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ma (壓不扁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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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文化到底是甚麼?
時間Mon May 26 16:21:34 2003
※ [本文轉錄自 NTUND90 看板]
作者: op35 (誰能教我Limdep?)
標題: [轉錄]文化到底是甚麼?
時間: Mon May 26 14:19:59 2003
文化到底是甚麼?
◎吳錫德 中國時報(2003.05.26)
「文化」是個被賦予太多想像且響亮字眼,也是當今之世最難於
捉摸、界定的概念。根據專家統計,有關它的定義,迄今至少已超出
四百個之多。如果按照每個文化都會設法「去同求異」的屬性,那麼
當今已清析可辨的活文化就何止千百款!要認識它們就已非易事,若
還要求外邦人士認同這些異文化,進而花錢買下或使用它們,實已超
出一般人文學者所能想像的範圍。民進黨政府最近如火如荼規畫「文
化創意產業」,並準備撒下五百億元的資金,一心一意想把某些台灣
文化「販賣」出去,並將此舉視為「挑戰二○○八:國發六年計畫」
的施政要項。心底除了由衷感佩執政者的雄心外,也只有不時替我們
的國庫捏一把冷汗
◎法國是「軟文化」?
此回英美聯袂揮軍入侵伊拉克,法國雖然缺席,但媒體自圓立場
指出,爾後世界將能區分出兩種文化參照模式,一是以美國為首,船
堅炮利型的「硬文化」,另一種是以人道與博愛為訴求的「軟文化」,
法國文化將是世界各國樂於參照的對象。言下之意,法國並沒有因為
未參戰而失分。
當今談文化參照,任誰也不會先提到美利堅。有的只是負面的文
化工業、速食文化、好萊塢、麥當勞式的消費文化。若求其次,恐怕
也輪不到唯利是圖的英吉利。這個國家對人類文化最大的貢獻,就是
最早發動工業革命,並促成文化的全球化流通。它是一個強力輸出型
的國家,因此一切主張自由化。文化在這個國度裡是最放任,也是最
放心的一環。因為它從未被征服過,也就不識何者為「異文化」。且
自身已沉積夠多的文化底子,海外市場也夠龐大。可能受到法國一九
九三年在國際貿易談判上力主「文化例外」(即文化商品不等同於一
般商品)的刺激,英國政府終於主動介入文化,於一九九七年設立所
謂的「文化部」(文化、新聞暨體育部)。同年即提出「創意產業」
(Creative Industries)計畫,將之列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心,並
做了一次全國文化普查,選出十三種相關重點文化產業。迄今,該產
業已躍居全國第二大生產事業(美國文化產業則已高居該國第一大產
業),佔國民生產毛額的八%,每年平均成長率為九%。
但是,英國政府的文化「革命」著眼的還是海外商業利益,而非
文化品質。這種營利邏輯是有跡可循的,早在八○年代,英美兩國因
傳統產品競爭力式微,即聯手向國際訴求知識產權(即智慧財產權),
並且還祭出其國內法(特別三○一條款)來制裁配合度不高的國家。
結果挽回了不少市場優勢。總之,在英國談「文化」,人們心底想的
恐怕除了莎士比亞、劍橋、牛津和足球外,大概只剩下商業文化而已。
◎法國人愛說唱「文化」
法國人則不同,他們視文化為「文明」(civilisation),一種
做為人類的生存條件。法國首任文化部長馬爾侯(Andre Malraux)
說過:什麼是「文化」?即一個人想到他在人世間做過什麼事,所能
回答的東西。法國人更視自己為文化之邦,並自認有責任將法蘭西文
化傳播到世界各角落。英國人不就經常挖苦說:他們(法國人)想啟
迪其他民族的責任感,遠勝過於救世主。
歷代的法國政府也莫不將推動文化事務當成其施政重任,以達到
教化眾民,並同時彰顯其權力意符。二百多年前,法國大革命期間一
位國會議員馬蒂厄曾質詢(一七九三年九月十八日):「政府應運用
智慧、政治、藝術品味,賦予古蹟新生命……讓它們充滿活力,甚至
令那些鄙視這些文物且無知的人也能穫益。」馬爾侯於一九五九年就
任文化部長時也強調政府這項「文化權」(droit a la culture):
「文化部應負起將人類重要的產物,尤其是法國的部份,讓廣大的法
國人皆能接觸到;確保其文化資產能引起更多公眾的興趣,並從中得
以充實豐富,進而促進藝術作品與思想成果的創新。」
馬爾侯曾是戴高樂倚重的左右手,也是當時的文壇祭酒。戴氏一
九五八年從新掌權,邀其入閣主政,但馬氏偏偏獨向「文化部」。不
僅開疆闢地,為文化政策定位,也為它在法國政壇上取得正當性,並
創下現代政府設制文化部會的典範。連英國政府都肯效尤,台灣更不
在話下。一九八一年左派首度聯合執政,首位社會黨文化部長賈克.
