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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關於絕愛到底容不容忍借梗/撞梗,以下是版務群的回應。   絕愛不歡迎蓄意撞梗的文章及作者。 故此公告後若版友「確定」該作者是蓄意且惡意撞梗, 請透過投訴機制,先將您的證據及投訴內容一併寄制版務群信箱, 若經版務群討論認定並非無限上綱之投訴,即可於版面發表文章。 並請該爭議作者於一週內於看板上貼文說明; 再由版務裁決該篇文章是否蓄意以不當手法傷害本版而進行處置。 若覺得有嚴重借梗→整理出借的梗&對照表站內信申訴→ 板工視借的梗普遍性&特殊性決定申訴是否成功→ 申訴成功後由版務寄信請作者一週內出面說明,並由投訴者於版面上發表文章→ 作者在版面上說明: (解釋理由合理)申訴失敗,不另外處理 (解釋不完全還是有爭議)不刪版面,收入爭議,請作者見諒 作者未說明:一週內未說明直接備份入爭議,刪文&公告 (若超過一星期作者還是可來信說明,理由合理會移出爭議區) 然後關於心得文,能和大家分享對作品的心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這也是心得分類存在的意義,所以版務群不會限制心得文的發表, 但請各位注意語氣與用詞。 若有爭執情節,涉及人身攻擊及挑釁,將以版規處置。 另外若心得文牽涉內文有重梗或抄襲的討論,請附上證據來信申訴, 若未透過正常管道申訴,首次刪文不備份不通知,再犯劣退。 再來,由於現行版規在執法上有所不足。 我們除了有永久水桶跟刪文劣退的規定以外,其他幾乎可說是沒有處罰基準。 所以版務群接下來會著手進行這訂定基準的工作。 最後,沒能即時處理很抱歉,水桶名單還沒出來也很抱歉。 雖然這水桶已經是馬後炮了,但還是希望各位能瞭解,在公共板上發言需要自重。 絕愛版務群 pennyty/asakuraes/knnioio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54.136
1F:→ nineuniverse:版主們辛苦了! 04/04 16:38
2F:推 shinyisung:板主們辛苦了!!! 04/04 16:40
3F:推 Demain:板主們辛苦了~ 04/04 16:44
4F:推 Jumpinggenes:版主們辛苦了! 04/04 16:47
5F:推 winddolphin:板主們辛苦了~ 04/04 16:48
6F:推 jenyjeny:板主板攻們辛苦了~ 04/04 17:01
7F:→ jenyjeny: 工 (好尷尬的錯字 = = 04/04 17:01
8F:推 snownow:樓上新注音調教得不錯嘛XD 版主辛苦囉~ 04/04 17:02
9F:推 arkar:辛苦了!!! 樓上的錯字出現在大B是很合理的XDDD 04/04 17:03
10F:→ arkar:唔阿我是說J大! 04/04 17:03
11F:推 shimingd:版主辛苦了~~>不過我想要問...大家對"撞梗"的定義是? 04/04 17:06
12F:→ shimingd:(抱歉,因為之前沒有跟到~去不知道在哪找) 04/04 17:06
13F:→ shimingd:例如"出車禍~而失意"這算是撞梗嗎? 04/04 17:07
14F:推 jenyjeny:討論串在z-5-13 (是阿 好險這裡是大B 04/04 17:08
15F:推 kochiu:版主們辛苦了! 04/04 17:16
16F:→ shimingd:恩恩~謝謝~~Y 04/04 17:16
17F:推 stupidbird2:辛苦版主大人們......謝謝您們! <(_ _)> 加油 04/04 17:19
18F:推 D5566:版主們辛苦了!!! 04/04 17:30
19F:→ Auxo:作者在板面上說明並未借梗一事,是由誰來判定成功或失敗? 04/04 17:39
20F:→ Auxo:有所謂觀點問題,今天B認定A就是借梗, 04/04 17:40
21F:→ Auxo:怎麼都會覺得對方強詞奪理 04/04 17:40
22F:→ Auxo:而A要如何證明自己並沒有做過的事(假如說真的沒做過) 04/04 17:41
23F:推 augfish:版主們辛苦了!!!!!!!! 04/04 17:49
