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zw (忘记我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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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关於今天抽学伴的始末~
时间Tue Oct 5 10:48:42 2004
在下目前就读於法研所,也是律师,相挺到底。
拜老板所赐(操劳?XD)已经开过百余件案件,我下午要去宜兰开庭。
有法律上的问题别怕,大家讨论。
首先关於保留追诉权这句话,是没意义的。
刑事诉讼法只有告发、告诉跟自诉或司法机关职权进行这几种发动刑事侦查的方法,
法条上并无「追诉」权。
而刑事诉讼属於公法,所以告诉权跟自诉权不会因为拥有权利的人放弃
就消失,勉强可说是例外的只有一个,就是通奸(事後宽恕);
没有权利的人也不会因为他说保留就变成有权利,
所以一切还是看刑事诉讼法怎麽规定,谁有权利。
本案明显不属於通奸 XD。
至於撤回告诉与放弃或保留告诉权不同,不可混淆;
撤回告诉是在提起合法告诉後,因为种种原因(如和解)而撤回的。
所以简单的说,保留追诉权这类的话只是讲心安的,没啥用。
另外关於录影带,乃关键证物。
为了避免被动手脚,一定要想办法弄到备份。
东西如果还在校方手上,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四条到四十六条,
由有利害关系的人请求校方给予拷贝,校方不得拒绝。
除非台大承认自己不是国立大学。
不过如果到警察机关了,还是可以用相同法条申请试试。
但因为种种法定原因可能不能如愿,
这时如何保全证据就可能要仰赖「本事」了。
最後关於刑事犯罪的实体部分,大概是这样;
对方先动手致廖同学受伤,显然犯了伤害罪。
不过可惜(?)的是廖同学逆转胜,使对方受伤,
所以是防卫过当,可能还是犯有伤害罪。
本来防卫不过当的话(比方平手或只遏止对方攻击),
这可以主张正当防卫,就不算违法,
不过这部分还要看录影带,可能还是可以主张成功。
另外对方告毁损罪不能成立,
因为扭打过程中显然廖同学没有故意损坏对方东西的意思,
所以廖同学顶多是过失。
而因毁损罪又以故意作为为限,才有刑事责任的问题,
过失并不处罚,
所以这部分完全不用担心。
(除非廖同学自己说我是故意打坏对方手表的 XD)
最後因为伤害罪就算能成立,因为本罪刑责很轻,
通常只是几个月然後缓刑又易科罚金,
而对方一定会提出精神症状的证明,来主张自己是精神耗弱,
成功的话那刑责就更减轻了,搞不好侦查阶段就缓起诉了事。
而且实在不能期望对方不提起对廖同学的刑事伤害告诉,
这部分廖同学可能就会有纪录。
所以虽然备案了,还是请考虑一下,
毕竟千金之子,不死於盗贼之手。
我想最好的方式应该是广为传播,让社会公断吧。
※ 引述《foxboyfox (鲜忌廉)》之铭言:
: 王宁, 廖乔伟,我想NTU经济人会挺你们的 ,辛苦了,同志.
: ※ 引述《ningw (去流浪吧)》之铭言:
: : 今天傍晚和师大地科一年级男公关约好5点半在麦当劳抽学伴~
: : 因为我是个女的~当然不希望一个人去抽学伴~
: : (在此重申~我事前根本就没答应说一个人去还是几个人去)
: : 上完国文课刚好遇到廖乔伟~
: : 所以他就陪我去抽学伴~
: : 到了麦当劳地下室後~
: : 後来那个公关出现後~
: : 就质问我说~"我觉得你这样不对~为什麽带一个人~你这样很奇怪"
: : 我说~"喔~可是他是我们的班代呀~而且我一个女生~所以我请他陪我来啊~"
: : 他说~"(我忘了他说什麽了~但大概就是不是说好一对一类似这种话的)"
: : 然後他又说~"请他离开"
: : 然後廖乔伟说~"这种事应该是两个班的事吧~没有必要用到一对一~而且她是女生"
: : "找人陪是很正常的吧~"
: : (然後之间的对话我有点忘了~但火药味已经上升~)
: : 接下来那个男公关就离开位置~
: : 走向廖乔伟然後单手掐住廖乔伟的脖子~
: : 说了类似"不然你想怎样"之类反正很呛的话~
: : 然後接下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不可能记错)
: : 那个男的就先动手给了廖乔伟一拳~
: : 接着就是一团混乱两个就打成一团~
: : 当时我本来想找在场的人把他们拉开~
: : 但发现地下室人少而且大家都傻眼了~
: : 就冲到一楼去找工作人员~
: : 那时工作人员也从监视器看到两人打成一团~
: : 就报警~
: : 後来警察来了~
: : 那个男的却说是廖乔伟先动手~
: : 然後还说廖乔伟把它的什麽4500的表打坏~
: : 还扯破他什麽2000多块的上衣~
: : 要廖乔伟赔~
: : 不然要去告他~
: : (警察应该也不太想理这种事吧~就要两人互留资料~如果事後要告也找得到人的意思)
: : 然後晚上那个男的还打去廖乔伟家中要求赔偿之类的~
: : -----------------------------------------------------------------------------
: : 这大致是今天晚上的始末~
: : 还有很多没说清楚的地方~
: : 但请原谅我今天真的吓到了~
: : 因为这文章有可能转到别的板去~
: : 所以先说我描述的可能有些许出入吧~
: : 因为我没法记得全部的情况~
: : 然後为什麽会找廖乔伟陪我~
: : 是因为前一天在MSN上和地科公关谈话时我觉得怪怪的~
: : 因为只是抽个学伴但他给我ㄧ种想要弄成约会的感觉~
: : 而且他有些谈话会让我担心~因为毕竟我是个女生~
: : (这是我的感觉~如果我感觉出错我道歉~)
: : 但我不懂为什麽抽个学伴可以抽成这样~
: : 坦白讲我以後再也不想抽了~
: : 而且我觉得我心里真的有受创~
: : 在这里向廖乔伟表达我的感谢~
: : 谢谢你今天陪我去~
: : 不然我不知道我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 : (或许你们看到这句的时候会觉得很好笑~但这真的是我当时的想法)
: : 然後以上如果有叙述不清或语无伦次的情况~
: : 说声抱歉~
: : 因为我现在心情还很混乱~
--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 神,
其次,要爱人如己。
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
(可十二:30-31)
喔喔喔,一切都是因为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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