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neline (人來人往)
看板Atheism
標題Re: [心得] 宗教就是意識形態;絕對意識形態就是宗教
時間Fri Apr 2 23:48:14 2010
※ 引述《meblessme (123)》之銘言:
: 基於無神論,
: 於是我認為,
: 宗教的定義不再只屬於神,以及世界的構成與產生。
: 既然沒有神;也就是是說:神不再是一個具有物質或能量的實體。
: 或一種事實
: 既然如此,那神的存在唯一剩下的只是一個概念。
: 而以某個概念對象作為主體的思想就是意識形態。
: 而宗教剩下的就只是意識形態了。
: 當然,宗教是意識形態不等於意識形態就是宗教。
同情的理解:某個概念沒有指到外在對象,就是只剩下意識形態。
因此,小美人魚只是意識形式、獨角獸只是意識形態、比2小的質數
只是意識形態...然後咧?直接說概念沒有指到外在對象不就好了嗎?
丟個「意識形態」出來,到底對你的說明有甚麼幫助?
: 既然神只是一個概念,
: 那麼以神做為區分宗教與非宗教的標準,
: 就不再應該成為必要條件。
乙太只是一概念,所以乙太不可以作為「在19世紀區分相信有乙太的學
派和不相信有乙太的學派」的標準嗎?道理在哪裡?小美人魚不存在,
但小美人魚這個概念還是可以作為區分「相信有小美人魚和不相信有小
美人魚」的標準。而且,小美人魚的概念是作區分的必要條件。
: 而是以其根本的型式內涵做為判斷標準。
: 怎麼樣的型式內涵呢?
新名詞:型式內涵。
新問題:甚麼是型式內涵?
: 雖然大部分宗教都具有
: 可新增元素跟可修改解釋的特色,
: 但做為主體的對象,
: 則是不容推翻的絕對。
: 即使沒有證據,甚至有反證也絕對不可推翻
即使記錯,即使有別人提一醒,偏執於相信自己昨天有吃雞肉飯的人,不
容別人推翻「自己昨天有吃雞肉飯」的絕對,於是,他是個「自己昨天有
吃雞肉飯教」。
: 所以,我稱呼宗教為"主體絕對化意識形態"。
: 定義為"將概念思想的標的對象絕對化的意識形態"
如果你不肯放棄你對宗教的定義,那你就是「凡『將概念思想的標的對象
絕對化的意識形態』都是宗教教派」。教主,你確定你要把宗教的定義扭
曲得這麼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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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拜託!不要以為「半斤」有清楚的意思,「音樂」有清楚的意思,所以
「半斤音樂」也會有清楚的意思。
你的「意識型態」、「型式內涵」、「主體的對象」,恕我無知,我實
在看不出有半點意義,也看不到要用到這些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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