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om109 (DOOM)
看板Army-Sir
標題[問題] 有關憲法...
時間Mon Feb 1 19:06:14 2010
剛突然想到幾個問題:
1.當總統發布警急命令時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則警急命令失效
是需要以何種方式表示不同意阿,多少比例投票?要記名嗎?
2.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不信任案後,總統有規定什麼時候要再任命新的行政院長?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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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56.242
1F:推 tc6289:當然是投票同意 還有打架也是一種方法 02/01 19:11
2F:→ tc6289:院長十天內要辭職 接著再請總統解散國會叫立委重選 02/01 19:14
3F:→ doom109:是1/2通過嗎 02/01 19:14
4F:推 tc6289:是的 不過帳著總統解散國會威脅 也沒人敢同意就是了 02/01 19:18
5F:→ doom109:立法解散後新的行政院長啥時上任 02/01 19:18
6F:→ tc6289:沒規定 反正也沒人敢提不信任案 02/01 19:19
7F:→ doom109:我記得應該是有 不過忘了 02/01 19:20
8F:→ doom109:應該不太可能沒規定吧... 02/01 19:24
9F:推 tc6289:真的就是沒有規定 02/01 19:25
10F:推 mmzznnxxbbcc:這些立委辛苦選上 沒人想重選 解散立院真是一大威脅 02/01 19:44