24F:推 freely10469:板主們辛苦了! 04/04 17:53
25F:推 rd2l4:法律上是提告者需要提出證據吧0.0 另外證據充足的情形下 04/04 17:58
26F:→ rd2l4:A即使咬死不認名聲也是絕對會隨風而去的... 04/04 17:58
27F:→ asakuraes:對於板務決定有任何意見歡迎來信,討論完會回覆給大家 04/04 17:59
28F:→ lvig:版主真的辛苦了...但是所謂借梗定義為何以及誣告這種事情如果 04/04 18:06
29F:→ lvig:發生 好像還是沒有很明確... (PS已閱畢 04/04 18:07
30F:→ KiraJuly:惡意且蓄意兩者都是很模糊的概念 感覺只會河蟹地不了了之 04/04 18:07
31F:→ mathlove:反正就是作者至上 不是嗎? 一句想太多就可以幾乎全打死了 04/04 18:09
32F:推 rupnjo:看到版主群的公告,想要先說:辛苦各位板主了! 04/04 18:10
33F:→ rupnjo:然後,如同shimingd君、Auxo君,我也會想請問,版主們的評 04/04 18:11
34F:→ rupnjo:斷標準大致是什麼呢? 04/04 18:11
35F:→ rupnjo:先強調:會這樣請問,並不是不信任版主們,而是想要一個依 04/04 18:11
36F:→ rupnjo:歸,畢竟這實在是一件非常難用三言兩語就說清楚的事情^^b 04/04 18:11
37F:→ rupnjo:公告中已經概略提到「無限上綱」、「梗普遍性&特殊性」, 04/04 18:11
38F:→ rupnjo:那……不知道有沒有辦法,再清楚一點呢:) 04/04 18:12
39F:→ rupnjo:當然這非常難也耗時費力,所以請版主們如果願意回應,千萬 04/04 18:12
40F:→ rupnjo:不要著急,我、忝為一個沒什麼貢獻的版眾,是非常願意慢慢 04/04 18:12
41F:→ rupnjo:等的,半個月一個月都無所謂^^b 04/04 18:12
42F:→ rupnjo:另外,等一星期半個月、部份版友們情緒平息下來之後,不知 04/04 18:12
43F:→ rupnjo:道如果開一個「重梗接受度」的投票,會不會有參考和幫助的 04/04 18:12
44F:→ rupnjo:價值……? 04/04 18:12
45F:→ rupnjo:是說這投票一定很難做,而且還是要等大家心情平靜下來比較 04/04 18:13
46F:→ rupnjo:重要啦~ 04/04 18:13
47F:→ rupnjo:也希望大家發言的時候不要賭氣,往很極端的方向假設^^b 04/04 18:13
48F:推 euphoria01:只對作者須強制說明這點有異議,作者貼了一個說明,那要 04/04 18:32
49F:→ euphoria01:用甚麼標準來判斷他講的到底合不合理呢?板眾投票判斷嗎 04/04 18:33
50F:→ euphoria01:?這有點強制人家接受公評的意味.... 04/04 18:35
51F:→ ryoryo1134:為什麼標準要由讀者來判定,難不成以後作者的創作, 04/04 18:36
52F:→ ryoryo1134:就要受閱讀者的限制與拘束,那何必要有創作的自由, 04/04 18:37
53F:→ ryoryo1134:讀者自己寫不就夠了。 04/04 18:37
54F:推 clover1250:雖然這只是我個人的觀點…針對有版友提出的「作者須強 04/04 18:50
55F:→ clover1250:制說明」的問題,我認為不管是發言或者發文,只要是在 04/04 18:50
56F:→ clover1250:公眾版面,我想所有人都需要對自己的言論/文章做最基 04/04 18:50
57F:→ clover1250:本的負責。不管是發言被質疑,或者文章被質疑,我想都 04/04 18:50
58F:→ clover1250:需要做到最基本的回覆,以示負責。這無關乎讀者/作者 04/04 18:50
59F:→ clover1250:等立場,而是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04/04 18:51
60F:→ clover1250: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啦。 04/04 18:51
