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6cji3 (旅人)
看板B97A013XX
標題[法夜] 公聽會後
時間Wed Jan 5 00:53:29 2011
※ [本文轉錄自 Law-Affairs 看板 #1D8qtnTK ]
作者: gp6cji3 (旅人) 看板: Law-Affairs
標題: [法夜] 公聽會後
時間: Wed Jan 5 00:42:21 2011
嗨!大家好,我是財法二年級的陳慧果,這次的法夜總召。
在「去年」12月,有許多關於法夜的討論,
並在12/24舉辦了一次法夜的公聽會。
當天公聽會有請出席同學簽到,
出席人數並不多,所以不敢說具有代表性,
然而我們還是有進行了一定的討論;
也有做了會議記錄,但在此處為了大家瀏覽方便,所以只做了重點式的整理。
主要,我們有討論出了三個提案,可以做為法夜方向的參考:
A.一個大劇:
此為最一開始我的構想,主要就是將法夜做為
一整個大的表演,就像是到外面去看
場電影或表演的時候,多半會期待他是同一個故事,而非切割開來的;然而此一方
式
實行難度相對高,劇本方面是由「
編劇群」產生,跟以往的差別在於少了:
a.編劇:
過去採獨立劇的方式,該劇的負責能有較大的個人發揮空間,不會受限於非得加
入編劇群、寫出來的東西受到編劇群其他人影響、得寫超大長劇等等。這方面就
是,擔任
編劇群同學的權利和想自己出劇同學權利的衝突…。
b.演員數
如果只有一齣劇,能容納的角色數量是一個大問題,若太少的話則讓大家參與的
機會少了;最初的想法是希望採類似電影「慾望城市」,在一個
大故事中每個角
色又有其個人的故事背景,而每個角色的故事背景又能撐起背後那一個大故事,
藉此達到最大化演員數的目的;而一個故事中的角色量若太大,觀眾們也容易搞
不清楚誰是誰,能不能成功創造出量大又各具特色的角色的劇本,是一個大挑戰。
c.時間配合
相對來說,大三以上學長姐和大一大二學弟妹之間比較無法相互配合;若照此方
案,比較可行的方法是
學長姊們飾演某個人故事背景的全部,但如同b所提到,
能不能在某個人故事背景中就創造出那麼多的角色,是個難題,並且在
最後幾次
的排練中,需要將整個劇跑過,排練的時間可能會較以往加長。
d.舞、band與劇的銜接
除了劇以外的表演,以往主要包括舞和band,在進退場的部分稍稍需要和劇情有
銜接;舞的部分比較不難想像,很多表演也都看過,比較像情緒到了或者場景有
了,就有很多人出來跳舞,其實
舞只有進退場部分需要做連接而已,好比我說進
到酒店有陪酒小姐就開始跳女舞,跳女舞的人大概只需要一進來對在台上的劇中
角色放個電或著摸個臉之類;歌唱部分,若以band形式呈現,由於有樂器搬運的
關係問題比較大,
band放在開場或結尾大概會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所以舞和band
的影響,我個人是覺得比較小,但劇和舞band的串連要怎麼做好才不產生違和感,
也是有其難度在。
e.觀眾問題
也許觀眾並無法接受一個之夜是這麼久,或者比如
加入所謂的議題性觀眾能否接
受等等,這方面是可以在
宣傳的時候就加強,才不會讓觀眾感覺進來看的和期待
有落差;或者一個故事這麼久,觀眾看了很有可能會
累,當然這很直接的就是在
考驗劇情的精采度,能不能長時間抓住觀眾的眼睛,事實上除了戲劇系以外,也
有其他系做過這樣的嘗試,當然評價有好有壞,有成功的也有做不好的。
B.先寫串場劇:
一般之夜在串場的部分,會比較不那麼具份量,若這次法夜想特別傳達某個主要概
念,是否先擬定整個法夜主架構,然後先寫好串場劇,再就以外的部分找其他負責
人?和以往的差別是:
a.仍對節目負責人有所限制
但相較於A方案來說,至少不會讓想自己出劇的同學無法參與;比較像是
挖出空
格來,先說這個空格大概要什麼內容,然後請有興趣的同學當負責,就像以前也
是先訂主題,而此方案則
將主題更將明確、具體化。
b.串場不再只是串場
簡單的說就是不再只將串場認定成是「上下節目的連接」,他可能更是整場之夜
欲
表達的主軸,其
重要性、份量、時間都加大加長。
C.先找負責人,再結合:
為了讓同學有更多的發揮空間,進行
最小的限制,不同在於:
a.先找負責人討論
先找出各個有意願負責節目的同學,然後
大家一起討論出一個有共識的主軸,而
各負責人也需要依照這樣的主軸去籌備自己的節目。
b.限制少
和B方案不一樣的地方是,B方案為了強化主軸而先限制,而C方案則是大家共
同討論出來的結果,
限制較少,接受度可能相對較高。
以上是當天有討論到的三個方案以及我覺得比較重要的問題點,上述是我自己
理解的部分,也許與部分同學提出來的想法有所出入我也不敢說。
A方案
能呈現出來的表演
最具整體性,也算是突破和創新,若能做得好會是非
常精彩的表演,無論對參與演出的同學或者是觀眾,都會是更加印象深刻、難
忘的之夜;但A方案的
變革最大,自然問題點最多,說來說去,其實
劇本本身
寫得好不好是A方案的最大關鍵,能否同時克服以上包括演員數、角色特性、
與舞&band表演銜接時的和諧等等,然後還要可以用小故事背景撐起大故事戲
碼,同時兼顧其精彩度,最直接的問題就是,
編劇群有沒有那麼強大,有這樣
的能力編出這樣面面俱到的劇本?
