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mgirl (亲爱的)
看板BabyMother
标题[公告] 广告文新规
时间Wed May 5 19:14:42 2010
大家好,
根据本次投票结果,广告文门槛略有更动,
由於妈宝板主旨为分享与讨论父母及宝宝间的生活经验,
而不是用品的贩卖与转手,
这类文章,在PTT站上有二手物品板可供需要的板友使用,
但又为了让各位妈咪方便,也让二手物品能造福需要的使用者,
因此在希望双赢的情形下,
广告文新规如下:
2、广告期限
2-1 不含广告文、张贴新闻、问卷文及座谈会文章
在本板发表或回覆
5篇以上的文章
→可
每月(30天)张贴一次非商业行为的广告文
2-2 发表或回覆
15篇以上的文章
→可
每两周(14天)张贴一次非商业行为的广告文
2-3 商业行为的广告文,门槛更动如下:
不含广告文、张贴新闻、问卷文及座谈会文章
在本板发表或回覆
5篇以上的文章,
一律一个月(30天)一篇。
商业与非商业之认定为涉及有利可图金钱之交换/合购行为,
即属於商业广告文。(若有争议是否商业性则由板主决定)
注1:
2-1至2-3之文章篇数,以妈宝板内可查询到的文章为准。
注2:假设您
违规於不正确的时间张贴广告文,
例如上次张贴的时间点是
5/1,下次张贴时间原本应为
6/1,
但您於
5/20就张贴了广告文,虽然该广告文会删除,
仍视为您
已经张贴过广告文,
因此,
下次广告文时间计算的起点为5/20,
也就是
下次可合法张贴广告文时间为6/20。
谢谢您看到这里,
新板规将由2010.05.06开始执行,
在2010.05.05前仍依旧板规执行,
以上.
=================
广告文相关法规提醒 ==============
目前有许多爹地妈咪将医疗用品如托腹带或ok绷等张贴上网页贩售,
但此类物品在法律上有明订禁止贩卖,
请各位爹地妈咪在贩卖二手用品前,
务必先查询
是否违法。
以下法律明文禁销商品,可参考BBH网页
http://www.babyhome.com.tw/mbmore.php?op=notice
台北县卫生局
http://www.tpshb.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48875&groupId=\
8833
行政院卫生署
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3783
此外,
板内所张贴的广告文,与妈宝板无关,
属个人行为,
假若被检举或发生任何买卖纠纷,
一切与妈宝板无关,
希望各位板友们能注意,并小心发文,避免触法。
以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5.210.211
※ 编辑: charmgirl 来自: 163.16.86.142 (06/28 09:56)
※ 编辑: charmgirl 来自: 112.105.254.185 (08/05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