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SimonLiu (西米露)
看板B97A013XX
標題[轉錄]Re: [問題] 大哥,大姐,幫幫忙哦...........
時間Mon Jan 19 17:21:16 2009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作者: Nonchikandes (茶嵐) 看板: NTU
標題: Re: [問題] 大哥,大姐,幫幫忙哦...........
時間: Mon Jan 19 10:49:40 2009
※ 引述《ygxone (ygxone)》之銘言:
這里可以發PO文嗎?反正我是發了..如果版大要刪文,麻煩通知我,我自刪..小弟也是不
得已在這里PO文,因為法律版的人數太少啦.還有那里的氣氛有點囧..
我是大陸福建泉州一個高3畢業生。我知道中國是你們的敵國,但我是一個政治上受
洗腦比較少的閩南人,我支持臺灣獨立(這方面可單獨聯系我,我可以詳細的講給你聽)
,我來這里尋求人道主義援助。因在前幾天看了很多網上關於法律的消息。首先我覺得大
陸的法學者真的好令人傷心。大陸雖然經過改革開放。人文類的科目因為言論的管制,發
展緩慢,學術的腐敗非常嚴重。學術裡充滿了假話,謊話,還有幼稚的話。 大陸學者說話
通常不可信,今天是這樣子,明天跟著黨的政策又變成那樣子。這使我對大陸的法學資料
充滿了不信任,所以我翻牆到台灣來找真正的人文精神和法律精神。因為我相信台灣,一
個沒有受共產主義污染,自由的世界,這裡有真正的人類的價值。
我是受共匪重小奴化教育的受害者。我是一個比較容易被洗腦的人,我現在在家,一
個準備就業的人,身無分文,我現在這旁邊沒有任何圖書館,就算在縣城有圖書館,那里的
書都是考試類的書,魯迅類,科技類的書,我真正的感受到了知識匱乏的禍害。(為此我去
了趟福州買了3本法律書)而法律是個邏輯和經驗的結合體,又是舶來品,這一下把我蒙
住了,我像看到一個怪物一樣對法律問題恐懼不已。旁邊的人都對法律不了解.重小在我
們這裡,或者說在這個國度裡很少就有法律的信仰.又沒有任何法律熏陶的機會。幸好,我
在家的這段期間有了世界上最神奇的發明--電腦,可是我們的網路上也都是好像被洗腦的
樣子,人們對於法律毫無興趣.對法律的討論沒有深入,一些解釋也是照搬照抄所謂大陸
法律學者的意見.網絡上的法庭判決重不公開。這使法律討論在網路上嚴重的枯萎。還有
大陸長時間的國家機器洗腦,使人們對法律也通常有單一的解釋(其他方面至少情況不像法
律那麼嚴重,大陸有所謂金盾工程,更加劇了這個情況的嚴重性)。所以這對我一個想知
道什麼叫法律的人來說尤其是一個大大的打擊,對於一些專家的言論心理不同意,但是卻
很難反駁,我對法律充滿了不理解,我也沒有自信來反駁錯誤的法律信息。或許你感覺很
幼稚,可我確實不懂。我去看了所謂中國清華大學教授張明楷的刑法學,裡面關於正當防
衛的論述也是很多蘇聯法學的影子。書中內容為感覺錯誤百出,前後矛盾,粗俗爛造。為
此把我都看糊塗了,我受了他們書裡的一些沒良心觀點的影響,我開始坐力不安。我以我
的能力無法找到關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我的思維也對這個問題沒有辦法,我好難受。
我有常識,可是當常識和法律起衝突的時候,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不想侵犯別人,
我只想保護自己的權利,好好的生活就夠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我也不想太多,所以特來
求助。我希望能用台灣的法律例子回答我,因為我想看下法治的台灣怎麼對待法律問題。
问题:
1法律到底是什麼,我有讀過少許的法律材料。法律是精神枷鎖嗎?怎麼感覺這些法律像
教條一樣,束縛了人們。人們的一舉一動都要在法律的範圍內行使,好像我的任何行動下
都有法律在關注著。在法眼下生活?就像當年我們的一舉一動都在偉大領袖的眼皮底下那
樣的恐怖的生活?這對於我這樣道德上過關,不想惹事的人?怎麼知道自己在行動中不知
不覺局的就犯了法律?外在的一言一行都是不是要在法律的監督下進行?害得我沒有任何
血性,對任何壞事不敢抵制和反抗。 對前途充滿了失望,法律是為了人更大的自由而設
置的?還是限制人們的行動自由。我感覺每做一件事都感覺自己好像是處於違法和不違法
中,法律是不是恐嚇我們這些不懂法的人啊?
