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venChen ((\/)⊙⊙(\/)﹏﹏)
看板Asian-MLB
标题[联合]《侵犯肖像权》冒用一朗 求偿1亿
时间Wed Sep 28 21:01:14 2005
【联合新闻网 记者吴育光/台北报导】
美国职棒球星铃木一朗委托经纪人冈田良树,到台湾打违反着作权和肖像权的
民事官司,并拟向台湾创信公司求偿约新台币一亿元。台湾这次丢脸,丢到国外了!
冈田良树由台湾代理亚太彩虹赵佩利陪同,上午到台北地院递状。冈田良树指
出,去年有日本厂商要进军台湾市场,却发现铃木一朗的肖像已遭创信公司在台北
指南客运的车厢外壳、新光三越百货公司内体育用品专卖店、中华职棒杂志内页广
告上冒用。
至於诉求为何?冈田良树语多保留:「很难定义」,他只说,铃木一朗目前在
美、日各有三个广告代言的合作案,「铃木一朗目前年薪约新台币五亿元,每次代
言费用约新台币一亿元。」
「以铃木一朗的身价,要求赔偿的额度真的很难算。」赵佩利补充说,求偿金
额应该跟铃木一朗在美、日的广告代言费差不多吧!「不过铃木一朗六年前921地震
後来过台湾赈灾义赛,对台湾印象很好,所以这次特别交代经纪人要谨慎处理这件事。」
冈田良树又说,他此番来台,主要希望能遏止、杜绝台湾盗用铃木一朗着作权
和肖像权的歪风,希望事情到此为止。「台湾是民主自由的国家,不应该发生这种
事情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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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7.17
1F:推 duest:年薪五亿会不会太多= =" 09/28 21:13
2F:推 carlforce:这种年薪果然不是人类领的 囧rz 09/28 21:33
3F:推 stupid324:领完再当打击教练或跑垒守备教练 赚翻了 09/28 21:40
4F:推 EbEbyaya:不过他真正想赚的应该不是钱了吧 09/28 22:55
5F:推 graywolf:创信真的该死!! 09/29 15:41
6F:推 longreen:年薪五亿并不是他的打球年薪 应该有加上其他收入 09/30 00:44
7F:→ longreen:看到这一篇 真的有点想哭... 09/30 00:45
8F:推 LuZenJar:想请问专家:这个诉讼最後谁会赢?(or谁的赢面大?) 09/30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