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 (啊!貓...)
看板B863052XX
標題......
時間Tue Nov 21 12:18:56 2000
不知道要用什麼標題,
就......帶過吧!
前陣子有回在收音機報新聞時聽到一個政策,
說要規定在幾歲以上的人必須要定期作身體檢查,
好來判斷適不適合繼續擁有駕照,
如果不去檢查的就在一定期間內駕照就無效了。
當時並不是很專心在聽,
所以沒注意到是哪一個單位(好像是台北市政府),
也沒注意到這是目前打算要推動的政策還是既定的立法,
結果現在也無從查起了,蠻在意這件事的,
有沒有人知道這回事的,
可以跟我說一聲嗎?
總是就這樣錯過一些消息,真討厭,
尤其是這種令人很錯愕的消息,
還不如一開始就不知道的好,
結果心裡就一個疙瘩在。
上禮拜政策跟社福導不約而同的都談到老人,
而且用的資料還一模一樣,真是看到鬼了...-_-"
不過上政策時蠻趕的,不然我倒想向吳小姐問一下這方面的事,
而第二天余漢儀老師上課時對老人福利法的修法只提了她認為是「不進反退」,
然後就沒再進一步講了,所以也不知道老師指的是哪一方面?
關於這些我是有一些想法,
起初,我只是單純的從事件中感受到「老人歧視」這件事,
站在跟法律比較近的觀點來看,違法(後來發現無法可違)、違憲的概念馬上就出來了。
後來在政策的課堂中,
透過老師概念式的趕課(為什麼我一直覺得老師總是在趕課?)跟吳小姐的介紹後,
我赫然發現在整體的概念上,
對老人議題的處理是以很負面的方向來作,
就連「老盟」本身也一樣。
當時我很想向吳小姐問一句:「請問你們推動修法背後的理念是什麼?」
從她的介紹中,我不是很清楚她們的理念到那個層次,
就法條的顯現中,我只看的到最低層次的安養部分,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他們的底線了?
到底我們把「老人」當作是什麼了?
只是一群需要照顧安養的族群而已嗎?
然後我們只是把家庭照顧的責任移轉到社會責任時,
就代表了我們力行了傳統敬老的美德,
接著我們就可以不去管現代社會所強調的對基本人權的保障嗎?
他媽的,這一切真是荒謬至極呀!!
這部分我的理路還是有些亂,如果能進一步整理清楚再跟各位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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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這一件事的思考已經進一步牽涉到我對社會工作的概念定義,
不過這部分還很亂,
所以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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