法律是什麼? 這個問題其實算是你的問題裡最難回答的幾個,因為即便是法律界的權
威,對於這個答案也經常有自己不同的想法;如果要大概的回答,基本上法律本身只是
一種工具,一種將某種價值判斷與考量實體化影響到眾人的存在。
在這個理解下,法律是精神枷鎖嗎?端看制定法律的那個源頭是怎麼考慮那部法典的,
如果單純就一般接觸到的現代的歐陸法及英美法,其實某種程度上只是將社會的共同主觀
加諸某種強制的力道,成一種共同的規範,所以說他像教條一樣也有點那種味道,因為它
只是將你每天接觸的那種思想、文化、風俗、習慣等型塑你所賴以維生的那個"環境"所依
循的東西經過立法的程序表彰出來罷了。
但我說他像教條並不代表他一定就像你後邊所說的是一種絕對的控制技術產物,一個正
常且良善的法律並不應該是限制人民到使之動輒得咎,而是透過配合著社會價值的限制,
使得每個個人可以透過它,更清楚明白自己與他人互動間能夠將自己的自由擴張到什麼程
度,而在該程度上行使自己的自由;簡言之,是讓彼此可以免於侵害他人與被他人侵害的
一種"限制"。
惟,如同前面先有所述,他畢竟是一種工具的存在,如何被製作,如何被使用,這些是
下一個層次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但一個"正常且良善的法律",應該要是一種可以讓人更能
實現自己的一種保護才是;儘管現實中弊病叢生或有時條文粗製濫造,但那似乎已經不是
這篇短短的回文能討論的範疇......
2比如在生活中我和別人吵架..當對方的侮辱性詞語激怒我時候..這時候我通過自衛,使
對方停止刺激我,對方沒造成多大損失,我是否成立傷害罪?那如果對方有一定損傷?我
能不能通過一些正當化根據而免除責任?
我先跟你說結論應該是肯定的,這樣已經成立傷害罪。
因為你被激怒並且心中有傷害他的故意,即便你只是想要停止對方繼續侮辱性詞語,但
你心中已經認識到你接下來的攻擊行為可以對他的身體造成某程度的侵害,並且你想要這
麼做時,主觀構成要件的部份已經有了;再來當你實際行為時,譬如揮出巴掌的瞬間,也
已有著手時點存在,且確實有結果產生,對方受到損失,傷害罪既遂。
至於對方原來的行為並不是實際地要對你的身體生命造成侵害,只是用言語侮辱你,所
以你用你所謂的"自衛"行為時,因為法意侵害程度上不相當,難以謂之有正當防衛,也似
乎沒有其他組卻違法事由,所以在違法性要阻卻上不太好擋下。
頂多在責任的部份,可能可以酌慮對方激怒你的情狀減輕一些責任上的評價而已;當然
因為仍有期待可能性(期待你不為攻擊行為的可能性)存在,所以要完全阻卻說實在話不是
很可能。
然後題外話,跟會講侮辱性詞語的人認真就輸了...... =.=
3用一個巴掌來回答一個侮辱或者一個巴掌..不能通過緊急防衛正當化。卻可以通過德國
刑法223條僅僅在懲罰中規定了免除刑罰或者減輕處罰.. 只有當攻擊者在一種防衛仍然在
持續的方式中,還在毆打或者還在說侮辱性的髒話。才存在緊急防衛..這時被攻擊者就可
以通過身體性的自衛來使他停止毆打或者閉上嘴巴(德國刑法裡的話)。我其實一方面怕
法律的制裁..一方面想重法律中找出正當防衛的理由來免責..可是我連什麼是法律都搞不
懂..我常常想法律是不是最低的道德??如果法律離我們那麼近,是不是太恐怖了? ?
