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aflyer (tnafl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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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航空公司省成本 飛行組員3變2 駕駛累到 …
時間Tue Oct 21 12:01:23 2008
即使是多組員派遣,其實組員並不一訂能休息!理論上,前艙只需要兩個人,
所以多一個人或兩個人就能輪休。這樣的設計,原始是讓一些航線很長的班次,
例如越洋航班,可以順利派遣,組員也可以輪替在空中稍事休息。
可是國內的公司卻純粹用來做延長工時的工具!特別是貨機,因為要上下貨,
常常地停的時間比較久,因為雖然飛時不會超過,可是工時卻拖的很長!
例如台北~胡志明~曼谷~~台北這樣打來回三個人,可能打一天就要15/16個小時,
加上地停的時間!台北胡志明兩個多小時~~三個人怎麼輪休,一個人幾十分鐘?
地上等上下貨~~三個小時~~貨盤撞來撞去!怎麼可能休息!?然後胡志明曼谷~~
一個小時~~更不用休了,曼谷又上下貨一樣不能休息~~接下來回台北,三個多小時,
同樣也是因為航程太短根本不能輪休!就這樣三隻貓熊回台北!更重要的事情是,
這樣的班機常常是半夜出發~~熬一個大夜!
有些客機並沒有休息的地方,組員輪休得到後面跟客人坐(雖然事商務艙或
整排的經濟艙)問題是空服打工客人吵鬧能休嗎?最典型的例子就是C大痛恨的
關島來回爆肝班!三個人打來回~~
其實規定寫的很死,但是很多公司用的很鬆,不管幾個人打,就是一個落地!
如果真的要這樣用,請問國內線這種模式,不是可以三個人包整天嗎?
這樣合理嗎?
還有另一種狀況是~~明明這些規定是規定公司不要過度使用組員,可是公司有的時候
在派遣時不管是刻意或不小心算錯,結果超時了,接受的組員卻因為違規而受到
民航局或是公司內部的懲處~~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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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3.111.126.30
1F:推 ymad:最後三行大推 空中浩劫有些案例常提到機長怕超時趕時間 10/21 14:48
2F:→ ymad:結果出事 真不知這樣的法條設計究竟是要飛行員怎樣? 10/21 14:50
3F:→ ymad:機場關閉待命不准飛 好不容易能飛了 滑到一半超時 10/21 14:51
4F:→ ymad:然後機長應該滑回空橋說要換人這樣?? 10/21 14:51
5F:推 MichaelHsin:正想推類似的推文 :pp 10/21 17:31
6F:推 MichaelHsin:印象中空中浩劫就至少有兩例因為組員擔心超時被處分 10/21 17:31
7F:推 MichaelHsin:(明明又不是他們的錯)而直接或間接造成事故的 10/21 17:32
8F:推 MichaelHsin:認真追究起來是制度殺人哪 @_@ 10/21 17:32
9F:推 nyrnu:可想見的華航A330-300小改艙應該也不會想說要加裝crew bunk 10/21 21:24
10F:推 LORDJACK:我就愈過, 芝加哥機場大雨關閉一小時, 開放後, 機長說他 10/22 11:00
11F:→ LORDJACK:這時起飛會超時, 會被吊銷執照, 所以最後, 該航般取消 10/22 11:01
12F:→ LORDJACK:最後導致我回台灣整整晚了一天 10/22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