61F:→ nanaya006:相信以後把自己創作發表在這的作者會越來越少了 04/04 18:52
62F:推 Shisah:真的辛苦了... 04/04 18:52
63F:→ oj113068:那麼,如果是站外的作品,如何要求作者來此說明呢? 04/04 18:53
64F:→ Kbeere:我只想問合理與否是由誰判定?撞梗與否又是由誰判定? 04/04 18:54
65F:→ Kbeere:板主?板眾?那乾脆擲筊算了。判定者如果無法舉出自己具有 04/04 18:55
66F:→ Kbeere:「能做為判決者」的公信力證據,那這機制只會淪為私仇工具 04/04 18:55
67F:→ freely10469:請著作權法律師/有PttLifeLaw板可供諮詢。 04/04 18:55
68F:推 snownow:不用律師我就能說,連續撞梗抄梗在智權法庭告不到的.... 04/04 18:57
69F:→ snownow:智權法頂多治治直接複製貼上的,抄梗這種只能靠群眾壓力 04/04 18:58
70F:→ Kbeere:請律師不用花錢?板主這麼大方(笑)。這種CASE在台灣不成罪 04/04 18:58
71F:→ freely10469:群眾壓力真恐怖,這跟霸凌有何差別? 04/04 19:01
72F:→ oj113068:喔,不過站外的作者不用擔心自己因為此條規定而作品被納 04/04 19:02
73F:→ oj113068:入「爭議區」就是了。 04/04 19:03
74F:推 snowtoya:我覺得板主太辛苦啦,只要明確表態不支持借梗就好了,其 04/04 19:03
75F:推 snownow:不然也沒別的方式囉,或是放佛經來感化抄襲者好了XD 04/04 19:03
76F:→ snowtoya:他不用做太多,多做多錯 04/04 19:03
77F:推 fallen0415:這個做法應該是緩一下讀者直接把文章貼上來 04/04 19:03
78F:→ fallen0415:這樣版主可以替版上擋掉一些不必要的文章:) 04/04 19:04
79F:→ hazerain:表達自己不支持抄襲歪風的群眾壓力與霸凌是完全兩回事 04/04 19:11
80F:→ hazerain:私以為把這兩者相提並論非常的不恰當 04/04 19:12
81F:推 psyy:版主們辛苦了~ 04/04 19:13
82F:→ freely10469:你確定群眾真的知道群眾在作什麼而不是盲目投入嗎? 04/04 19:16
83F:→ freely10469:這對A方叫群眾壓力,對B方叫被霸凌,問題是讓A方去 04/04 19:17
84F:→ freely10469:執行群眾壓力的"理由"真的是完全正確的嗎? 04/04 19:18
85F:→ hazerain:s大說的是"抄梗" 這已經是明確的有抄襲了 不是疑似 04/04 19:18
86F:→ hazerain:我要反駁的只有這個 而非同意可以用公審去決定他人有無罪 04/04 19:19
87F:→ Kbeere:私以為板主預期使用的公審制才是真正的霸凌。 04/04 19:21
88F:→ Tzarevitch:道德的問題頂多只能道德勸說,大家可以以高標互相期許 04/04 19:30
89F:→ Tzarevitch:但有時候也不該太過要求他人完全遵從,更不該予以量化 04/04 19:30
90F:推 bluewindsea:我有話想要建議版主!http://ppt.cc/8k!L :) 04/04 20:14
91F:→ bluewindsea:還有,版主辛苦了! 04/04 20:14
92F:推 niomi:版主們辛苦了 爭議勢必會有 一起努力化解包容改進囉 04/04 20:37
93F:→ miring:只針對要作者一週內申明這點,如果真有人惡意攻擊作者,只 04/04 20:50
94F:→ miring:找出一兩個常用的,例如抽煙梗,就要作者回應,那作者會很 04/04 20:50
95F:→ miring:辛苦 04/04 20:50
96F:→ rurutia:抽菸這種的在版主這關就會被擋掉吧 04/04 20:53
97F:→ yolico:覺得撞梗這種事本來就不該干涉。抄襲就算了,設定一樣也要 04/04 21:12
98F:→ yolico:管,感覺就是惡意與黑函的搖籃,我真的不喜歡這樣 04/04 21:13