這個問題是不是跟上面那個重複了啊?我的理解似乎同樣是違法性阻卻跟心理責任論上
的討論範圍?
那這部份應該在上面的論述裡有講了......吧
不過補充的是,在台灣的法律評價上,侮辱性髒話無法跟物理上攻擊性的行為就法益侵
害上畫上相當性等號,所以即使他講話很難聽,你如果打他一巴掌叫他閉嘴,恐怕還是無
法構成正當防衛。
法律是不是最低的道德? 如果從第一個問題的討論來看的話,某種程度上或許是吧;
至於法律離我們這麼近是不是一件恐怖的事? 如果到了會讓你動輒得咎的地步,當然,
如果是如同掛在天上的星體一般,看得到存在,但卻不讓你不自在,或許這才是比較適當
的距離吧。
4法律是活的。我對法律不了解。沒有自信。所謂正義的法律,公平的法律,為什麼現實
中那麼容易犯法?法律是不是管了很多道德該管的事了?那做一件事。是不是要先去找法
條然後再去做事情?這樣怎麼生活下去?法律需要這麼恐懼和無知的對待嗎?當我對法律
無知的時候..我怎麼知道所作所為違法了??我知道儒家以和為貴..我也是受過儒家文化
教育的人。不興訴訟。那當我面對危險的時候,怎麼知道什麼時候防衛是恰當的?能否防
衛?該怎麼防衛,我有的只是自己的本能自己的判斷力。自己的社會經驗法則和一些常識
。
現實中那麼容易犯法?如果你指的是細部的規則的話那我不太清楚......否則基本上為
不是專研法律的人考量這部分其實應該要是學法律的人必須盡到的義務。
法律不可能跟道德完全分離,假如分離了,就跟社會喪失了人群的交流後,必然的會因
為基礎的動盪而不復存在,或者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但法律所聯結的道德,必然不能夠過
於廣泛,而應該要是基於謙抑的角度來設計解釋。從這角度而言,一個良善的法律制度,
不應該出現會因為沒學過法律而使之受到突襲性法評價的情況;惟當然也有例外,但這時
候在理由上也應該要說清楚為何要這樣設計的,其立法目的為何,方為妥善。
簡言之,過於與社會經驗違背的法律某種程度上,其之適妥與否是需再行探討的。
5正當防衛有包括預防性緊急防衛嗎?有防衛性緊急防衛嗎?
我忘了有沒有這分類或這分類的標準與意義......有請強者補充吧 <(_ _)>
6關於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什麼時候是正在進行呢?書上說了一大堆。根據社會經驗法
則和自然法和人的本能,當面對不法侵害..我會盡量採取主動攻擊來避免傷害,那位是否
需要計算每分每秒的看是否正在進行的行為呢?人的行為千變萬化,怎麼是一句正在進行
所能包括的呢?法律是根據社會經驗法則制定的還是一條條簡單的教條?當眼看100米前是
一個昨天被我傷害的人,他手里拿一個木棒,我猜測他99%是拿著木棒來打我,而這時我重身
旁拿起一個木棒,主動向他打去。這主動攻擊是否違法?如果是違法的那不是把人當傻子
,鼓勵人們坐以待斃,要承受別人的打擊而不能主動攻擊,坐吃等死?這算不算假想防衛
呢因為我不想坐以待斃我..不想等死..我不想受傷害..這樣的主動攻擊和正當防衛和假想
防衛有什麼區別??法律是否這樣機器人式的執行命令一樣??這麼機械和無聊?我雖然
是一個法盲..可是我常識..法律是否這麼輕易的否定了一個人的防衛權..這法律也太不近
人情了吧?