B方案
算是較
折衷的辦法,既希望可以讓之夜有其整體的脈絡,而各節目又較A方案
來得具獨立性,但較以往來說仍舊對節目有一定的限制,就像A方案一樣不見
得會為同學接受;又,
有其主軸又欲維持其節目獨立性,會不會在
想兼顧的情
況下,反而弄得兩頭空,兩邊都沒做好?也有同學提及,在加強串場劇的同時(
儘管它已不再算是過往我們習慣稱的「串場」),這部分會不停被各節目給打斷,
這樣一來,
想傳達的脈絡能否真的延續、氣氛有無維持?這也是各節目和串場
協調之間的難題。
C方案
應是
最接近以往表演的方式,不過為了加強節目之間的連結性,
先開會討論出
大家具有共識的架構,而既然是各個願意出節目同學討論出來的結果,自然大
家也就有必要都往這個共識的方向努力。而在這樣的方式下,
各節目的獨立性
自然最強,當然整個之夜的整體性就弱了,就像是各節目輪番上陣,會有些少
了「這是一整個法夜」的感覺。而即使有共識的方向,但能否真的做到強化彼
此的緊密程度,當然也是一個問題。
在公聽會時,也有同學提到,這些方案只是大家一起討論出來,但決定要怎麼
做還是執行者必須做決定,因為若結果並非我想做的,這樣實際做起來也不會
順利。老實說我真的猶豫很久,除了個人的外務以及接近期末考的各種課業壓
力等,自己 也在調適自己的想法,這也是為什麼這篇文章這麼晚才出來。
(噢當然也包括我打東西比較慢啦XD)。也有其他很多同學私下跟我說了很多,
而不管那一種方案都有人支持;A方案自然是我最開始的想法,但我自己也清楚
難度很高,也有同學並不支持,原先真的想就作罷,但又有人很鼓勵我去做,
覺得不試試看很可惜(有誰像我這麼不知死活一下子改這麼大XD?);B方案是折
衷的辦法,有人覺得兩邊都兼顧到很好,可也有人認為這樣要做得好反而更不
容易;C方案的更動幅度最少,當然也最普通,不過也因為變動幅度小,所以若
採這個方案做,猜測同學也多半能接受。
真的說起來,其實哪一個方案沒風險呢?A方案,光是看上面一堆問題就不必說
了,B到底會產生什麼結果我也無法預見,C儘管是最平常的方式,但看看各系
之夜,即使是這麼一個大活動,常看之夜的人就知道,也多得是不好聽的band、
不好看的舞、看不下去的劇…那,到底怎麼做最好?
所以,我想先找有意願出節目的同學,大家一起討論,決定出個結果吧!根據上
面三種方案(或甚至有想到更好的方法),大家說說自己的看法,然後達到共識吧!
若是有意願出節目負責的大家都通過,我想應當也能被其他同學接受,畢竟負責
節目的同學應當是受到方案選擇影響最大的;我自己也做好準備了,不管怎樣都
會盡力去做。
我相信大家都希望可以做出更好更棒的法夜,但就像很多同學都有提到的,
讓大家開開心心的參與更是不能忽略的;我想,不管最後結果是哪種方式,很難
說可以符合所有人的想法,也只能盡量,若有不得已讓一些同學失望的地方,也
只能和大家說抱歉。
這次法夜的討論,很抱歉有許多的爭議,
至少是一次經驗,也可以當作學弟妹未來的借鏡;
也必須和編劇群的同學們說抱歉,已經先找你們了,但很可能不會照原來的模式走。
無論如何,都期待2011,我們能做出最好、最開心的法夜。
招募節目負責人的公告在下一篇,請有意願的同學再往下篇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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