99F:推 govern:板主辛苦了! 04/04 21:15
100F:推 MorpheusArms:一周的時間不會短得太誇張嗎 不是每個人都PTT LOVE 04/04 21:19
101F:→ nanaya006:有必要用板規規定嗎 如果有人看見黑影就開槍 04/04 21:21
102F:→ nanaya006:作者空閒時間想寫文 被批了還得為自己辯護 這也... 04/04 21:22
103F:推 fanny2631:先說聲版主辛苦了但我覺得這個公告很不恰當............ 04/04 21:27
104F:推 Lyy:這個板規感覺只會引起新一波的刪文潮...作者和讀者都心灰意冷 04/04 21:49
105F:→ Lyy:花了心力寫了文章上來跟大家分享,還要擔心被誰挑毛病挑同異處, 04/04 21:50
106F:→ Lyy:弄不好哪天上來就發現自己被扣帽子了,那又何必留在大B?我個人 04/04 21:50
107F:→ Lyy:沒在這裡發文過只是個潛水讀者,但若以作者的角度來看這條板規, 04/04 21:51
108F:→ Lyy:只讓人覺得心冷,板主們想應對方法也很辛苦大家都知道,但這樣的 04/04 21:51
109F:→ Lyy:處置真的恰當嗎?是否還可以有些修正的空間?還請板主有空再考慮 04/04 21:52
110F:→ Lyy:一下...一點小意見還請包涵 / \ 04/04 21:52
111F:→ Auxo:老實說我覺得把判斷是否抄梗借梗,這麼模糊的事情,不管交給 04/04 21:56
112F:→ Auxo:板主、或是板眾來判斷都不是很公平 04/04 21:56
113F:→ Auxo:板主的工作並不是在法庭上當法官 宣判誰有罪或誰無罪 04/04 21:58
114F:→ Auxo:交給板眾公審,這無異於公開處刑了 04/04 21:59
115F:推 Lyy:感覺像是把作者丟到陪審團面前宣判guilty or not 04/04 22:00
116F:→ Auxo:同莉莉斯的觀點 我們可以以高標準高道德去互相要求或自我期許 04/04 22:01
117F:→ Auxo:但是不宜量化 也不適合量化 04/04 22:01
118F:→ Auxo:另外,絕愛板的板主因是一年選一次, 04/04 22:09
119F:→ Auxo:現在板主做的決定,也會影響到下面的板主 04/04 22:10
120F:→ Auxo:所以或許還要更審慎考量些 04/04 22:10
121F:→ YuChenLin:公告有欠思慮 作者發文還得膽顫心驚哪天被指控借梗or抄 04/04 22:11
122F:→ YuChenLin:襲 不僅無法鼓勵作者繼續在大B板創作 也像yolico板友所 04/04 22:12
123F:→ YuChenLin:說的 容易讓這種投訴機制淪為黑函搖籃 請作者在被指控 04/04 22:13
124F:→ YuChenLin:後出面做說明也很弔詭 在那種情況下所做的說明 信者恆信 04/04 22:13
125F:→ YuChenLin:不信者恆不信 跟現在的借梗事件一樣在鬼打牆 法律不是也 04/04 22:14
126F:→ YuChenLin:賦予未被定罪的人緘默的權利?何以作者要為了此篇公告放 04/04 22:15
127F:→ YuChenLin:棄他保持沉默的權利? 另外 做出評判的是誰 我在此篇公告 04/04 22:15
128F:→ naliue:無罪推定不是最基本的法制概念?何況這牽涉模糊的主觀意識 04/04 22:15
129F:→ YuChenLin:大約的理解是 由版務群討論後可發表文章→再由版務裁決 04/04 22:16
130F:→ YuChenLin:該篇文章是否蓄意→板工視借的梗普遍性&特殊性決定申訴 04/04 22:16
131F:→ YuChenLin:否成功 所以做出公審的其實是板務群及板工 但這樣真的 04/04 22:17
132F:→ YuChenLin:具有公信力嗎 我知道板主們這陣子都辛苦了 費心想解決 04/04 22:17
133F:→ YuChenLin:之道也很吃力不討好 但這條公告 僅「絕愛不歡迎蓄意撞 04/04 22:18
134F:→ YuChenLin:梗的文章及作者」這一條我認同 其他的配套措施 或許還 04/04 22:18
135F:→ YuChenLin:須經過一番審慎的考量 04/04 22:19