正在進行,就是那根棒子按照社會通念,已經要對你,或正對你攻擊過來要侵害你的身
體生命時。
基本上你自己計算也沒用,這部份也不可能規定在法條裡,這些純粹是給法官綜合從證
據判斷後得到的心證後,才知道結果如何的。
不過如果隔了100公尺(米)的話,通常不會被視為正當防衛,因為並沒有很高的確信率
讓他人相信一定是要來攻擊你;另外從實體法的評價來看,也未達著手的時點,更別談是
否"正在進行"了。
請不要過於苛責法律是在否定你的防衛權,因為就如同前所述的,法律是眾人共同主觀
實體實現的一種工具,所以他不可能光從你的角度出發看事情,他也要站在對面那個提著
根棒子的人角度來看;換個方向來講,今天你拿著個西瓜刀在尖沙嘴或銅鑼灣想買個新鮮
的西瓜切著吃,結果突然前面衝來一個人拿著裁紙刀片做成的利刃往你的手砍去,只因為
他是混江湖的看到你以為是來尋仇,結果你被砍傷要求償時法院竟然認為他是正當防衛,
你會有什麼感覺?
正當防衛如果過於擴張的話,等於是把防禦的工具拿去便成攻擊的一種武器,所以在適
用上當然要有所限制,這不是輕易的否定防衛權,而是從全面的考量後所採取的作法。
7在比如一個人一直刺激我..挑釁我。然後我和他打起來。如果我小傷了他。我這也算鬥
毆??我不能免責嗎?如果一個人挑釁我而引發的打架。或者說鬥毆.. 責任怎麼算呢?
我難道不能算正當防衛?這法律也太嚴重侵犯道德了?打架和鬥毆區別於正當防衛的要素
有哪些? (我可不想佔便宜,只是忍無可忍的情況)
這個問題有可能會因為實際的狀況而有不同的評價,如果對方的行為所欲侵犯的你的身
體生命大於你所反擊的,的確是適法正當防衛;假若你的反擊大於對方所欲侵犯的,則有
可能會是防衛過當,仍無法完全阻卻違法,此時才進入責任的討論範圍。
刑法實體法評價歷程極度簡化之後是:
構成要件 → 違法性 → 責任
所以正當防衛並不是免責不免責的問題,而是有無違法性阻卻的問題;不過假若要討論
到責任的話,在這種情況下,有時也有可能會考慮責任減輕?不過不一定。
8比如你在某一天因為喝酒或者激動的時候..造成打架..而你激情防衛了..能否因為激情
的緣故而減免或者減除處罰..我其實不想藉此傷害誰,但是人在憤怒,酒罪或者在被激怒
的情況下經常會做出一些動作。我如果不是很過分的情況下,我會受到懲罰嗎?其實我很
膽小的。怕事的。我不想惹事..
