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6cji3 (旅人)
看板B97A013XX
标题[法夜] 公听会後
时间Wed Jan 5 00:53:29 2011
※ [本文转录自 Law-Affairs 看板 #1D8qtnTK ]
作者: gp6cji3 (旅人) 看板: Law-Affairs
标题: [法夜] 公听会後
时间: Wed Jan 5 00:42:21 2011
嗨!大家好,我是财法二年级的陈慧果,这次的法夜总召。
在「去年」12月,有许多关於法夜的讨论,
并在12/24举办了一次法夜的公听会。
当天公听会有请出席同学签到,
出席人数并不多,所以不敢说具有代表性,
然而我们还是有进行了一定的讨论;
也有做了会议记录,但在此处为了大家浏览方便,所以只做了重点式的整理。
主要,我们有讨论出了三个提案,可以做为法夜方向的参考:
A.一个大剧:
此为最一开始我的构想,主要就是将法夜做为
一整个大的表演,就像是到外面去看
场电影或表演的时候,多半会期待他是同一个故事,而非切割开来的;然而此一方
式
实行难度相对高,剧本方面是由「
编剧群」产生,跟以往的差别在於少了:
a.编剧:
过去采独立剧的方式,该剧的负责能有较大的个人发挥空间,不会受限於非得加
入编剧群、写出来的东西受到编剧群其他人影响、得写超大长剧等等。这方面就
是,担任
编剧群同学的权利和想自己出剧同学权利的冲突…。
b.演员数
如果只有一出剧,能容纳的角色数量是一个大问题,若太少的话则让大家参与的
机会少了;最初的想法是希望采类似电影「慾望城市」,在一个
大故事中每个角
色又有其个人的故事背景,而每个角色的故事背景又能撑起背後那一个大故事,
藉此达到最大化演员数的目的;而一个故事中的角色量若太大,观众们也容易搞
不清楚谁是谁,能不能成功创造出量大又各具特色的角色的剧本,是一个大挑战。
c.时间配合
相对来说,大三以上学长姐和大一大二学弟妹之间比较无法相互配合;若照此方
案,比较可行的方法是
学长姊们饰演某个人故事背景的全部,但如同b所提到,
能不能在某个人故事背景中就创造出那麽多的角色,是个难题,并且在
最後几次
的排练中,需要将整个剧跑过,排练的时间可能会较以往加长。
d.舞、band与剧的衔接
除了剧以外的表演,以往主要包括舞和band,在进退场的部分稍稍需要和剧情有
衔接;舞的部分比较不难想像,很多表演也都看过,比较像情绪到了或者场景有
了,就有很多人出来跳舞,其实
舞只有进退场部分需要做连接而已,好比我说进
到酒店有陪酒小姐就开始跳女舞,跳女舞的人大概只需要一进来对在台上的剧中
角色放个电或着摸个脸之类;歌唱部分,若以band形式呈现,由於有乐器搬运的
关系问题比较大,
band放在开场或结尾大概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舞和band
的影响,我个人是觉得比较小,但剧和舞band的串连要怎麽做好才不产生违和感,
也是有其难度在。
e.观众问题
也许观众并无法接受一个之夜是这麽久,或者比如
加入所谓的议题性观众能否接
受等等,这方面是可以在
宣传的时候就加强,才不会让观众感觉进来看的和期待
有落差;或者一个故事这麽久,观众看了很有可能会
累,当然这很直接的就是在
考验剧情的精采度,能不能长时间抓住观众的眼睛,事实上除了戏剧系以外,也
有其他系做过这样的尝试,当然评价有好有坏,有成功的也有做不好的。
B.先写串场剧:
一般之夜在串场的部分,会比较不那麽具份量,若这次法夜想特别传达某个主要概
念,是否先拟定整个法夜主架构,然後先写好串场剧,再就以外的部分找其他负责
人?和以往的差别是:
a.仍对节目负责人有所限制
但相较於A方案来说,至少不会让想自己出剧的同学无法参与;比较像是
挖出空
格来,先说这个空格大概要什麽内容,然後请有兴趣的同学当负责,就像以前也
是先订主题,而此方案则
将主题更将明确、具体化。
b.串场不再只是串场
简单的说就是不再只将串场认定成是「上下节目的连接」,他可能更是整场之夜
欲
表达的主轴,其
重要性、份量、时间都加大加长。
C.先找负责人,再结合:
为了让同学有更多的发挥空间,进行
最小的限制,不同在於:
a.先找负责人讨论
先找出各个有意愿负责节目的同学,然後
大家一起讨论出一个有共识的主轴,而
各负责人也需要依照这样的主轴去筹备自己的节目。
b.限制少
和B方案不一样的地方是,B方案为了强化主轴而先限制,而C方案则是大家共
同讨论出来的结果,
限制较少,接受度可能相对较高。
以上是当天有讨论到的三个方案以及我觉得比较重要的问题点,上述是我自己
理解的部分,也许与部分同学提出来的想法有所出入我也不敢说。
A方案
能呈现出来的表演
最具整体性,也算是突破和创新,若能做得好会是非
常精彩的表演,无论对参与演出的同学或者是观众,都会是更加印象深刻、难
忘的之夜;但A方案的
变革最大,自然问题点最多,说来说去,其实
剧本本身
写得好不好是A方案的最大关键,能否同时克服以上包括演员数、角色特性、
与舞&band表演衔接时的和谐等等,然後还要可以用小故事背景撑起大故事戏
码,同时兼顾其精彩度,最直接的问题就是,
编剧群有没有那麽强大,有这样
的能力编出这样面面俱到的剧本?