136F:→ overhigh:推前板主莉莉斯大的觀點。 04/04 22:23
137F:→ Auxo:推naliue 不過要大家冷靜記得無罪推定這幾個字 不是很容易 04/04 22:57
138F:推 shimo:我覺得版主不要介入借梗與否的評斷比較好... 04/04 23:08
139F:→ AlmostFish:我想版主的用意是要在板友「公開指控」作者借梗之前, 04/04 23:27
140F:→ AlmostFish:多一個審核的機制,目的是不要讓一個人的懷疑,變成所 04/04 23:28
141F:→ AlmostFish:有人的意見,但是我仍覺得這樣的公告有欠考慮,對作者 04/04 23:29
142F:→ AlmostFish:而言並不公平。 04/04 23:29
143F:→ AlmostFish:若版主能協助有疑慮的版友及作者私底下調解紛爭,不用 04/04 23:32
144F:→ AlmostFish:公開成為全版都關注的焦點,這可以保護當事人,也可以 04/04 23:33
145F:→ AlmostFish:減輕對版上發文風氣的傷害。 04/04 23:33
146F:→ AlmostFish:個人淺見,版主辛苦了:) 04/04 23:34
147F:推 miring:對於順序的疑慮,當版主接受並認同需要作者出面解釋時,就 04/04 23:36
148F:→ miring:做出了一定的認同判斷,比較贊成的是直到作者回應後才讓 04/04 23:37
149F:→ miring:申訴者貼完整過程,到這地步就已經是定論了,但如果在等待 04/04 23:38
150F:→ miring:作者回應的期間(一星期),而這時版友已經貼出申訴內容, 04/04 23:39
151F:→ miring:那版面上的爭吵很難避免 04/04 23:39
152F:→ AlmostFish:贊成樓上,在公開PO文之前,應該要讓作者先知道這件事 04/04 23:57
153F:推 Rastyle:就是說要以主觀要件來論囉;) 04/05 00:35
154F:推 water1026:版主辛苦了...贊成版友和作者可以先私下溝通... 04/05 00:37
155F:→ a790726:我也覺得這公告有欠思慮…… 04/05 01:29
156F:推 winddolphin:接受申訴-->開放黑函,作者要怎麼創作,好膽顫心驚 不接 04/05 02:00
157F:→ winddolphin:受申訴-->你們都不在意抄襲喔? 到底是要怎樣,怎麼做都 04/05 02:01
158F:→ winddolphin:有人不滿意,請無法接受的人提出實質建議好嗎? 04/05 02:01
159F:→ winddolphin:看了某些推文真的覺得板主難做 請作者出來說理想上希 04/05 02:03
160F:→ winddolphin:望怎麼樣的規範吧,又要有人說作者霸權(這啥小) 讓全板 04/05 02:04
161F:→ winddolphin:友決定吧,也會有人說這種事輪不到讀者管 本來這就是一 04/05 02:04
162F:→ winddolphin:個管太多扼殺創作空間、管太少扼殺創意和創作熱情的事 04/05 02:05
163F:→ winddolphin:板主主觀認定或許不具公信力,我們或許不該要求尤板主 04/05 02:09
164F:→ winddolphin:做法官 那麼出現爭議時,誰來管?沒人管又要有人說大b不 04/05 02:10
165F:→ winddolphin:友善,說不歡迎蓄意撞梗都是假的,做了反正也不會被抓 04/05 02:12
166F:→ winddolphin:板主管還是說大b不友善,創作還要被主觀檢視 04/05 02:14
167F:→ winddolphin:除了要求作者自重、讀者不要姑息蓄意抄梗撞梗抄襲的行 04/05 02:16
168F:→ winddolphin:為,不管文的品質如何 除了這是肯定的以外,到底能怎麼 04/05 02:17
169F:→ winddolphin:管理? 04/05 02:18
170F:→ tudnste:推樓上,完全說中重點。 04/0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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