這部份是原因自由行為的範疇,關於對台灣在立法上引入原因自由行為的討論與批判姑
且擱下不論;簡單說,如果你喝醉前已經預見你之後會有這樣的行為的話,無阻卻責任,
刑度同於一般人,若有特殊規定時,可能加重。反之如果喝醉前沒有這種預見的話,則因
心理要素期待可能性減低或是減低到無,有可能減免或是減輕刑度。
至於激動,如果並非可歸責於你的情況,心理要素上期待可能性減低,也是有可能減輕
刑度。
題外話,盡量少在外頭喝到爛醉;還有,別隨便跟別人太認真,不然就輸了 =.=a
9如果小偷爬到我家窗口,我把他推下去摔傷了,我還要為他負責??我總不能只是對他
說:hi,先生,請退下吧?對于“正當防衛”的要件規定的太窄了,必須同時包括“正在
實施”等多個條件。法律規定不應“剝奪”公民保護自己安全的權利
這邊應該沒有剝奪,真的剝奪的話是要你乖乖的被他綁起來然後看他把東西搜刮走之後
再看看要不要留你一條活口;說實話我從前面看到這邊你的問題裡有很多都是因為僅僅是
從自己,或是所謂"良民"的角度來看事情才會有所謂不公不益的事情;但法律是一種眾人
適用的工具,前已論述,所以他所適用的是"社會上的每個人",而不是"每個良民",所以
不可能全然地漠視小偷的權利,當然這在有些人群的道德情緒上不太能被滿足,因為他們
小偷因為太可惡所以應該被怎麼樣都可以;但是法律不可能允許這樣子的情況存在,在這
種立論目的下,小偷侵犯的是財產權(或者隱然包含隱私?這是另外的問題,不在此述),
如果你用對於他的身體生命侵害的方式阻止他,即便有正當防衛的可能,也容易被評價為
防衛過當。
10比如你家進了一個小偷,然后你們兩打了起來,你把他制服后,由于憤怒多打了幾下,這就
好像侵犯了小偷的人權?人權和法律害的我模糊了視角,每次做事情時要想到是否尊重了壞
人的人權,而好人的人權又哪去了?生怕抓小偷時,對不住小偷,傷害了小偷的一跟寒毛而反
被告傷害..被別人辱罵時,不敢用拳頭去回應,害怕別人告傷害,為什么法律讓我這么寸步
難行,為什么法律管了那么多,做什么事都不敢勇敢的去做..
小偷如果跟你打起來,基本上在那瞬間已經不是小偷了,他是強盜,所以侵犯的法益包
含到了你的身體生命,所以這部份會跟上面的問題有所區隔。
至於因為憤怒多打幾下,這就如同我前面所說的,法律並不允許因為他是小偷或強盜而
可以讓眾人凌辱,若如此,法律所要表彰的一種規範將會受到破壞;當然,這種想法很多
時候很多人會不爽,這也是為什麼念法律有時會被攻訐的一個部份。
但,就是如此。
另外,我真的要跟你說,法律不是給你傷人的工具,所以希冀不要因為他不允許你多打
小偷幾下就認為法律讓你寸步難行;所謂的勇敢也不是把一個被你制服的人任意鞭笞就是
了。法律不給你這個限制的話,豈不是合法的創造一個他所欲禁止的情狀?加上法律是工
具,有操弄的可能,所以這樣子不啻是造成法制體序下的崩毀?簡單說,法律如果變成一
種傷人的道具,那也不需要他的存在了,大家還是回到以前強凌弱,眾暴寡的時代好了。
這部份可以再多想想。
11當和人發生爭執時,當面對暴徒時,你是學法的人,你知道忍讓,可是對方不知道啊。
。這樣在爭斗中你不是吃虧了?你可能因為學法而處處忍讓,對方卻毫不顧忌這一些
法律不管你知不知情,一樣受到限制;所以你的忍讓是為了嗣後法評價的利,所謂的爭
鬥,廣義上如果包含法庭評價的部份的話,你並未吃虧。
至於爭鬥時吃虧?也難講,假如對方真的拿著要你命3000衝過來,既針對你的"生命"侵
害來的話,有時即使打鬥的結果是對方死亡,也有可能阻卻違法,或者責任阻卻。
所以吃虧或不吃虧?難說。
我現實中是一個乖乖孩,我不想傷害別人,可我不想被別人傷害,既然我一系列的保護自
己的行為,法律好像都不大承認??我到底應該要不是要相信所謂法律的公道?法律好像
都不怎麼保護好人。而對壞人卻很寬容?我也不想軟弱。可知法律的規定怎麼這麼軟弱?