朗(Jacques Lang)更大張旗鼓地將文化事務提昇為首要國務,而風
光一時。八六年國會改選,左派失利,密特朗總統任命席哈克組閣,
出現「共治」政府。竟有三百多位知識界名人登報聯署,請求右派總
理席哈克留任賈克.朗。此後,「文化部長」成了各實力派政治人物
競相逐鹿的職位。換言之,法國政府的「第一大部」已是文化部,而
非內政部,或國防部。
兩年後總統改選,密特朗聯任,左派也在國會佔多數,賈克.朗
再度入主文化部。他在位十年,可說活絡了法國文化體制,並為法國
文化在國際爭取到最大的發言空間。八一年他即已強調文化與經濟同
等重要。同年在墨西哥召開的一場國際會議上,他公開呼籲各國對抗
美國文化帝國主義作風,並力主文化必須與經濟掛鉤,「文化」絕不
應是一種消耗性的服務!之後,法國學術界便興起一股「文化經濟學」
的研究風潮。「文化」也正式排入經濟學的研究領域。文化部也積極
推動「文化工程」的概念,即各項文化活動的執行者須確立政策、策
略活動、尋求贊助、落實計畫。「文化工程」便是針對上述目標,在
品質、成本、時效上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簡言之,它是將文化行政、
文化管理、文化經濟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以期開創最大的「文化效益」。
◎文化議題搬上國際舞台
繼任的右派文化部長杜朋(Jacques Toubon,後來躍升為總理)
更破天荒地將文化議題搬上國際談判桌。一九九三年,他向美國主導
的關稅暨貿易總協定(即後來的世界貿易組織)發難,指出文化商品
不應視同一般商品。最後美國政府做出讓步,即著名的「文化例外」
(exception culturelle)案例。美方同意舉凡影視聽產品可「暫時」
不受自由貿易原則限制。亦即,各國可依其特殊狀況設置保護措施,
或直接補助其國內相關產業。之後,法國又透過外交途徑,結合歐洲
聯盟十五國,與美國進行雙邊貿易談判,並透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形
成國際共識,且在新一回合的西雅圖世界貿易組織談判中,繼續堅持
此一特例原則。法國的這項「異議」逐漸在國際間引發共鳴,南韓政
府便是據此與山姆大叔談判,並得以援引。南韓影視產品,尤其電玩
軟體,近五、六年來得以異軍突起,一大部份應歸功於此一「突破」!
總之,法國,或其它文化強國,之所以能創下亮麗的文化產值,
在於它們已累積夠多的文化底子,並能有效地復興和再生(即創新)
文化,尤其擁有穩固且龐大的消費市場(特別是國內文化消費市場)
做支撐,並透過高度共識公共政策的介入(重視文化空間的開創、文
化創作平台的設置、賦稅優惠辦法提供,以及鼓勵文化消費……)等
等。如此才能順勢擴大,然後外溢並行銷到海外市場。值得注意的是,
這些在國際流通的文化商品,基本上都隸屬流行文化系列,而非所有
的文化項目。我政府體認國際產經情勢,鎖定開發文化產業,應予以
肯定。但切莫眼高手低,甚至搞不清對象。尤其要分清國際文宣與文
化商品行銷,以及提供文化服務與文化失業救濟,甚至文化商品外銷
與振興民俗文化等等彼此之間的差別!畢竟,經過幾年誤判國際政經
情勢,以及SARS的肆虐,我們國庫裡的儲存已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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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p35 來自: 61.229.77.222 (05/2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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