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07 (我們只是想開門..)
看板B863051XX
標題[轉錄]【民主之門大聯盟對校方說法的駁斥與澄清】
時間Fri May 11 08:16:05 2001
※ [本文轉錄自 NTUbus 看板]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Ertraegliche Arroganz), 看板: NTUbus
標 題: 【民主之門大聯盟對校方說法的駁斥與澄清】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hu May 10 20:27:06 2001)
轉信站: Ptt!bbs.ee.ntu!Palmarama
【民主之門大聯盟對校方說法的駁斥與澄清】
近日,台大校方要對參與舟山路議題的七位核心成員秋後算帳的
消息上了新聞,我們民主之門大聯盟對於支持「改善學生對校園公共
議題的參與權,以及落實校園言論自由」理念的學生、社會團體以及
學者教授們,深表感謝。但對於台大校方向媒體記者們提供不實訊息
抹黑、誣謗七位同學的行徑,則必須嚴正譴責,並提出澄清。
◎學生到底為何進入校長室?
首先,要再次說明:為什麼學生要進入校長室?
去年年底,台大校方在「沒有任何學生代表」的行政會議中,逕
行通過舟山路封道政策,隨之反彈聲浪四起;因而許多學生團體組成
了「舟山路權行動聯盟」透過各管道向校方反應、陳情,希望台大校
方能夠召開公聽會、廣徵學生意見,在短短的三天之中校園內即有兩
千餘位同學連署支持,然而台大校方卻一再地敷衍塞責!今年2月5日
,校方向前來會勘舟山路的市議員允諾,將在之後兩次行政會議中對
召開公聽會一事給予學生答覆,這讓很多學生對與校方的溝通重新燃
起希望,因此在2月21日,舟山路權行動聯盟的代表以及其他關心此事
的學生,便一同前往總務處和校長室外詢問結果。未料,校方除全盤
否認先前承諾外,更派出大批駐警、教官將同學包圍,要求同學離開
行政大樓。之後校長秘書雖收下學生陳情書,但對學生要求與校長約
定會面一事卻不斷推託、不予處理。學生在校長室門口久候未得任何
答覆之後,便倒數二十秒,集體進入校長室席地而坐,企盼秘書立刻
跟校長約會面時間。最後才在學務長與總務長協調下促成了2月27日
與校方的會議。
◎校方的抹黑
但是學生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向校方陳情的行為,卻在媒體上
遭到校方惡意抹黑,造成「蠻橫」與「暴力」的錯誤印象。生活輔導
組向媒體表示:「學生當天到校長室時,明顯的衝撞校長室,並且以
倒數的方式衝到校長室,把校長室的門都撞壞了,進到秘書室後,學
生把自己的背包丟向行政人員,導致行政人員因此受傷,過程並不平
和。」
◎事實真相是什麼?
但是,事實絕非如此。
一、同學們並非單純「以倒數的方式衝到校長室」,而是因苦候
秘書不果,便在門外給秘書最後二十秒時間回應,並表示若秘書仍拒
絕出面,便集體進入校長室與校長約時間。校方的說法完全是斷章取
義,對前因後果避而不談。
二、同學們欲開門進入時,校警及教官大力拉扯,結果一行人包
括校警教官一起跌跌撞撞進入了校長室。在進門過程中,一扇門門背
上方的卡榫鬆脫,但校方將之誇大為「門都撞壞了」。當天同學們在
靜坐時,仍不時有同學、行政人員進出,門並未有任何異狀。所謂門
「壞掉了」云云根本是惡意栽贓!
三、校方指控「學生把自己的背包丟向行政人員」,卻沒有向媒
體透露:學校的行政人員跳上辦公桌對學生強行拍照蒐證並口出惡言
。在舟山路抗爭過程中,校方不斷對同學進行白色恐怖的動作,如趁
同學不在時,偷抄同學筆記本上面的名單與電話,結果被同學當場逮
到,要求他道歉並交出名單;或是三番兩次打電話到同學家裡威脅父
母。當天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又有拍照蒐證這樣極具挑釁與威脅的動
作,才激化了原本平和的陳情活動,才導致同學隨手拿起身邊的物品
,想要將那位行政人員的相機拍掉的舉動。而且,重要的是,該行政
人員並無受傷!事實上,他在同學不斷抗議下,仍繼續拍照,連手中
相機都沒有被同學書包擊中,何況是受傷?我們對校方這種顛倒黑白
、陷同學入罪的說詞感到強烈憤怒!
另一方面,生輔組向媒體否認學校曾威脅這七名學生對於校方送
獎懲會一事「不得聲張」,同時表示「全案目前雖已進入懲戒委員會
,學生仍可以到獎懲委員會把意見做完整的陳述,至於最後這七位同
學是否被懲處,學校會尊重獎懲委員會的決定。」但是,這樣的說法
,跟七位同學被校方代表約談時的真正內容,出入極大!
校方代表不但向這七位同學表示,他們已經觸犯了「國立台灣大
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八條第九款:「不法侵入學校廳舍、他人研
究室、或寢室。」或第九條第六款:「不法侵入學校辦公廳舍、他人
研究室、或寢室,情節嚴重。」如果他們不將這件事聲張出去,在獎
懲會上態度謙遜、不作辯論,學校就會給予一些恩惠,將懲罰控制在
小過之內,不然的話可以記到大過兩支、甚至退學!
◎校方未審先判
校方對七位同學的約談與恫嚇,可以說是不折不扣的「未審先判
」;身為事件當事人之一的校方,不但積極主動將學生提送獎懲會懲
處,甚至側身獎懲會之間,主導對學生的審判以及處分程度的裁量。
面對這樣一個檢察官兼任法官、投手兼捕手的行為,我們如何能期待
與保證獎懲會的公平性,讓這七位為了替許多台大學生權益向校方請
願的同學,能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裁定呢?從舟山路的封道,到校方
對陳情學生的懲處,我們看到校方一再為所欲為、漠視學生在校園中
應當享有的權利、打壓學生對於校園公共政策的參與以及言論自由。
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校園民主、抑制校方不正當的濫權行為,我們仍
要強烈呼籲:
1. 改善學生對校園公共議題的參與權及落實校園言論自由!
2. 反對台大校方將七位學生送交獎懲委員會!
民主之門大聯盟
The Gate to Democaracy
2001/5/10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poe.m7.ntu.edu.tw] [Login: **] [Post: **]
--
沒有強迫大家接受 沒有強迫大家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