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0397577 (剃毛猪)
看板B94A012XX
标题[发卡]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时间Thu Nov 24 00:22:49 2005
﹝版主先不要急着砍文﹞
事情缘由如下
11月23日中午12点30分
PO文蠢猪於女九用餐完毕
快乐地骑着他的铁马向小福前进
整整厮混了40分钟之後
蠢猪发现了一个难以置信的事实
他把他的皮夹搞丢了
蠢猪心急如焚的搜遍全身上下
依然不见芳踪
骑着铁马往回地毯式的搜索
依然不见芳踪
一想到皮夹里满满的个人证件
刚刚提出来的一周零用钱
马上浮现一只蠢猪在不同的公共机关报失的狼狈情况
外加一个星期不吃不喝的惨状
顿时间
心情跟外面的天气一样
愁云惨雾
恨不得把整条小椰林翻起来找
可是以蠢猪的能力
当然是找没有
於焉悻悻然的去上悲惨的体育课去了
上完体育课
蠢猪满脑子十八禁言语的进历史教室待考
想到回家之後父母责备的神情
蒙古外星人语完全抛诸九霄云外
就在同一个时候的同一个时间
法学组的某人意兴阑珊的走了进来
----------------------------以上是废文--------------------------------------
是的
打了这麽多屁话的主旨只有一个
千千万万感谢司法一许菁芳同学
在PO文者本人茶不思饭不觉睡不着醒不了脑袋空白双眼发直呜呼哀哉的时候
捡到蠢猪的皮夹并托请法学组某同学归还
此举有如天降甘霖天赐神蹟力挽狂澜恩同再造
拯救本人於水深火热无边苦海之中
常说人间无情红尘难行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可对我来说
2005年11月23日这一天
天使确确实实降临台大校园
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说
千千万万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你
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_ _)> T T <(_ _)> T T <(_ _)> T T <(_ _)> T T
附带一提
根据民法第XXX条﹝其实是我懒得查XD﹞
拾金不昧者有权向失物者请求失金十分之三的报酬
And you do have this righ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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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
多麽好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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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76.201
1F:推 CYNDl:板主只会砍广告文OK? 顺便买个赌盘吧^^ 11/24 00:31
2F:推 crazyghost:我是很高兴的走进教室找你耶... 11/24 20:50
3F:推 workinfloat:其实是一个土木系的学长捡到托我归还的..^^" 11/2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