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0397577 (剃毛豬)
看板B94A012XX
標題[發卡]妳真是一個大好人!!!
時間Thu Nov 24 00:22:49 2005
﹝版主先不要急著砍文﹞
事情緣由如下
11月23日中午12點30分
PO文蠢豬於女九用餐完畢
快樂地騎著他的鐵馬向小福前進
整整廝混了40分鐘之後
蠢豬發現了一個難以置信的事實
他把他的皮夾搞丟了
蠢豬心急如焚的搜遍全身上下
依然不見芳蹤
騎著鐵馬往回地毯式的搜索
依然不見芳蹤
一想到皮夾裡滿滿的個人證件
剛剛提出來的一周零用錢
馬上浮現一隻蠢豬在不同的公共機關報失的狼狽情況
外加一個星期不吃不喝的慘狀
頓時間
心情跟外面的天氣一樣
愁雲慘霧
恨不得把整條小椰林翻起來找
可是以蠢豬的能力
當然是找沒有
於焉悻悻然的去上悲慘的體育課去了
上完體育課
蠢豬滿腦子十八禁言語的進歷史教室待考
想到回家之後父母責備的神情
蒙古外星人語完全拋諸九霄雲外
就在同一個時候的同一個時間
法學組的某人意興闌珊的走了進來
----------------------------以上是廢文--------------------------------------
是的
打了這麼多屁話的主旨只有一個
千千萬萬感謝司法一許菁芳同學
在PO文者本人茶不思飯不覺睡不著醒不了腦袋空白雙眼發直嗚呼哀哉的時候
撿到蠢豬的皮夾並託請法學組某同學歸還
此舉有如天降甘霖天賜神蹟力挽狂瀾恩同再造
拯救本人於水深火熱無邊苦海之中
常說人間無情紅塵難行世態炎涼人心不古
可對我來說
2005年11月23日這一天
天使確確實實降臨台大校園
所以無論如何我都要說
千千萬萬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妳
妳真是一個大好人! <(_ _)> T T <(_ _)> T T <(_ _)> T T <(_ _)> T T
附帶一提
根據民法第XXX條﹝其實是我懶得查XD﹞
拾金不昧者有權向失物者請求失金十分之三的報酬
And you do have this righ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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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
多麼好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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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YNDl:板主只會砍廣告文OK? 順便買個賭盤吧^^ 11/24 00:31
2F:推 crazyghost:我是很高興的走進教室找你耶... 11/24 20:50
3F:推 workinfloat:其實是一個土木系的學長撿到託我歸還的..^^" 11/2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