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zw (忘記我NN)
看板B93303XXX
標題Re: 關於今天抽學伴的始末~
時間Tue Oct 5 10:48:42 2004
在下目前就讀於法研所,也是律師,相挺到底。
拜老闆所賜(操勞?XD)已經開過百餘件案件,我下午要去宜蘭開庭。
有法律上的問題別怕,大家討論。
首先關於保留追訴權這句話,是沒意義的。
刑事訴訟法只有告發、告訴跟自訴或司法機關職權進行這幾種發動刑事偵查的方法,
法條上並無「追訴」權。
而刑事訴訟屬於公法,所以告訴權跟自訴權不會因為擁有權利的人放棄
就消失,勉強可說是例外的只有一個,就是通姦(事後寬恕);
沒有權利的人也不會因為他說保留就變成有權利,
所以一切還是看刑事訴訟法怎麼規定,誰有權利。
本案明顯不屬於通姦 XD。
至於撤回告訴與放棄或保留告訴權不同,不可混淆;
撤回告訴是在提起合法告訴後,因為種種原因(如和解)而撤回的。
所以簡單的說,保留追訴權這類的話只是講心安的,沒啥用。
另外關於錄影帶,乃關鍵證物。
為了避免被動手腳,一定要想辦法弄到備份。
東西如果還在校方手上,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四條到四十六條,
由有利害關係的人請求校方給予拷貝,校方不得拒絕。
除非台大承認自己不是國立大學。
不過如果到警察機關了,還是可以用相同法條申請試試。
但因為種種法定原因可能不能如願,
這時如何保全證據就可能要仰賴「本事」了。
最後關於刑事犯罪的實體部分,大概是這樣;
對方先動手致廖同學受傷,顯然犯了傷害罪。
不過可惜(?)的是廖同學逆轉勝,使對方受傷,
所以是防衛過當,可能還是犯有傷害罪。
本來防衛不過當的話(比方平手或只遏止對方攻擊),
這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就不算違法,
不過這部分還要看錄影帶,可能還是可以主張成功。
另外對方告毀損罪不能成立,
因為扭打過程中顯然廖同學沒有故意損壞對方東西的意思,
所以廖同學頂多是過失。
而因毀損罪又以故意作為為限,才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過失並不處罰,
所以這部分完全不用擔心。
(除非廖同學自己說我是故意打壞對方手錶的 XD)
最後因為傷害罪就算能成立,因為本罪刑責很輕,
通常只是幾個月然後緩刑又易科罰金,
而對方一定會提出精神症狀的證明,來主張自己是精神耗弱,
成功的話那刑責就更減輕了,搞不好偵查階段就緩起訴了事。
而且實在不能期望對方不提起對廖同學的刑事傷害告訴,
這部分廖同學可能就會有紀錄。
所以雖然備案了,還是請考慮一下,
畢竟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之手。
我想最好的方式應該是廣為傳播,讓社會公斷吧。
※ 引述《foxboyfox (鮮忌廉)》之銘言:
: 王寧, 廖喬偉,我想NTU經濟人會挺你們的 ,辛苦了,同志.
: ※ 引述《ningw (去流浪吧)》之銘言:
: : 今天傍晚和師大地科一年級男公關約好5點半在麥當勞抽學伴~
: : 因為我是個女的~當然不希望一個人去抽學伴~
: : (在此重申~我事前根本就沒答應說一個人去還是幾個人去)
: : 上完國文課剛好遇到廖喬偉~
: : 所以他就陪我去抽學伴~
: : 到了麥當勞地下室後~
: : 後來那個公關出現後~
: : 就質問我說~"我覺得你這樣不對~為什麼帶一個人~你這樣很奇怪"
: : 我說~"喔~可是他是我們的班代呀~而且我一個女生~所以我請他陪我來啊~"
: : 他說~"(我忘了他說什麼了~但大概就是不是說好一對一類似這種話的)"
: : 然後他又說~"請他離開"
: : 然後廖喬偉說~"這種事應該是兩個班的事吧~沒有必要用到一對一~而且她是女生"
: : "找人陪是很正常的吧~"
: : (然後之間的對話我有點忘了~但火藥味已經上升~)
: : 接下來那個男公關就離開位置~
: : 走向廖喬偉然後單手掐住廖喬偉的脖子~
: : 說了類似"不然你想怎樣"之類反正很嗆的話~
: : 然後接下來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是不可能記錯)
: : 那個男的就先動手給了廖喬偉一拳~
: : 接著就是一團混亂兩個就打成一團~
: : 當時我本來想找在場的人把他們拉開~
: : 但發現地下室人少而且大家都傻眼了~
: : 就衝到一樓去找工作人員~
: : 那時工作人員也從監視器看到兩人打成一團~
: : 就報警~
: : 後來警察來了~
: : 那個男的卻說是廖喬偉先動手~
: : 然後還說廖喬偉把它的什麼4500的錶打壞~
: : 還扯破他什麼2000多塊的上衣~
: : 要廖喬偉賠~
: : 不然要去告他~
: : (警察應該也不太想理這種事吧~就要兩人互留資料~如果事後要告也找得到人的意思)
: : 然後晚上那個男的還打去廖喬偉家中要求賠償之類的~
: : -----------------------------------------------------------------------------
: : 這大致是今天晚上的始末~
: : 還有很多沒說清楚的地方~
: : 但請原諒我今天真的嚇到了~
: : 因為這文章有可能轉到別的板去~
: : 所以先說我描述的可能有些許出入吧~
: : 因為我沒法記得全部的情況~
: : 然後為什麼會找廖喬偉陪我~
: : 是因為前一天在MSN上和地科公關談話時我覺得怪怪的~
: : 因為只是抽個學伴但他給我ㄧ種想要弄成約會的感覺~
: : 而且他有些談話會讓我擔心~因為畢竟我是個女生~
: : (這是我的感覺~如果我感覺出錯我道歉~)
: : 但我不懂為什麼抽個學伴可以抽成這樣~
: : 坦白講我以後再也不想抽了~
: : 而且我覺得我心裡真的有受創~
: : 在這裡向廖喬偉表達我的感謝~
: : 謝謝你今天陪我去~
: : 不然我不知道我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陽~
: : (或許你們看到這句的時候會覺得很好笑~但這真的是我當時的想法)
: : 然後以上如果有敘述不清或語無倫次的情況~
: : 說聲抱歉~
: : 因為我現在心情還很混亂~
--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其次,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可十二:30-31)
喔喔喔,一切都是因為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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