要人們屈服於軟弱?也許這些書上寫的是錯的。可哪裡是一些對的觀點呢??正義和公平
到底是什麼,我徹底迷失了我該相信什麼是對的。我該相信社會經驗法則,自然法,還是
我個人的本能的自衛行為?我可不想犯法,怎麼才能重新樹立起信心。而不在受這些雜7
雜8的規則的束縛。
所謂謠言止於智者,望幫忙答疑解惑,深表感謝。如能幫忙解答,小弟做牛做馬也願意,
我是阿宅不是智者,
不用做牛做馬,做個好人就行了。
那些問題困擾我好久啦。我可不想因此而頹廢下去,現在的我真的遇到了生命中重未有過
的挫折,思維陷入絕境,我是一個比較重視思維的人。環境和智力的因素,使我思維變得
異常困難,help me。
環境的因素喔......不知道把丘老斯空投進內陸有沒有像他自己講的震撼力那麼大。
另外你這篇的法律問題多半也是針對刑法在問,所以我就沒有講到其他部分了。
不知道你那找不找得到"規訓與懲罰"這本書,或者"懲罰與現代社會"
這兩本書對有些你可能會有的問題有更深的論述。
要不然就是"銀河英雄傳說"跟"七龍珠"............(這句當我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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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60.56.7
※ 編輯: ygxone 來自: 59.60.56.7 (01/19 07:21)
1F:推 bonniekiss2:各位法律系的同學們.. it's show time... 01/19 07:33
2F:→ ygxone:謝謝,感動樓上的......... 01/19 07:51
3F:推 hrs113355:先補血 理性討論 勿戰 01/19 07:56
4F:→ ygxone:樓上的..我支持臺灣獨立,而且不是政治PO文?哪來的戰?? 01/19 07:59
5F:推 Qyi:台灣也不是大家都支持台獨啦 其實希望維持現狀的人佔多數吧!? 01/19 08:08
6F:推 baliuzeger:個人覺得不用特別解釋自己的政治立場 01/19 08:12
7F:→ baliuzeger:純問問題大致上會被友善對待吧 01/19 08:12
8F:推 Energiya:其實好像各大版都不是很友善....... 01/19 08:13
9F:推 qooreality:先補 01/19 08:20
10F:推 hfsken:先補血 01/19 08:25
11F:推 cp109:去LAW版問吧 01/19 08:33
12F:→ ygxone:有沒有高人可以解決我的問題,或者哪里有高人可以幫忙解決問 01/19 08:33
13F:→ ygxone:題? 我好頭暈...... 01/19 08:33
14F:推 hrs113355:別緊張 我是說接下來的推文勿戰 01/19 08:34
15F:推 Energiya:等等吧 台灣的大學生沒那麼早起床的 尤其是現在寒假XD 01/19 08:37
16F:推 ROCSimonLiu:有事出門,回來討論。 01/1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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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
這是黑與白的世界,但,我卻
總是,蹣跚在
灰色的路燈黯照的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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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20
17F:→ Nonchikandes:<囧> 啊啊啊啊啊 我按到Re了 這樣都變白字了 01/19 10:51
18F:→ Nonchikandes:我是笨蛋 Q Q 01/19 10:51
19F:推 ygxone:先 謝謝,在看PO文........ 01/19 10:52
20F:推 DJYeh:你可以編輯然後把冒號加回去。 01/19 11:23
21F:→ Nonchikandes:......手動好累 / _ \ 01/19 11:30
22F:推 by216:也可以改顏色 01/19 11:38
23F:推 ygxone:樓主,有空可以加我MSN嗎?我資料里有,我好累,休息去了.頭痛. 01/19 11:43
24F:推 Monsoon:就修文一下改顏色,我一開始還以為這篇再發一次是幹麻... 01/1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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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