B方案
算是较
折衷的办法,既希望可以让之夜有其整体的脉络,而各节目又较A方案
来得具独立性,但较以往来说仍旧对节目有一定的限制,就像A方案一样不见
得会为同学接受;又,
有其主轴又欲维持其节目独立性,会不会在
想兼顾的情
况下,反而弄得两头空,两边都没做好?也有同学提及,在加强串场剧的同时(
尽管它已不再算是过往我们习惯称的「串场」),这部分会不停被各节目给打断,
这样一来,
想传达的脉络能否真的延续、气氛有无维持?这也是各节目和串场
协调之间的难题。
C方案
应是
最接近以往表演的方式,不过为了加强节目之间的连结性,
先开会讨论出
大家具有共识的架构,而既然是各个愿意出节目同学讨论出来的结果,自然大
家也就有必要都往这个共识的方向努力。而在这样的方式下,
各节目的独立性
自然最强,当然整个之夜的整体性就弱了,就像是各节目轮番上阵,会有些少
了「这是一整个法夜」的感觉。而即使有共识的方向,但能否真的做到强化彼
此的紧密程度,当然也是一个问题。
在公听会时,也有同学提到,这些方案只是大家一起讨论出来,但决定要怎麽
做还是执行者必须做决定,因为若结果并非我想做的,这样实际做起来也不会
顺利。老实说我真的犹豫很久,除了个人的外务以及接近期末考的各种课业压
力等,自己 也在调适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麽这篇文章这麽晚才出来。
(噢当然也包括我打东西比较慢啦XD)。也有其他很多同学私下跟我说了很多,
而不管那一种方案都有人支持;A方案自然是我最开始的想法,但我自己也清楚
难度很高,也有同学并不支持,原先真的想就作罢,但又有人很鼓励我去做,
觉得不试试看很可惜(有谁像我这麽不知死活一下子改这麽大XD?);B方案是折
衷的办法,有人觉得两边都兼顾到很好,可也有人认为这样要做得好反而更不
容易;C方案的更动幅度最少,当然也最普通,不过也因为变动幅度小,所以若
采这个方案做,猜测同学也多半能接受。
真的说起来,其实哪一个方案没风险呢?A方案,光是看上面一堆问题就不必说
了,B到底会产生什麽结果我也无法预见,C尽管是最平常的方式,但看看各系
之夜,即使是这麽一个大活动,常看之夜的人就知道,也多得是不好听的band、
不好看的舞、看不下去的剧…那,到底怎麽做最好?
所以,我想先找有意愿出节目的同学,大家一起讨论,决定出个结果吧!根据上
面三种方案(或甚至有想到更好的方法),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然後达到共识吧!
若是有意愿出节目负责的大家都通过,我想应当也能被其他同学接受,毕竟负责
节目的同学应当是受到方案选择影响最大的;我自己也做好准备了,不管怎样都
会尽力去做。
我相信大家都希望可以做出更好更棒的法夜,但就像很多同学都有提到的,
让大家开开心心的参与更是不能忽略的;我想,不管最後结果是哪种方式,很难
说可以符合所有人的想法,也只能尽量,若有不得已让一些同学失望的地方,也
只能和大家说抱歉。
这次法夜的讨论,很抱歉有许多的争议,
至少是一次经验,也可以当作学弟妹未来的借镜;
也必须和编剧群的同学们说抱歉,已经先找你们了,但很可能不会照原来的模式走。
无论如何,都期待2011,我们能做出最好、最开心的法夜。
招募节目负责人的公告在下一篇,请有意愿的同学再往下篇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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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p6cji3 来自: 61.228.36.83 (01/05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