,
一律一個月(30天)一篇。
商業與非商業之認定為涉及有利可圖金錢之交換/合購行為,
即屬於商業廣告文。(若有爭議是否商業性則由板主決定)
註1:
2-1至2-3之文章篇數,以媽寶板內可查詢到的文章為準。
註2:假設您
違規於不正確的時間張貼廣告文,
例如上次張貼的時間點是
5/1,下次張貼時間原本應為
6/1,
但您於
5/20就張貼了廣告文,雖然該廣告文會刪除,
仍視為您
已經張貼過廣告文,
因此,
下次廣告文時間計算的起點為5/20,
也就是
下次可合法張貼廣告文時間為6/20。
謝謝您看到這裡,
新板規將由2010.05.06開始執行,
在2010.05.05前仍依舊板規執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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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文相關法規提醒 ==============
目前有許多爹地媽咪將醫療用品如托腹帶或ok繃等張貼上網頁販售,
但此類物品在法律上有明訂禁止販賣,
請各位爹地媽咪在販賣二手用品前,
務必先查詢
是否違法。
以下法律明文禁銷商品,可參考BBH網頁
http://www.babyhome.com.tw/mbmore.php?op=notice
台北縣衛生局
http://www.tpshb.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48875&groupId=\
8833
行政院衛生署
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3783
此外,
板內所張貼的廣告文,與媽寶板無關,
屬個人行為,
假若被檢舉或發生任何買賣糾紛,
一切與媽寶板無關,
希望各位板友們能注意,並小心發文,避免觸法。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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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210.211
※ 編輯: charmgirl 來自: 163.16.86.142 (06/28 09:56)
※ 編輯: charmgirl 來自: 112.105.254.185 (08/05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