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venChen ((\/)⊙⊙(\/)﹏﹏)
看板Asian-MLB
標題[聯合]《侵犯肖像權》冒用一朗 求償1億
時間Wed Sep 28 21:01:14 2005
【聯合新聞網 記者吳育光/台北報導】
美國職棒球星鈴木一朗委託經紀人岡田良樹,到台灣打違反著作權和肖像權的
民事官司,並擬向台灣創信公司求償約新台幣一億元。台灣這次丟臉,丟到國外了!
岡田良樹由台灣代理亞太彩虹趙佩利陪同,上午到台北地院遞狀。岡田良樹指
出,去年有日本廠商要進軍台灣市場,卻發現鈴木一朗的肖像已遭創信公司在台北
指南客運的車廂外殼、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內體育用品專賣店、中華職棒雜誌內頁廣
告上冒用。
至於訴求為何?岡田良樹語多保留:「很難定義」,他只說,鈴木一朗目前在
美、日各有三個廣告代言的合作案,「鈴木一朗目前年薪約新台幣五億元,每次代
言費用約新台幣一億元。」
「以鈴木一朗的身價,要求賠償的額度真的很難算。」趙佩利補充說,求償金
額應該跟鈴木一朗在美、日的廣告代言費差不多吧!「不過鈴木一朗六年前921地震
後來過台灣賑災義賽,對台灣印象很好,所以這次特別交代經紀人要謹慎處理這件事。」
岡田良樹又說,他此番來台,主要希望能遏止、杜絕台灣盜用鈴木一朗著作權
和肖像權的歪風,希望事情到此為止。「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不應該發生這種
事情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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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7.17
1F:推 duest:年薪五億會不會太多= =" 09/28 21:13
2F:推 carlforce:這種年薪果然不是人類領的 囧rz 09/28 21:33
3F:推 stupid324:領完再當打擊教練或跑壘守備教練 賺翻了 09/28 21:40
4F:推 EbEbyaya:不過他真正想賺的應該不是錢了吧 09/28 22:55
5F:推 graywolf:創信真的該死!! 09/29 15:41
6F:推 longreen:年薪五億並不是他的打球年薪 應該有加上其他收入 09/30 00:44
7F:→ longreen:看到這一篇 真的有點想哭... 09/30 00:45
8F:推 LuZenJar:想請問專家:這個訴訟最後誰會贏?(or誰的贏面大?) 09/30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